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业退休人员丧葬抚恤金如何申领
退休人员 丧葬费和抚恤金 怎样申领。 一、办理条件: 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按月领取城镇职工 养老保险待遇 的 离退休人员 死亡的,可申请领取养老保险丧葬费、抚恤金。 二、所需材料: ⑴《遗体火化证明》正本及复印件一份; ⑵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或医院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正本及复印件一份; ⑶直系亲属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办理地点:各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局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养老保险科 四、办理时限: 即到即办。 五、办理衫好程序: ⑴离退休人员的单位或死者直系亲属携带所需的资料到各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局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养老保险科前台办理; ⑵养老保险丧葬费、抚恤金于办理次月下拨到死者生前领取退休金存折的帐户上。 六、法律依据: 《转发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 制迅模度决定的通知》(中劳社〔2007〕1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中府〔2007〕9号) 七、相关表格: 不需要填写表格 八、办理方式: 前台办理 九、注意事项: ⑴办理时间为当月1-20日; ⑵抚恤金、丧葬费的发放标准分别为3个月(即共6个月)所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⑶转城退休人员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携带所需的资料到 户籍所在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办理。 ⑷由于财务电子系统的待遇支付时间为每日的8时30分至16时,故参保人或代办人必须在每日16时前完成待遇支付审批手续并到业务受理地前台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亩塌缓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B. 国企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三)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死亡待遇领取流程就是:1.单位或亲属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资料证明;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3.核算死亡待遇并发放。(死亡待遇分3部分:丧葬费,抚恤金,个人账户返还)家属需要提供给社保局的资料一般是:1、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火化证原件和殡仪馆行政收费票据原件和复印件一份;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4、申领人身份及与死者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有继承权的人员委托书,有多个继承人的需要有公证书;5、指定银行的银行卡(用于划转死亡待遇);然后在社保局填写《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一次性待遇)申请表》和《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抚恤待遇申请》两份表格就行了。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C. 企业退休病故抚恤金标准
到达一定的年龄就可以退休,所以我国对退休年龄是有一定的规定的,并且在最新出台的退休年龄中,有亩核更新了有关退休年龄的事项,应当按照新的退休年龄的标准进行。下面就由三门峡律师为大家整理相应的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D. 国有企业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E.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标准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标准
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符合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本人(或法定代理人、法定监护人)自愿选择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除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外,根据职工死亡是核定的供养亲属享受的抚恤金数额,其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支付的标准为:年龄在50周岁(含50周岁)以下的,按照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180个月;年龄在50周岁以上至70周岁(含70周岁)之间的,按照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120个月。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按照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60个月。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企业退休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发放的标准是:丧葬费3个月工资,抚恤金不超过10个月工资。丧葬费申领相关手续由所在社区办理,申报供养亲属抚恤金到中心养老保险服务科办理相关手续。每月10号之前办理结束的当月15号之后发放到领取人帐户,20号之前办理结束的当月25号之后发放到领取人帐户(逢节假日顺延)。
F. 企业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
法律分析:
企业退休职工去世待遇和申领标准:
(一)丧葬费的发放标准。一般为死亡时上年市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执行社保年度)的3个月。
(二)抚恤金的发放标准。一般为死亡时上年市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的10个月。
(三)遗属费的发放标准。一般按月(或者一次性支付)享受遗属费(遗属困难生活补助)。
(四)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付金额。以退休职工死亡前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为准。因全国各地关于退休职工去世待遇和申领标准略有差异,具体以当地人社局等有关部门要求和审批为准。
法律依据: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伤残人员从被批准残疾等级评定后的第二个月起,由发给其伤残证件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规定予以抚恤。伤残人员抚恤关系转移的,其当年的抚恤金由部队或者迁出地的民政部门负责发给,从第二年起由迁入地民政部门按当地标准发给。
第二十三条 在国内异地(指非发放抚恤金所在地)居住的伤残人员或者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定居或者出国定居的中国国籍伤残人员,经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其伤残抚恤金可以委托他人代领,也可以委托民政部门邮寄给本人、或者存入其指定的金融机构账户,所需费用由本人负担。
第二十四条 在国内异地居住的伤残人员,每年应当向负责支付其伤残抚恤金的民政部门提供一次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当年未提交证明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经过公告或者通知其家属提交证明过公告或者通知其家属后60日内,伤残人员仍未提供上述居住证明的,从第二年起停发伤残抚恤金。
G. 企业退休员工丧葬费抚恤金
法律分析:
如果有单位的,丧葬费和抚恤金都是通过单位向社保局申报,待遇批复下来后再到单位领取即可。
在职员工死亡的,丧葬费是三个月职工平均工资,抚恤金是六个月职工平均工资,上述待遇由所在单位支付;退休职工死亡的,丧葬费是三个月职工滚胡平均工资,抚恤金是三个月职工平均工资,由社保局滚备卖支付。
配偶没有经济来源,一直由职工供养的,需要经单位工会核定为供养直系亲属,另外享受六个月职工平均工资的一次性救济金
法律依据: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非因工及因病死亡丧葬抚恤费标准的通知大逗》:(1)企业职工非因工及因病死亡后,其丧葬费由1600元调整为3200元;一次性抚恤费标准,企业职工(不含退休、退职人员)为所在市、县(区)上年度在岗职工10个月平均工资,退休(含退职)人员为所在市、县(区)上年度10个月平均基本养老金。(2)在职职工非因工及因病死亡后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由其所在单位按原资金渠道列支。退休(含退职)人员非因工及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由其退休前所在单位按原资金渠道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