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请问:湖南省退休职工死亡丧葬费是多少
企业离休人员病故后,发给丧葬补助费1500元,在火葬区不实行火葬的,不享受丧葬补助费;
2016年1月1日起调整了企业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由原来的16490元调整为18360元。
丧葬费领取所需材料:
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领取人要与领取人身份证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证明必须注明领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关系);
火化证(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四是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湖南湘潭退休职工丧葬费标准扩展阅读:
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完善我省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有关待遇政策和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包括在职参保人员和已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丧葬补助金按其死亡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四个月发放。
抚恤金按其(包括在职参保人员和已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计发一个月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最多不超过20个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计算到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以省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根据《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4号)规定,职工死亡后按规定应当火葬但未实行火葬的,其遗属不得享受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二、资金渠道
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参照本文执行,所需资金由其所在单位按原渠道列支。
三、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从2011年7月1日起执行。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11年7月1日至本文下发前死亡,未发放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或按原标准发放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与本文规定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社保经办机构予以补发。
㈡ 2022年湖南省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是多少
相关经查询2022年退休职工最新丧葬费标准如下:1、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和10个月的平均工资一次性发放给直系亲属;2、供养直系亲属的救济费,通常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及物价补贴之和每月进行发放;3、供养一个直系亲属的,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百分之二百进行发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丧葬费领取所需材料1、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团带差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2、企行念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领取人要与领取人身份证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证明必须注明领取待遇者及其死塌皮亡者的关系);3、火化证(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四是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㈢ 湖南省2021年企业退休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是什么样的
根据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湘劳社政字〔厅山御2004〕34号文件规定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由死者所在单位发给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四个月的丧葬补助费。在火唯此葬区不实行火葬的,不得享受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根据死者生前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一次性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24-32个月。其中: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为死者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24个月;二扮岩人者,为死者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28个月;三人及三人以上者,为死者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32个月。
㈣ 退休丧葬费2023最新标准是多少
退休丧葬费发放标准具体如下:
1、退休职工的丧葬费发放标准,是当地上一年度(或前12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 * 6个月。
2、退休职工的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3、该丧葬费一般由死者的直系亲属领取,如没有直系亲属,则视情况由组织安葬的人或组织领取,但需要开具相关证明。
退休丧葬费领取所需要的材料:
1、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
3、火化证(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
4、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丧葬费领取流程具体如下弊或:
1、当事人去世后,家属(继承人)应及时提交当事人的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丧葬费申请表等资料;
2、社保审核后按照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符合条件者由社保机构依据当地规定核算具体抚恤金、丧葬费金额册笑;
3、社保机构审批完成后,将相关金额转租姿伍付当事人原单位,由原单位收到社保支付金额后通知继承人领取即可。
综上所述,退休职工的丧葬费发放标准,是当地上一年度(或前12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 * 6个月。该丧葬费一般由死者的直系亲属领取,如没有直系亲属,则视情况由组织安葬的人或组织领取,但需要开具相关证明。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㈤ 湖南省企业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
我国相关的法律对离休干部死亡抚恤金作出了规定。单位人员哗悔和离退休人员的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已被调整。通常来说,由于执行公务而牺牲的干部死亡抚恤金一般是本人生前四十个月的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病去世的干部的死亡抚恤金通常是本人生前二十个月的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在职职工死亡时,抚恤金的项目包括丧葬补助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一次性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具体标准依据当地生活水平和职工工资而定。
1、在职死亡人员的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
2、丧葬补助金按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3个月计发。
3、缴费年限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的,抚恤金为死亡时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七个月;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抚恤金为:死亡时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7×本人缴费年限÷15的标准计发,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职工死亡抚恤金项目及相关规定
1、丧葬补助费
职工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2000元,应实行火葬的地区擅自土葬的不发(少数民族,国家允许土葬的除外)。
2、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对上述中,确定因工死亡的遗属增发65元,抗日战争的增80元(不含配偶);红军的(不含配偶);增发100元遗属系孤独一人的可增发70元。
3、遗属抚恤金
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
4、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
死亡职工有供养直系亲属的虚衫,不分居住地,抚恤金均按死亡职工生前单位所在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给,差芦腔供养直系亲属为1-3人的(含3人)据实发给,3人以上的按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00%发给,但初次核定的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月缴费工资或月基本养老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㈥ 湖南省职工死后的丧葬费和抚恤金给多少钱
因颤汪病去世属于非因工死亡的一种。退休职工非因工死亡,一般可以领取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丧葬费一般是以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个月的工资计算;抚恤金全国没有统一标准,由各省市统一规定,一般是以当地社会平均工资10个月的补足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扰祥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缓洞搏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