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事业单位退休员工犯罪服刑,刑满释放后是否可以继续领取退休养老金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9号)第二条(六)款规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退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不含被宣告缓刑的)以上刑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费待遇。刑罚执行完毕后的生活待遇,由原发给退休费的单位酌情处理。
(1)退休职工向三股势力扩展阅读: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的工资待遇处理: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间,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
经审查核实,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人民检察院不起诉或人民法院宣告无罪、免予刑事处罚,未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行政拘留,且未受处分的,恢复工资待遇,减发的工资予以补发,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计算工作年限。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刑事拘留在逃或批准逮捕在逃的,停发工资待遇。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行政拘留期间,未被开除的,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期满后的工资待遇,根据所受处分相应确定。
(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政机关任命的除外)和机关工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处分决定机关尚未作出开除处分决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工资待遇。
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缓刑期间,如单位未给予开除处分的,停发工资待遇,不计算工作年限。如在拘役被宣告缓刑期间安排了临时工作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60%计发生活费。期满后的工资待遇,根据所受处分相应确定。
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处分决定机关尚未作出开除处分决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工资待遇
B. 一年一年的盼,企事业已退休的老人什么时候并轨呢
企事业退休人员的工资,并轨不并轨不是关键。都是退休人员,不管企业事业干部、工人、职员工龄一样工资领取的标准应该一样,这才是问题所在,如现在有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拿到手中的退休金有一万元,工矿企业有的退休工资只拿三、四千元,就是接上五道轨,到了也是差六、七千元,这个轨接来接去有啥意义。
如果要公平公正,应该是同工龄同酬,虽然说不能完全平等,但工龄一样退休金基本上不能相差悬殊。
你不知道吗?企事业单位养老金已经并轨了,而且是同步上涨了。
大家好,我是社保专家思之想之,一年一年的盼,企事业退休老人什么时候并轨呢?
养老保险已经并轨
其实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已经并轨了。
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也要跟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保险了。
而且养老金的计发要跟企业职工一样,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所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已经并轨了。
养老金连续5年同步上涨
而且,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已经在同步上涨了。
从2016年开始,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第一次同步上涨,到2020年已经是连续第5年同步上涨了。
按照人社部和财政部4月17日下发的《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今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的方式,实现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办法的基本统一。
也就是说,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适用的办法是一样的,已经是一视同仁,没有区别了。
当然,由于按照现在的养老金调整方案,主要是与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挂钩,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养老金水平高的人,养老金涨得更多。
而事退人员由于之前双轨制 历史 原因,养老金基数高,所以会涨得多,很多人这是不合理的,
所以,建议各地参考和实施江苏省这些年的做法,就是让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涨幅比事退人员养老金涨幅更高一些,这样才能缩小差距,促进 社会 公平。
说上企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规估计有十几二十年了吧,到现在为止,事业单位交养老金也有几年了,从这个层面讲算是并规了。但从养老金这方面看,并规似乎遥遥无期,老百姓看到的虽然说已十五连涨,但差距却越来越大,高的越来越高低的越来越低。从每年国家出台的调整养老金的规定看,必然会造成养老金差距拉大。定额调整没问题,但就以上年养老金基数乘以1.5%这一条,6000与2000的养老金各涨多少一目了然,差距能不拉大吗?
