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国家电网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文件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是国家的统一决策,国家电网也不例外。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
《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
中办发〔2003〕16号
近年来,各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在基本实现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由社会服务机构发放的基础上,加大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力度,取得初步成效。这对深化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这项工作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一些部门和地区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条件不配套、职责分工不明确、管理服务不规范等问题。为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是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保障方面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国务院《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国发〔2000〕42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对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广大企业退休人员长期以来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国家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他们的晚年生活应当通过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同时,积极推进这项工作,对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于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规划,保证工作的顺利推进。
各地区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有关目标和要求,以深化企业改革、维护社会稳定和不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质量为宗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探索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加大工作力度,逐步完善和规范管理服务办法。要充分利用城市社区资源,努力实现企业退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使他们共享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果。
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指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采取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管理服务。街道和社区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主要包括: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各项查询服务;跟踪了解企业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帮助死亡企业退休人员的家属申请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津贴;集中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组织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经常开展组织活动,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健康档案,有计划地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和保健工作,提供方便的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文化体育健身活动,指导和帮助他们通过各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发挥余热,开展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
企业退休人员中由中央管理的领导干部的移交、管理问题,另行规定。由县(市)以上各级党委管理的企业退休领导干部,在纳入街道和社区管理时,人事档案暂不移交,街道和社区可先建立这些退休人员基本情况的信息库。
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形式
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基本形式是将企业退休人员直接纳入街道和社区进行管理与服务。大中城市和其他经济比较发达、社区建设比较规范的地区,应主要采取这种形式。中央下放到地方管理的企业的退休人员,原则上应纳入其常年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区实行属地管理,其养老保险关系和基本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工作,仍由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
由于各地城市社区建设发展不平衡,部分地区在一定时期内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一些现实可行的管理服务形式。在远离城市的独立工矿区和企业退休人员居住比较集中的企业生活区,可以委托企业主管单位或企业,确定或设立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对退休人员实行管理服务。劳动保障部门要通过统一机构名称、统一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等方式,加强对这类管理服务机构的指导和规范。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企业原有的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人员和设施一并移交当地政府,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在社区组织不够健全、企业退休人员居住比较分散的县,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对企业退休人员进行管理服务。部分地区经当地政府确定,由有关部门、单位建立的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应充分利用现有的组织、人员及活动场所,继续开展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随着企业办社会职能的逐步移交和当地社区建设的发展,这几种管理服务形式应逐步过渡到由街道和社区进行管理服务的基本形式。
四、加强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要加强街道、社区和企业党组织建设,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党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开展党的组织活动。尚未建立党组织的社区,要加快党组织建设的步伐,努力实现“一社区一支部(总支、党委)”的目标。企业退休人员中党员的组织关系要转入居住地党组织。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其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分离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入居住地党组织;又被原单位返聘的,组织关系继续留在原单位;受聘于其他单位或外出务工经商半年以上的,组织关系转入所去地区或单位的党组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要认真抓好这项工作,及时将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编入基层党支部,切实加强对他们的教育管理。要及时组织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于转到街道和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领导干部,街道党(工)委和上级党组织应积极创造条件,保证这些退休人员能够按原来的职务级别阅读文件,参加相关的会议和活动,确保他们的政治待遇不受影响。
