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吉林省白城地区副高级教师2020年退休养老金重新核算后能领多少钱
全部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统一定额调整标准,每人每月增加39元。
今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考虑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物价水平、工资增长等实际情况,对缴费年限长、年龄大的退休(退职)人员进一步予以倾斜。
与上年调整办法相同,今年按缴费年限调整部分仍采取“分段调整,累加计算”的办法,即根据每位退休(职)人员的缴费年限分段进行调整。具体办法是每位退休(职)人员缴费年限25年(含25年)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1.5元;26年至30年(含30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2.5元;31年至35年(含3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36年(含36年)以上的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4.5元。
B. 2020年吉林市企业退休人员工资涨幅标准
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内限26年至30年部分,容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5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5元。
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的部分均按一年计算。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月增加额为2015年底本人统筹项目内月基本养老金数额的1%。
(2)2020年退休人员工资调整最新消息吉林省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调整原则: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公民参加社会劳动的时间作为计算和调整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基础,依据参加社会劳动的单位时间进行均等分配。
调整范围:建国以来从企业,事业,机关,部队,院校等单位到社会上的所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
调整目的:不以提高待遇水平和平均增加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为目标,以公平合理为要素,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目的。
C. 2020年吉林省退休涨工资怎么还没出台呢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整办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每人每月增加39元。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
(3)2020年退休人员工资调整最新消息吉林省扩展阅读
标准
一、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继续采取阶梯累加的办法确定标准;
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挂钩比例一致,为1%。倾斜调整按国家政策确定倾斜群体,主要向高龄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及企业退休军队转业干部、工伤退休人员进行适当倾斜。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由于疫情影响,为纾解企业困难,我省实施“减免返缓降”社会保险费一揽子政策举措,在基金减收、财政收支压力加大的情况下,继续提高养老金的意义重大,充分体现了政府的责任和担当。
D. 吉林省退休工资调整
法律分析:1、每人每月增加36元2、退休人员缴费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0元3、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2元4、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6元5、缴费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4.8元6、高龄退休人员。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7、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县(市、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
法律依据:《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一)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36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挂钩。退休人员缴费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0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2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6元;缴费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4.8元。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计算。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为2020年底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数额的1%。
(三)倾斜调整
以下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1.高龄退休人员。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2.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县(市、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
3.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后,基本养老金达不到调整后当地(所在市、县,省直管统筹单位为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该水平。
E. 吉林省退休工资调整方案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中每人每月增加39元。挂钩调整里一种是与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挂钩。退休人员缴费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2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6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9元;缴费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5.0元。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计算。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另一种是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退休人员月增加额为2019年底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数额的1%。倾斜调整是以下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1.高龄退休人员。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2.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县(市、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后,基本养老金达不到调整后当地(所在市、县,省直管统筹单位为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该水平。4. 工伤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数额不足72.5元的,按72.5元执行。
法律依据:
《吉林省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9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挂钩。退休人员缴费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2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6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9元;缴费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5.0元。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计算。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退休人员月增加额为2019年底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数额的1%。
(三)倾斜调整
以下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1.高龄退休人员。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2.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县(市、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后,基本养老金达不到调整后当地(所在市、县,省直管统筹单位为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该水平。
4. 工伤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数额不足72.5元的,按72.5元执行。
F. 2020年吉林省养老金计发基数
一、调整时间和范围
从2020年1月1日起,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9元。
法律依据:《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9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挂钩。退休人员缴费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2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6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9元;缴费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5.0元。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计算。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退休人员月增加额为2019年底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数额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