我是山西医学院毕业分配到企业职工医院工作的,2010年退休后当年工资1900元,经过这些年的养老金连涨,到2019年底工资3923元。
我不知道分配到事业单位(地方医院)并同年与我一齐退休的同行现在工资是多少?实在不好意思去问别人,大概差距小不了。
每年国家宣布养老金上涨的消息时,都会在网上引起不小的议论。企事业之间养老金的差距问题是人们说的最多的话题。不过这些议论并没有改变现状,当然我们理解国家的困难,毕竟我们现在的生活还可以过得下去。
有人在网上提出限高提低的建议我认为还是可以的。不过在限高提低时把年龄也考虑进去才比较合理。比如一个人他已90岁,养老金6000不算高,另一个人他刚60岁,养老金也是6000元,那么他的养老金就算高了,应于限涨。
社会 财富的公平合理分配是 社会 稳定的重要部分。虽然说企事业单位之间养老金不合理的存在是多少年积累形成的,是错综复杂的。但只要有关部门把养老金的公平合理真正重视起来,尽快解决这一问题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11牟年年盼,月月想,总把企事业退休实行并轨放不下,这是可以理解的,但何时并轨,却让人难以置信,能自圆其说的就是,无风不起浪,既然有些浪花,可信的是,只不过是早一天晚一天的问题了。最好的等待,就是放下长线,等,那一天不会很远,自信点,相信这个政策,说不定就能在二0O一上半年实现。国家的每一个政策的闻世都是经历了反复上上下下地讨论验证,最后才落地的。等着吧,这项政策,也风声了几年了,真的很快会落地,等待是有希望的。这只是个人的推猜,仅供参考,和安慰。致谢了!
企事业退休金悬殊即使是并轨了,企业也无法撵上事业的退休金的,企业退休工资那么低,事业的高的悬殊,怎么算并轨。并不并轨只是表面现象,实际把企事业退休金距离拉近才是关键,就说并轨了,还不能实现企事业退休金平等的,要有一段过渡时期,到那时也很难实现企事业退休金拉平的可能。
企业是撵不上事业的退休金的,你还能把高的事业退休金拿下来,填补企业的不足吗?就是每年事业退休工资不上涨,只有企业在涨,企事业退休金这么悬殊,就是企业的年年上涨,那也很难撵上事业退休金的。
所以,别盼并轨不并轨了,只要企业和事业的养老金差距缩小,能跟上物价的上涨,企业这些退休金也就知足了。就是并轨了,眼前还达不到企事业退休金差距不悬殊,需要一段过度时期,我们还不知道能不能等到那一天呢?
还的好好保护自己身体,争取多活几十年吧,多开几十年退休金比什么都强。
退休金高的享受着富裕生活,但是不去爱护自己的身体,每天大鱼大肉的吃着,也不是什么好事。企业退休金少吃着粗茶淡饭,相对寿命也长,不就撵上退休金多的事业退休金了吗?知足为快乐,好好活着吧。
并轨,已经并轨了,企事业单位2014年就宣布并轨了,只是退休时的计算方法不同,行政事业单位养老金高些,由于基数不同,比方企退人员现在每月养老金拿2000元,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每月养老金拿4000元,都上调5%,企退人员每月能提高只有100元,而行政事业单位就能每月增加200元,差距只会越拉越大。
去年调整养老金时,江苏等地就做得比较好,总的还是百分之五,但给企退人员的比例就比行政事业单位的高一些,这就能缓解一下企事业单位两者之间差距的进一步扩大,对企业退休人员也是一种安慰和照顾。
不管你是年年盼还是月月想,企事业退休人员之间的差距都是难以消除的。其实,别差距那么大,能逐年缩小一点,企退人员也是能够接受的。有人说,社保的原则就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企退人员当时单位缴费就低,所以退休时拿的就少,这是完全说不过去的,行政事业单位在2014年并轨前一毛钱没缴过,只是视同缴费,哪来的高低之分一说。企退的人员,只能盼今年各地都能像去年江苏省那样,向企退人员倾斜一点就不错了。
企业退休老人年年盼望着养老金同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并轨〉。
实际上于2014年7月巳实行了〈并轨〉。只是制度上并了,而养老待遇并没并。在〈并轨〉前,两者之间养老金待遇平均相差一倍以上。近几年双方还执行原来的工资政策,尽管两者近些年每年上涨养老金都按5%比例,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基数高涨的就多,而企业退休人员基数低涨的就少,两者差距越涨越大。这合理吗?
