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已离职人事档案怎么处理
已离职人事档案怎么处理
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历喊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已离职人事档案怎么处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已离职人事档案怎么处理
对于离职的人要认真保档案资料。出于对举证责任的承担以及对仲裁时效的双重考虑,企业对离职员工的包括培训记录,劳动合同,专项协议,日常填写表单等所有资料必须保管至少一年,特别注意到特殊原因导致的仲裁时效法定中断或者法定中止的情况,建议企业对离职员工的所有档案至少保留2年。
根据不同的情况有几种处理方式:
1、调到新工作单位
并不是只有国企、事业单位才能管理档案,如果单位和人才中心合作了,那么也是可以管理档案的,已单位名义存放到人才中心,统一管理也是可以的,那么如果已经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可以存放档案或者和人才中心有合作的,只需要办理调档手续就可以了。
2、调到人才中心存放
如果离职之后暂时还没有找到工作单位的,把档案又原单位调到人才中心存放是最好的。注意:调档不能个人调动,人才中心只接受公对公的档案存放,所以必须是从单位调到人才,不能经过个人。
离职之后如何办理档案调转呢?
办理流程如下:
1、从原单位离职时需要求原单位开据肢姿野“离职证明”给你。
2、咨询原单位的人事,你的档案存放地点在哪(原单位为一般企业的话你的档案通常存在原单位所在地的“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若原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及有档案管理能力的大型国企,你的档案就直接在原单位的人事档案部门)
3、然后携带离职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你指定的档案存放单位,请工作人员给你开一张调档函。
4、最后携带身份证、调档函原件、离职证明原件,到你的档案存放地点找工作人员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就好了。
5、最后你的人事档案就会被通过邮局的机要渠道,送至你指定的接受单位。
拓展阅读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基本原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我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组通字[1991]13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事档案工作是企业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是为先贤举能,知人善任,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服务的。
第三条人事档案是企业人事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政策,在工作中形成的记载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工资待遇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重要依据,是反映个人成长历史的凭证和依据,应由公司人力资源处人事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第四条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严密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章体制、任务和人事档案干部
第五条人事档案是企业档案的一个组成部分,集中纳入人力资源处统一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公司党委领导和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六条人事档案室的任务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人事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企业人事档案工作规章制度,负责接收、鉴别、整理、保管、转递、提供利用公司各级员工的人事档案。
第七条人事档案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第三章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范围与归档要求
第八条为了使人事档案能够真实地全面地反映个人全貌,人事档案室要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全公司员工的工作调配、干部任免、职称职务评聘、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工资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个人德、能、勤、绩的文件材料,充实档案内容。具体收册察集归档范围见附件。
第九条公司各级党委(总支)、各厂、各处室(科室)要建立主动送交人事档案材料的工作制度,并由各单位党委(总支)的人事干事、组织干事负责收集各单位的归档材料,属于归档范围的人事档案材料,在材料形成后,经有关部门审查签章后送交人事档案室归档,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形成的各类材料必须在离公司前全部移交档案馆。
第十条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属于归档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齐全,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具有保存价值。需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方能归入人事档案。
第十一条不属于档案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经过鉴别,可分别情况予以处理。凡销毁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并报请人力资源处负责人审查批准,由专人负责监销。
第十二条人事档案材料,须统一使用十六开规格的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及纯蓝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お
第四章人事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三条人事档案室对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整理,并按在职人员档案、离退休人员档案、死亡档案进行分类、编号、排架。人事档案室对不属于上述范围人员的人事档案应进行代管,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收取管理费。
第十四条对人事档案应建立登记和统计制度,建立各类档案名册。每半年检查核对一次档案,做到档号与档案名册编号一致,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绝对安全和准确无误。
第十五条根据安全保密,便于查找的原则,人事档案应严密科学地保管。档案库房应是坚固的,具有八防等安全设施和措施的专用档案库房,配置铁质档案柜。库房内应保持清洁,整齐和适宜的温湿度。
第十六条档案卷皮,目录和档案袋的样式、规格按标准制作,干部档案的整理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下发的《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严禁任何人私自保管他人档案,人事档案干部不得保管本人和亲属的档案。不得在电话里泄露档案内容。
第十八条做好档案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编制检索工具,逐步实现人事档案的现代化管理,便于提供利用。
第十九条凡需从人事档案中取证或办理公证,必须由人事档案室办理。有关材料应认真核实签署意见并加盖“济南啤酒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处”公章,方能有效。
