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四川省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政策
1、统一异地就医备案人员范围。
凡是异地长期居住或者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员,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地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2、统一异地就医结算支付政策。
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普通门诊和糖尿病、高血压“两病”门诊、门诊慢特病等医疗费用,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政策。
各统筹地区进一步规范门诊慢特病支付管理,严格执行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用药管理规定,不再另行设置支付范围(目录)。
3、统一异地就医待遇享受机制。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住院就医结算时,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医保待遇支付政策。
异地转诊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在备案地住院就医结算时,支付比例在参保地规定的本地住院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降幅不超过10个百分点,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支付比例降幅不超过20个百分点。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符合转外就医规定的,执行参保地规定的转诊转院医保待遇支付政策。
同时明确将无第三方责任外伤费用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4、统一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机制。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原则上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医保待遇支付政策。
5、统一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限。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实行“一次备案、长期有效”;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实行“一次备案、半年有效”。
6、统一异地就医备案补办机制。
支持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补办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参保人员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的,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出院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可以按照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手工报销。
法律依据
《四川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各地要按照“急用为先、分步实施"的思路开展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首先解决参保人员异地住院医疗费用即时结算问题,再逐步实现参保人员异地使用个人账户资金在药店购药及普通门诊就医费用即时结算,最终实现全部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在全省范围内异地就医费用即时结算。
第二条各地医保经办机构要加强沟通和协调,确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有序推进。要逐步将本地区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异地就医结算范围,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省医保局备案,供异地就医人员选择。在成都区域内省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异地就医管理由省医保局负责;除此之外,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市(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
第三条各地要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做好本地医保信息系统与省级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平台的对接工作,加强社会保障卡在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中的应用管理,做好本地网络系统维护,确保网络运行安全、稳定、高效,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2. 退休人员异地就医手续如何办理
退休人员异地就医手续的办理:
1、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
2、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
3、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异地就医的证明及材料:
1、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2、已确认的《异地医保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的正式发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 四川省医保外地住院怎么报销
1、一般不能跨地区使用; 2、特殊情况下,出差、探亲、休假等原因在异地发生的紧急住院医疗费用,应按照参保所在地医疗保险办法的具体规定进行费用报销。一般在急诊的情况下,允许就近诊治。治疗后,凭治疗医院出具的有效凭证回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罩键机构按规定报销。 3、另外如果已经退休的,身边子女在北京定居的,回参保地的医保中心申请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办好后就可以在××选择一到两家定点医院就医,费用先自己垫付,然后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 4、对于长期驻外职工,也可申请医保异地安置,由单位申请,办好后就可以在××选择一到两家定点医院就医,费用先自己垫付,然后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磨闷敬、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瞎慎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4. 退休人员医保异地就医如何报销
退休人员异地就医报销可以有多种形式
首先,退休人员可以投靠子女,而将你的医保关系转移到子女所在城市的选定的3到2个医院
或者是你退休人员要到外地就医,要到当地的医院开具,允许到外地就医的证明,然后再到医保处办理外地就医迁移手续就可以了,在外地住院后直接的就可以报销了
5. 退休异地就医手续如何办理流程
第一:备案。退休人员目前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手机APP进行备案。选择异地就医,根据提示填写异地就医备案申请。注意如需住院治疗就请开通异地住院直接结算,如需门诊治疗就选择异地门诊直接结算。
第二: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手机APP上查询就医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开通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名称。
第三:就是前往医疗机构就医了。在费用结算时一定要主动告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第四:目前因为各省市尚有自己的医保结算系统,国家系统还未完全覆盖,因此一定要在就医前查询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在异地定点医院住院、应在5日内通知单位出具证明到省医保中心书面备案。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可在安置地选择三家当地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其住院治疗的定点医院,如有慢性特殊病需确定其中一家为其慢性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医院。
异地就医的证明及材料:
1)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2)已确认的《异地医保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的正式发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6. 退休人员怎么办异地就医
退休人员异地就医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以下几种方式:
使用医保跨省异地就医服务
根据国家规定,退休人员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使用医保跨省异地就医服务。使用该服务时,需要在所在地社保局或医保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并通过医保电子凭证(电子社保卡或手机APP)进行就医结算。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使用该服务时,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可能会略低于在本地就医的情况。
到当地医院自费就医
如果退休人员暂时无法使用医保跨省就医服务,或者所需就医的医疗机构不在医保异地就医范围内,也可以到当地医院进行自费就医。但需要注意的是,自费厅晌就医需要承担较高的医疗费用,且在就医过程中需要保留好相关的医疗发票和检查报告等证明文件,以便日后报销。
就近转诊到其他医院
退休人员也可以选择就近转诊到距离自己更近的医院就扮悔锋医,同时根据当地医保政策,进行医保报销。在进行就医前,需要先到所在医院或当地卫生部门办理相前则关手续,获得转诊证明,然后到转诊医院进行就医。
总之,退休人员异地就医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医保政策进行选择,同时在就医过程中应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明文件,以便日后进行报销。在就医前,建议先咨询当地医院或医保机构,了解详细的医保政策和报销流程,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7. 退休异地就医手续如何办理流程
一、退休异地就医怎么办理?