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应该以缩小差距为主,提低限高。不能越涨越大吧!
企事业退休金什么时候并轨是一个不存在的问题,因为这个问题在2014年已经解决了,从那时起,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也和企业职工一样需要缴纳养老金。现在的问题是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差距太大,而且养老金随着一次次的同比例上调,这个差距不仅没有缩小,还有拉大趋势,而这种差距是由 历史 原因形成的。
公正和公平是世界主流价值观,许多国家和地区已经实现了官员和农民在养老金上的平等,这是全人类追求的共同目标,是不可阻挡的发展趋势。但是我国人口众多,地域差异大, 历史 遗留问题众多,解决起来恐怕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但是有一代人的时间应该够了吧。
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在我国,能够正常办理退休手续的人,无非就是参加了城镇职工 社会 保险的参保人。具体地说,分为三大类人群: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种类型的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
其中: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就是所谓的体制内工作人员。他们都是国家雇员,在公职岗位工作,工资福利待遇也由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担。这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中都有非常明确的规定。
就目前的 入职门槛 来说,不论是公务员岗位、机关工人,还是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都设置了很高的入职门槛,想进去工作的人非常多,但在 凡进必考 的政策环境下,最终能够谋取一个公职岗位,是一件很难很难的事情。就企业来说,情况就非常复杂。要进入国营大公司,也有很高的门槛。对于大量的中小企业来说,入职门槛就比较低,或者很低。
与入职门槛相对应的是工资福利待遇以及养老金的区别。 根本的制约因素在参保缴费环节 。所有体制内工作人员的 社会 保险待遇,都由本人和本级财政部门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理,既不允许超标准缴费,当然也不允许按60%的比例缴纳,一切依法依规办理。对于企业职工来说,情况也十分复杂。国营大公司、外资企业、垄断性企业按最高标准300%缴纳 社会 保险并不鲜见;严格按100%的比例缴纳 社会 保险的企业也很多;还有大量的企业出于用工成本的考虑,千方百计、挖空心思按照政策允许的最低比例60%缴纳 社会 保险的情况十分普遍;甚至一些小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根本就没有参加 社会 保险,或者只缴养老保险,不缴医疗保险。 在参保缴费上的这种投机取巧、先天不足,从根本上决定了一部分企业退休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肯定将比较低 。
从工龄这个角度谈 ,由于高度稳定,体制内工作人员的工龄大多数都在35年以上,41-42年工龄的人并不鲜见。对企业职工来说,也是高度复杂化。干一辈子的很多,干了十几年的也不少见,还有很多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却因为未达到累计缴纳 社会 保险15年的最低要求而发愁。如果在企业只干了不到20年,要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享受相同的养老金,那就奇了怪了。凭什么呢?
我国的 社会 保险法明确规定,按 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原则核定养老金。更明确的是: 在职时个人和单位缴费越多,养老金越高;交费时间越长,养老金水平越高。缴费金额高低、交费时间长短和养老金的高低是正比关系,因果关系。在职时的缴费是前“因”,退休时核定的养老金是后“果”。没有在职时的高标准缴费,自然不可能也不应该有退休后的高额养老金 。这是自然而然的结果。可是, 有些退休之后的企业职工,从来闭口不提其所在的企业和本人是按什么标准缴费的,又缴了多长时间的 社会 保险,不提缴费这个前“因”,却要求养老金这个后“果”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一样高,坦率地说:这是标准的耍流氓行为 。永远别忘了:公职人员的身后老板永远是各级财政部门,企业职工的身后老板只能是企业,这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也就是说: 企业职工的养老金高低本质上由企业自身决定的;而且体制内工作人员的养老金高低则是国家政策统一决定的 。
另外,现在的舆论场上,还有一种时髦的说法,好多人都说:体制内工作人员从2014年10月才开始由个人和财政部门缴纳 社会 保险,而企业职工己经在多年前开始缴纳 社会 保险。这个问题其实非常简单:2014年10月之前的工作年限,用 视同缴费年限 这个概念就彻底地解决了;没有实际缴费的工龄,依然由各级政府的财政部门负责补齐。 给谁干活,找谁要钱,天经地义,这样做合理、合情、合法 。有些人却一直盯住这一点不放,只能说是非常无知的。另外, 机关事业单位所缴纳的 社会 保险基金和企业职工所缴纳的 社会 保险基金,是完全分开管理和核算的,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互相挤占基金的可能性 ,这一点请大家一定要弄清楚。否则,就只能凭空想象,乱说一通。
从根本上说, 本人在职时是什么身份,退休后自然就享受什么待遇。羡慕嫉妒恨、害红眼病,说什么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成了养子金、养孙金,人家合理合法获得的退休金,怎么花是人家个人的私事,你管得着吗 ?
