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04年退休职工有公示吗
有公示
办理退休的所有人员都需要公示,目的就是增加办理退休的公正,透明,让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可以提出异议,公示的项目有职工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工龄,职称,拟办退休时间,退休类别,正常,特殊工种,因病等
2. 《退休证》丢了怎么办理
《退休证》丢了怎么办理
《退休证》丢了怎么办理,一般只要办理了退休,同时都要办理的退休证,退休证分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证。《退休证》丢了怎么办理。
退休人员的《退休证》丢失的,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张一寸彩色照片,到原办理退休手续的市、区社保中心养老保险科补办。如需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
发现退休证遗失后及时向发证社保局挂失,然后带上证件照去发证社保局补办新证即可。
补办
需要办理退休手续,只要手续齐全退休证会发到你手里的,这样就可以领退休工资了。
流程:
1、向原单位提出诉求,请原单位开出退休证明;
2、向发证社保局挂失;
3、带上身份证、证件照、社保卡到发证社保局(你办理退休手续的社保局)重新办理退休证。
个人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居民可以直接到所在街道办劳保部门申请补办;个人档案关系在企业的到所在企业劳保部门申请补办即可。
退休证是国家和地方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劳动人事法律、制度规定,符合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经上级部门批准后,取得的.证书。按人事干部管理权限,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办退休证时,需持退休审批表,照片一张,到市人事局登记备案,加盖公章和钢印。处级以上人员的退休证到市委组织部办理。
退休证一般由所在单位统一为职工办理。
办理程序:
1、企业经办人员将办理所需资料送市社保局养老保险科受理人员初审;
2、报养老保险科科长复审;
3、报社会保险稽查科复核;
4、提交退休人员审批会议审批;
5、审批通过的,在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内进行业务处理或接收相关上报数据;
6、提前退休的报市人社局社保科审批;
所需材料:
1、拟退休人员档案;
2、本人退休申请;
3、《关于拟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的公示》;
4、《公示证明》(公示时间最少10天);
5、一寸彩照5张(红色背景);
6、五寸彩照1张(红色背景);
7、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张;
8、《养老保险手册》。
因为纸质退休证携带不方便,非常容易丢失或者破损,部分地方已经实行取消发放纸质退休证了!
比如:济南,吉林,上海等城市在今年已经取消纸质退休证,取而代之的是电子退休证。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1993年之后参加工作且无视同缴费年限的企业职工,由养老经办机构直接办理养老金待遇领取手续,无需到人社部门进行退休审批。今后,对因出国等特殊原因,确需办理《退休证》的企业职工,由企业携《西安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到人社部门免费办理。
2021年退休证如何办理的呢?
参保人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延缴的参保人在缴费满年限的当月)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办理退休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须填写《退休人员申请表》(一式两份单位或居委会盖章)
(2)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如符合下列情况的应提交相应材料:
(1)退休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干部退休通知书》或《干部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需附上被保险人本人档案;
(3)因病提前退休的,除提供以前有关病历外,还需按有关规定附上县级以上医院近期三个月内有关病种病情诊断证明书和检查报告;
患精神分裂症的必须附上县级以上精神分裂症的专科医院诊断证明书和检查报告。
同时,填写《本市伤病职工(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式三份)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鉴定。
3. 单位职工退休证丢了,如何给他开证明
用人单位可以抄给劳动者开具一份劳动关系的证明,证明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如果劳动者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可携带身份证和照片到办理退休的地区社保中心退管科补办退休证。
个人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居民可以直接到所在街道办劳保部门申请补办;个人档案关系在企业的到所在企业劳保部门申请补办即可。
4. 下岗职工到了退休年龄怎样办退休手续
办理退休手续:
1、企业职工本人档案;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解除合同证明一份;
4、职工户口本首页、索引页、本人页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5、职工个人退休申请一份
6、单位关于职工退休及公示报告一份
7、老保险缴费有中断,且符合《关于统一和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29号)文件规定的职工,需职工本人在告知书上签字。
8、退休材料提前一个月到养老医疗科申报。
(4)针对退休职工的单位公示及证明扩展阅读
一、办理退休还需要符合的条件
1、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退休手续;
2、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申请病退要符合的条件
二、因病丧失劳动能力不得不提前退休,一般称之为病退。因病提前退休必须作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申请,而且办理因病提前退休手续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1)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和1993年1月以后的缴费年限满10年;1993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者。
(2)因病连续停止工作一年以上(精神病患者2年以上),下岗人员离开工作岗位一年以上者。
三、职工由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作出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
(1)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2)患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
(3)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预付,如经鉴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
