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退休人员异地就医最新政策
医保异地就医政策·5大变化
1、跨省异地看门诊,医保报销范围扩大
以前去外地看病,即使已备案,有些地方也报销不了普通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门诊的费用。
而随着此次《通知》的发布,已经明确了今后将会有更多医院可以报销普通门诊和5种慢特病门诊费用。
5种慢特病门诊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自202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统一的异地就医结算政策起,以上这些本需患者自行承担的门诊费用,医保就可以报销了。
2、备案地、参保地将双向享受报销待遇
在此次《通知》发布之前,不少城市对于异地就医的规定是:如果已经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就只能在外地(参保地以外)使用医保,要是想回到参保地(大多是老家)使用医保报销,就必须先撤销异地就医备案,比如广州、廊坊等地。
一些地方还不支持随时撤销备案,有的会要求一年后可撤销,这种情况下,回到参保地看病,医保可能就报销不了了。
这在《通知》中也做出了新规定:长期跨省居住的朋友,以后只要在备案有效期内,无论是在备案地、还是参保地看病,都能用医保报销了。
3、外出突发急诊来不及“备案”,视作已备案
《通知》规定,将急诊抢救费用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并且异地急诊人员视同已备案,无需额外提交备案材料。
4、允许出院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
之前对于长期在外地生活的人,大多地方要求,在住院前就必须办好备案,否则医疗费不允许直接报销。
《通知》中对此也做出了调整,允许出院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即“先住院、后备案”,并且只要在出院缴费前补办好备案手续,就不影响医保报销。
5、长期跨省居住、一次备案长期有效
之前各地对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的异地就医备案时效期,各有规定。有效期1年、3年、单次有效等等,各不统一。
《通知》对此做出了统一规定:
· 默认长期在外省居住的朋友,办理一次异地就医备案后长期有效;
·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且有效期内不限制就医次数,不会再出现看一次病,办一次备案的情况。
注意,《通知》将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各地政策落地情况可能会有先后之分。
❷ 退休后异地医保怎么报销
退休后异地医保报销流程:
1、异地就医者需要先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异地安置审批地点为:参保单位或者街道社保所在的区县医保中心。申领到相关审批单后,填写好相关内容。带着相关单据到异地医院医保部门盖章。然后把相关审批单返回到申请地经办机构进行批准;
2、异地审批的期限通常是一年,具体也就是当事人从办理日起开始到第二年的当天。一年之内是不可以变更的。若审批期限已经到期,仍在异地的当事人就需要在去相伍消关部门进行重新审批。身在异地的当事人必不可少的要在异地选医院,各个地区对于就医者能选择几家医院的规定是不一样的。一般是可以选择两家到三家;
3、异地就医者必不可少的也要遇到异地报销的事情,相关人员需要到就医的门诊、医院开具相关费用的收据、清单、处方底方、明细、医保手册、病例诊断证明,越详细越好。同时大家也不要忘记开具尺橘键一份你所就医的医院的登记证明,以便于用人单位、社保所、区县医保中心进行统计汇总和审核结算工作;
4、当事人在异地的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将相关报销单据邮寄回原来的所在城市进行报销,也可以让家人在原来的所在城市帮助报销。报销的标准等问题就会还是按照所在城市的规定,相关款项可由家人代领,也可自行设立相关账户领取。
慢性病医保报销标准:
1、甲类慢性病患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85%支付。慢性肾功能衰竭肾衰竭期患者的门诊血液透析费用、腹膜透析费用及器官移植后服用环孢素A的费用在上述基础上再提高十个百分点;
2、乙类慢性病起付线标准:300元。乙类慢性病患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在起付线标准以上部分按80%支付,一个医疗年度或有效期内不能超过慢性病最高支付限额;
3、参保人员可同时认定两种乙类慢性病,并按最先认定的双病种管理,每个病种单独计算起付线。慢性病病种的认定管理、最高支付限额将根据统筹基金收支状况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适时调整。慢性病鉴定标准、细则及程序,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综上所述,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陵巧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❸ 退休人员异地就医报销
加强跨省异地就医的顶层设计,统筹考虑各类跨省异地就医人员需求,逐步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当前重点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的住院费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革,探索将其他长期跨省异地居住人员纳入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范围。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是指离开参保统筹地区长期跨省异地居住,并根据户籍管理规定已取得居住地户籍的参保退休人员。这部分人员可自愿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异地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申请,经审核同意并由居住地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后,其住院医疗费用可以在居住地实行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在居住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居住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标准,不按照转外就医支付比例执行。经本人申请,可以将个人账户资金划转给个人,供门诊就医、购药时使用。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
四、完善跨省异地就医人员政策
加强跨省异地就医的顶层设计,统筹考虑各类跨省异地就医人员需求,逐步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当前重点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的住院费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革,探索将其他长期跨省异地居住人员纳入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范围。
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是指离开参保统筹地区长期跨省异地居住,并根据户籍管理规定已取得居住地户籍的参保退休人员。这部分人员可自愿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异地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申请,经审核同意并由居住地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后,其住院医疗费用可以在居住地实行直接结算。
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在居住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居住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标准,不按照转外就医支付比例执行。经本人申请,可以将个人账户资金划转给个人,供门诊就医、购药时使用。
五、做好异地就医人员管理服务
各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应当根据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转诊人员、异地急诊人员等不同人群的特点,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做好服务。