题主问: 一年一年的盼,企事业己退休的老人什么时候并轨呢 ?如果问的就是养老金的差距,那可以肯定地说: 永远不会并轨,事业、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差距也永远存在,也只是在国家的宏观干预下,这种差距会慢慢地、逐步地有所缩小 。要领一样高的养老金,永远没有可能,仅此而已。至于说一年又一年的盼,也只是一些非常无知的人抱着吃大锅饭的心理,想着占一点便宜,肯定也只能是白盼一场,一点儿用都没有。这是百分之百确定无疑的事。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之所以低,不过是其就职的企业按低标准参保缴费的自然结果而己,总体上就完全不可能改变,也根本无法改变 。
什么叫并轨?这个概念你弄不懂一天早晚天天喊并轨有什么意思!
我们国家有高层领导,有公务员,有高级工程师,有中科院院士,军队高级将官指战员,教师,医师,领航员等。他们退休能和你初,高中攵化的工人,集体企业业主,员工,商业财贸人员退休并轨吗?
怎么并?!你告诉我!
那些高层人物,高 科技 人才,和你初,高中生工人退休并轨,简直就是梦幻!
举一个例子,一个高级桥梁建造师月薪两三万徼退休金很多退休后他退休金就高,你一个小企业员工每月工资两三千肯定退休金缴的少,你说给我听听怎么个并法。
C. 企业职工退休后企业还应当对其承担哪些责任
企业职工退休后,原用人单位没有法定责任。
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是法定要求,企业职工退休后,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养老金,按规定支付医疗保险待遇,原用人单位没有法定责任。但可以出于人文关怀予以关怀,可以逢年过节、疾病住院进行看望,去世前往吊唁,有条件的给予经济和物质上的补助。
一般情况下企业有义务和责任帮助员工办理退休手续,但是办理完成后,除了医疗保险公司缴费部分外企业代社保机构管理退休人员,而没有义务再承担其他责任。
(3)退休职工向三股势力扩展阅读:
企业的责任范围:
1、对政府的责任。企业应扮演好社会公民的角色,自觉按照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经营、照章纳税,承担政府规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并接受政府的监督和依法干预。
2、对股东的责任。企业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对股东的资金安全和收益负责,力争给股东以丰厚的投资回报。企业有责任向股东提供真实、可靠的经营和投资方面的信息,不得欺骗投资者。
3、对员工的责任。企业对员工的责任属于内部利益相关者问题。企业必须以相当大的注意力来考虑雇员的地位、待遇和满足感。
D. 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是否会降低企业地位
不会。因为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是正常的,而且退休后跟企业就没关系了,所以不会降低企业地位。
E. 养老金上涨,为什么年龄越大领得越多应不应该向高龄人员倾斜
相信不少人在养老金上涨环节中,都有一件事特殊的难以相信,养老金上涨为何年纪越大的退休职工涨越多?该不该向大龄退休职工适度歪斜?实际上向大龄退休职工倾斜大道理也非常的简易,看了也许你还认为,年龄大的退休职工,应当多涨一些呢?
