导航:首页 > 退休人员 > 杭州退休人员管理中心

杭州退休人员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3-07-19 07:43:29

⑴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社保局共设2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协调实施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承办机关文电文秘、重要会务、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提案议案、宣传、安全保卫、行政后勤等日常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和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局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局系统新闻宣传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
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
承担牵头研究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工作;指导、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听证等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承担牵头办理其他部门法规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组织协调专家咨询事宜;承担国内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动态的收集、综合和研究工作。
(四)规划财务与计划处。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工资增长的中长期规划和宏观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下达全市机关和市属事业单位的人员计划,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承担审核市直纳入统发工资范围的人员和工资总额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统计、分析工作,定期发布统计资料和发展预测报告;制定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的规划、规范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组织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分析预警工作,拟订应对措施;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网络和监督举报系统,查处基金管理的重大违纪案件;依法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征缴、管理、调剂、运营、支付和保值增值等进行监督;综合协调各项社会保险政策制度;承担局内部审计和财务监督工作;承担局属单位的财务指导和监督工作;承担局系统部门财务预决算汇总审核、部门预算调整等工作;牵头拟订中央、省、市财政下达的各项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承担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援贷款项目管理工作。
(五)公务员管理处。
承担全市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务员制度;承担行政机关实施公务员法的方案审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公务员职位分类、考试、录用、考核、职务升降、任免、非领导职数设置、竞争上岗、交流、回避、纪律、奖励、惩戒、辞职辞退等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市本级机关公务员的调任、转任工作;综合管理全市行政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表彰的奖励人选;依法对公务员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公务员申诉、控告等工作;承办公务员奖励审核推荐和表彰事宜;承办市政府人事任免事项;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有关工作,审核报批政府直属(所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根据国家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六)培训教育处。
综合管理全市公务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制定公务员培训和在职教育政策规定;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制定市行政学院公务员培训计划并指导实施;承担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工作;制定转业军官上岗前的培训计划;承担对市、区(县、市)公务员培训的指导监督工作;组织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制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对市、区(县、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七)就业创业指导处。
完善全市就业创业长效机制和相关政策,保持就业形势稳定;依法对促进就业创业实施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承担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创业指导和管理服务工作,推进大学生创业实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外来务工人员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统筹协调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受委托承担“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就业许可”的审核;牵头拟订全市失业保险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发展规划;负责拟订全市失业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基金征缴和管理政策。承担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人才开发和市场处。
综合管理全市人才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人才工作宏观政策和人才发展规划,编制发布重大人才开发目录;组织实施全市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项目;参与对区、县(市)和市级有关部门人才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培育发展政策;承担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牵头制定人才引进政策;承担人才引进调配工作;承担人才居住证的审核认定工作;承办市本级和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滨江区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进杭人员的调配工作;组织开展区域人才资源的开发交流与合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口支援地区干部选派工作。
(九)军官转业安置处(挂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措施和办法,编制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军转干部接收安置以及有关经费的划拨与管理工作;承担军队转业干部随调(迁)配偶的安置协调和子女落户等工作;拟订全市军转干部教育培训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实施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及稳定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发放、调整、培训、就业指导、参加医疗保险等管理服务工作。
(十)职业能力建设处。
综合管理全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和职业技能竞赛;拟订全市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职业鉴定机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设立审批和管理工作以及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的管理工作;实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承担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发工作;拟订职业技能鉴定政策和实施办法,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综合管理全市技工院校,拟订技工院校招生政策和年度指导性招生计划,承担全市技工院校学生资助审核工作;承担市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贯彻落实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考试政策、规定;承担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制度;承担全市高级专家的综合管理工作;承担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学术技术带头人等人才的培养、选拔以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国家、省、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的推荐、选拔、管理等工作;承担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回国来杭定居专家、留学回国人员的综合管理协调及经费资助工作;组织留学回国人员申报国家、省人才引进计划和创业项目资助;参与海外引才平台建设管理和有关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各留学人员创业园、市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工作。
(十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法规、规章和管理办法;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政策;承担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工作;承担推行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考核、培训、奖励惩戒、申诉控告等政策规定并指导实施;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的审核、备案以及指导笔试面试、办理相关手续等工作;承担市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和岗位聘任的认定工作;参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统计工作。
(十三)劳动关系处。
构建形成规范有序、公平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拟订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劳动关系协调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制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并组织实施;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落实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政策;指导、协调监察机构加强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合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建立用工管理制度、内部分配制度、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劳动标准制定等工作;实施企业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承担特殊用工、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参与市级劳动模范的评定工作;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承担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工资福利与离退休处。
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承担统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工作;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休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公务员与企业相当人员的工资调查比较制度和政策;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日常管理和审批工作;承担市直单位工资统发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提前退休的有关审核审批工作;参与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工作;参与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工作;指导监督各区、县(市)及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工作;指导杭州退休干部大学开展工作。承担市退休干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养老保险处。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养老保险(障)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拟订全市养老保险(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发展规划等,推进城乡统筹;指导、协调监察机构对国家、省、市养老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全市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基金征缴和管理政策的拟订工作;拟订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政策、企业年金的政策和规则;指导全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工作。承担市社会保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医疗生育保险处。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和发展规划;指导、协调监察机构对国家、省、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拟订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办法并实施监督检查;拟订医疗困难救助管理办法;拟订本市公务员医疗补助以及离休人员、医疗照顾人员和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子女统筹医疗管理办法;指导全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工作。承担市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七)工伤保险处。
拟订全市工伤保险规划、政策和标准以及全市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拟订全市工伤预防、工伤认定和职业康复政策;按工伤认定管辖规定,承担规定管辖的用人单位的工伤认定工作,并对区、县(市)工伤认定工作进行指导;指导全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以及因病、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工作;拟订全市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八)企业退休人员管理处(挂基层工作处牌子)。
承担拟订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有关政策工作;承担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在省社保中心参加养老保险的省、部属企业退休人员移交杭州市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后的有关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工作平台建设工作,推进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室建设,并进行指导和监督。指导杭州市退休职工大学开展工作。承担市企业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九)信访处。
承担群众来访的日常接待工作;受理、交办、督办信访人员提出的信访事项;承担承办、转办上级有关部门、相关领导批转的有关信访及信息反馈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及本系统各处(室)、单位及时处理来信来访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信访工作;牵头有关突发性群体上访事件的现场协调、应急管理、维护稳定等工作。
(二十)调解仲裁管理处。
拟订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及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员的资格培训、考核、认定工作;承担全市人事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业务指导以及乡镇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的指导工作;参与人事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工作。
(二十一)行政审批服务处。
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工作依据、办理程序、业务流程、审核标准和规则;按照规定权限,承担行政许可及非许可审批事项、办事项目的统一受理和反馈工作;办理行政服务即办事项;综合协调局有关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规范开展行政审批的相关延续工作;指导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行政审批工作;承担局行政服务窗口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⑵ 杭州退休过节费没领到该找哪个部门

