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不给员工办理退休怎么办
法律分析:单位不办理退休手续,可以找劳动仲裁委员会解决争议。劳动仲裁委员会分情况具体处理:(1)对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应要求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及时为其办理退休手续;(2)对符合退休条件,未办理退休手续,应认定该职工仍属用人单位的职工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㈡ 企业职工到了退休年龄,单位却不给办理,请问该怎么办
企业职工如果到了退休年龄,其实自己首先向单位申请,自己要到时要到龄退休,如果企业不给办的话,可以去当地的劳动局去看一下是否自己可以办或者也可以去投诉啊。
㈢ 单位不给办理退休怎么办
《劳动法》规定女职工是应该享有产假的,单位不给员工休产假属于违法行为。?这种情况下,可以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进行维权。
仲裁委员会可以按社会族神保险争议予槐穗嫌以受理,因其争议标的之一是办理退休手续。然后,仲裁委员会应依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支付退休退职费用适用法规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121号)的规定,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分别情况具体处理:(1)对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应要求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及时为其办理退休手续。(2)对符合退休条件,由于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并致使职工未能在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应认定该职工仍属用人单位的职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该职工与其他职工同等的待遇。(3)对符合退休条件,由于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职工继续在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4)对于经调查确认职工未办退休手续,企业应支付而未支付职工工资超过3个月的,可以适用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能否适用部分裁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391号),裁决企业先支付职工工资。仲裁委员会应依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问题的铅手复函》(劳办发[1994]376号)和《对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5]104号)的规定执行。即:职工受开除处分的,开除前后的工龄不能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被除名的,除名前后的工龄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被辞退的,辞退前后的工龄可以合并计算;被按自动离职处理的,其被处理前后的工龄也可以合并计算。
㈣ 单位不给办理退休手续怎么办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我们都知道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又有一大批的老人面临退休,但是有些单位可能会不让退休。那么单位不给办理退休手续怎么办?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㈤ 企业职工到了退休年龄,单位却不给办理,请问该怎么办
1、个人可以去办理。
2、单位不办理的话,是要支付工资的,你认为单位肯吗???
1、办理退休属于劳动部门的养老保险机构办理,企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要事先报社保机构审批,如果单位不报,社保机构是不会管的,他们也希望退休推迟,这样能少支付养老金。 2、所以关键在于单位,你可以在年龄到达之日停止上班,这样单位要么支付你工资,要么给你办理退休申报,并按规定发放养老金。 3、如果单位既不支付工资,又不办理退休手续,你就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理由就是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这样的理由劳动监察部门就会受理了。
曾经遇到过此事,有些单位以没有办理过此事为由拒绝,还有其它的,告之其不办就要劳动仲裁,或诉之于法院,主张由于企业不给办理退休手续,承担其损失。经多次交涉后给办了退休手续。
可以起诉。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企业不给你办退休手续可能是企业欠交你的养老保险而造成的,你只有和企业协商,尽快解决退休问题,另个是向劳动监察队投诉。
你们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建议向单位住所地劳动行政(监察大队)部门、直至信访局、 *** 领导投诉,请求干预并处罚,相信问题会得到解决的。
员工和单位出现劳动纠纷,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但是特种工满足提前退休的条件是需要由专业机构进行判定的。
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
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公众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确定。从事符合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人员可以提前5年退休。按特殊工种条件办理退休的职工,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9年,从事其他有害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8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走到社会再就业继续由单位投保缴费,或以自由职业者身份个人缴费,如果已经满足了社保退休要求的缴费年限,你也可以不再投保缴费,就这三种选择,不会有第四种。
如果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缴纳养老保险(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申请退休。
法定的退休年龄是:男满60周岁,女满50 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的。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可以提前退休。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㈥ 单位不配合办理退休手续怎么办
每个人到了一定的年龄都会退休,那么单位不办理退休手续怎么办呢?为了给你解答相关的疑惑,我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您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