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国的老职工退休工资是怎么计算的
老人老办法
1998年9月底前已经离退休的企业人员,2003年4月1日前已经离退休的事业单位人员称为“老人”。企业退休职工计发养老金的老办法为:月基本养老金=(技能工资-6元粮贴)*计发比例+国家规定的12项补贴。其中:工龄10年至20年,计发比例为85%;工龄20年至30年计发比例为90%;工龄30年以上的计发比例为95%。(12项补贴是:工龄补贴32元+生活补贴5元+生活补贴8元+粮食补贴1.9元+肉食补贴5元+副食品补贴5元+四种副食品补贴10元+粮油补贴8元+燃料补贴7元+交通补贴10元+洗理费补贴15元+书报费15元)
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工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为: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按本人职务工资与津贴之和全额计发。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按本人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津贴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计发基数中津贴的比例,均按40%执行。);其中,退休时工作满35年的,退休费按90%计发;工作满30年的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工作人员原享受的教护龄津贴、职务(岗位)补贴,地方福利补贴、考勤奖(生活补贴)等,在离退休时均按100%发给。
㈡ 在处理违法人员时有一项取消退休待遇的处罚,退休待遇有哪些
你的问题很有意思,最近我们看电视,上网都会发现,对于部分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宣布他们的处分时,对于已经办理退休的人员,最后都会附上一句,取消退休待遇。
目前由纪检监察机关处分的人员,主要是属于监察法监察的人员,那么哪些人员属于监察法监察的范围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一是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二是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三是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四是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 体育 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五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六是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凡是以上六类人员,监察机关都会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按照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规定,政务处分的种类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类。在处理违纪、违法人员时,涉及到需要取消退休待遇的,一般都是属于开除公职的处分,才会有取消退休待遇之说。按照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已经退休的公职人员退休前或者退休后有违法行为的,不再给予政务处分,但是可以对其立案调查;依法应当予以降级、撤职、开除的,应当按照规定相应调整其享受的待遇,对其违法取得的财物和用于违法行为的本人财物依照本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对于已经退休的的公职人员,只要符合开除处分条件的,除了给予党纪处分以外,一般最严重的就是取消退休待遇。那么退休待遇分为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两个方面。政治待遇上,取消退休前相应的级别待遇,比如出席会议、阅读相应密级的文件,相关的车辆使用、住房待遇,工作人员配备、医疗保健检查等;经济待遇主要是取消退休金的发放。最主要的还是从此没有了退休金,比一般的老百姓更惨。由于受到政务处分的公职人员,很多都不是依靠缴纳养老保险来办理的退休,他们领取的是退休金而不是养老金,所以取消的是他们的退休金。当然以后随着退休全部实行缴纳养老保险的退休制度,那时如果公职人员取消退休待遇的含义,和现在是有所区别的,比如个人缴费部分,可以一次性退还给本人,但是不能再享受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等。
综上所述,取消退休待遇,主要针对的是退休前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对于一般的老百姓或是企业职工,如果属于全额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员,在判处有期徒刑以后,养老金会停止发放,但是服刑期满结束以后,养老金待遇还是可以恢复的,但是作为一般的公职人员,如果判刑以前是按照老制度办理退休,或是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部分,刑满释放以后,养老金需要重新计算。
是这样的,在处理违法人员时有一项取消退休待遇的处罚,主要是指对国家公职人员违法后取消退休待遇的处罚,包括公务员、吃“财政饭”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
那么,退休待遇有哪些呢?通常来讲,一个公职人员享受的待遇内容主要包括:政治待遇;经济待遇;生活待遇;工作待遇;福利待遇。这些待遇,公职人员在职期间可以全部享受,退休以后除了一部分待遇不能享受以外,相当部分待遇也是可以享受到的。比如,在政治待遇上还可以继续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职务,进行参政议政;在经济待遇上还享受着领取退休金的待遇;在生活待遇上还享受着医疗服务和保健方面的待遇等等。
而如果公职人员有严重的违纪行为被取消退休待遇后,上述这些方面的待遇就统统取消了,包括退休金也没有了。说的形象一些,从此以后就成了一名什么待遇都没有的普通老百姓了。
处理违法人员时取消退休待遇主要包括: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医疗待遇、住房待遇等,涉及对象大多是机关事业单位职工。
这些待遇具有很强的身份标识,取消退休待遇,不可以继续继续享受。比如,某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后,按照规定,可以继续享受同职级在职职工的医疗待遇。但是,由于个人违法违纪,被取消退休待遇,医疗待遇自然不能享受了。
退休养老金作为生活待遇的一部分,与其他待遇有所不同。2014年10月,我国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正式并轨,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企业职工一样,开始缴纳职工社保,变更为:用人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