杭州退休人员过节费,每年是2800元,分别是春节1200元,中秋节和端午节分别是800元。都是社保局社保系统自动打进您的银行,您如果没领到到的话。我估计有几个原因,第一您可能刚办理了退休,时间没靠上。第二或者您退休的手续还没交接好,社保的系统上还没有您的名册。您可以打社保电话咨询或者直接打12345市长公开热线反应。

⑶ 杭州社保退休办理流程

个人社保退休手续怎么办理?
1.首先,在工作单位或当地社保局领取表格填写相应信息。表格有《XX市城镇从业人员退休登记表》(一式两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表》。填写完后由工作单位盖章。
2.准备以下材料:劳动合同、《XX市城镇从业人员退休登记表》(一式两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张1寸免冠相片、社保卡等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窗口进行办理。
3.待审核通过并成功领取第一个月养老金后(养老金直接打到个人社保卡账户),办理退休手续的当事人前到社保局拍照并办理退休证。
一、哪些情况下可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5)个人的累计参保缴费年限一般要达到15年(对于老职工,如果过去有国基尺乱家承认的连续工龄,相应年限可以视同为已缴费。
二、办理退休所需困乎资料:
1、退休申请书(A4白纸手写,并在名字处按手印);
2、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讫),如属代办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讫);
3、申报人户口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讫);(包括户主页面和本人信息页)
4、申报人在当地国有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或交通银行、邮政储蓄开立的个人存折(不受理银行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5、一张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用于办理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证);
6、养老保险手册(如属一次性在我中心补缴完养老保险的可不用);
7、养老保险需交至申报退休的当月;
8、流动人员人事关系(档案)管理手册;
9、申报人填写《职工退休核准(审批)表》。(在人才大厦一楼社保窗口领取)
10、有副高级其以上职称的退休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及批文的原件及复印件。
11、军转干部需提供转业证明及转业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法_依据搏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⑷ 杭州退休人员过节费如何领取

按照政策规定,纳入杭州市区实行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都能陆桥拦够领到市委市政府给大家发放的特殊礼物,每年2800元的过节费(其中春节1200元,端午800元,中秋800元),确保退休老同志们欢度传统佳节。
发放对象是纳入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社会化管理的广大企业退休人员。
根据规定,已经移交杭州市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央企和省属企业退休人员,也纳入了发放范围。
消枝杭州市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将按照不同辖区、企业退休人员不同的早胡银行卡发放,有的城区也在试行通过“民生直达”平台发放,所以到账时间可能会有早晚。不过,请大家放心,一般情况下,在节前是肯定会到账的。
需要提醒的是,退休老同志们不用着急去银行排队查询,以免人员聚集带来疾病传染等风险。
如果到了节日过后还没有到账的情况,也可以及时到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关系所在的街道社区去咨询。
需要提醒的是,对于退休人员来说,关于端午过节费的发放,目前仅仅是杭州市特有的福利待遇,并非全国政策。

