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烟台的企业退休职工到龙口住院怎样报销,需要办理什么手续,要详细的
县级龙口市属于烟台市代管城市,执行统一的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根据龙口市官方网站【民生在线】人力资源局回答和你问题相似的咨询,摘录内容如下:
1、办理程序如下: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居住手续,首先到医保中心服务大厅领取《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登记表》;在异地居住地选择一级、二级、三级医院各一处,并经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确认,由参保单位报送医保中心。
2、须提供相关材料:属于回原籍居住的,需提供户籍证明;属于随亲属居住的,需提供本人和亲属的户籍证明以及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暂住证明。
3、住院呈报:异地住院治疗须在48小时以内,到医保中心服务大厅填写《龙口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住院呈报表》办理相关手续。如有疑问,欢迎拨打业务电话进行咨询。
网页链接:http://minsheng.longkou.gov.cn/mins/php/minqingsdxq.php?id=29642
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版险,达到国家规权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 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按月领取: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 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以上两项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注意: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C. 烟台退休职工职业病死亡。能享受工亡待遇吗
如果员工职业病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那么在退休之后因职业病死亡是可以享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丧葬补助金金和抚恤金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如果非一级至四级伤残,那么可享受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丧葬补助金金和抚恤金。
《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D. 山东省烟台市退休职工病故后丧葬费及抚恤金是多少
按月领取: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 费工资)回÷2×缴费年限(含答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以上两项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注意: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E. 烟台市办理退休需要什么手续
1、参保人员档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照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申报正内常退休的填报《烟容台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
3、申报特殊工种退休的填报《烟台市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表》
4、申报因病提前退休的填报《烟台市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审批表》和统筹病种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5)烟台退休职工在外地去世扩展阅读:
烟台市办理退休办理地点: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莱山区府后路2号)
窗口号: 养老失业保险科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50 下午:13:30-17:00(冬时) 14:00-17:30(夏时)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535-6240767
投诉电话:0535-6251575
F. 退休职工死亡后家属 享有什么待遇.烟台市退休老职工去世了,其家属应有什么补助
“退休职工死亡后”,家属可以得到单位的丧葬费和抚恤金。
具体数额各地方各单位都不相同。
G. 异地退休人员身份认证在烟台如何办理
按照原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核专查协助认证工作的通属知》(劳社厅发【2004】8号)文件的规定,每年至少要开展一次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
目前有3种方式参加资格认证:
1、退休人员本人持身份证、退休证和协助认证表可以在其居住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办理或所在地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协助认证,退休人员本人或家属应在退休人员出生当月内将协助认证表寄回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助认证表》可由原企业或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邮寄给退休人员。如何领取《协助认证表》等事宜请与原企业或与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也可访问当地社保局网站下载。
2、返回退休地时,可在户籍地参加初次采集指纹、人脸。采集后,可申请在我局当地社保局网人脸认证系统办理资格认证。
3、参加人社部统一的异地联网认证。目前各省市都已经加人社部异地认证平台,你可通过原企业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局提出异地联网认证申请参加异地联网认证。但请事先确认居住地已加入部异地平台。
H. 烟台市退休职工的医保能否转入外地
退休职工医保关系不可以转移,在外地居住的,可以在本地备案,外地选择医疗机构就医。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异地居住、异地工作、异地急诊和异地转诊的参保人员。
异地居住是指参保人员因返回原籍、投靠亲属等,需到烟台市行政区域外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
异地工作是指参保人员受单位指派,需到烟台市行政区域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
异地急诊是指参保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在烟台市行政区域以外突发疾病需急诊就医的;
异地转诊是指参保人员因患危重疑难疾病,受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限制,需转诊到烟台市行政区域以外治疗的。
第三条 参保人员赴异地居住(工作)时,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管理手续。其中,回原籍居住人员,需提交户籍证明;投靠亲属居住人员,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暂住证明。
参保人员实行异地就医管理后,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非急诊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第四条 参保人员应在居住(工作)地选择1-3所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医,选定后一年内不再变更。
第五条 异地居住(工作)人员居住(工作)地或定点医院确需变更的,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异地居住(工作)人员返回烟台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工作)的,应及时办理异地就医管理注销手续,注销后在原居住(工作)地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第六条 参保人员在烟台市行政区域以外,突发疾病需急诊就医的,可就近选择医院住院治疗。
I. 我父亲2013年2月病故,生前是烟台市事业单位的退休职工,最后一个月的实发工资3000多元,但是发抚恤金却照
事业单位一般是由财政局发放的。建议你去财政局咨询,特殊情况下才会是社保局发放。下一步你就再到社保咨询
J. 在烟台外地务工人员须缴多少年社保才能退休
缴费年限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版保险的个人,达权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