第二十条对人事档案的接收、传递必须严格手续,有案可查。查借阅人事档案应严格按档案室制定的《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办理。
第五章档案的转递
第二十一条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渠道转递或派专人传送,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如外单位派专人来提取,必须持人事或组织部门出具的介绍信,一般介绍不予办理。
第二十二条如《调档通知》调出人员要求转递档案,必须经人力资源处负责人同意签署意见方可转出。有关部门同时把本人的现实表现、体检表或技术档案转入人事档案室,由人事档案室统一转递。档案转出后,逾期一个月未见对方退回回执应写信催回,以防丢失。
第二十三条为使人事档案能够随着公司的人事变动,干部职务变动而及时调整,公司人力资源处应将人事变动情况、干部调动单位和任免通知及时通知人事档案室。因商调而转出档案后,人力资源处应及时通知人事档案室此人是否商调成功,如未商调成功有关部门应在一个月以内追回档案,最多不超过三个月。
第二十四条公司员工因辞职、退职、自动离职或被学校解除合同、终止合同、除名、开除等,在没收到人力资源处转来的转递档案通知单前,其档案仍由人事档案室保管;但要从处理决定下达之日算起,按有关部门的收费规定收取档案保管费。
第二十五条公司各单位、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室做好员工档案的转递工作,学生分配单位有变化时应及时通知档案室,以使档案能正确投递。
附件
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范围
1、员工调配、任免、考察考核等工作中形成的各种登记表(如职工履历表、登记表),任免呈报表(包括上报的考察材料),鉴定、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形成的综合材料,离退休审批表,军队转业部门审批表等。
2、录用和聘用工作中形成的录用和聘用审批表,政审材料,续聘审批表,退职材料。
3、出国出镜人员审批表、登记表及在外表现情况的鉴定材料。
4、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的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以及民主党派代表会的代表登记表和委员的简历表、政绩材料。
5、办理工资、待遇工作中形成的审批表和解决待遇问题和审批材料。
6、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工作中形成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以及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表。
7、员工更改姓名、民族、年龄、入党入团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等过程中形成的个人申请表,组织审查报告,上级批复以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
8、党团组织建设中形成的入党志愿书(1—2份系统的)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党员登记表、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审批意见及所依据的材料,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意见。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优秀党员事迹及审批材料。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和审批材料,退党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退团材料;加入民主党派的材料。
9、干部审查工作中形成的调查报告、结论、上级批复、个人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旁证材料;甄别复查结论、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主要依据材料。
10、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各种先进人物登记表、审批表、先进模范事迹。
11、各种处分决定、调查报告、上级批复、本人交待及旁证材料、刑事判决书。
12、员工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等目录。
13、体格检查中确诊有残疾的体检表及工伤致残确定残废等级的材料。
14、办理丧事活动中形成的悼词、讣告;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
15、高等教育、国民教育、成人教育和干部进修、培训工作中形成的学生(学员)登记表、学习成绩登记表、毕业登记表,授于学位的材料,学历证明书,学习鉴定材料。
16、学生学籍变动记录材料。
17、学生在校期间每学年的思想品德评定表。
18、毕业学生体检表。
19、其他可供组织参考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人事档案工作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是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事档案是员工个人经历和社会实践的记录,是历史、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用人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 员工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集中保管,其任务是:收集、保管、鉴别、整理员工人事档案材料,办理档案的查询、借用和转递,建立科学的档案检索工具。调查研究档案工作情况,逐步实现人事档案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第三条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员工人事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规定,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员工人事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
第四条严格执行员工人事档案使用借阅规定,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同时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二章 人事档案归档范围和要求
第五条归档范围
(一)在人力资源工作中形成的履历表、简历表、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二)鉴定、考核、考察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民主评议干部的综合材料,组织审定的考察材料等。
(三)审计工作中涉及个人的有关处分材料。
(四)成人教育(大中专)、党校、学生(学员)登记表、考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鉴定表、授予学位的材料、学历证明书、学习鉴定、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等材料。
(五)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及考核材料等。
(六)政审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调查报告,审查报告,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代或情况说明材料;作为结论依据的调查证明、证据材料:甄别、复查结论(意见、决定)、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主要依据材料。
(七)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国籍、入党入团时间、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上级批复等材料。