在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过程中,要认真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有关部门和街道、社区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有关政策、措施,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要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消除企业和退休人员的顾虑,争取社会各方面的充分理解和广泛支持。
五、尽快落实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工作条件
各地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精神,加强街道、社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街道和工作任务重的乡镇可设立或确定负责劳动保障事务的机构,具体由各地党委、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街道劳动保障机构的人员编制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方案,商同级编制部门确定。街道劳动保障机构的人员和工作经费,以及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经费由财政安排。要采取措施统筹解决开展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场所和设施等方面的问题,满足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管理、政策查询、工作人员办公和组织开展文体活动等方面的需要。
六、继续落实企业在一定时期应承担的责任
企业应加强与退休人员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机构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移交和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及时解决他们的生活和思想问题。移交的人事档案要做到材料齐全、完好。企业退休人员的统筹项目外养老金,由企业继续按有关政策发放。尚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和医疗费,继续由原渠道支付;企业退休人员居住的企业住房,尚未实行房改的,管理和维修工作仍由企业负责。企业不得以社会化管理为由随意减少退休人员的福利待遇。企业现有的用于退休人员活动的场所、设施,要继续发挥作用,并向社会开放。
七、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内容多,涉及面广,各地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力量,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及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对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的指导,积极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范围,在医药费结算方式上对社区内的企业退休人员予以适当照顾并提供方便。组织部门要加强街道和社区党建工作,指导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组织活动,加强对企业退休人员中党员的教育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要把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民政部门要加强社区建设,指导社区服务坚持产业化、社会化发展方向,加快社区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将有特殊生活困难的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扶助范围,及时提供公益性养老服务,及时向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家庭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财政部门在编制预算时,要统筹考虑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所需经费。卫生部门要加快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为企业退休人员就近医疗提供方便。文化、体育部门要加快社区文体设施建设,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健身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等组织和机构要充分利用各自的管理服务网络,发挥自身优势,积极组织和指导社会志愿者队伍和其他社会公益组织,为企业退休人员特别是为高龄、孤寡、病残等生活困难的退休人员提供义务服务,并在维护企业退休人员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目标和任务,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于2003年7月底前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备案,并尽快组织实施。
❷ 国企退休社会化坏处
国企退休社会化坏处:
1、退休人员在思想上还没有接纳街道社区的管理和服务,依然留念着企业管理和服务带来的实惠。
2、退休人员在观念上普片认为企业是在甩包袱,不清楚单位人与社会人的关系。
3、退休人员感觉企业抛弃了老职工,大家没有了归属感,心里七上八下。
4、多数退休人员认为,自己辛辛苦苦在企业工作一辈子,就这样没有了单位,在情感上特别的失落。
5、退休人员与老单位老同事有着几十年的情感交往,一时还难以割舍,存在被动接受的思想。
6、退休人员的身份和称呼也发生了变化,统一称呼为社区居民,与社区内的一般群众身份一样。
7、原企业给退休人员的一些福利待遇减少或没有了,心理感觉不是个滋味。
8、企业退休人员因病致贫,工会有困难职工专项基金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移交街道社区后她们没有时间和精力顾及退休人员的事情。
9、企业退休职工病故,单位工会工作人员会协助处理善后事宜,今后街道社区没有这个方面的工作职责,一切都要靠市场化来解决。
❸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街道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以来的回顾与展望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2019〕19号文件要求,《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 社会 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具体要求。意见明确了移交事项、移交人员、移交时间和管理费用与服务方式等内容。目的是剥离企业办 社会 的职能,解决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激励企业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提升企业自身的造血功能,发挥企业在市场要素中的作用,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定位,是企业改革改制的必然要求。
一、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 社会 化管理,是企业改革改制的必然需要
党中央、国务院为了解决好 历史 遗留问题,投入专项资金改造国有企业老旧小区的“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暖和实行物业管理),职工小区服务实行 社会 化管理,全部整体移交给当地服务企业,确保 社会 化和专业化服务的规范管理。
“三供一业”改造,配套启动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 社会 化管理的移交工作。从2019年至2020年12月31日,完成了退休人员信息、档案移交和组织关系对接等事项。企业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职能,三年过渡期后全部关停或撤并。街道依据接收的人员,按照每人每年核定的标准,申请专项管理服务费用,并安排专人负责和管理。
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居住地街道社区 社会 化管理工作,已于2021年12月31日结束移交,企业与街道建立了协助与主体的关系。首批移交街道社区的企业退休人员过渡期将满,移交最晚的企业退休人员已满一年。
二、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居住地街道社区管理后的现状,通过走访和采取网络调查的方法,就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现状和想法,主要归纳为十个方面。
一是退休人员在思想上还没有接纳街道社区的管理和服务,依然留念着企业管理和服务带来的实惠。
二是退休人员在观念上普片认为企业是在甩包袱,不明白单位人与 社会 人的关系,更不理解企业负重前行的压力和负担。
三是退休人员感觉企业抛弃了老职工,大家没有了归属感,心里七上八下。
