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甘肃省关于202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新消息
甘肃省关于202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新消息
根据两部《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告》(人社部发〔2022〕27号)精神和批复,经甘肃省同意,7月18日,甘肃省两厅公布《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告》,决定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相关法规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总体增幅为4%左右,将惠及全省168.27万名退休人员。
此次调整从202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调整方法统一,继续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三结合”调整方法。
其中,定额调整指各类退休人员统一增加相同额度的养老金,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指增加的养老金与个人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双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要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等群体予以倾斜照顾。
(一)定额调整
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职)人员(含我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被征地农民、五七工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38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职)人员(含我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部分,月增加28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增加2.4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被征地农民、五七工家属工,月增加28元。全部缴费年限中不含特殊工种、高海拔地区等折算年限。
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企业退休(职)人员(含我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五七工家属工、被征地农民),以本人2021年12月份的基本养老金(含12月份办理退休手续人员核定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0.8%;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以同类人员2021年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0.8%。
(三)倾斜调整
1. 2021年12月31日前,企业(含我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五七工家属工、被征地农民)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年满70周岁至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龄计算以退休审核机关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2.企业(含我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五七工家属工、被征地农民)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按参保单位所在地确定的一至五类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按地区类别分别增加3元、4元、5元、11元和16元。
3.企业退休的转业干部,本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3100元的,调整到3100元。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参保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按照退休时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各占基本养老金的比例,分别从其个人账户余额和统筹基金中列支,个人账户余额为零时,全部从统筹基金中列支。
Ⅱ 甘肃省2022退休金上调标准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总体增幅为4%左右,将惠及全省168.27万名退休人员。
据了解,此次调整从202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办法统一,继续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三结合”调整办法。其中,定额调整指各类退休人员统一增加相同额度的养老金,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指增加的养老金与个人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双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等群体予以倾斜照顾。
(一)定额调整
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职)人员(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被征地农民、五七工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38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职)人员(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部分,月增加28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增加2.4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被征地农民、五七工家属工,月增加28元。全部缴费年限中不含特殊工种、高海拔地区等折算年限。
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企业退休(职)人员(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五七工家属工、被征地农民),以本人2021年12月份的基本养老金(含12月份办理退休手续人员核定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0.8%;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以同类人员2021年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0.8%。
(三)倾斜调整
1. 2021年12月31日前,企业(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五七工家属工、被征地农民)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年满70周岁至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龄计算以退休审核机关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2、企业(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五七工家属工、被征地农民)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按参保单位所在地确定的一至五类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按地区类别分别增加3元、4元、5元、11元和16元。
3.企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本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3100元的,调整到3100元。
Ⅲ 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
工资制度改革之前,在职人员办理离退休手续时,只按当月的工资计发离退休费。2006年7月1日以后在职人员办理正常退休手续时,先在掘饥本人级别工资档次上增加半个级别工资档差的工资额,再按相关规定计发退休费;当年考核合格及以上人员在次年办理正常退休手续时,增加一个级别工资档差的工资额,再按相关规定计发退休费。离退休费由基本离退休费、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生活性补贴三项构成。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是将原基本离退休费中所含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剥离出来,离休人员按100%剥离,退休人员按85%剥离。将原离退休费中的知识分子津贴归并到基本离退休费中。保留地区补贴在工资改革中已包含在基本离退休费中,不再另外计算。生活性补贴同在职人员一样,现每人每月增加到900元,离休干部和退休的厅级干部原执行的特殊补贴(护理费、通讯费、交通费等)仍按原规定执行。一、离休人员办理离休手续时,离休费按本人离休前的基本工资之和全额计发。2006年7月1日起,离休人员按离休时的职务级别增加离休费。二、退休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的基本工资全额发放。没有学历的人员按本人退休前判蠢返基本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2006年7月1日以后在职人员在办理正常退休手续时,工资中的工作性津贴部分不再享受。2006年7月1日起,退休人员按退休时的职务级别增加退休费档迅。工资改革前,离退休人员随在职人员增加离退休费,工资改革后,不再随在职人员同步调整离退休费,具体调整时间按国家政策执行。
Ⅳ 2021年甘肃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一)定额调整
企业(含五七家属工、被征地农民)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企业(不含五七工家属工)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部分,月增加40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增加1.5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五七工家属工月增加40元。全部缴费年限中不含特殊工种、高海拔地区等折算年限。
