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2015年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有什么样新规定
2015年退休年龄的最新政策是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如果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女职工退休年龄是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女职工退休年龄是年满45周岁。
❷ 2015法律上规定的女职工退休年龄是多少
根据国务院和本市的规定,职工退休年龄是:(1)女职工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的,年满55周岁退休;
女职工在非管理岗的,年满50周岁退休;
(2)因病或非因工致纯返残,依照劳动鉴定程序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女年满45周岁(不分工人干部);
(3)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或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的,退休年龄为女年满45周岁。
(4)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被判处拘役及以上刑罚或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暂缓办理退休手续,森好待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按规定做春饥办理退休手续。
❸ 湖北省退休年龄最新政策
、湖北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政策规定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湖北省女性退休年龄工人为50周岁,干部为55周岁,灵活就业人员为55周岁。湖北省女性退休既有50岁也有55岁。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女性退休年龄有几种不同的情况。首先是工厂女职工年满50周岁的可以办理退休。其二是女性公务员教师医生以及事业单位的科研人员满55周岁退休。最后一种是女性自由职业者按照规定也要满55周岁退休。另外,女性病退职工可以45岁。
一、退休的条件: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二、退休的程序:
1、申报人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及申报退休的相关材料;
2、申请人向所在单位、申报,企业存在的去企业、失业人员去辖区就业局申报;
3、企业、就业局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
4、合格后、档案转入当地社保局、社保局负责核定待遇;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❹ 湖北省女职工退休年龄
国家法定的企业 职工退休年龄 是男年满六八周岁,女年满五八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困孝郑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职工达到 法定退休年龄 的,依法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 ,与用人单汪颂位的 劳动合同终止 。
《 劳动法 》第三条慎旅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 社会保险 和福利的权利、提请 劳动争议处理 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❺ 武汉女性退休年龄到底是55还是50
女性退休年龄要根据工作身份、工作性质、参加的是何种养老保险来决定法定退休年龄,因为不同身份的女性退休时间是不同的,具体的区别如下:
一、在职的职工,我国法律规定:
1、女性退休年龄是50周岁。
2、女干部退休年龄是55周岁。
3、特殊工种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的年龄是45周岁(包括特殊工种的基层女干部)。以上人员进入社保的,必须社保满足缴费15年以上,方可到法定年龄申请退休,领取退休养老金。
二、灵活就业人员。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则比用人单位女职工(工人岗位)退休晚五年,条件是女性参保人一直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保,那么个人的退休时间就是55周岁。
凡在本单位担任一定行政管理职务或未直接从事本单位生产产品活动或不直接从事本行业一线生产、服务、工勤岗位工作的,都按从事管理岗位确定。职工在管理岗位的累计工作时间大于在生产岗位的累计工作时间即为长期在管理岗位工作,退休年龄应为55周岁;
反之,即为长期在生产岗位工作,退休年龄为50周岁。企业职工退养或待岗、下岗期间,不计算在岗工作时间。其中,45周岁前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45周岁后仍继续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过的女工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的女参保人员,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女失业人员以及农村居民户口的女参保人员,年满55周岁退休。
法律依据: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第二条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退休。
(一)男子年满六十岁,女子年满五十五岁,工作年限已满五年,加上参加工作以前主要依靠工资生活的劳动年限,男子共满二十五年、女子共满二十年的;
(二)男子年满六十岁,女子年满五十五岁,工作年限已满十五年的;
(三)工作年限已满十年,因劳致疾丧失工作能力的;
(四)因公残废丧失工作能力的。
❻ 湖北省2015年退休人员加工资方案 具体条件。
4月28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2015年调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鄂人社发〔2015〕16号),从2015年1月1日起,为全省符合条件的401万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为月人均201元。4月27日下午,省人社厅召开全省视频会议,部署了这项工作,强调各地要确保增加的养老金在5月份发放到位。
据悉,这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进行的,我省调整水平按2014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调整对象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具体办法为:
一、定额调整。对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1元;对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1元;对2006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1元。
二、挂钩调整。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
三、倾斜调整。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同时符合所述两个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增加一项。
四、对高龄人员,2014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2014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
五、对符合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六、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按照中办发〔2003〕29号和鄂办发〔2003〕53号文件规定,其基本养老金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不含财政支付的生活困难补助)。
七、参加乡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退休人员,比照城镇企业职工养老金调整办法执行。
鄂人社发〔2015〕16号文件明确,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继续由原渠道解决。
省人社厅强调,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关心,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本文件规定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不得擅自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要通过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措施,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确保调整政策落实到位,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❼ 2015年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有什么样新规定
您好,目前关于2015年的退休年龄问题尚无定论,都是停留在专家建议,和领导人商讨的阶段。可以预见在2015年的退休年龄应该仍然按照目前的政策法规。
目前的退休年龄: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❽ 2015年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有没有新的规定
截止到来2015年7月5日,国自家并没有出台任何新的退休年龄方面的规定,现在仍然按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的政策执行。因此2015年女职工仍然是年满50周岁退休。
❾ 湖北省退休年龄最新政策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企业职工中,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就可以退休,特殊工种的女职工只要符合条件,年满45周岁就可以退休。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
(一)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男工人是六十周岁。
(二)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依照劳动鉴定程序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女年满45周岁;
(三)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或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的,退休年龄为女年满45周岁。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