举个例子,某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保缴费基准8000元/月,每月需要缴纳养老保险费比例28%,即每月2240元。2014年10月之前,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2014年10月之后,用人单位承担1600元/月、个人承担640元/月。
因此,2014年10月后退休职工被取消退休待遇,其养老金待遇可以从两个方面剖析:
一是,2014年10月前的养老保险,这部分费用是用人单位缴纳。被取消退休待遇,不再享受这部分权益,主要体现在视同缴费年限清零,导致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大为缩短,从而影响职工养老金额。
二是,2014年10月后的养老保险,这部分费用是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等同于个人权利。一般满足条件,职工可以继续领取养老金。
进一步细分为三种情况:1)退休职工被判处拘役、有期或以上刑罚,服刑期间,停止退休养老金发放,出狱之后恢复发放。
2)退休职工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但缓刑、监外执行,养老金继续发放,但不参与国家年度养老金调整;处罚结束以后,重新参与。
3)退休职工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暂停发放基本养老金。
主要注意的是,上述三种情况同样适用于普通职工退休人员,请大家务必注意。 综上所述,退休人员因违纪违法,被取消退休待遇,代价十分高昂,政治待遇、住房待遇、医疗待遇等基本上没有了,生活待遇也大打折扣,扣除视同缴费年限,退休养老金必然缩水。对违法人员取消退休待遇,这个说法我们最近一些时日是经常看到的,那么,这个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事实上这是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所犯下的错误,对他们做出的一种处理的决定。
正如《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52条规定所说的:
他们的退休待遇是分为两部分的,一是生活上的待遇,二是政治上的待遇。
当然了生活上的待遇,对于他们来说是最为重要的。
生活上的待遇具体指的就是和个人退休时的岗位级别挂钩的一些福利,主要涉及到的东西有:退休金和各类补贴。
政治待遇包括:政治理论学习, 向退休老干部介绍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定期给不同级别的退休老干部阅读相应级别的文件等。
这些取消退休待遇的人养老金基本上都是有的,这个是保证他们基本生活的东西,但是,其他的福利待遇就没有了。
事实上若是有些人犯的错误是严重的,就应该取消所有的待遇,让他们不作为,让他们知法犯法。
你说呢?
取消退休待遇一般针对的是公职人员,企业退休人员不会被取消退休待遇。
大家好,分享社保知识,我是思之想之,最近国家在处理一些违法违纪的人员时,有人被取消退休待遇,退休待遇包括什么?是养老金吗?养老金有一部分是自己工作交的钱,能取消吗?
没错,大家可以经常看到新闻,有些公职人员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因为违法乱纪被处罚,从而取消或降低了退休待遇。
退休待遇包括养老金待遇,但是不只是养老金,还包括一定的医疗待遇、生活待遇、政治待遇。
比如前段时间轰动一时的苟晶被冒名顶替上学事件,最后处理结果她的班主任被取消了退休待遇,班主任属于教师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这是有法可依的。
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已经退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处分的,不再作出处分决定,但是应该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的,相应降低或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也就是说,他违法违纪的行为太严重,但已经退休了就不给处分,而是相应降低或取消待遇,不然,这个处分是没有用的,是虚的,没有实际作用,不能让退休成为违法违纪的挡箭牌和避风港。
同样涉及苟晶事件的公安局退休干部,是公务员,也被降低退休待遇。
这也是有规可依的。
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处分决定机关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退休的不再给予处分。但是依法应当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相应降低或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这样做是为了给这些违法违纪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惩罚,让他们付出代价,否则什么惩罚也没有,你觉得公平吗?
况且2014年10月1日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没有缴费的,不好好为人民服务,违法乱纪就要自食其果。
而对于企业退休人员,一般是没有取消或降低养老金待遇的。
如果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服刑期间的养老金是暂停发放的。不过并没有取消,而是等服刑期满后,恢复发放养老金。
所以大家要搞清楚了。
我主要回答你在副题中所说的国家在处理违纪违法,取消退休待遇的问题,不包括地方。
主要是两项待遇: 生活待遇,政治待遇。
国家在处罚一些违纪违法人员时,我们看到的取消退休待遇的处罚是按照干部任免权限行使处罚权的。
国家处罚的一般是享受副省部级以上待遇的国家公务人员,央企享受副部级以上待遇人员或享受同级别待遇的专家、教授。而不是我们这些参加养老保险,退休后靠养老金过日子的“蚂蚁金融”人员。
国家所处罚的取消退休待遇主要是指以下两项:
一、生活待遇
l、工资,离退休干部的标准工资。
2、福利补贴:如交通费,洗理费,书报费,知补费等。
3、生活补贴。
4、增量补贴[2006]80号文规定。
5、护理费。
6、高龄补贴。
7、电话费。
8、住房,用车。
9、离退休医疗费按照规定实报实销。
10、除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待遇外,还可报销探望父母,子女或回原藉往返车船费。
11、因年龄大不便外出的,发 健康 休养补贴。
12、丧葬费,抚恤金。
13、对病故干部遗属,生活补助费,医药补助费。
二、政治待遇
1、组织老干部看文件,听报告,参加有关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
2、政治理论学习。
3、参加党员组织生活,参加党员活动。
4、节日慰问活动。
从以上看出,政治地位决定生活待遇,生活待遇凸显政治地位。
警钟长鸣!不管是高官还是百姓,道德的尺度,纪律的红线,法律的底线不允许踩踏。
居士解答,谢谢阅读!
