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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退休人员外地就医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23-05-28 10:21:42

退休人员异地就医最新政策

医保异地就医政策·5大变化




1、跨省异地看门诊,医保报销范围扩大




以前去外地看病,即使已备案,有些地方也报销不了普通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门诊的费用。




而随着此次《通知》的发布,已经明确了今后将会有更多医院可以报销普通门诊和5种慢特病门诊费用。




5种慢特病门诊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自202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统一的异地就医结算政策起,以上这些本需患者自行承担的门诊费用,医保就可以报销了。




2、备案地、参保地将双向享受报销待遇




在此次《通知》发布之前,不少城市对于异地就医的规定是:如果已经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就只能在外地(参保地以外)使用医保,要是想回到参保地(大多是老家)使用医保报销,就必须先撤销异地就医备案,比如广州、廊坊等地。




一些地方还不支持随时撤销备案,有的会要求一年后可撤销,这种情况下,回到参保地看病,医保可能就报销不了了。




这在《通知》中也做出了新规定:长期跨省居住的朋友,以后只要在备案有效期内,无论是在备案地、还是参保地看病,都能用医保报销了。





3、外出突发急诊来不及“备案”,视作已备案




《通知》规定,将急诊抢救费用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并且异地急诊人员视同已备案,无需额外提交备案材料。




4、允许出院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




之前对于长期在外地生活的人,大多地方要求,在住院前就必须办好备案,否则医疗费不允许直接报销。




《通知》中对此也做出了调整,允许出院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即“先住院、后备案”,并且只要在出院缴费前补办好备案手续,就不影响医保报销。




5、长期跨省居住、一次备案长期有效




之前各地对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的异地就医备案时效期,各有规定。有效期1年、3年、单次有效等等,各不统一。




《通知》对此做出了统一规定:




· 默认长期在外省居住的朋友,办理一次异地就医备案后长期有效;




·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且有效期内不限制就医次数,不会再出现看一次病,办一次备案的情况。




注意,《通知》将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各地政策落地情况可能会有先后之分。

⑵ 退休人员跨省异地就医

法律分析:
加强跨省异地就医的顶层设计,统筹考虑各类跨省异地就医人员需求,逐步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当前重点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的住院费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革,探索将其他长期跨省异地居住人员纳入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范围。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是指离开参保统筹地区长期跨省异地居住,并根据户籍管理规定已取得居住地户籍的参保退休人员。这部分人员可自愿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异地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申请,经审核同意并由居住地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后,其住院医疗费用可以在居住地实行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在居住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居住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标准,不按照转外就医支付比例执行。经本人申请,可以将个人账户资金划转给个人,供门诊就医、购药时使用。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
四、完善跨省异地就医人员政策
加强跨省异地就医的顶层设计,统筹考虑各类跨省异地就医人员需求,逐步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当前重点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的住院费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革,探索将其他长期跨省异地居住人瞎租员纳入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范围。
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是指离开参保统筹地区长期跨省异地居住,并根据户籍管理规定已取得居住地户籍的参保退休人员。这部分人员可自愿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异地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申请,经审核同意并由居住地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后,其住院医疗费用可以在居住地实行直接结算。
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在居住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居住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明前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标准,不按照转外就医支付比例执行。经本人申请,可以将个人账户资金划转给个人,供门诊就医、购药时使用。
五、做好异地就医人员管理服务
各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应当根据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转诊人员、异地急诊人员等不同人群的特点,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做好服务。
对经登记备案的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居住地的经办机构应一视同仁地将其纳入管理,在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确定、医疗信息记录、医疗行为监控等方面提供与本地参保人相同的服务和管理。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发生的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通过各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实行跨省直接结算。
对于异地转诊的参保人员,经办机构要适应分级诊疗模式和转诊转院制度,建立参保地与就医地之间的协作机制,引导形成合理的就医秩序。就医地经办机构应协助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医疗票据核查等磨槐兆工作,保证费用的真实性,防范和打击伪造医疗票据和文书等欺诈行为。
对于异地急诊的参保人员,原则上在参保地按规定进行报销;需要通过医疗机构对费用真实性进行核查的,就医地经办机构应予以协助。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费用按规定实行直接结算的,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原则上先由就医地医疗保险基金垫付,再由参保地经办机构与就医地经办机构按月结算。
对异地就医造成的就医地经办机构增加的必要工作经费,由就医地经办机构同级财政统筹安排。鼓励各地探索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经办等购买服务的方式,提高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和服务水平。
六、大力提升异地就医信息化管理水平
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建设和信息惠民工程建设的要求,着力推进社会保险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省级集中,建立完善中央和省级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平台,统一信息系统接口、操作流程、数据库标准和信息传输规则,推进《社会保险药品分类与代码》等技术标准的应用。通过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或省级集中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系统,支持省内统筹地区之间的异地就医结算数据传输和问题协调。国家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与各省级异地就医平台对接,逐步通过平台实现跨省异地就医数据交换等功能。