四是多数退休人员认为,自己辛辛苦苦在企业工作一辈子,就这样没有了单位,在 情感 上特别的失落。
五是退休人员与老单位老同事有着几十年的 情感 交往,一时还难以割舍,存在被动接受的思想。
六是退休人员的身份和称呼也发生了变化,统称为社区居民,与社区群众身份一样,没有了退休职工的优越性。
七是原企业给退休人员的一些福利待遇将逐渐减少或停发,心理感觉不是个滋味。
八是企业退休人员因病致贫,工会有困难职工专项基金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移交街道社区后她们没有时间和精力顾及退休人员的日常事务。
九是企业退休职工病故,单位工会工作人员会协助处理善后事宜,街道社区没有这方面的工作职能,今后一切都要靠市场化和自己家人解决。
十是企业退休党支部每年都会为党员发放学习资料,组织开展支部活动,看望和慰问因病住院的老党员,体现了单位党组织的关心关爱,移交社区后这些好的作风得不到传承和发扬。
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居住地街道社区管理后以来,有的退休人员还不了解社区管理的具体工作内容,也不清楚街道社区提供了哪些管理和服务,心中始终感受不到社区管理带来的好处和实惠,她们在思想上还比较的迷茫。
三、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居住地街道社区管理两年多来,为了理顺关系、融合社区服务,探讨企业退休人员地基本需求,先后做了大量细致的日常服务工作,通过梳理总结,先后提供了十个方面的便民服务。
一是提供方便快捷的养老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标准统一的居家养老模式,筹办社区便民食堂,帮助解决老年人的生活困难;长期为老年人办理老年优待证,常态化保障高龄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完善空巢家庭建档工作,关心关爱老年困难家庭生活,协助解决老年人个性化需求。
二是提供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文化健身活动,开放老年活动中心,配备社区健身器械,组织老年书画展,老年摄影展和个性化爱好展示;采取老年人心理慰籍辅导和心理干预措施,解决老年人孤独的晚年生活需要。
三是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做到常见病和慢性病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能就医购药;动态更新居民 健康 档案,按时组织老年人参加免费体检;开展经常性的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治理,确保居民的生活质量和良好的生活环境。
四是落实优抚优待政策,提供关心关爱退役军人服务,倾听老军人的心声,了解老军人的诉求,维护老军人的合法权益,帮助解决生活中遇到的现实困难;开展国防宣传教育,强化国防安全意识,促进拥军优属常态化落地有声。
五是提供防灾减灾宣传教育警示服务,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引导老年人正确使用危险燃气、电器等程序,确保老年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共秩序,争做遵章守纪的带头人。
六是提供高质量的民事纠纷调解服务,主动化解居民内部矛盾,帮助调解家庭纠纷,促进社区和谐安定的生活环境;长期为居民办理各类证明文件,落实政治审查程序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工作业务。
七是发挥老年人的自身优势,提供和组织开展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社区公益活动;开展关心关爱下一代工作,全面促进大手牵小手活动的良性循环。
八是提供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平台,传承 社会 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老年人弘扬 社会 主义制度和优越性,做有益于国家和民族振兴的事;关心关爱少数民族居民,尊重个人信仰和生活习俗,坚持两个离不开的思想,自觉维稳 社会 的和谐与稳定。
九是提供安全可靠的疫情防控措施,完善人员信息,定期实施核酸检测,按流程接种新冠疫苗,全方位的消杀病毒;成立防疫老年志愿服务队,督促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发挥老年人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性和示范性作用。
十是提供党员教育管理平台,结合实际开展党员教育和管理,按时开展组织活动;对行动不便的老党员采取送学习、送资料、送温暖上门服务;表彰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常态化颁发光荣在党五十年纪念章,开展慰问困难党员等活动。
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 社会 化管理以后,未来社区服务将突出个性化,精品服务更接地气,持久性的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一站式”为老养老服务。
一是逐渐转变社区退休人员的传统思想观念,主动接受由单位人成为 社会 人的现实。
二是鼓励和动员社区退休人员参与社区精神文明建设,自觉融入社区大家庭,促进社区公益活动丰富多彩。
三是普及个性化的居家养老模式,使更多的老年人找到归属感,增强社区服务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四是努力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温馨和谐的社区服务,开展方便老年人的上门服务和解决实际生活困难的需要。
五是实行统一的社区管理和服务,努力拓展为老服务的内容和服务质量。
六是发挥老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提升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努力成为社区建设的坚强领导核心。
❹ 以后退休人员归社区管理,那原单位每月发的退休金是否会取消了
楼主您好,以后退休人员归社区管理。那原工作单位每月发的退休金是否会取消呢?首先我需要说明1点的是我们所谓的退休人员归社区管理,在发放退休金待遇方面是没有任何的影响,也不受任何的约束,你该领多少钱的退休金,依然还是会领多少钱的退休金。因为我们的退休金待遇是能够保证任何一名退休老人都是可以按月领取并且足额发放,而且是能够领取终身的,这是不受到任何的影响。
所谓的社区管理,它实际上只是管理自己辖区之内的退休老人,形成一个有效的通知而已,要求这些退休老人正常的进行养老金资格的生存认证,但是发放待遇的相关,问题还是由社保部门来解决,并不是通过社区来解决的,所以说社区的管理权限实际上它是很小的。
还有一个问题我需要纠正一下,退休金的发放并不是有所在的原工作单位发放,而是由我们的社保养老基金发放,我们每一年所参加的养老保险,其中有很大一部分的金额是进入到统筹账户。这个统筹账户就建立了社保账户基金所,以说我们养老金是来源于社保账户基金,并且统一由社保部门来管理,也是由社保部门来给予发放的,与我们原工作单位包括社区是没有任何的关系的。
退休人员社区化管理是未来的趋势,现在全国各地都在推行这项工作,从今年年底之后,除了离休人员之外,退休人员将全部移交给社区。
原来在各单位管理的时候,不同单位之间退休人员待遇差距比较大,一些好的单位退休人员的福利比较好,有的单位每年组织他们查体,节假日发放慰问金,有些单位还给他们发放一些退休后的生活费用。
退休人员移交社区后,这些福利待遇怎么办呢?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这次移交主要还是 社会 关系的转移,待遇并没有降低,只是今后发放要通过社区进行,这也可以看作是一种过渡。
已经退休的人员基本可以放心,移交社区管理对他们的影响并不大,因为退休之后和单位之间的联系就很少了,原来通过单位报销的一些费用今后只不过转到了社区,管理将更加规范,待遇也能够保证。
关键问题是2021年以后退休的人员,他们退休后将全部交由社区管理,退休就变成了和单位脱钩的关键时刻,所以在退休时一定要理清楚,哪些是需要一次性处理完毕的,哪些是有养老保险事业处负责的,哪些是由社区负责的。
先告知题主结论,你的退休金不会受到任何影响,该几号发放还是几号发放、每年该加工资的时候还是会加工资的。
1.退休金不是单位发放
养老金是社保的一部分,之所以叫 社会 保险,顾名思义,这是全 社会 参与的保险,发放退休金的自然是 社会 保险机构而不是你原来的工作单位。
题主工作时每月会缴纳社保,这个钱也不是缴纳给单位的,单位承担的是代扣代缴的义务。也就是在发放职工工资时帮助职工扣除应该缴纳给社保的一部分钱然后再缴纳给社保基金。
等职工退休后,每月由 社会 保险基金发放退休金。因此,哪怕题主原来的单位倒闭了或是被并购了也没关系,你的退休金和原来的单位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
2.工作时换单位也不影响社保,只要按时缴纳就行
再举个简单的例子来印证这个结果。
现在的年轻人不像以前了,会在一个单位工作一辈子,有的年轻人一年就能更换好多份工作。到退休时可能已经在几十家单位干过了。如果按照题主的理解,也就是退休金的发放和单位有关的话,那换过那么多家单位的人麻烦了,他的退休金到底由哪家单位来承担呢?又或者是几十家分摊?
当然都不是的,由于每一家单位都是将社保费用交给社保机构的,所以只要各家单位都按时缴纳社保,员工就不用担心退休金谁来发的问题。反正最后的钱都是交给社保机构的,那退休金自然是收钱的社保基金来支出发放。
3.社区管理是顺应 社会 管理规律而已
上海早就开始实施退休人员社区管理了。由于现在人们的工作往往已经不是在家庭附近了,有些人每天上班来回几十公里,甚至要跨市工作。退休后如果还是按照工作到位管理话反而很不方便,甚至有的单位倒闭了,退休人员还是要发回住所地管理。
当推行社区管理后,这些问题就不存在了。哪里管理只是组织体系的不同罢了,和发放退休金的机构没有任何关系。
不会的。
以后退休人员归社区管理,那原单位每月发的退休金是否取消了?