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企业退休(职)人员(含五七家属工、被征地农民)以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含12月份办理退休手续人员核定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0.75%;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以同类人员2020年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0.75%。
(三)倾斜调整
1.2020年12月31日前,企业(含五七家属工、被征地农民)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年满70周岁至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75周岁至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龄计算以退休审核机关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2.企业(含五七家属工、被征地农民)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按参保单位所在地确定的一至五类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按地区类别增加5元、6元、7元、13元和18元。
3.企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本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2970元的,调整到297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Ⅳ 甘肃省企业退休人员2021年养老金调整方案
甘肃省企业退休人员2021年养老金调整方案:
(一)定额调整
企业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五七工家属工和被征地农民每人每月增加35元。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30日前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2016年度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17年度至2019年度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不含五七工家属工),缴费年限15年以内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五七工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15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全部缴费年限中不含特殊工种、高海拔地区等折算年限。
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企业退休(职)人员以本人2019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含12月份办理退休手续人员核定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0.8%;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以同类人员2019年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0.8%。
(三)倾斜调整
1.2019年12月31日前,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年满70周岁至不满75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75周岁至不满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龄计算以退休审核机关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2.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不含五七工家属工、被征地农民)按参保单位所在地确定的一至五类艰苦边远地区类别,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元、3元、5元、9元和15元。
3.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200元。
4.企业退休(职)人员(不含五七工家属工、被征地农民)每人每月增加20元;
5.企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本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2827元的,调整到2827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十条 第一款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Ⅵ 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真的吗 什么时候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真的吗 什么时候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是真的,部分地区已经宣布提高,具体如下:
山东省上涨基础养老金优惠政策
2021年1月1日,山东郑隐省出台文件,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规定:
“2021年,山东省将提高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平均保障水平再增长5%,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190元。”
1、山东省上涨基础养老金优惠政策
2021年1月1日,山东省出台文件,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规定:
“2021年,山东省将提高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平均保障水平再增长5%,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190元。”
2、江苏省上涨基础养老金优惠政策
2021年2月20日,江苏省财政厅发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主要政策内容如下:
“从2021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60元提高到173元。该项优惠政策将于2021年3月31日前落实到位。”
该项优惠政策出台后,使得江苏省地方标准比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足足高出了80元,实现了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定基础养老金最低喊清厅标准实现“十连增”,涨幅超过8%!
3、甘肃省上涨基础养老金优惠政策
2021年3月3日,甘肃省出台了《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规定,其主要内容如下:
“从2021年1月1日起,将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标准在原每人每月15元基础上增加5元,加上中央财政基础养老金93元后,使甘肃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13元。”
其他相关问题:
问题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是如何确定的呢?
根据人社部发〔2018〕21号文件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基础养老金由中央和地方确定标准并全额支付给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确定。其中,中央根据全国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财力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各地提高基础养老金和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标准所需资金由地方负担。
问题2基础养老金有政策倾斜优惠吗?
根据规定,地方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65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予以适当倾斜;对长期缴费、超过最低缴费年限的,应适当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从而让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积累,提高待遇水平。
问题3基础养老金每年都会上涨吗?
根据人社部发〔2018〕21号规定,国家已经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政府部门统筹考虑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标准调整情况,适时提出城乡居民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方案。
问题4退休以后我们领取的基本养老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我们去的的基本养老金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题5如果觉得目前领取的养老金比较少,还有什么办法能正森够多取得养老金收益吗?
近日,人社部答复称将建立以账户制为基础、个人自愿参加、国家财政从税收上给予支持,资金形成市场化投资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制度。我们可以密切关注该项政策,看看政策出台后,会给我们带来哪些利好。
截至目前,可能还有很多省份尚未出台养老金上涨的消息,各位读者朋友切莫着急,说不定好消息正在赶来的路上。
什么是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又称社会性养老金,它是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新计发办法规定,基础养老金是指职工退休时上年度所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之和的平均值(即两个数之和的一半)作为计发基数,缴费每满1年(含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发给1%。
用人单位在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被保险人退休当月,携带经人事、劳动部门审批后的档案资料(包括退休证、养老保险手册、领退休费银行存折帐号等)到所属业务科,填报《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增减表》办理在职减员、退休减员、退休增员及核发退休待遇的手续,社保局次月通过银行把养老金直接拨付给离退休人员,离退休人员在每月15日前可到开户银行领取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