⑶ 湖北省异地医保报销政策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医疗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工作部署和推动资源服务平台下沉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便捷性,推进异地就医服务事项就近办、便捷办,依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政务服务事项指导规范的通知》等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拓宽异地就医备案渠道
(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异地转诊人员备案和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五种类型,办理层级扩大至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
(二)参保人员可在参保地县域内各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实行县域内通办,不受户籍限制。鼓励各市(州)实行市域内通办。
(三)参保人员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鄂汇办APP、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等线上渠道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参保人员提供即时办理、即时生效的自助备案服务。
(四)各市(州)要落实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选择签署承诺书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二、规范异地就医备案管理
(一)规范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限。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备案长期有效。异地转诊人员、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二)允许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后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参保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办理入院手续的,出院时不受备案有效期限制,可正常直接结算相应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出院结算前向参保地申请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地应予以支持;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出院前补办了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异地就医参保人员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的,可以按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手工(零星)报销。参保人员补办的备案有效期起始时间晚于入院时间但早于出院时间的,视为有效备案,可正常直接结算该次住院医疗费用。
(三)方便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转诊就医。参保人员应按分级诊疗的相关规定有序就医,确因病情需要转外就医的,可通过参保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向统筹区外医疗机构转诊。定点医疗机构应以患者病情为出发点制定合理的诊疗方案,需要转诊时可通过不同形式安排转诊,不得将在本地住院作为开具转诊的先决条件。
三、明确异地就医结算政策
(一)合理确定异地就医人员报销政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门诊、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在备案地就医报销待遇原则上与本地就医一致。异地转诊人员支付比例原则上较本地就医下降不超过10个百分点,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支付比例原则上较本地就医下降不超过20个百分点。
(二)支持参保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无需撤销备案,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结算服务,医保待遇与在本地就医一致。
(三)支持门诊和购药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所有统筹区要允许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使用个人账户直接结算;所有统筹区要允许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统筹基金直接结算普通门诊费用,不得限制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级别和数量。
(四)支持门诊慢特病费用异地直接结算。2022年底前,各市(州)实现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门慢特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各市(州)实现本统筹区全部门诊慢特病病种费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各市(州)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实行全省各统筹区互认。各市(州)要合理确定门诊慢特病保障水平,按病种确定年度支付限额或定额标准,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取消按月、按日、按次确定门诊慢特病及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支付限额或定额标准的做法。
四、扩大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覆盖面
各市(州)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及县(市、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全部纳入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各统筹区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全部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鼓励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五、加快推进信息系统改造
(一)完成湖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与湖北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深度对接,升级改造信息系统,支持异地就医备案承诺制模式,支持在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实现就近办、自助办、一窗办。
(二)完善异地就医子系统功能,组织开展信息系统操作培训,指导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信息系统改造。
(三)加强异地就医运维力量建设,完善运维机制,规范处理流程,提高问题响应质量和效率。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便捷性是省委“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的重要任务。各级医保部门要将此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任务,提高政治站位,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强力推进,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管理。
(二)规范相关政策。各市(州)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迅速调整异地就医备案、普通门诊结算、门诊慢特病结算等相关政策,并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各市(州)要将政策调整情况于9月30日前报省医保局。
(三)开展宣传培训。各市(州)要对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提高经办能力。依托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经办机构大厅、定点医药机构窗口等,加大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向新闻媒体推介有关亮点工作。
(四)定期督导通报。省医保局将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召开调度会议,对进展缓慢的市(州)进行督办,组织市(州)间交叉检查,深入医药机构实地刷卡结算,检验市(州)工作成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以往文件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9月14日
原文地址:
http://ybj.hubei.gov.cn/zfxxgk/zc/qtzdgkwj/202209/t20220920_4314524.shtml
(九派新闻综合自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⑷ 退休人员医保异地就医如何报销

