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国有企业破产后退休职工可否享受安家费
不享受。具体参考一下几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配合在18个城市(上海、天津、齐齐哈尔、哈尔滨、长春、沈阳、唐山、太原、青岛、淄博、常州、蚌埠、武汉、株洲、柳州、成都、重庆、宝鸡)进行企业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工作的开展,建立和完善企业优胜劣汰机制,指导和规范这些城市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破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破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实施企业破产必须首先安置好破产企业职工 《破产法》第四条规定,“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妥善安排破产企业职工重新就业,并保障他们重新就业前的基本生活需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据此,各有关城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本通知,在实施企业破产中,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首先妥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保持社会稳定。 五、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 破产企业所在地的市或者市辖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转业培训、介绍就业、生产自救、劳务输出等各种措施,妥善安排破产企业职工重新就业,并保障他们在重新就业前的基本生活需要。 政府鼓励破产企业职工自谋职业。对自谋职业的,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发放一次性安置费,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一次性安置费原则上按照破产企业所在市的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发放,具体发放标准由各有关市人民政府规定。 破产企业职工失业期间,依照《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期满无法重新就业的职工,符合社会救济条件的,由当地民政部门按照规定发给社会救济金。 破产企业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和医疗费由当地社会养老、医疗保险机构负责管理。破产企业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的,其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医疗费由当地社会养老、医疗保险机构分别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中支付。没有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或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不足的,从企业土地使用权出让所得支付;处置土地使用权所得不足以支付的,不足部分从处置其他破产财产所得中拨付。 破产企业中因工致残或者患严重职业病、全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作为离退休职工安置。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可以提前离退休。 破产企业中的劳动合同制职工的安排,依照《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临时工的安排,依照《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办理。 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费用来源不足的,按照企业隶属关系,由破产企业所在地的市或者市辖区、县的人民政府负担。
Ⅱ 安家费的国家政策怎么规定
法律分析:离休、退休干部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工作单位一次发给一百五十元的安家补助费,由大中城市到农村安家的,发给三百元。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九条 离休、退休干部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工作单位一次发给一百五十元的安家补助费,由大中城市到农村安家的,发给三百元。退职干部易地安家的,可以发给本人两个月的标准工资,作为安家补助费。
Ⅲ 国营企业单身无房职工退休有没有安家费
退休没有安家费,但是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请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
Ⅳ 退休人员一次性安家费
法律分析:退休工人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工作单位一次发给150元的安家补助费,从大中城市到农村安家的,发给300元。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六条 退休工人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工作单位一次发给150元的安家补助费,从大中城市到农村安家的,发给300元。退职工人易地安家的,可以发给相当于本人两个月标准工资的安家补助费。
Ⅳ 退休人员安家费发放标准的规定
因为住房改革以后在工资发放中增加了住房补贴,所以退休后没有了安家费,只有退休费。
离岗待退一般是工龄较长,而且不能胜任现在的工作,先离岗,
待到达正式退休年龄以后,再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其待遇和正退一样;
病退是指因病且丧失劳动力,办理的退休,其待遇比正退差很多,
分10年以下,10-20年,20年以上几个档次,每镇孝档次的标准不一。
正退标准如下,每个地方可能有一点点不同,但大体是这样的
第一部分是基础工资,第二部分是生活活的津贴。基本工资按照职称职务的级别御春稿确定。生活的津贴,国家全额拔款的单位按基础工资的30%发给,自筹资金单位按基础工资的40%发给。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森粗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Ⅵ 国企安家费是怎么发放的
法律分析:国家各地政府和各企业对安家费的内容都是不一样的,只要符合相应条款,都可以申请领取安家费。比如说:引进人才、退伍军人、职工异地、离岗离休等等都是符合发放安家费的对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第八条 离休、退休干部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工作单位一次发给一百五十元的安家补助费,由大中城市到农村安家的,发给三百元。退职干部易地安家的,可以发给本人两个月的标准工资,作为安家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