你指的是国企退休人员吧。其实不是以后,而是现在,因为国企退休人员到2020年底基本上都纳入 社会 化管理了,也就是归社区或街道管理了。
国资委数据显示,2020年国企退休人员 社会 化管理完成94.1%。
虽然退休人员跟原单位脱离了,养老金实现 社会 化发放,但是不用担心,养老金等社保待遇是正常按时足额发放的,不会因为转为社区管理而取消。
退休金是国企退休人员的合法待遇,会一直发放到去世,所以不必杞人忧天,只不过是娘家换了而已,钱照发。
不只是退休金照发,还有其他社保待遇也是如此。
对此,国家有明确的规定,退休人员原享受的补充医疗保险、医疗互助帮困等相关待遇仍按原渠道解决,确保待遇水平不降低。
也就是说,补充医保等待遇还是国企来发放的,而且水平不会降低。
只不过说国企不再负责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了,这些事务性工作都给社区和街道了。
所以,国企的负担会因为这项变化而极大减了,同时国企退休人员也能就近享受服务和管理,包括每年的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等等,都能更方便完成了。
而且也有助于促进公平,因为国企的一些统筹外的费用不再新增,而且不再提高标准了,对于企业退休人员来说,也是缩小差距,实现公平的合理举措,毕竟国企是全民所有。
我是央企退休的人员,我们现在的退休工资是有两部分,一部分是社保统筹发的,还有一部分是企业补贴(只有几百块钱不等)。
我们退休人员在以前都是企业自己管理,今年就要划归社区管理了,单位的宣传精神是说,在202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工资保持不变,就是说企业补贴还是有,如果是2020年12月31日之后退休,可能就没有企业补贴了,所谓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具体情况还没有执行。
退休人员管理社区化与养老金的发放无关。 社区管理退休人员,主要是服务式的管理。退休人员有五种:一种是直接从企业岗位退休的;二种是从公、参、事岗位退休的,这两类人员退休后,根据单位不同情况,与单位有一定联系,有的还能享受到单位补贴(如一些较好的国有企业)和部分福利(如公、参、事单位退休人员)。三种是下岗职工退休人员,有些下岗职工的劳动关系并没有解除,还属企业管理,上面有什事,企业还通知到职工,职工要开个什么证明,盖个章也回单位办,档案人事关系还在企业或者与企业有关。四种是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与原单位或原单位已消失的退休人员,这类人员逐渐增多,如果社区不管就没人管。五种是外地退休回到某社区居住的退休人员,原单位不可能管,特别是养老金 社会 化发,可异地领取,与原单位基本上没有任何往来关系。象这些退休人员同住一个社区,通过社区进行统一日常事务管理,医疗保健服务, 健康 体检,对退休人员不仅有归属感,还能得到更加具体周到的服。社区可以把退休人组织起来开展一活动,使退休人员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组建社区退休党支部,退休党员正常过组织生活,有利于增强党的观念。
现在养老金是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直接按月打进退休人员账户的,并不是原单位发放。退休人员不论是原单位管理,还是社区管理,退休养老金都是养老金都不是原单位发放的,更不存在原单取消养老金的问题。养老金是退休人享受的法定待遇,除了被法律剥夺退休养老待遇的人员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取消退休人员合法的养老金。
至于,有的单位给本单位退休人某补贴,社区管理后是否还继续发给,则是由所在企业定,一般说来,原先发给的,也应继续发给。社区被授权对退休人进行管理,不能改变他们原先的隶属关系。退休人社区化管理,减少了企业管理上的负担,为企业分担了管理责任,是帮了企业的忙。
按照国家要求,2020年底之前要将国有企业管理的退休人员移交街道社区管理。这是为了减少国有企业办 社会 功能,推动退休人员的统一养老管理服务,而提出的新举措。
对于很多退休人员来讲,就近由社区管理服务,不仅更方便而且更专业,而且还便于统一实行更大规模的医疗 健康 和社区活动。这些问题影响都不大,但是退休人员担心的是原企业为他们发放的一些补充养老金,脱离关系以后是不是就停发呢?
这个问题,不用担心 。1991年,我国推动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改变了过去由用人单位提供退休金的待遇模式。
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前退休人员的退休金是跟退休前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挂钩。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改革以后,是按照 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的模式计算养老金。
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后,实际上退休待遇是有所降低的。一些有条件的国有企业, 为了保障退休职工的待遇,推动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也专门设立了一些对退休职工的额外补贴或者补助。这些待遇一般称为“统筹外待遇”,相对于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内”而言。比如说大家熟知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就属于统筹外的待遇。
推动退休人员 社会 化管理以后,这些职工确实就在退休以后跟企业没有关系了。但是,我们的改革一般都是采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过渡新办法的方式,妥善解决减少压力,争取支持。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 社会 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文件提出对于统筹外的费用,要予以分类处理。已经办理退休的老人,对于现有符合有关规定的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原则上不能继续增加。但是可以继续按照现有方式发放,国有企业可一次性计提。当然企业也可以与退休人员协商一致,参考所在城市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一次性支付。这种做法对于刚退休的老人是非常划算的,当然年纪大的老人可能会选择继续发放了。
可以设置不超过三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退休的人员,要逐步减少有关待遇的发放。对于超过过渡期满后办理退休的人员,按照企业所在地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有关规定应予享受的待遇,有企业在退休时一次性支付,企业不再发放统筹外费用。
因此,已经退休的人员实际上是不用担心单位发放的统筹外费用的, 一般会正常发放 ,除非这些费用是不符合规定应予清理的费用。当然退休人员也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按照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一次性支付,相信刚退休的老人肯定非常乐意。
您是个什么单位啊。真是令人眼馋。退休了每个月还发退休金。
我可以肯定地告诉您,不会。
这个问题,中央出台的政策已有明确规定。《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 社会 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就对“分类处理统筹外费用 ”规定,“ 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统筹兼顾、逐步消化的原则,妥善解决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问题。 ” 各企业都在制定实施细则。其中有个重要的原则就是,严格执行文件中的待遇标准,做到已有的待遇不减。
但是有一条,实行年金制的企业,不再给退休人员发放统筹外的费用。如果您的单位实行了年金制,您退休后领取年金,那么退休金有可能取消。否则,不会取消。
您可以在网上看看《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 社会 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还看看您原单位的实施细则。
祝您生活快乐, 健康 长寿。
我是退休人员,己将原单位的档案转到社区。
除了档案关系转到社区,其余的不变。
工资仍由原单位发放,供暖费、医保二次报销等仍由原单位负责。
以后政策有什么变化,不得而知。
退休人员的退休金现在称养老金,是在达到法定退休条件后,由国家社保基金每个月支付给个人的,除非失去领取条件,没有任何人任何单位能取消。你说的退休人员归社区管理,应该是涉及到退休人员的日常信息、 社会 活动、资格查验、公众服务等与国家行政管理有关的一些方面,当然不会含退休人员的个人生活等,这主要是方便今后更加准确快速为老年人服务。