退休人员异地就医报销可以有多种形式
首先,退休人员可以投靠子女,而将你的医保关系转移到子女所在城市的选定的3到2个医院
或者是你退休人员要到外地就医,要到当地的医院开具,允许到外地就医的证明,然后再到医保处办理外地就医迁移手续就可以了,在外地住院后直接的就可以报销了

⑸ 退休人员异地就医最新政策

关于退社保的问题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举个例子:已退休人员不能转移社保和医保。 一、退休后异地医疗费用可由参保地社保机构报销 1、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关系 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 的人员,不再转移 基本养老保险 关系。如果退休后长期在异地居住,可提供异地的银行账号,向 领取养老金 社保机构申请每月将养老金划入异地开户的银行账号。 2、按照有关规定,只能在纳入医疗保险的社保机构享受 医疗保险待遇 ,如果长期在异地居住,可以到参保地社保局办理异地就医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参保地社保机构报销。 二、退休后医疗保险转移相关规定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只有属于跨省流动就业的人员才能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已退休人员无法转移,医疗保险也是如此。 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91号)规定,城镇 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新就业地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新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无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中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3个月内到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按当地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并参加新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原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建立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划转,个人账户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通过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

⑹ 湖北省内医保异地就医如何报销

湖北省异地就医的报销流程:先到社保局备案,把备案原因、就医地址填好,异地安置、工作的参保人员期限在1年以上的,填写《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安置(工作)申请表》,选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如需变更的,原则上登记一年后才能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变更。参保地经办机构应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并将异地就医人员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选定点医疗机构;持卡就医。
一、湖北省内医保异地就医的具体报销流程:
(一)先到社保局备案
部分城市要求必须去社保局办公地点进行备案,部分城市可以直接在社保局官网自己进行备案操作。
备案需要提供的信息,包括:
1、备案的原因,是否出去长住,是否在外面工作、还是转诊住院,要把原因告诉经办机构。
2、把就医地址说清楚。
3、异地安置、工作的参保人员期限在1年以上的,填写《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安置(工作)申请表》,选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如需变更的,原则上登记一年后才能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变更。异地转诊的参保人员填写《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转诊转院申请表》,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参保地经办机构审批。参保地经办机构应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并将异地就医人员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异地就医实施范围和对象:凡参加湖北咐敏羡省基本医疗保险,在异地安置居住、工作和异地转诊人员,经参保地经办机构批准,均纳入异地就医结算服务的范围。
把这些信息填好之后,如果能够在社保局官网查到个人备案信息,说明备案成功。
(二)选定点医疗机构
可以在社保局网上查到跨省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
例如:我是湖北的社保卡,打算去上海看病,那我就直接查上海支持跨省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然后再选择我具体想去上海的哪家医院。
(三)持卡就医
选择好定点医疗机构之后,记得一定要用社保卡办理入院登记和出院结算。
只有4种特殊情况,拿着社保卡可以在国内跨地域看病报销:
1、在旅行中,突发疾病需要去医院治疗
2、重大疾病,需要去其他省市转诊治衡拍疗
3、长期驻外地工作
4、退休后,把户籍迁入异地定居
法律依据
《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服务管理规程》
第六条 符合异地就医条件的参保人员,应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到指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两定机构”)治疗或购药,享受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服务。
第七条 参保人员异地安置、工作期限在1年以上的,应填写《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安置(工作)申请表》(表1),选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如需变更的,原则上登记一年后才能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变更。
第八拿梁条 凡需异地转诊的参保人员,应填写《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转诊转院申请表》,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参保地经办机构审批。参保地经办机构应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将异地就医人员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⑺ 武汉医保在外地住院怎么报销