1、已开通凭医保卡异地医保结算的,不需要再嫌友升办其他手续。
2、尚未开通异地结算的,应先到你原参保地的社保局办理“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填写好登记表后,到你居住地找一家或两家有社保定点医疗资格的医院盖章签认,把盖章后的表格拿回原参保地社保局办好审批手续就可以异地看病报销了。
3、医保异地结算: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探索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就地就医、结算办法。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解决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
4、将退休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已落户的户口簿复印件或暂住证复印件或承诺书原件、异地就医备案表于每月5 号前交单位医保工作人员。
二、医保异地结算的作用
1、实行的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的措施,是对医保改革的一次大胆尝试,对方便群众就医和人口流动非常有利。
2、实现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可以解除异地就近就医无法结算的难题,是一项实实在在的便民之举。人到老年,有许多人随芹老儿女离开原居住地,医保却无法迁入外地。
3、许多地区就用办相关证明去异地就医的办法,报销一点医药费。但报销时还得回到原所属地,耗时费力,很不方便。
4、因此,尽快推行医保异地结算制度,是得民心之举。告晌只要管理部门想着老百姓,任何有利于群众的办法都能够推行。
8. 四川省内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中关于“建立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实现全省范围内异地就医同步结算”的要求,为方便我省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加强异地就医监管,规范医疗费用结算,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已实行医保城乡统筹地区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省内跨市(州)的就医管理。
第三条 异地就医管理按照“参保地待遇、就医地结算、就医地监管、全省统一清算”的原则,实行全省统一组织、市(州)协同管理的模式。
第二章 就医人员管理
第四条 异地亏帆轿就医人员应在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下列情形需先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一)退休异地安置和长期异地居住的;
(二)因疾病治疗需要转至参保地以外就医的;
(三)其他符合参保地规定可异地就医的。
参保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离开参保地或居住地期间在异地突发疾病确需就地急诊、抢救的,可在出院前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第五条 异地就医人员使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在药店购药及普通门诊就医无需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第六条 异地就医人员须到就医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已定点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就医、购药,方可通过联网结算医疗费用。
第七条 异地就医人员就医、购药,须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结算医疗费用,住院等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明。
第三章 就医服务管理
第八条 异地就医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使用统一编码。
第九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将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业务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协议范围统一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应为异地就医人员提供合理、规范的医疗服务,即时结算医疗费用,不得提供过度服务、浪费医疗保险基金。
第十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向异地就医人员提供的医疗服务、费用结算进行监管。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违规行为,由就医地按《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和服务协议进行处理。
第四章 费用结算及周转轿凯金管理
第十一条 异地就医人员发生的就医、购药费用,按参保地的待遇政策结算,需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个人直接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需医疗保险基金承担的部分,由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协议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
第十二条 参保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离开参保地或居住地期间,在异地因急诊、抢救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情形处理:
(一)已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且在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即时结算;
(二)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或在就医地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凭医院相关证明材料回参保地按规定报销。
第十三条 设立异地就医结算周转金,实行专用存款账户管理,由省本级和(州)医保局暂付一定额度的资金至省异地就医结算周转金专用存款账户,支付异地就医费用。
异地就医结算周转金(含利息)的筹集、使用和清算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四条 异地就医结算周转金使用和清算接受审计及有关部门监督。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十五条 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明确承担异地就医管理工作职责的部门并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专职管理异地就医事务;各级财政部门应为异地就医管理工作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第十六条 建立全省异地就医管理服务考核机制。各市(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将异地就医服务质量纳入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考核范围。
第十七条 异地就医人员对异地就医费用结算有异议的,由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解释;有争议的由参保地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异地就医人员在就医地产生的档案,由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收集、整理、存档,并为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利用服务。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实施前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原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分别负责解释。
综上所述,根据此《四川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暂行办法》,异地参保人员就能省去不必要的舟车劳顿等麻烦,即时办理第二代社保卡解决就医问题,真销肆正解决异地就医问题,保障参保人员的医疗报销合法权益。
9. 退休人员异地就医手续如何办理
您好亲很高兴为您服务,感谢您的耐心等待。退休人员异地就医办理流程如下所示: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直接到各政务服务大厅医保服务窗口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2、符合参保地院端转诊规定的人员不需要到医保服务窗口办理备案手续,在有转诊资格的定点医院可直接办理转诊转院备案手续。“备案一次、半年有效”,即半年内同一种疾病可在首次备案的就医地多次就医。 3、省本级已实现自行转诊线上备案和异地直接结算4、参保人异地就医备案只需要备案到就医地市。5、参保人员可在“所在地的医保”微信公众号手机端进行跨省及省内异地就医备案,也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手机APP实现跨省异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