❺ 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以后感觉怎么样
企业退休人员实行 社会 化管理,推向社区负责实施,对退休人员来说,只有弊病,没有益处,也是对退休人员极不负责任的管理模式。首先公务员退休为什么不需要推向 社会 管理,难到退休公务员思想境界,高于退休的工人阶级?千万不要把退休的企业工人,作为“试验品”,应先由公务员做起。其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月由劳动社保公司发放外,没给企业增加额外经济负担。反而公务员退休,除机关社保公司,每月给予高额退休金外,每年不定期的给退休公务员,发放精神文明奖、文明单位奖、文明城市奖、单位绩效奖等等,似乎这些“奖”都是退休公务员的“贡献”,与企业退休人员,没任何的关系,更没有额外收入。其三企业退休人员推向 社会 管理,社区部门不了解退休人员具体的经济、 健康 等情况,也不利于管理,遇到问题,社区不好处理,最终还是推还原企业处理。众多退休人员来自各个企业,他们之间相互不了解,不好沟通,除“抱怨”,还是抱怨,不利于 社会 和谐,只会增加 社会 的矛盾和负面影响。其四把企业退休人员推向 社会 管理,实际上,没有管理,或是无负责任的管理。社区由于人力,物力,财力以及管理能力的局限,只能粗放式或放任自由的管理,退休人员遇到原有的工伤等问题,会出现社区与原企业相互推诿的现象,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只能激化矛盾。其五现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已经由社保领取,企业负担不重,个别由于工伤等遗留问题,应由企业解决,社区也无能力解决。其六退休人员 社会 化管理,理应退休公务员当先,公务员有丰富的 社会 工作经验,文化素质较高,有能力协助社区的管理,活跃社区文化,增加社区活力。其七,如果政府部门认为退休人员推向 社会 化管理,有好处,那就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公务员与企业退休人员,同步推向 社会 化管理,不能任何改革让企业员工当先锋队,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不知道将退休人员实行 社会 化管理的意义何在?因为现在的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已经是社保领取,不存在给单位增加负担的问题,而且原来的单位都是工作了若干年的单位,一般而言,大家都会有点亲近感,一个单位的同事之间也比较容易交流。有什么问题比较容易沟通,而实行 社会 化管理后,一个社区里,五湖四海的人都有,彼此之间难以做到很好的交流。这就会给社区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不如由原单位管理。除非原单位已经不再存在,那么可以把原来的退休人员交给所在居住地实行社区管理。
非常赞成“退休人员实行 社会 化管理”,但应该这样来推进:一,政府与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先行一步,划转社区,毫不例外;二、各级退休的领导干部不搞特殊化,也先走一步,带头划转到社区;三、接下来是各类企业当然包括国企退休人员以及其它退休人员,都划转社区;四、以后退休的人员,直接去社区报到。 社会 主义价值观讲得是民主、公平、法制 ,只要前两部分人员划转到社区了,企业退休人员绝不会像现在这样都在疑惑、质询和反对这件事情。只要政府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及领导干部退休都划转社区了,社区为此服务的各种条件肯定会尽快改善改进并不容质疑地能满足需要。但是不赞成先全面划转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作法,涉及人太多,负作用太大。即是试点,也应该同步增加对政府、事业和领导干部划转社区的试点。之所以非常赞成“退休人员实行 社会 化管理”,是因为中国汉字在这个问题里表达的是泛指,即:“全部退休人员实行 社会 化管理”。
退休人员实行 社会 化管理是大势所趋 ,但是具体的管理和服务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2019年,国家制定了《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 社会 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在2020年底之前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街道和社区实行 社会 化管理,主要包括档案管理、组织关系管理和 社会 保障管理。
从1991年国家实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开始,退休人员就逐渐需要进行 社会 化供养。但是,由于 历史 原因,退休人员的管理任务还有仍然落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身上。像一些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都有相应的老干部管理部门、科室或者支部。这实际上,还是过去职工入职后就有单位统管统包一样,是过去单位支付养老待遇制度的一种延伸。
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往往福利条件较好,还会经常对老干部以走访慰问,比如说发点过节福利等等。有的单位还会组织老干部、老职工进行外出 旅游 。这些福利性的待遇,也是退休职工们不愿意实行 社会 化管理的原因。可是这样的福利体系,也一定程度上成为阻止人才流动的一系列阻碍。
对于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用人单位的退休人员以及灵活就业人员,这些人员一直实行 社会 化管理,也没有出现问题。而且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非在当地退休生活的人员,其实很多福利都享受不到。而且,对于各种退休认证和组织生活也会产生不便。比如说现在各地人社部门对于普通企业退休人员都实施刷脸认证,但是对于一些国有企业并没有这样的精力和财力进行APP的研究和开发,组织实施人工验证的话,花费的行政成本又太高。
本身退休人员的管理就属于 社会 化的职能。企业就应该是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就应该侧重于公益服务,行政机关应该侧重于行政管理。 如果有国有企业或者单位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不仅会大大增加相应的管理成本,而且效率非常低下。全国几十万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如果取消了退休老人管理,将会节约大量的资金和人工成本。因此,为了全面深化国企改革,增强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国家将推动退休人员 社会 化管理工作也是大势所趋了。
当然,目前由于社区服务工作力量还不充足,制度不完善,一些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和养老服务跟不上,有关工作真的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不过,如果能够给移交 社会 化管理的退休老人以相应的福利补偿,建立合理的管理费用负担机制,这样理顺起来就会简单的多了。
退休人员实行 社会 化管理,对于退休的人来说,总的感觉是被抛弃似的失落感和无奈感。
实行 社会 化管理之前,大型企业的退休职工都由企业退休站管理。退休站好象退休职工和企业之间的纽带,连结着退休职工与单位,使退休职工有着对单位的归属感、依赖感,时时感受着与单位之间的联系和单位的温暖。
现在的大部分退休人员,退休前基本上都是长期工作在一个单位,与单位之间有着血肉般的联系和深厚的感情,单位同事之间如同家人。在退休站管理时,退休职工和单位之间的这种联系依旧存在,退休站退休职工的另一个家。退休职工到退休站仿佛回家一般,并成为一种行为习惯。职工通过退休站,随时了解单位的动态,关心着单位的生产和经营状况,好象还是单位的主人一样。
得知退休人员要实行 社会 化管理的信息后,退休职工的第一感觉就是被单位抛弃了,一种掉入冰窟中一般的、冷冰冰的感觉。甚至对原有的三观都产生了怀疑和冲击,单位与人、 社会 与人、人与人之间,似乎就是一种利用与被利用的关系,用过之后,便可弃之一旁。昨日还是单位的人,今日退休手续一办,便被扔入 社会 ,与单位再无瓜葛。
然而,退休人员实行 社会 化管理,已成为大趋势,退休人员愿意也罢、不愿意也罢,无奈也罢、失落也罢,也只能随波逐流,任由摆布。
退休人员 社会 化管理,就是交由社区管理,但怎么管,管些什么,退休人员无从得知。希望有关部门制定明确的标准和规范,让退休人员看到希望,看到光明,看到晚年的幸福。千万不要把 社会 化管理变成一种形式主义,管而不理。
如果有好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早就移交 社会 化管理了,退休人员管理也要实行双轨制,好不好你应该明白吧。
让人谁以理解和接受!与奋斗几十年的单位彻底切割,与相处多年的人和事断流,惨忍!遇到事情单位知根知底处理起来双方便利。各项政策制度有它的连续性在原单位大家熟悉接受起来较容易!交到 社会 只能一刀切!出这种主意义的人目的是什么?