异地就《社会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八条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粗档金中支付。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岩闹乱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报销流程:
1、先在参保地的经办机构备案。
备案地点:各参保地的经办机构(部分地区可通过网络、电话等)
备案信息:备案原因,是异地安置或居住、常驻工作、转诊住院等。
2、选定点。
选择异地就医省或城市,填写你需要去看病的省或城市。
3、持卡就医。
一、异地就医报销条件: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弯宴居地的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异地居住生活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人员
4、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5、在异地突发疾病入院的,参照异地转诊转院人员类型办理备案,提交二代以上社会保障卡、入院证即可办理。
二、因突发疾病,住院前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住院费用可以报销吗?
1、可以。出院后可以凭医院开具的急诊证明材料和其他医疗费用相关票据,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2、按照国家政策,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应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需要注意的是,此类异地急诊就医,除当次的医疗收费票据外,就医者一定记得及时向就诊地医疗机构索取急诊证明、费用发票、药品处方和费用明细等报销所需的材料。当地定点医疗机构有义务为异地参保人员提供详实的相关材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异地参保人员提供如药品处方等正当医疗文书材料,影响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报销工作。如果就医机构拒不提供,就医者可向就医地医保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实施条例》
第八条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⑻ 异地就医医保怎么报销能报多少最全指南!