(八)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1、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已批准转正的)、入党申请书、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自传、综合性政审材料及有关的证明、考察材料;团员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中认定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组织审批意见及主要事实的依据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退党材料。
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退团材料。
3、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
(九)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团员等审批表,立功、嘉奖、通报表扬等以及在其他工作中形成的表彰材料。
(十)纪律检查、监察、法律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意见,上级批复,核实(调查)报告,本人检查、交待、对处分决定的意见;撤消处分的有关材料;法院判决书;复查甄别报告,决定(结论)、上级批复等。
(十一)任免、调动、军队干部转业安置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军队转业干部审批表;授予(晋升)军(警)衔审批表;转业鉴定;定职、定级材料;离退休审批表等材料。
(十二)考试录用形成的有关材料:录用审批表,聘用审批表和合同书,政审结论和有关证明材料,辞退材料,辞职审批材料等。
(十三)办理工资、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转正定级审批表、各种工资变动审批表,提职晋级和奖励工资审批表;享受专家特殊津贴的呈报表;解决各种待遇问题的审批表,批复材料等。
(十四)办理出国(出境)审批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因公出国(出境)审批表、备案表;因私出国(出境)审批表等材料。
(十五)参加区县级以上(包括区县级)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和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以及民主党派代表会议的代表登记表等。
(十六)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有严重慢性病、身体残疾的体检表,工伤致残诊断书,确定致残等级的有关材料,新录用人员体检表等。
(十七)其它起重要依据作用的材料。
第六条收集方法
(一)为了使员工档案能够适应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要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员工任免、调动、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工作中新形成的反映员工德、能、勤、绩、廉的材料,充实档案的内容。
(二)建立主动送交员工档案材料归档的工作制度,及时地将新形成的员工档案材料送交人力资源部归档。
(三)有计划地布置填写员工履历表、鉴定、自传等,并及时将这些材料补充进员工档案。
(四)人力资源部要严格执行中组部有关人事档案收集归档的各项规定,主动和有关部门协调好档案的收集方法和程序,以使员工档案材料及时完成归档。
;2. 退休离职档案怎么办理手续
你好亲 休离职档案有如下几种情形:
1、企业退休人员,如果是在企业退休,那么是由单位来办理的,具体流程是退休人员到倒法定退休年龄时,单位带着退休人员的职工档案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退休,当地劳动局的工作人员审核档案材料,待审核完毕后会将个人的职工的返还给单位,然后有单位进行保管。所以来说,在职职工档案仍保留在原单位;
2、个体户人员,个体户的档案都会存放着在参保地的劳动局代理中心,一般来说,劳动局都会专门的科室来保管灵活就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的档案;
3、机关单位人员,比如是属于医院的在编医生等,那么个人的档案就会放在卫生局,如果是学校的在编老师,那么档案就会放在教育局,如果是普通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那么个档案就会放在人社局,不管个人是在职还是退休,那么他们档案都会保存在所属上级单位。在这些部门保留的仅仅是普通科员的职工档案;
4、区委,市委,省委退休人员,个人档案会存放至组织部,或者普通机关事业单位的副科,科技以上级别的人员的答案也会存发组织部,不过大趋势是今后的人是大管理都归组织部管,那么组织部的所要存放大就会更多人社局将不再存放普通科员的档案
3. 退休离职档案怎么办理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棚扒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碧和烂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悔漏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4. 退休人员移交6个步骤
1.企业整理退休人员档案,填写各种基础性表格,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审核验收。
2.街道对企业移交的档案、各种表格进行审核验收,和企业签订《社会化管理服务协议书》、《档案移交清单》。
3.企业应按签订的《协议书》,及时将退管经费转到各街道所在区就业保障服务中心开设的账户,由中心开具行政事业性收据凭证。
4.街道接收后将《信息表》、《花名册》、《协议书》、《移交清单》,送交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退管服务科留存。《花名册》还须以电子表格的形式用磁盘报送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机房,电子表格需在“姓名”前增加“个人编码”一栏,以便将退休人员从原企业户名下划转到街道户名下进行社会化管理,同时报一份给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备份。
5.街道档案专管员对所接收的退休人员档案进行整理清点,按照规定做好档案管理。
6、街道根据企业退休人员基本情况信息表,建立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库。
退休提档案要什么手续
1、申报人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及申报退休的相关材料;
2、申请人向所在单位、申报,企业存在的去企业、失业人员去辖区就业局申报;
3、企业、就业局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合格后、档案转入当地社保局、社保局负责核定待遇;
4、等待社保局通知。社保局会通知办卡,按手印。手续都办好以后,次月领取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十条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
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是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解决企业办社会问题的重要措施。
5. 退休人员档案在哪里存档
企业职工的档案,一般来说都由企业(具有档案保管资质的企业)自行管理,退休后的职工档案应该还在企业里,这里边包括死亡职工的档案至少也要保留5年以上。其中,劳模等先模人物的档案一般要移交到市或县的档案馆保存;而那些不具备档案管理资质的企业,职工的档案应该放在代理机构中,等职工退休以后,再将其档案向所在社区中移交。我们国家现在提倡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这个各地都在进一步的探索实践中。
按劳人部文件规定退休后职工人事档案归单位或社保中心保管,可是有的企业为了省去保管费,确让档案归个人保管,我妻子就是这样:人退休了单位把档案退给本人保管至今十几年了。这叶跟世界接轨!