退休人员实行 社会 化管理,感觉不好。一曰,只是工资归 社会 劳资部门管理了;二曰,退休人员成了无人管的人了;三曰,退休人员是有组织情节的那几代人,突然生老病死无单位过问,好凄凉。
我们学校退休人员有困难找学校,学校的理由很简单,我们归 社会 管理,他们无义务。真正体味到了,何为人走茶凉!
归根结底一句话,退休人员 社会 化的结果,就是工资发放的地方变了,个人彻彻底底的“自由”了,处于无人管的状态。
我也才退休,目前是单位的离退休处在管理和服务全校的退休教职工。其实,退休了,单位上还专门有个部门为离退休干部职工提供服务,也是很好的事情。其实,离退休处每年组织大家春游和秋游各两次,也是这种时候,退休后的同事可以见面聊天。还有就是组织党员同志缴纳党费,组织学习等等。
我个人觉得:退休后如果实行 社会 化管理也是一种很好的尝试,那就得加强社区建设和服务,组织社区居民参加有意义的活动,还有就是退休人员有任何诉求,也找得到相关部门解决,不能将退休人员放在 社会 上,一点不管不问。
这提问就有问题,是企退人员 社会 化管理,前提错误结论不可正确,退休了都成了平头公民,让企退人员回归,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不 社会 化管理,不是一般人?
❻ 企业退休社会化管理后是否与原单位没有任何关系
企业人员退休后,从法律的角度讲,与原工作单位已经没有了劳动关系,因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实行了 社会 统筹,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和医疗费报销,也都由政府专门的机构负责,这样从表面上看,好像企业人员退休后,就与其所在的单位没有了任何关系,所以,就出现了企业退休人员的 社会 化管理问题。
但是,这么多年的工作实践证明,企业退休人员完全实行 社会 化管理,并不是一种最好的管理方式,其理由有四:一是大凡人都是有感情的,一个人在一个单位工作十几年、几十年,甚至一辈子至退休,不仅对企业有着特殊的感情,与同事、领导之间,也建立了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的 社会 圈子大都在原单位的工友之间,是一生都难以割舍的。实行 社会 化管理后,他们基本上就脱离了原来的交往圈子,完全进入到了社区这个陌生的圈子,作为退休后的老年人,是很难完全融入一个陌生群体的;二是一个人在一个企业长期接受一种文化的熏陶,有其固有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组织上对每个人的情况也都比较了解,当个人有什么困难和问题时,组织上能很好的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能有效地化解 社会 矛盾和问题。如果归入社区,组织与所辖居民之间互不了解,一旦遇到特殊矛盾和问题,解决起来可能困难得多。三是我们国家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发展,体制、机制及经济发展方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同时在发展过程中,也积累了一些矛盾和问题,特别是国有企业,经过几轮的改革、改制,或多或少会有一些遗留问题,并且这些问题会长期存在,有许多问题关系到员工的切身利益,这些问题是街道和居委会难以解决的,可能需要企业长期做好善后及思想政治工作。四是退休人员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养老、医疗及贫困问题,对他们面临的这些问题,不仅政府有责任帮助他们,同时企业也有一定的 社会 责任,也应当给予适当的救助。
所以,根据我们的国情,对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不能搞一刀切,应当视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与政府部门合理划分责任,让企业与政府各展所长、各尽其责,共同保障 社会 安定、经济繁荣、人民幸福!事实上,有些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也是这样做的,它们仍然设有专门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专门为退休人员服务。所以,一些企业的退休人员并非象题主说的与原单位没有关系,他们的组织关系仍然在企业,也会参加企业组织的各种学习及活动,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仍然充满热情和关注。
企业退休人员 社会 化管理,这是国家为企业减负,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又一举措。
什么叫 社会 化管理? 实际上就是将退休后的企业工人跟用人单位完全脱钩,有社区服务中心或者当地的老年人管理服务站进行服务。老年人的待遇主要是养老金,只要有养老保险基金按时发放就可以。
对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由用人单位承担是老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虽然我们实时养老保险制度改革30多年了,其实很多国有企业还实行着企业管理退休人员。比如说这些企业专门建立了老职工活动中心,甚至老干部党支部,而且还为这些老职工发放一定的补贴补助。
国家推动 社会 化管理服务,一般要分两个角度。
第一,退休老职工的活动场所将在街道、社区或者村居服务中心开展 。当然绝大多数老人不一定参加,不过村居社区也有越来越多的服务能力,为大家开展体检、送温暖、居家养老等服务。这样老职工,生活还会更方便一些。
第二,原来的退休待遇要予以保留。 可能一些用人单位原先发放的住房补贴、老干部补助等待遇,对于在职职工通过转换为缴费基数的方式实施养老金式管理,对于退休职工仍然有用人单位继续发放待遇。也有的地区会出台政策,要求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一定额度的钱数,将有关待遇改由养老保险基金承担。
所以,总体来看对老职工实行 社会 化管理,虽然会实现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关系脱离,但是不会影响职工的待遇,甚至会对职工有更多的好处。
