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退休人员 > 苏州市社区退休人员抚恤金多少

苏州市社区退休人员抚恤金多少

发布时间:2023-06-05 15:45:06

Ⅰ 退休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2021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活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对上述对象中,确定因工死亡的遗属增发65元,抗日战争的增80元(不含配偶);红军的(不含配偶);增发100元遗属系孤独一人的可增发70元。

法律依据: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伤残人员从被批准残疾等级评定后的第二个月起,由发给其伤残证件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规定予以抚恤。伤残人员抚恤关系转移的,其当年的抚恤金由部队或者迁出地的民政部门负责发给,从第二年起由迁入地民政部门按当地标准发给。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在国内异地(指非发放抚恤金所在地)居住的伤残人员或者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定居或者出国定居的中国国籍伤残人员,经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其伤残抚恤金可以委托他人代领,也可以委托民政部门邮寄给本人、或者存入其指定的金融机构账户,所需费用由本人负担。

Ⅱ 江苏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和抚恤金

江苏是仅次于广东的第二经济大省,常住人口有8400多万,其中退休人员有960多万人,包括858万名企业退休人员,所以说也是退休人员大省。很多人关心,江苏企业退休人员去世,丧葬费和抚恤金发放多少钱呢?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待遇?为什么有人没有领到?
丧葬费6000元
根据江苏省人社厅公布的关于调整或纳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通知,丧葬费统一为6000元。
这一标准从2012年3月份起,目前已经执行了九年多的时间,今年依然是这样的标准。
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的标准在全国来看是比较高的,高于北京的5000元,也高于山东的1000元。
抚恤金有三个档次
而至于抚恤金有多少钱,江苏是根据不同地区划分了三个不同的档次,最高是1.6万元。
江苏省的叫法是一次性抚恤费。根据上述通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标准为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为16000元;南通、扬州、泰州15000元;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14000元。
所以,举个例子,老赵是南京的企业退休人员,他去世之后吵旁,家属可以领取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有2.2万元,包括6000元的丧葬费和1.6万元的一次性抚恤费。
还有什么待遇吗?
除了丧葬费和抚恤金之外,江苏的企业退休人员去世之后,家属还有其他待遇可以领取吗?
第一,救济费。
江苏还有特别的规定,对供养的直系亲属发放救济费。
救济费分为两种,一种是定期救济费,另外一种是一次性救济费。
供养的直系亲属越多,救济费的标准就会更高,具体是怎么计算的呢?
根据江苏关于调整企业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计发基数的通知——
供养一人的,定期救济费发放计发基数的20%,一次性救济费发计发基数的6倍。
供养两人的,定期救济费发放计发基数的30%,一次性救济费发计发基数的9倍。
供养三人及以上的,定期救济费发放计发基数的40%,一次性救济费发计发基数的12倍。
这个计发基数是怎么定的呢?也是分为了三个档次。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五市2300元;南通、扬州、泰州三市2050元;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五市1700元。
也就是说,如果退休人员有供养的直系亲属,符合条件的话还可以领取救济费。假如还是南京的企业退休人员,供养一人,定期救济费为460元,一次性救济费为13800元。
第二,个人账户余额。
另外还有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如果企业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还没有领完,里面还有钱,这笔钱也是可以继承的。
为什么有人没有领到?
有人就问,可以领取这么多待遇,为什么有的人没有领到?原因也是多方面的。
首先要看你是不是企业退休人员,只有企业退休人员的家属才有资格领取这些待遇。如果不是,自然领不到这些钱。
其实,要看你是否符合条件。尤其是救济费的发放,针对的是供养的直系亲属,也就是依靠死亡人员生前提供主要生衫碰没活来源,而且必须符合规定的情形,比如说子女没有满18岁,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配偶或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等等,如果你不符合这些情形,那这笔钱肯定也是领不到的。

