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休返聘人员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吗
退休返聘人员已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主体资格,因而也就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Ⅱ 受过工伤的职工在退休的时候,还能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吗
受过工伤的职工在退休的时候,都是一次性得到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退休后不可能再得到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了。国家一次性已经发放到你手中了,不可能再发放你第二次。
Ⅲ 10级工伤退休后有哪些补偿
10级工伤退休后有以下补偿:
1、工伤十级的待遇是当事人7个月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时即可结算;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分别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结算,但工伤职工退休劳动合同终止的,不予支付,旧伤复发依然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10级工伤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1、残疾赔偿金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乘伤残系数乘赔偿年限;
2、误工费为误工收入乘误工时间;
3、被扶养人生活费为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乘抚养年限;
4、住院伙食补助费为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乘住院天数;
5、住宿费为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乘住宿时间。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Ⅳ 退休员工享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吗
有的。
根据《工伤来保险条源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4)退休人员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扩展阅读:
《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要求规定:
1、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Ⅳ 退休工人伤残怎么赔偿
退休员工发生工伤该如何赔偿需要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般退休的员工是不能再申请工伤的待遇,而且也不再工伤保险的赔偿范围之内,如果双方协商不好是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的。Ⅵ 正式退休的工伤员工,有没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正式退休的工伤员工没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因为之前在工伤发生后已经进行了赔偿,不可能重复赔偿的。
Ⅶ 工伤后退休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吗
工伤后退休时没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在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情形时支付的,因为退休终陪郑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芦悉颂、直辖市陆睁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