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黑龙江2016年在事业单位退休中人且副高职六级用新办法如何算养老金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黑人社发〔2016〕57号),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明确了黑龙江省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Ⅱ 黑龙江省社保局2016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是怎样的
黑龙江省企事业退休人员二O一六年上调退休金方案已经出台,定额调整月增回五十答六元,满一年月增二点五元,按上年基数月增百分之0点五元,九月底到个人帐户。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自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并向退休较早、养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这意味着在2005年到2015年连续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础上,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实现“十二”连涨,上海已经在六月十五日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全国有北京,辽宁等十八省市也已经公布调整方案,并于九月底发放,其他省市目前还没有公布调整消息,不论何时公布调整方案,增加部分还是从一月起补发到个人帐户的。
Ⅲ 黑龙江省16年退休涨工资新政策是怎么归定的
劳动者想了解当地的养老保险金的增长情况,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社保局详细了解政策变化,各地区存在差异,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咨询,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社会保险法》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Ⅳ 黑龙江省2016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黑龙江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总体养老金数额有所增加,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调整三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整的适用范围包括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在2020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第六条职工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目前不作变动,今后可结合工资制度改革,通过增加标准工资在工资总额中的比重,逐步提高养老金的数额。国家根据城镇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增长情况,参照在职职工工资增长情况对基本养老金进行适当调整,所需费用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开支。
Ⅳ 黑龙江省退休工资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从2021年1月1日起,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2020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20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每人每月增加35元。每满一年增加1.6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 “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按本人2020年月基本养老金的0.97%增加。在上述调整的基础上,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李拿升分别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5年9月3日后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5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79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5元,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0元,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5元。
法律依据:《关于提高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
一、调整时间和范围
从2021年1月1日起,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2020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哪老办法和标准
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20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每满一年增加1.6元(不满一年敏含按一年计算;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
“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
2.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按本人2020年月基本养老金的0.97%增加。
(三)适当倾斜:
在上述调整的基础上,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分别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1945年9月3日后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2.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5元。
3.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79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4.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5元,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0元,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5元。
Ⅵ 黑人社发2016 57号关于黑龙江省企业退休职工工资调整问
请看以下黑龙江省人社厅、财政厅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黑人社发〔2016〕57号文件:
Ⅶ 黑龙江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是多少
国家人社部与财政部最近发出《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内总体调整容水平为2015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办法。
挂钩调整体现为“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倾斜予以照顾。
近段时间,黑龙江省政府正在按照这个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实施细则,预计正式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还需要耐心等待,但养老金提高部分都是从2016年1月开始补发的,敬候佳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