(4)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5. 企业如何给员工办理退休手续
一、退休手续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当月由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代理机构或者参保者本人,凭材料办理,到社保中心养老保险部或局养老保险科办理退休。
2、退休办理次月15日后凭身份证和《退休人员档案卡》领取退休证和养老金卡。
3、退休办理次月1-5日企业退休职工到社保中心缴纳一次性医疗费用,退休办理次月15日后灵活就业人员到社保中心缴纳一次性医疗费用。
二、办理退休手续所需材料
1、填写退休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有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并签署意见;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参保缴费资料;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企业职工档案;
5、退伍转业军人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6、一寸免冠照片4张;
7、病退人员提供《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审批表》、提退人员提供《特殊工种确认表》。
(5)针对退休职工的单位公示及证明扩展阅读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使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6. 太原民营企业职工退休手续办理的流程,需要提前进行审批么,麻烦知道的亲们告一下,是要太原当地的政策额
一、正常到龄退休
1、条件。(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管理岗位年满55周岁。(2)1996年1月1日前参加工工作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1996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满15年。
2、提交材料。(1)档案证明(2)户籍证明(3)二代身份证(4)养老保险手册(养老金交到到龄之月、打印个人账户)(5)职工人事档案
3、审批执行。县级经办机构呈报退休经市社保处审批核准的,填写新批退休人员花名册,并于次月起执行退休费,同时给退休职工颁发退休证,养老金领取资格证。
二、特殊工种退休
1、条件:(1)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2)在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岗位工种工作累计满10年。在井下和高温工种岗位工作满9年。有毒有害身体健康工种岗位工作满8年。(3)1996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1996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满15年。(4)特殊工种的范围,严格按照本行业经劳动部门认可特殊工种名录执行,档案记载真实明确。
2、提交材料:(1)本人书面申请(2)公示证明(企业公示10天)(3)档案证明(4)户籍证明(5)二代身份证 (6)养老手册(养老保险费交到申报之月,并打印个人账户)(7)职工档案
3、审批执行。年初单位填报当年度到龄特殊工种人员花名册,报市社保处备案。由单位于每季度末15日前提交符合特殊工种条件职工的有关材料,县级经办机构呈报退休经市社保处审批核准的,填写新批退休人员花名册,并于次月起执行退休费,同时给退休职工颁发退休证,养老金领取资格证。
三、病退、退职
1、条件:病退:(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2)1996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1996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满15年。(3)经县以上医院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退职:(1)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3)经县以上医院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提交材料:(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2)职工病历(3)公示证明(4)本人申请(5)档案证明(6)户籍证明(7)二代身份证原件(8)养老保险手册(养老金交到申报之月并打印个人账户)(9)职工人事档案
3、审批执行。(1)申报:职工患大病由企业劳资人员(或亲属)在患者第一次住院治疗结束后,持患者住院病历、档案证明、本人申请到劳动保险处福利科申报。(2)鉴定:组织县以上医疗机构专家,对申报病退、退职人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符合条件的,出具由两名以上医疗专家签字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3)公示: 将符合病退、退职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4)执行:县级经办机构呈报退休经市社保处审批核准的,填写新批退休人员花名册,并于次月起执行退休费,同时给退休职工颁发退休证,养老金领取资格证。
四、涉军人员退休
1、条件:(1)军转干、志愿兵、对越参战、破产企业失业军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义务兵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2)1996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1996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满15年。(3)自主择业的复员干部,达到法定(正常到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扩面参加社会保险军队退役人员达到法定(正常到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
2、提交材料:(1)本人申请(2)档案证明(3)户籍证明(4)二代身份证(5)养老手册(养老金交到申报之月,打印个人账户)(6)职工档案 (7)县以上医院诊断证明(8)失业手续(2004年底前失业证)、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3、审批执行。根据市社保处审批结果,填写新批退休人员花名册,并于次月起执行退休费,同时给退休职工颁发退休证,养老金领取资格证。
五、企业离退休职工死亡后待遇及遗属认定:
1、条件:(1)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企业职工。(2)无固定生活来源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满50周岁,子女不满16周岁,子女在中学上学可延长到18周岁)。
2、提交材料:(1)死亡退休职工档案(2)死亡证明(3)遗属户口本、身份证、户籍证明(4)遗属照片6张(5)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生活补助登记表
4、审查:(1)查阅职工档案,确认死亡职工离(退)休时间,确认直系亲属姓名,生活来源等。(2)以上内容职工档案记载不完善的,由职工所在单位、遗属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供的由两名负责人签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5、执行:符合供养直系亲属条件的,填写《供养直系亲属定期遗属补助花名册》,执行有关待遇。不符合条件的遗属说明原因,退回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