⑸ 职工退休手续办理程序

一、市社保局审批退休的范围

1、市属企业参保职工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人员;

2、部、省属企业参加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职工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人员;

3、市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参保职工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人员;

二、退休审批的条件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上述人员,必须符合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满规定年限(“中人”10年,“新人”15年)两个条件,方可办理正常退休手续。

三、办理正常退休的审批程序

符合办理正常退休手续的人员,由单位填报《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和基本养老金审批核定表》此表一式三份;《职工连续工龄视作缴费年限审批表》此表一式四份;

《杭州离退休(供养)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申请表》一式两联,经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市社保局审计调研室审批。

四、办理正常退休手续需携带的材料

1、职工本人档案;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身份证复印件;

4、企事业单位女职工的`劳动合同(男职工则不需提供);

5、办理政策性补缴需延迟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人员,需提供《延期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协议书》。

五、报批时间

退休人员的审批材料在到龄之月填报,经审计调研室审核盖章后,于次月3日前报送大厅养老待遇业务窗口

六、退休人员人事档案需要移交社会化管理者

到杭州市退管中心一科办理相关手续(拱墅区湖州街158号)联系电话:88024492

需携带资料:户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档案移交名册表加盖公章、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信息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杭州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协议书》盖章。另外支付管理费用(190元/年,交至满75周岁为止)企业单位缴税在各区的可领取一份说明至缴税所在区的财政局盖章免支付此费用。

办理完毕后领取《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移交通知单》及各类表格的复印件。

七、企业退休人员的党组织关系转移

由企业单位开具介绍信至现单位所在组织部办理转出手续,组织部开出联系函至员工户籍地所在的区组织部加盖印章一并交到户籍所在的街道党支部

八、领取退休证之后由所在单位加盖印章后到杭州市社保大楼一号楼3号窗口加盖钢印交给职工本人即可。

九、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满足退休条件者,无需单独办理,退休手续办理完毕之后即可享受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缴费年限不足退休条件者需到杭州市医保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⑹ 杭州市企业退休人员工资发放中心电话号码是多少

社保局电话12333。

⑺ 求助!!杭州市办理企业人员退休的流程

文件依据:杭州市劳动保障局关于《杭州市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移交管理办法》的通知
杭劳社险[2004]137号
登陆“杭州市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网”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专区

这是西湖区的供参考:
西湖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办理程序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程序:
1、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填写企业退休人员进社区服务经费人员表一份,加盖公章(附退休人员户籍复印件),打印企业退休人员进社区服务经费缴费通知单(一年服务经费190元,一次性缴费到75周岁)。
2、凭打印后的缴费单到市企业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办理缴费,地址:拱墅区湖州街158号。
3、缴费后,凭缴费单、杭州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信息表(一式四份)、移交名册(一式二份)和杭州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协议书,把退休人员的档案送到户籍所在的街道劳动保障站。
异地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资格认证的程序:
异地企业退休人员必须本人带身份证、暂住证(户口迁入本市带户口本)、异地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资格认证表格到我中心认证盖章。
协缴、失业人员办理退休程序:
协缴、失业人员(男的60周岁、女的50周岁)当月凭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区就业处领档案→工资科审批→区社险办审批→档案移交我中心填表格。

⑻ 杭州交社保退休年龄到了怎么办理退休手续

到阳光政务办事大厅,拿着自己的资料,去柜台办理手续。

阅读全文

与杭州退休人员管理中心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直肠癌80岁以上 浏览:211
爱心道养生核桃如何查看生产日期 浏览:339
高级工程师退休后返聘工资多少 浏览:306
计生重阳节的简报 浏览:504
长寿花树树皮怎么种 浏览:19
养老金交在外地 浏览:823
四川省泸州市中颐敬老院 浏览:418
社保退休后不长寿 浏览:313
江门养老金可异地年审 浏览:828
养老机构需要什么样的技术人员 浏览:662
老年人跟婴儿 浏览:775
想给父母打电话问哪些问题 浏览:746
秀孝顺的赞同结尾 浏览:128
给90岁的老人按摩 浏览:955
现阶段有什么养老金保险 浏览:50
社保养老金交多少一年 浏览:986
中国现在最长寿的寿星在哪里 浏览:712
老人脚趾骨折多久能走路 浏览:33
基本养老待遇差的意思是什么 浏览:949
老年人卧床酸痛用什么药 浏览: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