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广西科级领导干部出国有何规定
一、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要根据工作需要,遵循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精简节约的原则,有明确的任务、目的和实质性内容。要加强对派遣领导干部出访的计划性管理。
二、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的任务要和主管公务对口并与其职级身份相称,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非其主管公务所必须的、与职级身份不相称的出访。减少无实质性内容的一般性出国考察,严禁搞公费出国旅游。
三、领导干部率团出访,参团人员要少而精。不得照顾与出访任务无关的人员参团。地厅级领导干部带队的一般性考察、访问,控制在6人以下;承担经贸任务和科技交流的团组,控制在8人以下。
四、领导干部不得接受外商、港澳商人、国内企业的资助,也不得接受境外中资企业的资助或邀请到国外考察、旅行。不得以上下级关系或某种关系为由,公开或暗示要求参加企事业单位的出国团组,企事业单位组派出国团组,也不得邀请与出国(境)任务无直接关系的领导干部参加。
五、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要做到快去快回,可去可不去的不去。出访时间应尽可能压缩,访问一个国家(地区)一般限于5—7天。一次访问一般不多于两个国家(地区)。在外停留时间不得超过12天。未经批准,不得经停香港或增加出访国家,不得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或擅自延长在境外停留时间。
六、同一地区、同一部门的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得同团出访,或同时分别率团出访同一国家或地区。
七、安排领导干部出访,除工作上特殊需要外,一年不得超过一次。不要把出国执行公务当作一种待遇,搞轮流派出、照顾出访。凡即将脱离现职的党政干部,除确因工作需要外,一般不再安排出国执行任务。离、退休人员,一般不再派遣出国(境)执行公务。
八、领导干部率团出访要负责团组的安全和保密工作,回国后要负责对出访的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写出书面报告,并做好团组在国外签约项目的督办落实工作。
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去考德上公选网了解党政领导干的相关规定及内容。
❷ 退休公务员出国有什么限制
1、只要已经退休、退离以前掌握权力的职位,那就是一名“普普通通退休人员”而不再是“正处级干部”了; 2、根据“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既然你已经不再享受正处级干部的在职待遇、担任正处级干部的职务也不再行使正处级干部的权力,那就无须受到正处级干部的各种约束。
市管干部因私事申请短期出国(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酌情予以批准:
1、符合国家有关探亲假规定,出国(境)探望配偶、父母、子女的(未婚干部探望父母每年1次20天探亲假;已婚干部探望父母每4年1次2l天探亲假,探望配偶每年1次30天探亲假)。
2、直系亲属在国(境)外患重大疾病或亡故的;
3、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
❸ 公安人员退休后能不能经商
公安人员退休后,按照退休人员规定是可以经商的。
此类事件国家没有具体的规定不能够从事经营活动的话,完全可以自主就业为国家经济继续贡献自己的力量。
❹ 已退休人员因公出差是否可报差旅
你所说的退休人员,现在应该是返聘回去继续上班了,这时如果因公出差单位当然应该报销差旅费。难道因公出差为单位办事情要自己负责差旅费吗,那样的话谁都不会去出差了,给单位办事自己花钱,这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