企业普通职工的档案,由本企业人事部门管理,退休后档案仍在原单位保管,不会销毁。领导干部的档案,则按任免权限而分级管理。
其他网友观点
企业职工退休后档案在哪里?目前对于企业职工退休后的档案管理没有统一的规定,即使在同一个省区市,其规定也是不统一的。下面再来和大家分享一下的我的个人观点。
第一,国有企业职工的档案,由单位移交进行管理。
企业职工退休以后,档案虽然不是那么重要了,但是作为一种个人成长、工作、进步的历史资料,还是具有一定的保留价值,所以在办理完退休以后,社保部门都会将档案退回原单位,然后再将个人档案,移交至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的社区进行管理。
第二,有的地方由人社部门档案中心统一管理。
在重庆的永川区,企业退休人员凡是有个人档案的,退休手续办理完成后,个人档案不再返还用人单位,而是由社保部门直接将个人档案交给人社局档案中心进行管理,个人需要使用档案的,只能到人社局档案中心办理有关手续方可复印。比如现在接转组织关系时,接收党组织关系的支部,都要求必须提交入党志愿书的复印件,所以很多退休人员接转组织关系时,都必须要去人社局档案中心办理档案复印手续。
第三,有的地方退休手续完成后,直接交还个人。
同样在重庆市的江北区,退休人员在办完退休手续后,社保部门直虚猜芦接将档案退还给本人。本人拿到个人档案后,有的交给党组织关系所在地的支部或是党委管理,有的交给社区来管理,也有的直接由个人自己管理。由于退休后,部分人的档案,已经完成了自身的历史使命,利用的价值不是很大,但是也说不清楚什么时候能用到个人档案,所以即使是个人管理,也还是要妥善保管,不防万一,就怕一万,万一以后真的有用到的地方,也能及时拿出来,这对自己是没有什么坏处的。
总之,企业职工退休后个兆李人档案怎样管理,目前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各地的管理方式也差带是千差万别,还是按照当地的规定来妥善管理吧。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6. 企业退休人员退休后档案在哪儿,还在企业中吗
企业退休人员退休手续后,其服务管理工作与原用人单位相分离,档案由雀核宴其户籍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顷银事处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的服务,享受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区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机构负责本区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业务工作,承接市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机构交办的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业务。
对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监督落实,受理单位退休人员移交社会服务管理手续,负责氏好集中管理退休人员人事档案。
而具有档案保管资质的企业,所有档案(包括退休职工)都在企业自行管理。
(6)离退休职工档案移交工作简讯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原劳动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为做好我省实行社会化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以下简称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原劳动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退休人员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退休人员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真实地反映退休人员情况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7. 企业退休人员如何移交社区进行社会化管理手续有哪些
1、企业将退休人员移交社区进行社会化管理,需要向社保部门提交“申请移交函”,之后到退休人员户口所在地退管办办理移交手续:
(1)移交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汇总表;
(2)退休人员个人情况登记表;
(3)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协议书;
(4)退管活动资金;
(5)移交人员身份证、户口本(第一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6)企业与退休人员签订的移交协议书;
(7)移交人员档案;
(8)养老金存折账号复印件;
2,单位移交后,退休人员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理社会化管理手续,需要提交:
(1)退休证;
(2)身份证;
(3)企业退休人员联系单。
8. 退休人员怎样调取档案
法律分析:1、提档的时候只要工作接收单位(具人事管理权限的)或人才中心、职介中心等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档案商调函”即可。2、档案和户口不一定要一齐动,只动档案而不动户口是完全可行的。户口归公安机关管理,户口迁移比档案转移难度大。3、可以找人代办,但是得向人才市场出示公司开具的提档函。因为提档的时候,档案是被密封的。如果能直接提档的话,可以取档案的人才市场就是不正规的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档案法〉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二)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四)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
第九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依照〈档案法〉第七条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二)指导本单位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
(三)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按照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
(四)监督、指导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
第十二条 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文件材料归档的规定,
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由单位的文书或者业务机构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立卷,定期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拒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第十三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移交的规定,定期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
属于中央级和省级、设区的市级国家档案馆接受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20年即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属于县级国家档案馆接受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10年即向有关的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
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和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的期限;已撤消单位的档案或者由于保管条件恶劣可能导致不安全或者严重损毁的档案,可以提前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9. 厦门市退休人员档案移交管理及查询流程
厦门市退休人员档案移交管理及查询流程
已进入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即已在本中心业务科办理移交社会化管理服务手续的'退休人员。 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整理出厦门市退休人员档案移交管理及查询流程,希望大家喜欢!
