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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退休有教龄待遇吗

发布时间:2023-05-25 05:34:23

㈠ 退休教师有教龄津贴吗 退休后按级别享受工资待遇吗

1、一般来说,在事业单位退休了的员工,包括老师,医生,护士等等,他所领的钱就是自己的档案工资,其它的,在职时候所领的各种补搭手档贴,在退休了之后,是没有办法继续知乱领取的。所以说,你的问题退休教师可否享受在职时的教龄津贴,估计是没有了。

2、目前退休教师的工资待遇具体规定是:退休工资薯咐总额=退休费基数×退休费计发比例+教龄津贴。

㈡ 退休教龄津贴新政策2022

第1个方面,什么是教师退休生活补贴?


根据人力资源保障部和教育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中小学公办教师薪资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中小学享受退休后的生活补助待遇,生活补贴是教师退休待遇福利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尊师重教的传统和提高教师退休待遇的重要制度。综合补贴的发放纳入到养老和社保部门基本发放的原则和规则,所以基本养老金和临时补助进行统一的发放,具有每月发放的生活补助,又有临时节日喜庆同费发放的补助。


第2个方面,教师生活补贴的标准是怎么样制定的?


教师执行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的法定退休年龄,在30年工龄以上按月,领取退休金以后,并且可以享受教师生活补助生活补贴的标准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一级和二级教师4种类别,教师生活补贴是教师退休待遇重要组成部分,是基本养老金的重要补充。


一般来说正高级教师每月享受的生活补贴的标准是在职教师基础性绩效工资70%的标准大约是每月5000元左右的标准,副高级教师享受在职教师70%基础性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标准大约是4000元左右。中级职称教师享受在职教师70%,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大约每人每月是2800元左右,二级教师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70%的在职教师的标准,大约每月是2500元左右。


第3个方面,教师的生活补贴包含哪些具体的细节和内容?


教师根据中小学退休人员教师的待遇,纳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福利待遇组成部分来统一管理,生活补贴是教师退休待遇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了降温费,取暖费,过节费,第13个月基本工资参照奖励部分,以及年终奖的奖励部分以及临时价格性的补贴,以及参照公务员落实的各类骨干人才特殊奖励性津贴和补贴,以上细节全部纳入教师退休生活补贴这个统称的范围内。目前来看,在这些教师退休生活补助金当中,最重要的是部分收入分别是降温费,取暖费分别达到了3000元和1500元左右,其次是教师的第13个月基本工资按照基础性,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总和进行发放,同时过节费大约是1000元到2000元之间的,范围浮动在很多地区也有200元400元600元,800元1200元这种发放的办法。


第4个方面,教师生活补贴参照公务员哪些项目进行调整?


根据教师法规定,中小学教师待遇全面参照公务员落实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的标准,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总量和当地公务员实现动态调整机制。教师退休生活补贴参照在职教师基础性绩效工资70%部分进行联动,调整也是参照当地公务员的补贴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可以说动态调整成为教师生活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和重要特征,是保障中小学教师退休待遇和公务员同步增长的重要机制。生活补贴的标准是动态调整的,是保证教师待遇总量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一种设计它既包括基本工资奖励部分又包括生活补贴标准,又包括30年教龄荣誉和教龄津贴等各个方面的总和,所以我们在理解生活补贴标准动态调整的时候,一定要记得它是一个总的概念。


第5个方面,教师生活补贴的依据是什么?以及未来教师生活补贴的变化趋势?


为什么要发放教师生活补贴呢?因为我国长期以来教师工资薪酬待遇呈现出南北差异和东西差异,呈现农村和城乡二元差异,呈现出高中和义务教育教师的学段差异,呈现出高级职称和中级职称初级职称之间的职称差异,所以在绩效工资实施以后,未来教师生活补贴的标准也是灵活多样性,坚持稳步提高的基本原则,坚持缩小收入差距的总体要求,坚持不断改善和提高教师退休待遇的总方向。十四五时期,我国退休教师的生活补贴标准将从2022年开始,持续增加,这有两个原因,一方面是教师绩效工资制度,让在职教师收入提高了很多,而退休教师参照在职教师实施生活补贴的标准,或许迎来新的增长,这为我国教师退休待遇大幅度改善和提高迎来了新的宝贵的机遇期。


