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22年广州退休职工医保每月返还到医保卡多少钱
461元。
根据《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就医指南》可知,退休人员医疗账户划入比例为为4.1%,根据公布的数据,2022年广州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35138元,对应的月平均工资为11261元。因此广州的退休人员,每个月可以获得的医保返款就是11261×4.1%=461元。
凡参加社会保险的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县属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均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退休职工的家属医疗费用未纳入统筹不予报销)。
B. 广州市退休职工医保最新政策
一、制定背景
2021年1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以下简称《国家待遇清单》),2022年2月省医保局、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医保规〔2022〕3号,以下简称《省待遇清单》),对医疗保障的制度框架、参保缴费、待遇标准等政策提出了新的规定和要求。
2021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2021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粤府办〔2021〕56号,以下简称《省门诊共济保障办法》),要求改革个人账户划入标准和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通过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增加的职工医保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提高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待遇。
2021年8月我省出台新的《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以下简称《省生育保险规定》),对生育保险参保征缴、待遇保障、经办管理监督等政策进行了具体规定。2022年3月省医保局印发《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统一规范了全省生育保险经办管理流程、标准和规则。目前我市已按要求贯彻实施省新的生育保险政策,现行《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穗府办规〔2019〕12号,以下简称《市生育保险办法》)部分政策内容已不再实施。
为进一步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现将原在《市生育保险办法》表述且须继续实施的生育保险待遇政策,平移整合进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政策文件,并明确不能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有关待遇政策,制订《关于广州市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同步废除《市生育保险办法》。
二、主要修订内容
《通知》一是将现行我市政策文件中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时间起点、个人先自付比例、住院支付比例等政策平移进来,确保政策的完整性和延续性。二是对标《国家待遇清单》《省待遇清单》《省生育保险规定》《省门诊共济保障办法》有关规定要求,修订完善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部分待遇政策。
(一)提高普通门诊统筹支付比例和支付限额。退休人员在选定的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由80%提高到85%,提高5个百分点。选定的其他医疗机构以及选定的专科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支付比例分别提高至65%、70%(原未经转诊的支付比例为45%、转诊后支付比例为55%)。
将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由每月300元,调整为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分别为上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7%。据测算,2023年在职职工年度限额约为7,200元,比现行年累加额度(300×12=3,600元)提高3,600元,退休人员年度限额约为10,100元,比现行累加额度(300×12=3,600元)高6,500元。
(二)降低职工医保住院起付标准。参保人员起付标准统一调整为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别为250元、500元、1,000元。与原政策比较,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在职职工分别降低150元、300元、600元,退休人员分别降低30元、60元、120元。
(三)提高一类门诊特定病种支付比例。其他医疗机构一类门特支付比例由65%提高至70%,参保群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更有保障。
(四)明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计算范围。一是落实《省待遇清单》有关要求,统筹基金支付的普通门诊相关费用不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累计范围。二是按照《省待遇清单》关于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依据上上年度各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倍数核定的要求,明确我市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按照上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相关倍数来核定。
(五)明确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待遇。新制定的政府规章《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明确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待遇架构。本《通知》进一步明确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待遇,为原123号令中的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待遇和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待遇,确保政策的延续性。
(六)按省要求调整未按规定异地就医待遇政策。根据省待遇清单“不符合转诊规定直接到市外就医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支付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以上”有关要求,将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异地就医原不予支付的政策调整为支付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七)执行省规定的个人账户待遇政策。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计入标准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21〕56号)执行。
