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请问办理退休后,档案应该放在哪里
职工退休之后,现在各地档案管理的办法不同,有的转移到当地社保部门,有的实行社会化管理的,转移到社区保管,有的依然在原单位保管,档案是转不到街道,还是保留在你们公司的集体户中。
如果你想转到街道,需去劳动局办理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申请,批复之后档案和保险关系才可转到街道,社会化管理只有自然人的企业可以申请。
(1)职工退休后档案在哪儿存放扩展阅读:
对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除了依靠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机构和社区服务人员之外,还可以通过开展退休人员的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来解决他们在日常生活、学习和娱乐等方面遇到的问题。
街道、社区应在企业退休人员中建立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组织,根据退休人员居住情况分片划定若干小组,由退休人员推选本小组中责任心强、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身体条件较好的退休人员担任组长。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一般以30-50人为一个小组为宜。
广大企业退休人员通过开展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可以更好地发挥余热,繁荣社区文化,促进社区建设,不断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
❷ 退休人员档案保存在哪里
退休人员档案大都保存在原单位。如果原单位倒闭或者破产关门,那么档案移交到人社局那边。
❸ 企业退休人员退休后档案在哪儿,还在企业中吗
企业退休人员退休手续后,其服务管理工作与原用人单位相分离,档案由其户籍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的服务,享受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区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机构负责本区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业务工作,承接市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机构交办的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业务。
对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监督落实,受理单位退休人员移交社会服务管理手续,负责集中管理退休人员人事档案。
而具有档案保管资质的企业,所有档案 (包括退休职工)都在企业自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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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原劳动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我省实行社会化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以下简称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原劳动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退休人员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退休人员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真实地反映退休人员情况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❹ 退休后个人档案在哪里
在单位办理退休,这时劳动者档案会存放在人社局的档案里。
个人缴纳社保办理退休在最初缴纳社保时就已经存放在人社局的代理中心,灵活就业的人员手里会有一份档案代存协议,这份材料是便于灵活就业人员查询和转移档案的。
如果灵活就业人员,在代缴社保的期间没有找到新单位,不转移档案,那么他们的档案会一直保存在人社局,在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纪后,可直接带好相关材料前往人社局申请退休即可,他们的档案也会一直寄存在人社局。
所以,在办理完退休后,不管是单位退休的劳动者还是灵活就业的自由职业者,其档案都会留在人社局
❺ 企业职工退休后,档案在哪里
为什么我的档案在市档案馆?
❻ 退休后档案放哪
如果你退休时的公司是外资,那你可以转到街道去,如果你退休时的公司是内资,那就放到公司原来放档案的人才。
❼ 退休人员档案保存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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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挡案在退休时挡案由单位移交到当地人部局退休人员档案室集中保存,退休人员想查个人档案凭本人身份就可去人社局查询
❽ 退休以后一般档案在哪保存
一般在当地的县、区一级专门保管退休人员档案的档案库保管,或者在街道(乡镇)一级档案库保管。
比如,《广东省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 原则上在县区一级建立保管退休人员档案的档案库,实行统一集中管理;确有需要且条件具备的,在经县区级退管机构检查批准后,可在街道(乡镇)一级设立档案库进行集中管理,并向地级以上市退管机构报告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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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为确保退休人员档案的安全,必须选择或建立符合标准的专门档案库。
第五条 原则上在县区一级建立保管退休人员档案的档案库,实行统一集中管理;确有需要且条件具备的,在经县区级退管机构检查批准后,可在街道(乡镇)一级设立档案库进行集中管理,并向地级以上市退管机构报告备案。
第六条 档案库应该设置专门的档案库房、阅档室和档案管理人员办公室,库房应与阅档室和档案管理人员办公室分隔。
第七条 档案库面积按照每千卷档案不少于10平方米的标准安排,统一使用档案柜或密集架放置档案。
第八条 档案库须配备满足管理服务需要的计算机设备和防火、防潮、防盗等设备,采取积极的防火、防水、防蛀、防潮、防高温、防盗、防光、防尘、防有害生物等安全措施,保持清洁卫生和适宜的温度、湿度(温度以14C一24℃为宜,相对湿度以45__65%为宜);
库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其他无关物品,严禁在库房吸烟和把明火带入库房。
❾ 退休后人事档案由哪里保存
如果你所在的城市实行了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了的话,那么,退休职工的档案就在本人所居住的街道管理,如果没有实行社会化管理,那么退休职工的档案仍在你本人退休前所在的单位管理.