这是个损企害民的坏道道,不符合国情。让企业退休人员没有了归属感,从长远看对企业发展不利。企业退休人员是企业的宝贵财富,企业财富是多少代工人血汗凝聚,没有了以企为家的动力,企业就没有了凝聚力和主动创新活力,这是十分不利于企业发展的。工作了几十年的企业,退休就让你进社区,感情的伤害让这些老人有多痛不在其中难以体会。
企业退休 社会 化管理这方式,退休职工与企业脱钩了,肯定没关系了。企业退休 社会 化管理,过去企业文化强调企业是工人之家,怎么体现?“爱厂如家”精神还能存在吗?在厂工作的职工,想到退休有被厂“跌出去”的感觉,心感寒心,对生产积极性打击很大的。
社区工作本来就工作量很大,对退休职工管理肯定没有企业照顾周到。如退休职工死亡,追悼会由企业退管会主持,部门工会主席读悼词,还送些慰问金。现在社区能办到吗?我是持怀疑的。
我认为应制订附加条例,企业(特别是企业工会组织)对本企业退休职工,不能一退了事,应该关心的还是要关心。如职工手术住院,患大病,死亡等情况,企业应该派人去关心,送温暖。
高山人/2021.6.2
对于这个问题,不瞒各位,我始终持有不同的看法。用一分为二的观点说,将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实行 社会 化发放,其医疗卫生实行 社会 化保障服务;其人事档案、组织关系,基本信息实行 社会 化管理;为其发放 社会 化管理服务联系卡;完善建立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组织;为其提供 社会 保险查询服务;掌握企业退休人员生存和流动状况,开展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组织其开展文体 娱乐 活动及政治学习和党员活动;为亡故退休人员的家属申领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津贴等具体事宜全都移交到其所在的街道社区进行 社会 化管理。其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断开退休人员与原先企业之间的联系,让企业轻装上阵,专心搞好生产经营,创造出更多更高的经济效益和 社会 效益。而且不会影响企业退休职工的任何待遇,还会给其带来有更多的好处。主观上这个本意是无可厚非的,也应当要给予充分肯定。
但客观而言,若一味地将企业退休人员的上述诸多养老事宜统一划归由街道社区进行属地管理,以辟清企退人员从法律上已与原企业再无关系,而给其留下道义上的缺陷和 情感 遗憾的做法是不现实也不可取的。因为:
第一、这样做的直接后果将是得不偿失,尽管这样做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表象暂缓企业负担压力,达到一时的增效愿景。但现实却带给企退员工更多的则是人走茶凉的内心无奈无助和无情,从而更加助推形成了人情冷漠,世态炎凉,伤害的是企退职工对企业的一片深情厚义。淡化的是阶级情份和同志及同事情义,丧失的是日后企业职工集体意识,单位理念和奉献思想。扭曲的是价值取向和敬业精神!长此以往,必定会影响到企业发展,也不利于企业文化建设!这是任何一个企业都不想要的结局;
第二、实行企业退休人员 社会 化管理,本是为了弱化企业办 社会 功能,减轻企业负担,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一项国家改革举措。实行企业退休工人跟用人单位完全分离脱钩,由社区服务中心或者当地的老年人管理服务站对其进行 社会 化管理服务。尽管是件好事,但也要区分情况,切不可一分或一脱(分离脱钩)了之,更不能以将企退职工移交社区管理了就万事大吉。在我看来,该企业承担的道义仍不可推卸,该企业维系的道德 情感 还得持续维系。比如说每年的老龄节和春节慰问不可将企退人员遗忘,住院探视也不可省掉,企退人员去世时也应莅临悼念等等。而这些往往又是企退职工移交社区管理后而难以周到的,即使有的偶尔也能,但完全不是那种滋味。故而,这不是一句简单的已移交社区管理而与原单位无关就能了事的;
第三、毕竟作为企退职工,就目前情况而言,大多都在这个企业工作了几十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不管其退休后如何到了社区管理,但他曾经是这个企业的老一辈职工,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也必须得认可。不然,一则势必让企退职工感觉心寒而失去对企业的 情感 依托;二则也会让在岗的职工无所眷念和效仿而变得更加世故冷漠,这样就必定会影响到企业凝聚力,不利于企业后续发展。否则,在削减企业办 社会 的功能同时,同样也会削弱企业的 社会 作用,这是很不应该的。要不然就跟资本主义 社会 没什么两样;
第四、由于目前多轨社保机制的存在,在我国退休职工主要有自由从业退休人员、私企退休人员、国企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等四种之分。而且,其退休后的待遇也有着天壤之别,国企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都要明显好于前者,尤其是“私企退休人员”,不仅如此,另外其国企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除了享有优厚的规定退休待遇外,还持续享有其原单位的多项福利,故而,无形中加大了企退人员的心里落差,增加了诸多不满情绪,长此以往不利于和谐 社会 建设。同时,这也是对企退职工最大不公;
第五、对于自由从业退休人员而言,因其本来就没有工作单位。故而其退休后将其划归社区进行 社会 化管理倒也没有什么较大差异。但私企退休人员就不一样了,如果单纯是私企人员还好说一点,因为其本来和单位就是合同关系,当到达退休年龄后,合同自然终止,两者互不相联,所以 社会 化管理对他们也无多大影响。但问题是私企退休人员划归社区化管理是于2010年左右才进行了 社会 化管理改革,故现在这类情况不多或基本还未出现。而目前极大多数所谓的私企退休人员,其实大都是之前的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经企业改制改革置换而来的企业职工,且其原本都在这个企业里干了几十年,有的甚至是大半辈子,企业至今的发展无不凝聚着他们的心血和汗水……所以,这就不能一概而论地简单视其为私企退休人员了,这在情理上是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的。大家是否认同上述观点,如若认同,就请关注加评,您们的支持,就是我坚持创作的最大动力!