(八)明确生育保险有关待遇政策。落实《省生育保险规定》,明确符合国家、省生育保险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由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生育保险待遇享受人员申请报销,未按本市就医管理规定就医发生的不能直接结算的生育医疗费用时,参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未按规定异地就医时的待遇政策,只将支付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九)实施时间。本文件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
C. 2023年广州退休工人医保返还多少
2023年我们将迎来第一个退休高峰期,这意味着医保基金和养老基金的负担会加重,而2023年社保养老金待遇和医保待遇也将迎来新一波的调整,特别是与医保账户相关的个人医保账户。D. 深圳医保退休新政策出台
【一】增加了居民医保
以前深圳户备帆籍参保人不管是个人缴费还是通过单位缴费,都只能选择参加职工医保搏滚汪,现在个人参保多了一个居民医保的选项,但是居民医疗不计入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基数为深圳 上上年度深圳城镇居民可支配月收入(2021年是5900元/月),缴费比例1.85%(包括大病医疗险),少儿医保和学生医保财政补贴1.2%,个人承担0.65%(38元/月,每年456元左右),18岁以上户籍参保人补贴1.1%,个人承担0.75%(44元/月),居民医保不设立个人帐户;
【二】职工医保只分一、二档
原来的三档并入二档,一档的缴费比例为个人2%,单位6.05%(包括了大病险保费),二档个人缴费比例为0.5%,单位缴费比例为1.55%,缴费基数的下限为本市 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如果是2023年实行,那采用的就是2021年的数据,我算了一下2021年的全口径工资约为10952元,60%就是6571).一档基仔参保人个人交的部分进入医疗帐户,二档不设个人帐户;
【三】二档参保人和居民医疗参保人门诊额度有所提高
原来每年在在绑定社康的额度是每年1000元,现在改为 最高不超过本市上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5%,2021年在岗年工资是155568元,1.5%就差不多是2333元;也要绑定医院;
【四】一档可报销普通门诊
这个问题前几期有讲过,普通门诊按不同级别医院可以报销55%至85%,可参考 深圳医保12月起有重大改革,有人欢喜有人忧! 一类特疾的报销比例跟职工医保连续缴费年限有关,比例60%-90%,二类特疾一档的报销比例为80%,二档和居民医疗60%,关于特疾种类和认定详情在公众号回复:大病门诊;
【五】住院起付线提高
原来在深圳住院的起付线最高是300元,现在三级医院提高到900元,二级医院是600,一级是300元,住院报销比例有所提高,三级医院还是90%,一、二级医院有1%至4%不等的提高;
【六】地方补充医疗纳入大病保险
基本医疗的报销额度跟医保连续缴费年限有关,职工医保和居民医疗转换期间不超过3个月连续年限不中断,基本医疗最高报销额度93万,如果在一个医疗年度(现改为1月至12月)超出限额和自负费用在1万以上至5万以下的部分可通过大病保险报销70%,5万元以上的部分可报销80%;大病保险的最高额度是100万;
【七】异地普通门诊可报销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这三类人备案后,可直接在当地联网医院结算门诊费用;门诊最高报销额度不能超过在深圳所能报销的最高额度。
【八】不能在深圳领取退休金,也能享受深圳医疗待遇
广东省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办法规定严禁享受医疗待遇与领退休金绑定一起,也就是说如果你符合最后参保地医疗保险享受条件,即使不能在最后参保地领取退休金,也有权选择把医疗保险保留在最后参保地,达到退休年龄以后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就可以停止缴费,免费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了:第一,参加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符合退休后待遇享受地规定的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要求(2030年以后统一为男性30年,女性25年);第二,在退休后待遇享受地参加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如果不能满足以上条件,可以选择按月延交或者一次性补交剩余年限,而且还可以使用医疗帐户的钱补交;
E. 广州市退休工人每月医保多少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答;广卅退休人员每个人每个月有461元医保钱按照这样的标准,广州的退休人员,每个月可以获得的医保返款就是11261*元,显然这是要远远高于300元的。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1、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按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含退休职工)工资总额的6%缴纳;在职职工个人按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从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人员占所在单位职工比例超过市规定标准的则按市里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县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全县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作为缴费基数。2、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按每人每年120元的标准(含退休职工)缴纳,其中用人单位负担70%,职工个人负担30%。用人单位中途参保的,须按全年标准补缴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
F. 广州市退休职工医保最新政策
2022年广州医保新政策如下:
1、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省内跨地区就业、户籍或常住地变动按规定在省内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2、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选择职工医保退休后待遇享受地按照《暂行办法》执行。跨省转移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时,转入广东省的,按《暂行办法》执行;转出外省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3、居民医保制度内转移接续。非就业人员参加居民医保后,因户籍或常住地变动需跨地区流动,原则上当年度在转入地不再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手续,可按规定参加转入地下一年度居民医保。
4、居民医保转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跨地区流动并在转入地就业的,按规定参加转入地职工医保,可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