2022年,我国中小学教师待遇将持续加强和改善落实1881万左右的教师队伍的工资待遇,全面提高,而教师退休后的生活补贴将参照公务员进行动态调整,尤其是与在职中小学教师基础性70%绩效工资标准进行适当的参考和借鉴,保持动态调整。

㈢ 国企退休教师待遇

法律分析:(一)补贴标准:对纳入范围的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其基本养老金加企业统筹外项目补助(含企业年金企业缴费部分),低于当地政府办同类教育机构同类人员退休金标准的,其差额部分以加发退休教师生活补贴的名义予以补齐;实际发放额高于当地政府办同类教育机构同类人员退休金标准的予以保留,仍按照现有渠道发放。(二)补贴调整:今后,纳入范围的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整有关规定执行;生活补贴调整与当地政府办同类教育机构同类人员退休金同步调整;其养老金调整时,增加的养老金相应冲减加发的生活补贴。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条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第五条不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应该退职。退职后,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费,低于二十元的,按二十元发给。

㈣ 退休教师40年教龄补贴

40年教龄一次性补助是各省市对从教满四十年的教师和特级教师在其退休后给予的一次性补助,具体补助金额和申请办法要参照各省市的规定,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由各省市的教育部门进行认定。教师教龄津贴新标准包括:教龄满5年不满10年的,每月3元;满10年不满15年的,每月5元;满15年不满20年的,每月7元;满20年以上的,每月10元,也就是10元封顶。
津贴,是指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及生活费额外支出的工资补充形式。常见的包括矿山井下津贴、高温津贴、野外矿工津贴、林区津贴、山区津备轿贴、驻岛津贴、艰苦仿好肆气象台站津贴、保健津贴、医疗卫生津贴等,此外,生活费补贴、价格补贴也属于津贴。津贴标准是指某项津贴在单位时间内应支付的金额。它的确定由两种方式,按照雇员基本工资的一定百分比计算;按照绝对数额计算。很多用人单位设定加班津贴的目的是对加班工作人员超时工作进行补偿,与法律对加班工资规定的立法目的相同,基于公平原则,加班津贴可以部分抵消加班工资,但毕竟不能取代加班费,二者归于不同法律规范的范畴。因此,加班津贴应当实行“多不退少要补”的原则,当实际加班工资高于加班津贴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实际加班工资金额支付;当袜闭实际加班工资低于加班津贴标准时,用人单位可以按照企业内部规定的加班津贴标准支付。
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
2、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
第二十六条 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㈤ 退休教师教龄津贴标准

退休教师教龄津贴规定如下:
(1)教龄满5年不满10年的教龄津贴为3元、教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教龄津贴为5元;
(2)教龄满15年不满20年的教龄津贴为7元,教龄满20年以上的最高10元封顶。
正高级教师每月享受的生活补贴的标准是在职教师基础性绩效工资70%的标准大约是每月5000元左右的标准,副高级教师享受在职教师70%基础性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标准大约是4000元左右。中级职称教师享受在职教师70%,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大约每人每月是2800元左右,二好昌级教师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70%的在职教师的标准,大约每月是2500元左右。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如果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是按照老办法计算的,那么养老金的待遇就和工龄、在岗工资等因素挂钩,同时,还会有一些生活补贴、津贴等等,比如在河南,教师退休之后,教龄每满一年就增加10元的教龄津贴陆袜敏,教龄越高,每月可领取的津贴也就越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三十条教师退休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早枝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适当提高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小学退休教师的退休金比例。
第三十八条地方人民政府对违反本法规定,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严重妨碍教育教学工作,拖欠教师工资,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㈥ 退休教师教龄津贴最新规定

法律主观:

