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是1962年的,是工人身份,2000年开始在管理岗位上至今请问我是50,还是55退休国家是怎样规定
55岁退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版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权发[1999]8号) 第一条 “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坚决制止违反规定提前退休的行为”《通知》重申,“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劳动部1992年下发的《关于实行全员合同制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第八条规定“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之后,职工需要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按其现工作岗位国家规定的年限和条件执行”。其中,“现工作岗位”是指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之后,职工不再保留固定工身份。如原身份是干部,现到工人岗位工作的,按工人的退休、退职条件执行;原身份是工人,现到管理岗位工作的,按干部的退休、退职条件执行。
⑵ 工人身份在管理岗位工作按什么年龄退休
进入管理岗位并非一定属于国家干部系列。如果在岗位期间没有能够按照政策“提干”,则劳动关系仍旧保留在原非国家干部系列,因此将按照非国家干部确定退休年龄。但如果岗位需要,则可继续留用或聘用。
⑶ 工勤岗位转到专技岗位或管理岗位后如何认定退休年龄
一、如果你不想延长退休年龄,那么,你可以在国家统一规定的退休年龄退休,即男60岁女55岁退休。
具体到事业单位由工勤转聘为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应根据原人事部下发的《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国人部发[2004]63号)规定:
对由工勤岗位受聘到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的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聘用满10年(本意见下发前已被聘用的,可连续计算)且在所聘岗位退休(退职)的,可按所聘岗位国家规定的条件办理退休(退职),并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
事业单位聘用制女干部退休问题适用上述规定。
二、如果你想延长退休年龄并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关于延长部分高级专家离退休年龄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政发〔1993〕42号)规定的条件,那么,你可以申请延长退休年龄。
延长退休年龄需要所在用人单位的同意。
第五条事业单位的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含聘期满10年的聘用职员、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工作年限满10年的;
二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第六条事业单位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二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的;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职员、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章退休后的待遇
第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按照对同级在职人员的规定,阅读有关文件,听有关报告,参加有关学习、会议和重大活动。
第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在新的养老保险制度未建立之前,每月按以下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固定工资与活工资(全额拨款[财政拨款]单位固定工资70%,活工资30%;差额拨款[财政补助]和自收自支单位固定工资60%,活工资40%)之和根据不同工作年限按以下比例计发:
1、工作年限在35年以上的,按90%的比例计发;
2、工作年限在30年至34年的,按85%的比例计发;
3、工作年限在20年至29年的,按80%的比例计发;
4、工作年限在10年至20年的,按70%的比例计发;
5、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下的,按50%的比例计发。
第九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公)负伤致残完全丧失工作能力退休的,每月按以下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⑷ 工人身份,有教师职称,任课上岗,退休按工人还是干部
退休是工人还是干部身份是以退休前一年的工作岗位来确认的。
现行的《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中没有对退休年龄作出规定,而退休年龄主要是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1999年劳动部颁发的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第一条中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从该规定中可以看到,对于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主要以身份进行区分,而身份确定主要以女职工退休前的档案记载为准。
此后,2001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人事部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的国经贸企改[2001]230号文件中规定:“取消企业行政级别。企业不再套用国家机关的行政级别,管理人员不再享有国家机关干部的行政级别待遇。
打破传统的“干部”和“工人”之间的界限,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即为管理人员。”该规定的出台,打破了原有的身份区分标准,转为判断女职工是否属于“管理或技术人员”。
结合此前的各项规定,多数地区目前判断女职工退休年龄的常规做法是,先看人事档案,档案中载明属于“干部”的女职工55岁退休。对于身份不符合“女干部”条件,但工作岗位属于管理或技术人员的女职工同样适用55岁退休,工作岗位则以末次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岗位进行确定。
(4)企业中的管理岗能按工人身份退休么扩展阅读
2011年1月起,我国对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国税总局已经公布了“关于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今后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个人,按照统一标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员支付一次性补贴,不属于免税的离退休工资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具体来说,个人因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所属月份平均分摊计算个人所得税。
其计税公式为,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
⑸ 企业管理岗,入职其他企业,身份能转不成工人身份吗
企业员工在本企业内是管理岗,如果入职到其他企业,会从新按着版你的能力核定岗位权,不一定延续原来的岗位。技术人员还可以参考过去的经验、经历、阅历、知识等,尽量安排熟悉的岗位,行政人员就没有任何参照了,基本上是从头再来。
⑹ 公司可以在女职员50岁后再认定工人身份办理退休吗
实际上现在档案保险处已经备案,更改工人身份不能一概而论,应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具体操作;
参照烟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按鲁劳社函[2006]311号文规定
1、原干部身份的女职工,退休前在工人岗位连续工作已满5年的,其退休年龄按50周岁执行;达到50周岁时在工人岗位连续工作不满5年的,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如达到55周岁之前符合在工人岗位连续满5年这一条件时,也可根据本人申请,按其满5年时的实际年龄办理退休。
2、原干部身份的女职工,曾经在工人岗位工作,但退休前又回到管理岗位工作的,其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
3、企业内部退养的女职工,在办理退休时,内退期间原则上按内退时的岗位认定。根据本人申请,内退期间也可视同为在工人岗位的时间。
4、原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工作期间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含视同费缴费年限)已满10年的女职工,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从事个体经营、自由职业及采取灵活方式就业并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在办理退休时,如符合本通知上述有关规定的,可按照上述有关规定执行。其从事个体经营、自由职业及采取灵活方式就业期间,根据本人申请,也可视同为在工人岗位的时间。
各地保险处规定有所差异请咨询当地保险处
⑺ 是按照工人身份退休还是按照管理岗位退休
工人身份退休与管理岗位退休,退休待遇是同等级别的、在管理岗位上单位如能替你的养保费每月多交点、退休时工资稍高一点、如果没有多交,退休金是一样的
⑻ 我是工人身份女职工,从工作开始连续在管理岗位工作22年,但现在是在工人岗位,我的退休年龄是多少岁
你的情况应该是55周岁退休,
你属于原工人身份的女职工,
退休前在管理岗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其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
你都连续管理岗位22年了,
肯定是在这个范围之内的。
⑼ 事业单位工人身份在管理岗位退休人员退休金待遇发生纠纷属于劳动纠纷吗
工人身抄份,在管理袭岗位!工作!退休时!如果管理岗待遇。高于。工人岗位!应以管理岗位待遇!退休!如工人待遇!高于,管理岗位!应予工人待遇!退休!就高不就低!应属,劳资纠纷!也可以讲。是劳动纠纷!可与单位!负责人!劳资,工会!财务等!讲明原委!道明原委!不行走劳动仲裁!走法律徒径!其实!也没什么!待遇好!是对成绩的肯定!待遇差!并不一定!没成绩!各地!对此。不公平!其实都一样!那有绝对公平!只有相对公平!心态好!才是最好的公平!祝您心情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