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广西养老金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一)定额调整;(二)挂钩调整;(三)适当倾斜调整;(四)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
法律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4元。
(二)挂钩调整
挂钩调整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缴费年限挂钩。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不含折算工龄)增加基本养老金,即每满一年(累计缴费月数换算为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8元。
2.基本养老金挂钩。退休人员按本人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适当倾斜调整
1.截至2020年12月(含当月,以月计,下同)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元,超过70周岁的每增长1周岁(不满1周岁的按1周岁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退休人员年龄认定以本人退休或领取基本养老金时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2.2020年12月前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元。
(四)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第(一)、(二)、(三)点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应发基本养老金未达到2844元的,按月基本养老金2844元计发。
❷ 广西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我介绍一下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是如何计算的。
企业退休需具备两个条件:法定的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最低的社保缴费年限15年。二者必须同时满足。当月退休,次月领取养老金。
想知道广西企业退休养老金是多少,需要掌握养老金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下面就来看看广西的养老金是如何计算的,为了让大家更容易理解,文章最后举了一个养老金计算的例子。
第一步,要清楚退休人员的首次参保时间,首次参保时间不同,养老金的构成有差别。
首次参保时间很重要,因为首次参保时间不同,养老金的计算方法有差别。在广西,企业职工首次参保时间在1996年7月1日(含)(注:央企是1998年1月1日)之后、并且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退休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首次参保时间在1996年7月1日(不含)之前的、或者之后参保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退休养老金除了以上两种养老金外,再额外增加一笔过渡性养老金。
第二步,养老金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
了解了养老金的基本构成,就来说说广西养老金的具体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1、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退休当年广西养老金计发基数×(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计发比例1%。
(1)养老金计发基数:
养老金计发基数是广西人社厅公布的数据。2021年,广西省养老金计发基数是每月6184元,广西确切,计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涉及的“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统一使用该数据。
(2)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❸ 广西退休人员养老金每月增加多少原因是什么
近日,经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允许,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协同自治区财政厅官网印发通知,调整广西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整体调涨水准为2021年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4%。在其中,预算定额调整一部分每人每月提升33元。本次调整于今年1月1日起实行,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于7月31日前发放落实到位。依照国家规定,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总体水平为2021年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4%。
已报名参加员工养老保险金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派发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基础养老基金中税前列支,在其中,从个人账户余额中税前列支的资金按调整规范乘于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帐户养老保险金占基本养老金的比例计算,其他资产从统筹基金中税前列支。不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派发基本养老金的,仍按原资产税前列支方式处理。
❹ 广西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第一,定额调整减少。
今年广西定额调整,每个人是增加44元。去年是每人增加46元,定额调整水平降低2元。
第二,缴费年限挂钩金额降低。
今年广西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8元。
去年是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了1.9元。也就是今年微微降低了一毛钱。
第三,养老金挂钩比例没变。
今年广西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1.2%,去年也是1.2%,涨幅没有变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高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 一、提高标准、时间和范围
(一)提高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121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31元,即增加10 元。65周岁以上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相应提高至每人每月136元。
(二)实施时间和范围。从2021年7月1日起,所有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按照增加的标准相应提高基础养老金待遇。
❺ 2021年广西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怎样调整
一、调整范围
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2019年12月按规定核定基本养老金并从2020年1月起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以下统称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6元。
(二)挂钩调整
挂钩调整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缴费年限挂钩。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但不含折算工龄)增加基本养老金,即每满一年(累计缴费月数换算为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9元。
2.基本养老金挂钩。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按本人2019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适当倾斜调整
1.截至2019年12月(含当月,以月计,下同)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元,超过70周岁的每增长1周岁(不满1周岁的按1周岁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退休人员年龄认定以本人退休或领取基本养老金时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2.2019年12月前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8元。
(四)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第(一)、(二)、(三)点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应发基本养老金未达到2743元的,按月基本养老金2743元计发。
三、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四、审核办法
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由发放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核定调整标准;其它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参照本通知规定的调整办法和标准进行调整,由所在单位(单位已撤销的由主管部门)负责审核。
五、资金渠道
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其中,从个人账户余额中列支的资金按调整标准乘以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养老金占基本养老金的比例计算,其余资金从统筹基金中列支。不属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基本养老金的,仍按原资金列支渠道解决。
六、调整要求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直接关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敏感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市、县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务必在2020年7月底前发放到位。各地要通过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力度,提高基金支撑能力,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拖欠。
❻ 广西2021年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
法律分析:广西今年养老金的调整仍然由三部分组成,即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人均涨幅为4.5%左右,企退人员人均增加金额为101元。增加的养老金最晚6月30前会落实发放到位。
1、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4元,调整体现社会公平 。去年的标准是46元,同比减少了2元。
2、挂钩调整:双挂钩,体现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 。
(1)与缴费年限挂钩
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1.8元。不满1年的零头,一律按1年计算。2020年的标准分别是1.9元,同比减少了0.1元。
(2)与养老金水平挂钩
和本人2020年12月的养老金水平挂钩,按比例增加1.2%。2020年同样是1.2%,没有变化。
3、倾斜调整:在上述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艰苦边远退休人员和企退军转干部倾斜等三类特殊人群予以照顾,额外多涨养老金。
(1)高龄倾斜
截至2020年12月年满70周岁的,增加3元,超过70周岁的,每增长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不满1周岁的,按1周岁计算。2020年的标准都是5元。同比减少2元。
(2)向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倾斜
每人每月增加5元。 2020年增加8元,同比减少3元。
(3)向企退军转干部倾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十条 第一款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❼ 2022年广西养老金上调细则