出门在外,异地就医是很常见的事。
而异地就医过程中,最令人头疼的就是医保报销了。
怎么报销?需要什么资料和手续?能报销多少?这都是大家问得最多的问题。
那保时姐今天就来解答一下这些异地就医医保报销的问题~
主要内容如下:
常见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方式
怎么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医保可以报销多少?
1 常见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方式
目前异地就医的医保报销方式大致有两种:
1、先垫付后报销
这是以往最普遍的方式,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后,先自行承担全部费用,出院后再凭相关治疗证明及票据到参保地医保局进行报销。
2、直接结算
这是目前国家医保局正在重点推进的工作,可以实现门诊和住院费用即时结算。
这就意味着,我们在支付门诊或住院费用时,只要刷社保卡就可以直接结算个人负担的费用,医保负担的费用启郑腔由医保局和医院直接结算,不用自己先垫付后再回参保地报销,非常方便!
目前,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已覆盖全国所有统筹地区,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已覆盖全国70%统筹地区,2021年底将实现全覆盖。
2 怎么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想要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我们得分三步走:备案-选定点-持卡就医。
第一步:备案
异地就医人员在门诊看病或办理住院前,必须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首先,我们要确认自己属于哪种异地就医类型: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迁入户籍的人员,例如退休前在工作地参保,现在退休后回老家居住。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在外地长期居住且不迁入户籍的人员,例如随子女到另一个城市长期居住生活的中老年人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因工作关系被派驻到外地长期工作的人员,例如驻外的办事人员。
以上三种情况的备案手续比较简单,准备好户口本、居住证、外派证明等材料就可以。
异地转诊人员
本地治疗条件有限,需要到医疗条件更好的地方就医的人员。
这类情况比较复杂,需要原医院开具“转诊转院证明”。
这个证明并不好开,具体流程如下:
也就是说,必须当地的定点医院治不了,并且在医生和医院都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转到其他城市的医院就医。
异地急诊人员
在临时出差或旅游的过程中突发疾病,需要急诊或抢救的人员。
这种情况属于突发情况,虽然事先没有备案,但也有部分地区支持电话备案
可以拨打参保地医保局电话(区号+12333)先进行电话备案,出院后再带好相关资料到参保地医保局进行报销。
在确定自己的异地就医类型后,我们就可以进行备案了。
备案的渠道很多,线上线下都可以进行办理:
线下渠道:异地就医人员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和相关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
线上渠道:可以通过打电话(区号+12333)、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医保局官网、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等方式办理。
下面以最方便的“微信小程序”为例来介绍备案的具体流程:
1、在微信搜索栏搜“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或直接扫下方二维码。
2、选择“快速备案”或“自助开通”,丛培填写资料。
进入小程序后,在首页选择“快速备案”或“自助开通”,两者的区别在于:
快速备案是人工审核,审核周期2-3个工作日,目前覆盖23个省级地区;
自助开通是自动审核,立即生效,目前覆盖13个省级地区。
如果你不知道当地的线上备案开通情况,可以直接点击“服务类型”的“统筹区开通情况查询”进行查询。
第二步:选定点
只有纳入了直接结算网络的医疗机构才可以实现直接结算,所以备案完成悄衫后,就得选择在就医地开通异地联网定点的医疗机构就医。
同样我们也可以在小程序中“服务类型”的“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查询”查看定点医院目录,大家可以根据病情、居住地、交通等情况,自主选择目录中的医院进行就医。
第三步:持卡就医
在选完定点医院后,就可以带上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到医院就医了。
这里要提醒一点,目前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还在推进中,部分地区还没有覆盖到,这些地区依然需要自己先保存好就医单据,再回到参保地医保局进行报销。
3 异地就医医保可以报销多少?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遵循“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的报销政策。
就医地目录:
指原则上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即决定“能不能报”
参保地政策:
指原则上执行参保地支付政策,包括参保地医保基金的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即决定“能报多少”
举个例子,
老蓝退休前一直在武汉参加职工医保,退休后跟随儿女到广州定居,前阵子在广州一家三甲医院看病住院花了3万,其中在广州社保目录内的费用为2万。
按武汉的医保报销政策,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800元,报销比例为86%。
那老蓝通过异地就医医保报销可以报:
(广州社保目录内费用20000-武汉医保起付线800)*武汉医保报销比例86%=16512元。
要注意,因为各地社保目录存在差异,所以直接结算与回参保地报销可能存在待遇差,这是正常现象。
4 说在最后
随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推进,医保报销是越来越方便了,不仅省去了一系列繁琐的手续,还做到了即时结算,对于异地就医人员来说,实属福音。
可能一些朋友有疑惑:“医保可以异地报销,那我买的商业医疗险可以吗?”
可以,现在保险基本都是全国通赔的了,像医疗险通常只规定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就医就可以报销,对具体就医地区没有限制。
尤其是互联网保险,不仅全国通赔,而且直接在线上就可以提交理赔申请、上传所需资料,足不出户完成所有理赔流程,非常方便。大家可以放心投保。

⑼ 退休人员怎么办异地就医

退休人员异地就医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以下几种方式:

使用医保跨省异地就医服务
根据国家规定,退休人员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使用医保跨省异地就医服务。使用该服务时,需要在所在地社保局或医保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并通过医保电子凭证(电子社保卡或手机APP)进行就医结算。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使用该服务时,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可能会略低于在本地就医的情况。
到当地医院自费就医
如果退休人员暂时无法使用医保跨省就医服务,或者所需就医的医疗机构不在医保异地就医范围内,也可以到当地医院进行自费就医。但需要注意的是,自费厅晌就医需要承担较高的医疗费用,且在就医过程中需要保留好相关的医疗发票和检查报告等证明文件,以便日后报销。
就近转诊到其他医院
退休人员也可以选择就近转诊到距离自己更近的医院就扮悔锋医,同时根据当地医保政策,进行医保报销。在进行就医前,需要先到所在医院或当地卫生部门办理相前则关手续,获得转诊证明,然后到转诊医院进行就医。
总之,退休人员异地就医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医保政策进行选择,同时在就医过程中应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明文件,以便日后进行报销。在就医前,建议先咨询当地医院或医保机构,了解详细的医保政策和报销流程,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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