因为从实际角度来说,养老金上涨对大龄群体适度歪斜,并没什么坏处,终究多上涨钱一般都会做为家中生活开销的经费预算,仅仅家里老人去世早的这类人群,或多或少心里有些不均衡。可是却近几年来养老金上涨看来,针对大龄退休职工适度歪斜这种现行政策,短时间不容易撤销,但有一定的很有可能,减少调节规范。
针对,养老金上涨是否该向大龄工作人员歪斜,您有什么观点,热烈欢迎沟通交流评价。
F. 企业退休社会化管理后是否与原单位没有任何关系
企业人员退休后,从法律的角度讲,与原工作单位已经没有了劳动关系,因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实行了 社会 统筹,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和医疗费报销,也都由政府专门的机构负责,这样从表面上看,好像企业人员退休后,就与其所在的单位没有了任何关系,所以,就出现了企业退休人员的 社会 化管理问题。
但是,这么多年的工作实践证明,企业退休人员完全实行 社会 化管理,并不是一种最好的管理方式,其理由有四:一是大凡人都是有感情的,一个人在一个单位工作十几年、几十年,甚至一辈子至退休,不仅对企业有着特殊的感情,与同事、领导之间,也建立了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的 社会 圈子大都在原单位的工友之间,是一生都难以割舍的。实行 社会 化管理后,他们基本上就脱离了原来的交往圈子,完全进入到了社区这个陌生的圈子,作为退休后的老年人,是很难完全融入一个陌生群体的;二是一个人在一个企业长期接受一种文化的熏陶,有其固有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组织上对每个人的情况也都比较了解,当个人有什么困难和问题时,组织上能很好的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能有效地化解 社会 矛盾和问题。如果归入社区,组织与所辖居民之间互不了解,一旦遇到特殊矛盾和问题,解决起来可能困难得多。三是我们国家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发展,体制、机制及经济发展方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同时在发展过程中,也积累了一些矛盾和问题,特别是国有企业,经过几轮的改革、改制,或多或少会有一些遗留问题,并且这些问题会长期存在,有许多问题关系到员工的切身利益,这些问题是街道和居委会难以解决的,可能需要企业长期做好善后及思想政治工作。四是退休人员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养老、医疗及贫困问题,对他们面临的这些问题,不仅政府有责任帮助他们,同时企业也有一定的 社会 责任,也应当给予适当的救助。
所以,根据我们的国情,对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不能搞一刀切,应当视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与政府部门合理划分责任,让企业与政府各展所长、各尽其责,共同保障 社会 安定、经济繁荣、人民幸福!事实上,有些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也是这样做的,它们仍然设有专门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专门为退休人员服务。所以,一些企业的退休人员并非象题主说的与原单位没有关系,他们的组织关系仍然在企业,也会参加企业组织的各种学习及活动,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仍然充满热情和关注。
企业退休人员 社会 化管理,这是国家为企业减负,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又一举措。
什么叫 社会 化管理? 实际上就是将退休后的企业工人跟用人单位完全脱钩,有社区服务中心或者当地的老年人管理服务站进行服务。老年人的待遇主要是养老金,只要有养老保险基金按时发放就可以。
对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由用人单位承担是老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虽然我们实时养老保险制度改革30多年了,其实很多国有企业还实行着企业管理退休人员。比如说这些企业专门建立了老职工活动中心,甚至老干部党支部,而且还为这些老职工发放一定的补贴补助。