在处理违法人员的时候,有一项是取消退休待遇的处罚,这个主要是针对退休的公务员以及事业单位人员在违法违纪以后的一项处罚。
根据我国2007年6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52条规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处分决定机关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退休的,不再给予处分;但是,依法应当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那么退休待遇一般都包括什么内容呢?一般来说,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人员能够享受到的退休待遇包括生活待遇,政治待遇,以及经济待遇等。
一般公职人员退休之后,还能够享受到在职时候的一些生活方面的待遇,虽然不能够全部享受到在职时候的全部待遇,但是仅仅部分生活待遇也是能够让生活过得不错的,比如医疗保健的待遇,还有经常体检的待遇等。
好多公职人员在退休之后,还能够享受到政治待遇。比如订购很多报纸和杂志,能够随时看到国家大事,还可以担任人大,政协相关职位的工作,也能够参政议政,有时候也会被邀请参加各种会议去探讨。
公职人员退休之后,也能够享受到一些经济方面的待遇。工资人员退休以后,还能够享受到养老金和各种生活方面的补贴,有些可能也有电话费报销等待遇。
从上述可以知道,公职人员退休待遇还是不少的,但是如果因为公职人员犯法或者严重违纪导致养老待遇取消,如果是判刑的话,那么这些退休待遇包括退休金一下子就全没有了,而如果是违纪,其他退休待遇没有了,而且可能退休金也要下调很多。
因此,作为公职人员,如果被判刑或者处罚,那么可能在待遇方面还比不上普通老百姓了。
处理已退休的违法人员有一项决定就是取消退休待遇。其实,这只是同等于在职违法人员开除公职的处理标准。被开除公职,就是取消了工资待遇及其对应的公费医疗待遇,只要没剥夺公民权利那就仍享有公民应有的一切权利。区别;退休人员,不挣工资领的是养老金,在职的领的是工资,违法后的处理是相同的,既原有身份都不存在了,只能享受公民应有的权利和福利。
退休了,仍然要受法律的约束!
党的十九大以后,在处理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时,“降低或取消退休待遇”逐渐成为一项高频出现、重要处罚措施。这项处罚,只适用于国家公职人员,基本针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的高级领导干部,一般干部很少能适用,企业职工以及 社会 灵活就业者不存在这种处罚。
这些群体的退休待遇主要是指:
1,政治待遇:可以出席一定级别的政治大会,如在地级市,通常在市委书记履新就职或召开党的特别重大活动时,一般当地退休的厅局级干部才有资格受邀参加;阅览一定级别才可以看的内部或保密文件。
2,生活待遇:只有高级领导干部才会享有的使用公车、配备秘书等。
3,医疗待遇:以前,高级领导干部享受的医疗待遇按退休前级别定,有的厅级干部退休时会被组织照顾,享受副省级医疗待遇。
4,经济待遇:就是退休工资。主要受退休前行政级别影响。
实施“降低或取消退休待遇”处罚,一般是因为这些群体的违纪违法性质不算很恶劣,大多配合组织审查或主动投案,且退休多年,岁数较大。处罚实施后,各项退休待遇会有较大程度下滑或失去。
实施这项处罚,目的在于警醒国家公职人员履职时要时刻牢记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守好法,用好权。否则,查实有违纪违法行为的话,即使退休也不代表安全上岸,依然会受到党纪国发处理。
交了养老保险的按说不能取消退休待遇。只能取消与职务相关的待遇,取消报纸,取消可以参加的活动等。
㈢ 退休职工养老金
退休人员养老金按什么标准计发?
