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休人员异地门诊费用可以报销吗
亲您好, 退休老人异地门诊可以报销吗,答案如下:可以的。一、异地跨省就医条件异地常驻工作人员:公司长期派在异地出差工作的人员。但这类人员要符合长期在外地居住。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子女在异地居住,且户籍已迁入当地的户籍人员。如果户籍已正式迁入异地安置的职工医保参保时,申请异地安置需要备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长期居住在异地,而且槐悔符合参保地规定,这类人需要在参保地申办异地安置备案,在纳入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医院住院,凭本人新型社保卡直接结算医疗费。符合参保地转诊人员:异地住院、急诊急救住院和转院患者,如果因为病情需要,外地就医,且已经在当森启地医院开具转诊证明的病患。二、异地医保报销的流程(先备案、选定点、持此明如卡就医。)1、领取或在社保网站上下载《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工作、居住人员情况申报表》;2、按规定填写,并经外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认定的《申报表》;3、将填好后《申报表》拿回分工负责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进行确认。须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卡的,经审核确认后凭《申报表》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进行登记,然后到社保卡管理科办理全省异地联网卡的制卡手续;4、办理报备后参保人员的个人社会保障卡不能在使用;参保人员回到须在就医的,应到市社保机构取消医疗报备,从次日起其个人社会保障卡方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5、医疗报备实行有变动就报,未变动就不报的原则。
2. 新疆社保卡异地就医的报销流程是怎样的
新疆社保卡异地就医的报销流程是怎样的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新疆社保卡异地就医的报销流程是怎样的,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新疆社保卡异地就医的报销流程是怎样的:
1、医疗终结后6个月内参保人员携带住院材料、医疗机构等级材料前往乌鲁木齐社会保险管理局医疗保险待遇支付部门申请医疗费用报销。
2、参保人和申报人需承诺提交材料证实有效,已知道利用虚假材料骗取医疗保险基金,将终止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并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乌市社保局或其委托机构对就医费用进行核查。
3、经审核资料及相关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有关规定报销,报销金额按照参保人员申报的领取方式支付给本人。超过申报时限,无特殊原因的,将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新疆社保卡异地就医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1)临时外出人员异地就医住院可报销的费用仅限因急症、危症在当地紧急治疗的.医疗费用。
(2)因本地医疗条件无法医治需前往外地就医治疗的,应办理区外转诊手续(乌鲁木齐市具有转诊资格的三级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方可报销。
(3)长期异地备案时间最少一年,期间社会保障卡在乌鲁木齐暂停使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会在次年初返还至参保人社保代付银行卡。备案一年内不得终止异地备案。
(4)没有医疗保险银行代付信息的,需要提供参保人乌鲁木齐市社保协议银行柜台存取款业务凭条。
新疆医保卡报销有哪些注意事项:
1、申报资料上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要求与身份证的基本信息一致,否则不予申报;
2、就医医院:临时异地限当地社会保险定点医院;长期异地限备案医院;转外就医限转诊医院。(突发疾病不受限制);
3、申报时限:医疗终结后6个月内申报;
4、申报时间:正常工作日;办结时限:45个工作日。
事实上,不仅是新疆,社保卡本身就是可以异地报销的,但异地报销有严格的条件限制,比如根据新疆的相关规定,如果要往外地就医治疗,需要出具转诊证明,且必须是具有转诊资格的三级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3. 退休人员去外地旅游发生的急诊费用如何报销
退休人复员去外地旅游发生的急诊费制用报销流程如下:
1.申请:
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居民应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申请享受相关救助,并出具户口簿、收入证明等材料。
2.审核:
社区、居(村)委会经办人员协助对申请对象资格作初审、评议、公示等;街道、乡镇社保所负责对申请对象入户调查、审核资格等;
3.审批:
区县民政局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家庭,应当在接到审批材料30日之内办结审批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应在30日之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低保、低收入群体拟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先依照各自参加的医疗保险险种报销,余下部分可申请医疗救助,即再报销60%。据了解,这部分人群多数参加的是“一老”或无业居民医保,住院报销原额度均为60%;这样,这部分人员将可报销84%。
备注:3种情况的门诊费用可按住院费计算: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包括肝肾联合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留观并入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留观死亡的,其死亡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
4. 退休人员异地住院医保如何报销
一、退休人员异地医保报销流程?
异地就医的人群:
一类是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主要是指取得居住地户籍的居外退休人员;
一类是异地长期居住但未取得居住地户籍的退休人员;
一类是长期在异地工作的人员;
一类是因临时出差旅游等原因需要在异地就诊的人员;
一类是因病情需要异地转诊的人员。
二、异地医保怎么报销:
经常到外地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外出前一定要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就医申报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探亲(出差)申报表》,报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备案。当参保职工因病住院后,需及时通知单位,由单位填写《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住院报告单》,在48小时内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医保中心将委托当地医保经办机构为患者提供就医服务。异地住院发生的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将住院病历复印件、医嘱单复印件、治疗用药明细表、原始发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住院报告单》、异地申报表复印件送到单位,由单位按规定时间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三、异地医保报销的流程:
1、领取或在社保网站上下载《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工作、居住人员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2、按规定填写,并经外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认定的《申报表》;
3、将填好后《申报表》拿回分工负责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进行确认。须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卡的,经审核确认后凭《申报表》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进行登记,然后到社保卡管理科办理全省异地联网卡的制卡手续;
4、办理报备后参保人员的个人社会保障卡不能在使用;参保人员回到须在就医的,应到市社保机构取消医疗报备,从次日起其个人社会保障卡方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
5、医疗报备实行有变动就报,未变动就不报的原则。
四、异地医保报销所需材料
1、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2、药店正规发票(国税局财政部监制并在发票上列出所购药品明细)或定点医院门诊收据
3、患者本人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