国家推动 社会 化管理服务,一般要分两个角度。
第一,退休老职工的活动场所将在街道、社区或者村居服务中心开展 。当然绝大多数老人不一定参加,不过村居社区也有越来越多的服务能力,为大家开展体检、送温暖、居家养老等服务。这样老职工,生活还会更方便一些。
第二,原来的退休待遇要予以保留。 可能一些用人单位原先发放的住房补贴、老干部补助等待遇,对于在职职工通过转换为缴费基数的方式实施养老金式管理,对于退休职工仍然有用人单位继续发放待遇。也有的地区会出台政策,要求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一定额度的钱数,将有关待遇改由养老保险基金承担。
所以,总体来看对老职工实行 社会 化管理,虽然会实现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关系脱离,但是不会影响职工的待遇,甚至会对职工有更多的好处。
这是个损企害民的坏道道,不符合国情。让企业退休人员没有了归属感,从长远看对企业发展不利。企业退休人员是企业的宝贵财富,企业财富是多少代工人血汗凝聚,没有了以企为家的动力,企业就没有了凝聚力和主动创新活力,这是十分不利于企业发展的。工作了几十年的企业,退休就让你进社区,感情的伤害让这些老人有多痛不在其中难以体会。
企业退休 社会 化管理这方式,退休职工与企业脱钩了,肯定没关系了。企业退休 社会 化管理,过去企业文化强调企业是工人之家,怎么体现?“爱厂如家”精神还能存在吗?在厂工作的职工,想到退休有被厂“跌出去”的感觉,心感寒心,对生产积极性打击很大的。
社区工作本来就工作量很大,对退休职工管理肯定没有企业照顾周到。如退休职工死亡,追悼会由企业退管会主持,部门工会主席读悼词,还送些慰问金。现在社区能办到吗?我是持怀疑的。
我认为应制订附加条例,企业(特别是企业工会组织)对本企业退休职工,不能一退了事,应该关心的还是要关心。如职工手术住院,患大病,死亡等情况,企业应该派人去关心,送温暖。
高山人/2021.6.2
对于这个问题,不瞒各位,我始终持有不同的看法。用一分为二的观点说,将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实行 社会 化发放,其医疗卫生实行 社会 化保障服务;其人事档案、组织关系,基本信息实行 社会 化管理;为其发放 社会 化管理服务联系卡;完善建立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组织;为其提供 社会 保险查询服务;掌握企业退休人员生存和流动状况,开展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组织其开展文体 娱乐 活动及政治学习和党员活动;为亡故退休人员的家属申领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津贴等具体事宜全都移交到其所在的街道社区进行 社会 化管理。其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断开退休人员与原先企业之间的联系,让企业轻装上阵,专心搞好生产经营,创造出更多更高的经济效益和 社会 效益。而且不会影响企业退休职工的任何待遇,还会给其带来有更多的好处。主观上这个本意是无可厚非的,也应当要给予充分肯定。
但客观而言,若一味地将企业退休人员的上述诸多养老事宜统一划归由街道社区进行属地管理,以辟清企退人员从法律上已与原企业再无关系,而给其留下道义上的缺陷和 情感 遗憾的做法是不现实也不可取的。因为:
第一、这样做的直接后果将是得不偿失,尽管这样做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表象暂缓企业负担压力,达到一时的增效愿景。但现实却带给企退员工更多的则是人走茶凉的内心无奈无助和无情,从而更加助推形成了人情冷漠,世态炎凉,伤害的是企退职工对企业的一片深情厚义。淡化的是阶级情份和同志及同事情义,丧失的是日后企业职工集体意识,单位理念和奉献思想。扭曲的是价值取向和敬业精神!长此以往,必定会影响到企业发展,也不利于企业文化建设!这是任何一个企业都不想要的结局;