2022年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标准和办法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度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兼顾公平、激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与重点关怀高龄退休人员等因素制定养老金调整标准和办法,城镇企业职工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采取统一的调整标准和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2022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的通知》即桂人社发〔2022〕51号文件精神,广西2022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为每月6442元,比2021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每月6184元提高258元,虽然提高的额幅度不是那么大,但也算是提高了,毕竟广西的养老金计发基数还是比较低的。
细则见下面:
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3元,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元,超过70周岁的每增长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2元。
2022年养老金上调标准是上调了百分之四。此次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紧组织实施,尽快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法律依据:
《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第三条
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应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要进一步强化激励,适当加大挂钩调整所占比重。
❽ 2022年广西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细则
广西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告
根据《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告》(人社部发〔2022〕27号)法规,经广西自治区同意,现就2022年调整我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法规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2021年12月按法规核定基本养老金并从2022年1月起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以下统称退休人员)。
二、调整方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3元。
(二)挂钩调整。
挂钩调整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缴费年限挂钩。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不含折算工龄)增加基本养老金,即每满一年(累计缴费月数换算为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2.基本养老金挂钩。退休人员按本人2021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8%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适当倾斜调整。
1.截至2021年12月(含当月,以月计,下同)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元,超过70周岁的每增长1周岁(不满1周岁的按1周岁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2元。退休人员年龄认定以本人退休或领取基本养老金时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2.2021年12月前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具体名单附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元。
(四)企业退休部队转干部调整。
企业退休部队转干部按上述第(一)、(二)、(三)点法规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应发基本养老金未达到2966元的,按月基本养老金2966元计发。
❾ 2019年广西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 广西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号)精神,最近,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下发《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3〕19号)。 一、调整人员范围 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员范围: 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于哪岩2012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含在2012年12月按规定核定了基本养老金并在2013年1月按月发放的人员,以下统称退休人员)。 二、调整标准 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 (一)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85元。 (二)按退休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按累计缴费月数换算为年,保留1位小数点,具体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养老保险数据库记载数据为准)计算,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元。 (三)按颂缓贺退休人员年龄计算,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养老保险数据库记载的退休人员出生时间核定,截止至2012年12月31日(含),每满1周岁(不满1周岁不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0.5元;对年满70周岁及其以上的,从年满70周岁起,每年长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0元。 (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00元;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450元。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高级政工师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或原自治区劳动厅)批准取得的高级野派技师职称。 (五)至2012年12月31日(含)仍在广西艰苦边远地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元。 (六)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符合上述第(一)至第(五)点规定条件的,按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调整后月应发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1720元的,按月基本养老金1720元计发。 三、调整执行时间 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四、审批办法 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市直属企业和其所辖县属企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审批,中央驻桂企业和自治区直属企业由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负责审批;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按现行管理体制进行审批。 五、资金来源 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留存各地代管的结余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解决;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可参照本通知规定调整办法调整退休金,所需资金按原资金列支渠道解决。
❿ 广西2022年退休政策最新标准
据两部门印发的《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2021年12月按规定核定基本养老金并从2022年1月起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坚持“并轨”原则,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统一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按照国家规定,总体调涨水平为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其中定额调整部分,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3元。2021年12月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我区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享养老金倾斜政策。
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在7月底前发放到位,不得发生拖欠。执行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时,基本养老金调整基数不包括取暖费、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和职业年金等非基本养老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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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广西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具体调整标准:
(一)定额调整。按人均33元/月增加。
(二)挂钩调整。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1元,二是按本人2021年12月应发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8%增加月基本养老金。
(三)适当倾斜调整:包含向高龄倾斜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截至2021年12月(含当月)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元,超过70周岁的每增长1周岁(不满1周岁的按1周岁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2元。退休人员年龄认定以本人退休或领取基本养老金时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
(四)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不足2966元/月的,按调整后我区企业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966元/月发放。
二、高龄倾斜具体如何计算:
对截至2021年12月(含当月)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元,超过70周岁的每增长1周岁(不满1周岁的按1周岁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2元。举例说明如下:
例1:退休人员李某,1951年12月出生,至2021年12月其年龄为70周岁,按高龄倾斜政策增加的月基本养老金为(70-69)×2=2元。
例2:退休人员刘某,1939年12月出生,至2021年12月其年龄为82周岁,按高龄倾斜政策增加的月基本养老金为(82-69)×2=26元。
例3:退休人员王某,1945年5月出生,至2021年12月其年龄为76周岁7个月,按高龄倾斜政策增加的月基本养老金为(77-69)×2=1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