一、档案受理范围:
已进入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即已在本中心业务指导科办理移交手续的退休人员。
二、档案受理过程:
在业务指导科办理有关手续时,向该科或信息科领取《离退休人员档案材料转递通知单》。档案交接通常在业务指导科办理完有关手续当月26日后任一个工作日。档案交接时,必须携带《离退休人员档案材料转递通知单》,并由信息科出具回执。
三、档案内容要求: 根据原劳动部、国家档案局关于颁发《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劳力字[1992]33号)规定,现就我市企业退休人员档案整理工作的内容和分类要求作如下规定:
1、履历材料;
2、自传材料;
3、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4、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定技能的考绩、审批等材料);
5、政审材料;
6、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7、奖励材料;
8、处分材料;
9、招用、劳动合同,调动、聘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出国、退休、退职等材料;
10、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四、档案查询或借阅:
1、单位需要查询或借阅档案,单位经办人员需凭单位介绍信办理相关手续;
2、个人需要查询档案,请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开具介绍信。开具介绍信之前,可要求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根据被查询人的身份证号码查询档案的寄存处(市退管中心或区退管中心)。本人不得借阅档案。
五、注意事项:
1、单位必须按档案管理规定认真整理个人所有入档材料,不得擅自保留原件,尤其是退休审批表等个人退休材料。
2、办理好医保关系,如从在职状态转变为退休状态的手续等。
3、《离退休人员档案材料转递通知单》交接一次填一份,填好本单位社保代码及有关内容,转递单位盖好公章。
4、转递时,单位须封口、盖章,档案袋须整洁、无破损。
;10.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街道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以来的回顾与展望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2019〕19号文件要求,《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 社会 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具体要求。意见明确了移交事项、移交人员、移交时间和管理费用与服务方式等内容。目的是剥离企业办 社会 的职能,解决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激励企业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提升企业自身的造血功能,发挥企业在市场要素中的作用,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定位,是企业改革改制的必然要求。
一、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 社会 化管理,是企业改革改制的必然需要
党中央、国务院为了解决好 历史 遗留问题,投入专项资金改造国有企业老旧小区的“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暖和实行物业管理),职工小区服务实行 社会 化管理,全部整体移交给当地服务企业,确保 社会 化和专业化服务的规范管理。
“三供一业”改造,配套启动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 社会 化管理的移交工作。从2019年至2020年12月31日,完成了退休人员信息、档案移交和组织关系对接等事项。企业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职能,三年过渡期后全部关停或撤并。街道依据接收的人员,按照每人每年核定的标准,申请专项管理服务费用,并安排专人负责和管理。
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居住地街道社区 社会 化管理工作,已于2021年12月31日结束移交,企业与街道建立了协助与主体的关系。首批移交街道社区的企业退休人员过渡期将满,移交最晚的企业退休人员已满一年。
二、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居住地街道社区管理后的现状,通过走访和采取网络调查的方法,就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现状和想法,主要归纳为十个方面。
一是退休人员在思想上还没有接纳街道社区的管理和服务,依然留念着企业管理和服务带来的实惠。
二是退休人员在观念上普片认为企业是在甩包袱,不明白单位人与 社会 人的关系,更不理解企业负重前行的压力和负担。
三是退休人员感觉企业抛弃了老职工,大家没有了归属感,心里七上八下。
四是多数退休人员认为,自己辛辛苦苦在企业工作一辈子,就这样没有了单位,在 情感 上特别的失落。
五是退休人员与老单位老同事有着几十年的 情感 交往,一时还难以割舍,存在被动接受的思想。
六是退休人员的身份和称呼也发生了变化,统称为社区居民,与社区群众身份一样,没有了退休职工的优越性。
七是原企业给退休人员的一些福利待遇将逐渐减少或停发,心理感觉不是个滋味。