❿ 北京市职工饭店退休,档案该存放在哪里
供参考:
关于规范社区管理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转移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劳服社发〔2005〕1号
2005年09月05日
各区县劳动服务管理中心(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市社区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转移程序,根据《北京市实行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试行办法》(京劳服社发〔2004〕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已实行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因户口在本市迁移,按以下程序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1、户口在本区县内迁移的,由退休人员本人持户口本,向户口迁出地的街道(乡镇)社保所提出书面申请,社保所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后,到区县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办理人事档案的转移手续。区县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将退休人员人事档案转到退休人员户口迁入地的街道(乡镇)社保所。
2、户口迁移到外区县的,由退休人员本人持户口本,向户口迁出地的街道(乡镇)社保所提出书面申请,社保所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后,由本人持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转移通知书》(附件1)和迁出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北京市
转往街道管理退休人员养老金转移单》(样式1),到退休人员户口迁入地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办理相关转移手续。由迁入地区县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将退休人员人事档案转移到退休人员迁入地的街道(乡镇)社保所。
二、以个人名义在职业介绍(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人员,由职业介绍(人才)服务机构按规定为存档人员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审批手续后,应及时将审批材料的原件放入本人档案,由本人持职介(人才)出具的《职介(人才)退休人员人事档案转移通知书》(附件2)和缴费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北京市
转往街道管理退休人员养老金转移单》(样式1),到退休人员户口所在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收手续后,到区县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办理人事档案的接收手续。
三、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在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手续和社会保险关系转接手续后,由企业按规定整理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填写《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人事档案移交名册》(附件3);到缴费地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接手续后,持《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人事档案移交名册》(附件3)、《北京市
转往街道管理退休人员养老金转移单》(样式1)、《预缴补充医疗保险资金审批表》(样式2),到退休人员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办理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的交接手续并填写《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人事档案交接书》(附件4)。
四、国有破产企业、经批准退休人员实行社区管理的注销(吊销)企业,需填写《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人事档案移交名册》(附件3)(经批准退休人员实行社区管理的注销(吊销)企业应及时将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承诺书放入退休人员本人档案),由企业持市社保中心转接社会保险关系通知原件、退休人员户口所在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北京市
转往
街道管理退休人员养老金转移单》(样式1),到退休人员户口所在地区县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办理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的交接手续并填写《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人事档案交接书》(附件4)。
五、因企业已注销(吊销)以个人名义申请,经批准实行社区管理的,申请人持市社保中心转接退休人员社会保险关系通知,分别到申报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和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办理相关转移手续,申报区县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及时将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承诺书放入退休人员本人档案;转往外区县的,申请人持市社保中心转接退休人员社会保险关系通知和申报区县出具的《北京市
转往街道管理退休人员养老金转移单》(样式1)到户口所在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和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办理相关接收手续,接收区县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及时将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承诺书放入退休人员本人档案。
六、街道(乡镇)管理的失业人员,符合退休条件的,由社保所按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审批手续后,应及时将审批材料原件放入本人档案,纳入社区管理。
七、其他经批准实行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转移人事档案,参照以上程序办理。
八、各区县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在接收或转移退休人员人事档案时,应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目录清单对退休人员人事档案材料进行核对,特别是影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的有关《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退休审批表》和《北京市企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前连续工龄审定表》(原件一份),是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内必存的材料,清点无误后由接收人签字。
企业和职业介绍(人才)服务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退休人员人事档案与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列出清单装订成册;人事档案材料不全的,由企业或原存档单位补齐;对因各种原因不能补办有关材料的,在办理移交手续时,由企业或原存档单位专门书面说明缺少材料的名称与具体原因,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区县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将出具的补充材料或书面说明放入本人档案。
九、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转移通知书
2、职介(人才)退休人员人事档案转移通知书
3、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档案移交名册
4、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人事档案交接书
样式:1、北京市 转往街道管理退休人员养老金转移单
2、预缴补充医疗保险资金审批表
3、区县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通讯录
二○○五年二月三日
主题词: 人事 档案 转移
通知
抄送:北京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
北京市劳动服务管理中心 2005年2月3日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