第二、实行企业退休人员 社会 化管理,本是为了弱化企业办 社会 功能,减轻企业负担,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一项国家改革举措。实行企业退休工人跟用人单位完全分离脱钩,由社区服务中心或者当地的老年人管理服务站对其进行 社会 化管理服务。尽管是件好事,但也要区分情况,切不可一分或一脱(分离脱钩)了之,更不能以将企退职工移交社区管理了就万事大吉。在我看来,该企业承担的道义仍不可推卸,该企业维系的道德 情感 还得持续维系。比如说每年的老龄节和春节慰问不可将企退人员遗忘,住院探视也不可省掉,企退人员去世时也应莅临悼念等等。而这些往往又是企退职工移交社区管理后而难以周到的,即使有的偶尔也能,但完全不是那种滋味。故而,这不是一句简单的已移交社区管理而与原单位无关就能了事的;
第三、毕竟作为企退职工,就目前情况而言,大多都在这个企业工作了几十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不管其退休后如何到了社区管理,但他曾经是这个企业的老一辈职工,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也必须得认可。不然,一则势必让企退职工感觉心寒而失去对企业的 情感 依托;二则也会让在岗的职工无所眷念和效仿而变得更加世故冷漠,这样就必定会影响到企业凝聚力,不利于企业后续发展。否则,在削减企业办 社会 的功能同时,同样也会削弱企业的 社会 作用,这是很不应该的。要不然就跟资本主义 社会 没什么两样;
第四、由于目前多轨社保机制的存在,在我国退休职工主要有自由从业退休人员、私企退休人员、国企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等四种之分。而且,其退休后的待遇也有着天壤之别,国企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都要明显好于前者,尤其是“私企退休人员”,不仅如此,另外其国企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除了享有优厚的规定退休待遇外,还持续享有其原单位的多项福利,故而,无形中加大了企退人员的心里落差,增加了诸多不满情绪,长此以往不利于和谐 社会 建设。同时,这也是对企退职工最大不公;
第五、对于自由从业退休人员而言,因其本来就没有工作单位。故而其退休后将其划归社区进行 社会 化管理倒也没有什么较大差异。但私企退休人员就不一样了,如果单纯是私企人员还好说一点,因为其本来和单位就是合同关系,当到达退休年龄后,合同自然终止,两者互不相联,所以 社会 化管理对他们也无多大影响。但问题是私企退休人员划归社区化管理是于2010年左右才进行了 社会 化管理改革,故现在这类情况不多或基本还未出现。而目前极大多数所谓的私企退休人员,其实大都是之前的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经企业改制改革置换而来的企业职工,且其原本都在这个企业里干了几十年,有的甚至是大半辈子,企业至今的发展无不凝聚着他们的心血和汗水……所以,这就不能一概而论地简单视其为私企退休人员了,这在情理上是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的。大家是否认同上述观点,如若认同,就请关注加评,您们的支持,就是我坚持创作的最大动力!
企业与退休职工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工会活动、遗留问题。
退休职工移交社区后,人事档案移交当地退休职工档案管理中心,组织关系移交夲人所在社区,工会关系自行脱离。
因为工会的关系,退休职工移交前,效益好的企业在过年过节时,会给退休人员发一点物品。
企业效益差的,虽然没有过年过节物品可领,但存在党组织关系。
十几年前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下岗,灵活就业,自办退休,与原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改制遗留问题关系。
2020年企业退休人员实行退休 社会 化管理,与原企业是否还有关系?处决于遗留问题,如果企业按政策办事,不留下任何遗留问题,退休人员与原企业亳无关系。
如果企业没有按政策处理好遗留问题,退休职工与原企业仍然有关系,原企业不在了的,主管部门有责任处理和解决遗留问题。
未来,职工不再是企业的主人,企业只是你打工的地方,你所在的社区,才是自己有归属感的家园。
有党员身份的,可以到社区参加组织生活;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可以到社区投诉;出国或特殊需要,可以到社区开证明。
企业退休人员 社会 化管理这一步走得太快,步子太大,寒了企业在职员工的心。原单位已经不存在的不说了,如果仍然还在经济效益还可以呢?
