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职工死亡,家属无生活来源。想办理遗属供养,有什么具体规定
工作人员死亡后,其生前主要负责供养且无固定收入的子女,必须年专未满十六周岁或属因残、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由遗属个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未满十六周岁的提供出生年月证明、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证明),经死者原工作单位审核并报市人事局审批后,从批准之日的下月起方可按规定标准享受定期定额生活困难补助。 劳动法在第九章首次以劳动基本法的形式对社会保险和福利进行了规范。在此精神指引下,保障劳动者社会保险和福利权利的一些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也陆续出台。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处于弱者、被动地位的劳动者,对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依靠死亡人员生前提供主要来源的劳动者遗属,也规定了用工单位发放遗属津贴给以生活救济的义务。该救济义务除以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动法律关系为基础外,还以劳动者遗属完全无劳动能力、确有生活困难等情形为条件。
㈡ 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标准,及支出渠道
企业退差信链休职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标准,目前全国没有统一规定,由所在省市规定,具体标准各异,支付渠道也不尽相同。如四川省广元市规定,供养直系亲属是城镇户口的,每人每月290元;是农村户口的,每人每月135元;是孤寡老人和孤儿的,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35元,由所在企业支付,从2013年1月起执行。山东省规定,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3类:460元、410元、36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的遗属补助标准,在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兼有前两项情况的,补助标准在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退休职工死亡的,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国企在职死亡?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
供养直系亲属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条件①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②就业或参军的; ③死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④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⑤死亡的。
ps:
1、具备供养条件人员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配偶或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子女未满18周岁的;
4、父母均已死亡且父母无兄弟姐妹,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5、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6、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7、已退休人员在其办理退休手续当时其配偶也应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注:
1、具备供养条件的人员,是指依靠死亡人员生前收入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符合以上情形之一的;
2、参保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应当是参保人员死亡前已确认且死亡时仍符合供养条件的;
3、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应当是退休前已确认且死亡时仍符合供养条件的。
《关于对供养直系亲属有关问题答复意见的函》(劳社厅函[2004]176号)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可以按规定享受一次性救济费。供养亲属范围可参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18号)执行。”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第一条
为明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1]》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授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本规定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本规定所称父母,包括生虚孙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规定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三条
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第四条
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就业或参军的; (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五)死亡的。
第五条
领取抚恤金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刑满释放仍符合领取抚恤金资格的,按规定的标准享受抚恤金。
第六条坦源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劳动能力鉴定,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
第七条
本办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企业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一)丧葬补助费标准:
企业退休人员、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其死亡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
(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
企业退休人员、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其死亡时本人基本养老金的8个月计发。
各省略有不同,这是四川的标准,详细问当地社保局。
供养直系亲属,顾名思义。就是职工用工薪支付赡养的直系亲属呗。
退休职工的配偶死亡,社会保险是不支付任何待遇的。
退休职工死亡后都有丧葬费和抚恤金,无论其供养直系亲属参没参加养老保险。
但如果参加了养老保险,就不享受遗属生活补贴。
:trs.molss.gov./was40/search
从这个网站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里面信息很全面的.
早就没有这件事了,自从有了社保,退休就是社会化、商品化、货币化了。
职工死亡后,其配偶未达到退休年龄,没有丧失劳动能力,是不能从社保机构领取生活补助的。具体怎么申请与办理,在 法律咨询吧 这块 可 请问哈 律师 人士他们啊*
你这个就是养老保险中的抚恤金
无收入无供养人的配偶30%或者40%生前缴费基数
未满成年的孩子30%生前缴费基数
无收入无供养人的父母30%生前缴费基数
以上所有人员的抚恤金加在一起不能超过其生前的缴费基数
还有你像老人2个孩子,那么抚恤金减半发给
这个各地社保局都有标准,你有什么疑问直接咨询当地社保局最好,因为好多具体性的东西外人都不掌握的,只能给你说个大概,还很可能误导你
㈢ 退休职工死亡后,家属要什么条件才能领取抚恤金
公司、企业的职工退休后,如果因病或者因事故而死亡,按照国家的规定内,带上相关的证件,容走合理的流程,可以领取丧葬费,用以处理好死者的后事。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1、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2、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3、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另外需要注意:参保人员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因病非因工死亡和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死亡后,无论是否有供养直系亲属,均发给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抚恤金按死亡人员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计发1个月去世时上一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但最多不超过2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