对经登记备案的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居住地的经办机构应一视同仁地将其纳入管理,在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确定、医疗信息记录、医疗行为监控等方面提供与本地参保人相同的服务和管理。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发生的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通过各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实行跨省直接结算。
对于异地转诊的参保人员,经办机构要适应分级诊疗模式和转诊转院制度,建立参保地与就医地之间的协作机制,引导形成合理的就医秩序。就医地经办机构应协助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医疗票据核查等工作,保证费用的真实性,防范和打击伪造医疗票据和文书等欺诈行为。
对于异地急诊的参保人员,原则上在参保地按规定进行报销;需要通过医疗机构对费用真实性进行核查的,就医地经办机构应予以协助。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费用按规定实行直接结算的,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原则上先由就医地医疗保险基金垫付,再由参保地经办机构与就医地经办机构按月结算。
对异地就医造成的就医地经办机构增加的必要工作经费,由就医地经办机构同级财政统筹安排。鼓励各地探索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经办等购买服务的方式,提高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和服务水平。
六、大力提升异地就医信息化管理水平
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建设和信息惠民工程建设的要求,着力推进社会保险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省级集中,建立完善中央和省级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平台,统一信息系统接口、操作流程、数据库标准和信息传输规则,推进《社会保险药品分类与代码》等技术标准的应用。通过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或省级集中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系统,支持省内统筹地区之间的异地就医结算数据传输和问题协调。国家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与各省级异地就医平台对接,逐步通过平台实现跨省异地就医数据交换等功能。
❹ 退休工人异地就医报销怎么报销
先由本人全额垫付。1、出院后3个月内,到参保关系所在的 医疗保险 经办机构申请报销,逾期不办理报销磨闷敬手续;2、专项账单由财政、税务部门制定或监督的医疗服务收费;3、经患者或其家属签字认可的费用清单、中药复方及相关检验报告;4、出具医院病死证明;5、 社会保险 卡;6、被保险人或 代理 人的 身份瞎慎证 ;7、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银行储蓄账户。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罩键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❺ 退休职工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是多少
70%至95%比例。如贵重药品、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按70%报销;乙类药品按80%;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的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报销比例为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其中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70%报销。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国家建基本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疾病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退休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1、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病住院,其医疗药费报销100%;
2、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其医疗药费报销90%;
3、退休职工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5%;
4、退休职工工龄满15至21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0%;
5、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药费报销75%;
6、退职职工,其医疗药费报销75%;
7、住院床铺费报销60%,无论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计收住院床铺费,医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❻ 退休人员医保异地就医如何报销
退休人员异地就医报销可以有多种形式
首先,退休人员可以投靠子女,而将你的医保关系转移到子女所在城市的选定的3到2个医院
或者是你退休人员要到外地就医,要到当地的医院开具,允许到外地就医的证明,然后再到医保处办理外地就医迁移手续就可以了,在外地住院后直接的就可以报销了
❼ 退休人员异地住院医保如何报销
一、退休人员异地医保报销流程?
异地就医的人群:
一类是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主要是指取得居住地户籍的居外退休人员;
一类是异地长期居住但未取得居住地户籍的退休人员;
一类是长期在异地工作的人员;
一类是因临时出差旅游等原因需要在异地就诊的人员;
一类是因病情需要异地转诊的人员。
二、异地医保怎么报销:
经常到外地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外出前一定要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就医申报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探亲(出差)申报表》,报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备案。当参保职工因病住院后,需及时通知单位,由单位填写《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住院报告单》,在48小时内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医保中心将委托当地医保经办机构为患者提供就医服务。异地住院发生的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将住院病历复印件、医嘱单复印件、治疗用药明细表、原始发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住院报告单》、异地申报表复印件送到单位,由单位按规定时间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三、异地医保报销的流程:
1、领取或在社保网站上下载《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工作、居住人员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2、按规定填写,并经外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认定的《申报表》;
3、将填好后《申报表》拿回分工负责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进行确认。须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卡的,经审核确认后凭《申报表》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进行登记,然后到社保卡管理科办理全省异地联网卡的制卡手续;
4、办理报备后参保人员的个人社会保障卡不能在使用;参保人员回到须在就医的,应到市社保机构取消医疗报备,从次日起其个人社会保障卡方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
5、医疗报备实行有变动就报,未变动就不报的原则。
四、异地医保报销所需材料
1、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2、药店正规发票(国税局财政部监制并在发票上列出所购药品明细)或定点医院门诊收据
3、患者本人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