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过渡办法”。
一老人老办法
1998年9月底前已经离退休的企业人员,2003年4月1日前已经离退休的事业单位人员称为“老人”。企业退休职工计发养老金的老办法为:月基本养老金=(技能工资-6元粮贴)×计发比例+国家规定的12项补贴。其中:工龄10年至20年,计发比例为85%;工龄20年至30年计发比例为90%;工龄30年以上的计发比例为95%。例:刘某1995年退休,退休前的技能工资等级为21级,工资额为336元,工龄为32年,他的月基本养老金应为(336-6)×95%+按国家规定应享受的12项补贴121.9元(工龄补贴32元+生活补贴5元+生活补贴8元+粮食补贴1.9元+肉食补贴5元+副食品补贴5元+四种副食品补贴10元+粮油补贴8元+燃料补贴7元+交通补贴10元+洗理费补贴15元+书报费15元)=435.4元。
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工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为: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按本人职务工资与津贴之和全额计发。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按本人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津贴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计发基数中津贴的比例,均按40%执行。);其中,退休时工作满35年的,退休费按90%计发;工作满30年的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工作人员原享受的教护龄津贴、职务(岗位)补贴,地方福利补贴、考勤奖(生活补贴)等,在离退休时均按100%发给。
二新人新办法
1998年10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企业职工,2003年4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事业单位职工,称为新人。企业退休职工计发养老金的新办法: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我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例:企业男职工王某,1980年出生,1999年参加工作,其2040年退休时的月基本养老金=2039年的全市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20%+至2040年退休时王某个人缴费账户的储存额÷120;
事业单位退休职工计发养老金的新办法为: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事业单位调节金)=(退休时我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80+事业单位调节金)。例:事业单位女职工许某,1981年出生,2003年4月参加工作,其2036年退休时(女干部退休年龄为55周岁)的月基本养老金=2035年的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至2036年退休前许某个人的缴费账户的储存额÷180+事业单位调节金(事业单位调节金标准将另行制定)。
三中人过渡办法
1998年9月底以前参加工作,10月1日后退休的企业人员,2003年4月1日前参加工作,4月1日后退休的事业单位人员称为“中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中人过渡计发办法:基本养老金由四部分组成:一、基础养老金。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月标准为职工退休时我市上年度月社会平均工资的20%,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不满15年的为15%;二、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三、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为其建立个人帐户前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4%。四、过渡性调节金。过渡性调节金标准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固定额,每月为120元,第二部分按本人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之和,每满一年发给1元,两部分合计最高不超过150元。在过渡期内“中人”计发养老金时实行新老办法对比计发基本养老金,若按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低于老办法的,差额部分予以补齐,高于老办法的高出部分自2001年1月1日起不予封顶。
例:企业男职工孙某,2002年年满60周岁,2002年办理了退休,经查王某的个人档案信息为:建立个人帐户前的缴费年限为31年,个人帐户储存额为5847.3元,个人缴费起止时间为1993.10-2002.10,1993年至2001年的月缴费工资分别为346元、346元、400元、400元、400元、500元、500元、504元、571元,1993年至2001年的月社会平均工资为308元、455元、514元、553元、586元、627元、700元、840元、952元。其退休前的技能工资为22级,工资额为352元。其基本养老金为:一、基础养老金。952元×20%=190.4元;二、个人帐户养老金。5847.3元÷120=48.73元;三、过渡性养老金。平均指数(参加企业保险的历年缴费工资占当年社会平均工资的平均值)=(346÷308+346÷455+400÷514+400÷553+400÷586+500÷627+500÷700+504÷840+571÷952)÷9=0.753,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时上年度月社会平均工资×平均指数)=952×0.753=716.85元,过渡性养老金=31(建立个人账户前缴费年限)×716.85元×1.4%=311.12元。四、过渡性调节金。120元+39元(工龄补贴)=150元(150元封顶)。
其基本养老金总额为190.4元+48.73元+311.12元+150元=700.25元。王某按过渡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700.25元)高于按老办法计算的养老金(468.6元),这样,王某每月实际可领取养老金总额为700.25元+35元(开放城市补贴)=735.25元。
事业单位退休职工计发养老金的过渡办法为: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性调节金四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退休时全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80;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按本人的视同缴费年限(建立个人账户前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本人退休前最后一年月均缴费工资的1.4%;过渡性调节金为基础养老金与过渡性养老金之和与原规定计发养老金的差额部分。
例:事业单位男职工于某,1967年参加工作,至2005年年满60周岁,他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2004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至2005年退休前本人缴费账户的储存额÷180+36(建立个人账户前的年限)×2004年月均缴费工资×1.4%+过渡性调节金。若按此办法计发的养老金低于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核定的计发标准的,将通过过渡性调节金予以调整补齐,高于原计发标准的,高出部分不予计发。也就是说,他退休时,按“中人过渡办法”计发养老金数额不低于也不高于按老办法计算的养老金,于某可根据上述方法预算出退休时的养老金数额。
㈣ 我国劳动法是否规定企退职工应享有洗理费,书报费
劳动法是适用于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企业退休人员已经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终止,不再适用于劳动法。另外劳动法也没有企退职工应享有洗理费和书报费的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㈤ 企业退休职工的书报费、洗理费、交通费如何发放
企业退休人员书报洗理费,在未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之前,其发放由企业负责。随着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的规范和社会化发放的推行,企业退休人员书报洗理费应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实行社会化发放。z
㈥ 退休职工是否有洗理费
没有。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