虽然说 社会 化养老是必然趋势,但是,企业对那些干了一辈子的员工也应该有的人情味;企业员工对企业的贡献不应该忘却。
过渡时期的许多政策不应该一刀切;退休人员仍然还是企业的财富;他们见证了企业的发展,在工作中积累了宝贵经验;如果退休立马弃用,对企业本身也是一种损失。
另外,企业的效益千差万别,亏损的不说了;那些效益不错的企业也要想到自己退休的员工,逢年过节去慰问一下;或者请老师傅回厂里看看,聚一聚!
这些人经历的时代不一样;他们那时候都是“以厂为家”,讲的是无私奉献;突然发现企业与他们没关系了,感情上确实不能接受。
社会 化管理其实是“全盘西化”的一种表现;不符合现实的国情——企业有“甩包袱”的嫌疑; 社会 化管理究竟怎么管?退休员工有困难或者生病,谁来管理?
在现在 社会 化管理仍然不够完善之际,将所有退休人员推向 社会 其实不是负责任的做法;有条件的企业还必须继续与他们保持联系,经常走访慰问。
退休人员 社会 化管理的目的,就是为了将退休人员与原先企业之间的联系断开。
在我国,退休职工主要分为四种, 自由从业退休人员、私企退休人员、国企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
对于自由从业退休人员 ,他们本来就没有工作单位,养老保险都是自己付费缴纳的,所以退休后自然跟单位是一点关系也没有。
而对于私企退休人员 ,在2010年左右也进行了 社会 化管理,养老金的发放、医保的报销,还有文体 娱乐 等服务都将从单位转至街道社保机构。为此,一些地方还专门出台了《非公有制用人单位退休人员实行 社会 化管理的操作办法》。
但是,其实私企人员本来和单位就是合同关系,当到达退休年龄后,合同自然终止,两者间本来就没有什么联系,也基本没有私企会组织退休人员进行文体 娱乐 ,所以 社会 化管理对他们的影响不大。
而国企退休人员 ,国家已经明确在2020年之前,要将尚未 社会 化管理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街道和社区进行 社会 化管理,主要是转移 社会 保障、党员组织关系、人事档案等。
对于国企退休人员, 他们和企业之间的关系还是不错的 ,一些待遇好的国企,职工在退休后也还是能享受到企业的一些福利,比如逢年过节的慰问、组织开展一些活动等,而 社会 化管理就意味着这些福利都没有了,所以他们对于 社会 化管理是会有排斥心理的。
至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目前国家还没有要求对他们进行 社会 化管理。
而他们在退休后,还能享受到许多的单位福利。比如很多单位的精神文明奖的发放对象都是包括离退休人员的,一些单位每年会安排退休人员体检,生日的时候会发放蛋糕券等等。
其实退休职工 社会 化管理根本就是无人管理,所在街道在那都不清楚,具体事都不知去那问,找谁问。包括退休金的涨降不知去那打听。好一群被 社会 遗忘的群体!
我就是做工会离退休人员工作的,现在搞的企业退休 社会 化管理初衷是为了减轻企业负担,有些强推给社区,社区肯定不愿意接,最后接过去,很多事不管,挂了空挡,社区的借口是没人,顾不过来!
社会 化管理后确实是和企业一点关系都没有了!
退休以后的老人有几个事需要办的,一是最重要的的退休金,这个没问题,都是社保局发,和社区没关系。二是退休党员的管理,还是有些问题的,社区里收党费很及时,但没有什么活动,有活动又不舍得掏钱,退休党员很有意见!三是文体 娱乐 活动,社区里基本上是什么也不搞,也没有人搞!四是老人去世后的后事,原来企业里有工会或离退办的人专门负责,基本上是全程服务,企业专门给派两辆车,一个车拉人、一个车拉物,现在社区里这项工作基本上是放空了,没人管,连去丧主家看看都没人,更别说出车了!没车没人,你自己看着办吧!
这和原来的企业没有关系,是上级要求这么搞的。企业当然也乐意,可以撤掉退休办了!减少了部门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