Ⅲ 江苏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2022

一、在职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2022年
在职职工死亡后抚恤金标准
1、在职死亡人员的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
2、丧葬补助金按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3个月计发。
3、缴费年限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的,抚恤金为死亡时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七个月;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抚恤金为:死亡时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7×本人缴费年限÷15的标准计发,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缴费不满3年的,按上述办法计发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已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总额。
缴费满3年及以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个体参保死亡人员,若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总额,低于其以个体参保人员身份参保缴费期间划入统筹基金的全部养老保险费,除按上述标准发放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外的不足部分,由社保经办机构补足。
企业退休死亡人员丧葬费及抚恤金标准:
1、企业退休人员未领取完的个人账户余额。
2、火葬的,丧葬费为死亡时上一年省平工资的四个月,抚恤金为本人养老金的八个月;违反规定土葬的,不享受丧葬费,只有抚缺神恤金。对于确实孤寡一人,无任何继承关系人或无指定遗嘱执行人的,不予支付一次性抚恤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兆含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二、在职职工死亡丧葬费要如何领取
丧葬补助费。丧葬补助费是按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四个月的的标准来发放。若是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伏猜亏工死亡,丧葬补助费由其所在单位按原资金渠道列支;若是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凡参加了社会统筹的,丧葬补助费从统筹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仍按原资金渠道列支。领取的相关材料在职职工死亡丧葬费办理要由继承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单位的人事科办理领取丧葬费并由单位发放。
1、医学死亡证明复印件;
2、死亡人员簿本人注销页复印件;
3、社区开据的已故通知单;
4、经办人员及复印件。详细流程: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到死者单位调档。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你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你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调出死者档案后,此时,你的手中还剩下两张收据。其中一张自己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火化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你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该工作人员会根据你提供的个人档案里的工资数据与电脑里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打出四张表,表的内容为丧葬费400元(地区略有不同)加上10个月的工资。办理该事的人会在四张表上盖上个人名章,后到大厅结算处进行复核后,再盖上复核的工作人员的个人名章,再回到先盖章的地方让部门主管领导再盖上个人名章。办理完后,归还个人档案到劳动部门,归还档案后,让档案部门在四张表上再盖上圆印章,此时表有有三个个人名章和一个圆印章。其中一张存放在档案里,另处三张再送到社会保险公司进行结算。工作人员会告之你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注:当月工资正常发放)。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39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Ⅳ 江苏退休职工丧葬费标准2022

具体要看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还是企业退休人员,因为政策和标准都不一样。
江苏苏州水乡古镇
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政策与标准
根据江苏省相关政策,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去世后,遗属可以享受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三项待遇。具体如下:
1.丧葬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标准一样,均为6000元
2.一次性抚恤金机关退休人员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政策不同。
1机关退休人员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退休费(不含职业年金)。
假如去世前个人基本养老金是4500元,那么2022年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就是47412*2+4500*40=
274824元

2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离退休费。
假如去世前个人基本养老金是4000元,那么2022年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就是4000*20=
80000元

3.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为每人每月1050元,孤寡一人另增加100元。不过,只有生前依靠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详见)才可以享受,机关事业单位政策和标准都是一样的。
江苏省企业(灵活就业)退休人员死亡政策与标准
企业退休人员(包括灵活就业参保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的人员)去世后,遗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但没有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待遇。具体如下:
1.丧葬补助金按照死亡时上一年度江苏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
2021年江苏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是4812元,所以2022年度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补助费标准是
9624元

2.抚恤金以死亡时江苏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退休前的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
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
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养老金每领取1年抚恤金领取月数减少1个月,但减少后的发放月数不能低于9个月
也就是说,抚恤金标准在9-24个月之间。
按照上述政策和2021年江苏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的2022年度去世的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抚恤金标准最少是
43308元
、最高是
115488元

结语
综上,可以说,2022年江苏省退休人员去世,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遗属大概能领到25万元以上丧葬抚恤金;如果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可能领到近8万元或以上丧葬抚恤金;如果是企业(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可能领到5.3万-12.5万元的丧葬抚恤金。
另外,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去世后,如果遗属符合供养条件的,每月还可以领到1050元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Ⅳ 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是多少

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由原来的16490元调整为18360元。抚恤金又称抚恤费,是由国家或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的费用。对于退休职工去世抚恤金标准各省份有不同的规定,有的是十个月有的是20个月,具体请参照当地的文件标准。1、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3、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一、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1.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3.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阅读全文

与苏州市社区退休人员抚恤金多少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养老金耗尽了 浏览:323
要买养老保险吗 浏览:441
长寿金2016 浏览:927
西湖李家重阳节 浏览:352
父母给我儿子买房子该怎么处理 浏览:358
开理疗养生馆要哪些资料 浏览:222
爸爸妈妈孝敬父母的作文1000字 浏览:585
50岁想开了 浏览:329
农村老人出殡为什么要饶村一周 浏览:79
老年大学钢琴教材 浏览:390
手机怎么交第一次养老保险 浏览:224
关于重阳节歌谣 浏览:127
泉州农村养老金怎么交最多 浏览:884
三姐妹怎么照顾老人生病住院 浏览:723
喹硫平老年人应如何用药 浏览:937
居家养老的社会意义是什么 浏览:546
长寿容量 浏览:784
岳阳市养老保险地址 浏览:692
把孝顺当口号喊的父母是什么心态 浏览:565
丰台博爱医院5项体检多少钱 浏览: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