企业与退休职工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工会活动、遗留问题。
退休职工移交社区后,人事档案移交当地退休职工档案管理中心,组织关系移交夲人所在社区,工会关系自行脱离。
因为工会的关系,退休职工移交前,效益好的企业在过年过节时,会给退休人员发一点物品。
企业效益差的,虽然没有过年过节物品可领,但存在党组织关系。
十几年前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下岗,灵活就业,自办退休,与原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改制遗留问题关系。
2020年企业退休人员实行退休 社会 化管理,与原企业是否还有关系?处决于遗留问题,如果企业按政策办事,不留下任何遗留问题,退休人员与原企业亳无关系。
如果企业没有按政策处理好遗留问题,退休职工与原企业仍然有关系,原企业不在了的,主管部门有责任处理和解决遗留问题。
未来,职工不再是企业的主人,企业只是你打工的地方,你所在的社区,才是自己有归属感的家园。
有党员身份的,可以到社区参加组织生活;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可以到社区投诉;出国或特殊需要,可以到社区开证明。
企业退休人员 社会 化管理这一步走得太快,步子太大,寒了企业在职员工的心。原单位已经不存在的不说了,如果仍然还在经济效益还可以呢?
虽然说 社会 化养老是必然趋势,但是,企业对那些干了一辈子的员工也应该有的人情味;企业员工对企业的贡献不应该忘却。
过渡时期的许多政策不应该一刀切;退休人员仍然还是企业的财富;他们见证了企业的发展,在工作中积累了宝贵经验;如果退休立马弃用,对企业本身也是一种损失。
另外,企业的效益千差万别,亏损的不说了;那些效益不错的企业也要想到自己退休的员工,逢年过节去慰问一下;或者请老师傅回厂里看看,聚一聚!
这些人经历的时代不一样;他们那时候都是“以厂为家”,讲的是无私奉献;突然发现企业与他们没关系了,感情上确实不能接受。
社会 化管理其实是“全盘西化”的一种表现;不符合现实的国情——企业有“甩包袱”的嫌疑; 社会 化管理究竟怎么管?退休员工有困难或者生病,谁来管理?
在现在 社会 化管理仍然不够完善之际,将所有退休人员推向 社会 其实不是负责任的做法;有条件的企业还必须继续与他们保持联系,经常走访慰问。
退休人员 社会 化管理的目的,就是为了将退休人员与原先企业之间的联系断开。
在我国,退休职工主要分为四种, 自由从业退休人员、私企退休人员、国企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
对于自由从业退休人员 ,他们本来就没有工作单位,养老保险都是自己付费缴纳的,所以退休后自然跟单位是一点关系也没有。
而对于私企退休人员 ,在2010年左右也进行了 社会 化管理,养老金的发放、医保的报销,还有文体 娱乐 等服务都将从单位转至街道社保机构。为此,一些地方还专门出台了《非公有制用人单位退休人员实行 社会 化管理的操作办法》。
但是,其实私企人员本来和单位就是合同关系,当到达退休年龄后,合同自然终止,两者间本来就没有什么联系,也基本没有私企会组织退休人员进行文体 娱乐 ,所以 社会 化管理对他们的影响不大。
而国企退休人员 ,国家已经明确在2020年之前,要将尚未 社会 化管理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街道和社区进行 社会 化管理,主要是转移 社会 保障、党员组织关系、人事档案等。
对于国企退休人员, 他们和企业之间的关系还是不错的 ,一些待遇好的国企,职工在退休后也还是能享受到企业的一些福利,比如逢年过节的慰问、组织开展一些活动等,而 社会 化管理就意味着这些福利都没有了,所以他们对于 社会 化管理是会有排斥心理的。
至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目前国家还没有要求对他们进行 社会 化管理。
而他们在退休后,还能享受到许多的单位福利。比如很多单位的精神文明奖的发放对象都是包括离退休人员的,一些单位每年会安排退休人员体检,生日的时候会发放蛋糕券等等。
其实退休职工 社会 化管理根本就是无人管理,所在街道在那都不清楚,具体事都不知去那问,找谁问。包括退休金的涨降不知去那打听。好一群被 社会 遗忘的群体!
我就是做工会离退休人员工作的,现在搞的企业退休 社会 化管理初衷是为了减轻企业负担,有些强推给社区,社区肯定不愿意接,最后接过去,很多事不管,挂了空挡,社区的借口是没人,顾不过来!
社会 化管理后确实是和企业一点关系都没有了!
退休以后的老人有几个事需要办的,一是最重要的的退休金,这个没问题,都是社保局发,和社区没关系。二是退休党员的管理,还是有些问题的,社区里收党费很及时,但没有什么活动,有活动又不舍得掏钱,退休党员很有意见!三是文体 娱乐 活动,社区里基本上是什么也不搞,也没有人搞!四是老人去世后的后事,原来企业里有工会或离退办的人专门负责,基本上是全程服务,企业专门给派两辆车,一个车拉人、一个车拉物,现在社区里这项工作基本上是放空了,没人管,连去丧主家看看都没人,更别说出车了!没车没人,你自己看着办吧!
这和原来的企业没有关系,是上级要求这么搞的。企业当然也乐意,可以撤掉退休办了!减少了部门和人员!
❼ 以后退休人员归社区管理,那原单位每月发的退休金是否会取消了
退休人员由社区管理后,原单位按月发放的养老金会被取消吗?当然不会取消,但严格来说只能算补贴,不能算养老金。退休人员退休后,养老金现在由社保局发放,也就是说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已经社会化,所以对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是大势所趋。 对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是减轻企业负担,使企业安心做好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举措。
❽ 企业退休社会化管理后与原单位没有任何关系了吗
很多朋友不知道什么是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社会化管理后退休职工是否跟原单位存在一定联系?
职工办理退休后,要采取管理服务工作与企业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交由属地街道和社区管理。所以说,实行企业退休社会化管理目的在于把退休职工纳入街道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国企老年干部科或者老年干部处可能就成为历史。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后,退休人员的管理更加的精细化了,退休人员的服务更加人性化了,退休人员的待遇不会降低,可以说,对于企业退休人员来说是有好处的。
❾ 退休后工会福利停发了吗
一般来说是的。
退休后工会福利停发。
现在,国家一直在推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那么其实退休了以后,就和单位一点关系也没有了,都是依托社区进行管理,就更不可能有工会福利了!
❿ 国企退休人员三年过渡期
我们说早在2019年3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2020年年底前将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移交给街道,和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这个政策可以说就明确了,要从全国范围内实行国企社会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