八是企业退休人员因病致贫,工会有困难职工专项基金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移交街道社区后她们没有时间和精力顾及退休人员的日常事务。
九是企业退休职工病故,单位工会工作人员会协助处理善后事宜,街道社区没有这方面的工作职能,今后一切都要靠市场化和自己家人解决。
十是企业退休党支部每年都会为党员发放学习资料,组织开展支部活动,看望和慰问因病住院的老党员,体现了单位党组织的关心关爱,移交社区后这些好的作风得不到传承和发扬。
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居住地街道社区管理后以来,有的退休人员还不了解社区管理的具体工作内容,也不清楚街道社区提供了哪些管理和服务,心中始终感受不到社区管理带来的好处和实惠,她们在思想上还比较的迷茫。
三、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居住地街道社区管理两年多来,为了理顺关系、融合社区服务,探讨企业退休人员地基本需求,先后做了大量细致的日常服务工作,通过梳理总结,先后提供了十个方面的便民服务。
一是提供方便快捷的养老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标准统一的居家养老模式,筹办社区便民食堂,帮助解决老年人的生活困难;长期为老年人办理老年优待证,常态化保障高龄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完善空巢家庭建档工作,关心关爱老年困难家庭生活,协助解决老年人个性化需求。
二是提供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文化健身活动,开放老年活动中心,配备社区健身器械,组织老年书画展,老年摄影展和个性化爱好展示;采取老年人心理慰籍辅导和心理干预措施,解决老年人孤独的晚年生活需要。
三是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做到常见病和慢性病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能就医购药;动态更新居民 健康 档案,按时组织老年人参加免费体检;开展经常性的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治理,确保居民的生活质量和良好的生活环境。
四是落实优抚优待政策,提供关心关爱退役军人服务,倾听老军人的心声,了解老军人的诉求,维护老军人的合法权益,帮助解决生活中遇到的现实困难;开展国防宣传教育,强化国防安全意识,促进拥军优属常态化落地有声。
五是提供防灾减灾宣传教育警示服务,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引导老年人正确使用危险燃气、电器等程序,确保老年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共秩序,争做遵章守纪的带头人。
六是提供高质量的民事纠纷调解服务,主动化解居民内部矛盾,帮助调解家庭纠纷,促进社区和谐安定的生活环境;长期为居民办理各类证明文件,落实政治审查程序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工作业务。
七是发挥老年人的自身优势,提供和组织开展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社区公益活动;开展关心关爱下一代工作,全面促进大手牵小手活动的良性循环。
八是提供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平台,传承 社会 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老年人弘扬 社会 主义制度和优越性,做有益于国家和民族振兴的事;关心关爱少数民族居民,尊重个人信仰和生活习俗,坚持两个离不开的思想,自觉维稳 社会 的和谐与稳定。
九是提供安全可靠的疫情防控措施,完善人员信息,定期实施核酸检测,按流程接种新冠疫苗,全方位的消杀病毒;成立防疫老年志愿服务队,督促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发挥老年人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性和示范性作用。
十是提供党员教育管理平台,结合实际开展党员教育和管理,按时开展组织活动;对行动不便的老党员采取送学习、送资料、送温暖上门服务;表彰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常态化颁发光荣在党五十年纪念章,开展慰问困难党员等活动。
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 社会 化管理以后,未来社区服务将突出个性化,精品服务更接地气,持久性的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一站式”为老养老服务。
一是逐渐转变社区退休人员的传统思想观念,主动接受由单位人成为 社会 人的现实。
二是鼓励和动员社区退休人员参与社区精神文明建设,自觉融入社区大家庭,促进社区公益活动丰富多彩。
三是普及个性化的居家养老模式,使更多的老年人找到归属感,增强社区服务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四是努力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温馨和谐的社区服务,开展方便老年人的上门服务和解决实际生活困难的需要。
五是实行统一的社区管理和服务,努力拓展为老服务的内容和服务质量。
六是发挥老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提升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努力成为社区建设的坚强领导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