1、这个不能一概而论,因为国家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具体到每个地方执行的政策也不一样。从目前的现状来看,有的地方的退休教师可以领取教龄津贴,有的退休教师则没有教龄津贴。2、教龄满5年不满10年的,每月3元;满10年不满15年的,每月5元;满15年不满20年的,每月7元;满20年以上的,每月10元。也就是说,目前教龄津贴的最高标准也就是每月十块钱。3、从地方层面来,有的省份已经率先提高教龄津贴。其中最皮岩为代表性的是河南,河南从2019年7月份起,教练津贴提升到每一年教龄增加10元。也就是说,简首如果有20年教龄,教龄津贴就可以有200元。如果有40年教龄,教龄津贴就有400元。

法律客观: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燃咐御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㈦ 已退休教师享受新涨的教龄津贴吗有什么规定

已退休教师应当享受新涨的教龄津贴,虽然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相应的有关规定, 但我们可以从下面两则好消息中窥探到政府对退休教师的重视和爱护。

(一),在2019年9月末,广东省政府财政厅按照之前部署的方案,将全省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贴和生活困难补助款项,落实发放到各原民办教师账号了。对待原民办教师尚且如此爱护,退休老师享受新涨的教龄津贴还会远吗?

(二),从河南省传来的另一个好消息,也可以看出国家对教师教龄的重视,这对退休老师来说,同样是一种潜在的福音。

河南省委、省政府在《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中规定,从2019年7月1日起,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教龄津贴在落实国家规定标准基础上,按照每增加一年教龄增加10元的标准累计计算核定。

这也就是说,一名教师入职第二年就能领到每月10元的教龄津贴,满5年就可领到53元,满10年就可领到105元,满20年就可以领到210元,以后每年增加10元。

一名教师教龄满30年就可领到每月310元的教龄津贴,并继续每年递增。

河南省政府的做法在全国舆论中引起了很大反响,广大教师都希望自己所在地区也能尽快实施这一方案。

不过,这个政策是河南的地方法规,至于如何在全国推广,一直没有明确的说法。不过,在教育部为庆祝第35个教师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这个问题又让老师们产生新的希望。

这说明从全国层面上提高教师的教龄津贴已经有了可能,这也预示着执行了30多年的10元封顶的教龄津贴措施将成为 历史 。

这对于广大教师来说,应该是一个非常好的消息。对退休老师来说同样如此,老教师们为祖国教育事业奉献了一辈子,但之前的教龄津贴实在是太低了,10元封顶!绝对应该给予补偿。

我认为国家绝对会出台新的政策,让退休老师们享受新的教龄津贴。朋友们你们认同退休教师享受比较高的退休工资吗?

我记得初当教师时,那时很多人不愿当教师,有的人即或当了一段教师,认为教学又苦又累,工资待遇很低,就转行了。好在我们这些师范专业的毕业生,在当学生时,就有专业思想课,即,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树立终身从教的思想。两袖清风,甘为人梯,燃亮了学生,毁灭了自己是我们的人生信条。就这样,把自己的一生。奉献给了党的教育事业。课时多,还要兼异课头,没有班主任费,没有超课时费等等,评选优秀,先进,只是一张奖状或荣誉证书,我们没有任何不满,觉得领导认可你的工作,学生,家长一句赞美就是最好的回报。因此,无论再苦再累,工资再低,我为一生坚持从教感到幸福。当然,退休后,许多教师身体都不好,我们仍无怨无悔。今天,我想表达一下心声,在教龄津贴上,一定要考虑退休教师,因为这是对一生能够坚持在教育教学上的老教师的一种人生肯定。请制定政策的有关同志考虑。

在教师薪酬这一块,教龄津贴也是广大教师意见比较大的部分,到现在为止,基本上都还在执行我国的教师教龄津贴自1985年制定标准。 一直按教龄5年津贴3元,教龄10年津贴5元,教龄15年津贴7元,教龄20年津贴10元,且10元封顶的老标准核算。 对老教师来来说,已经把这个教龄津贴忽略不计了,因为在工资中所占的比例实在太少,可有可无了。

但是这项津贴已与原来设立时的初衷不一致了, 当年国家为了鼓励教师终生从教, 专门在教师工资以外设立了按照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年限发给专门的津贴。


2018年教育部出台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要提高广大教师的 社会 地位和收入待遇 ,提高教师相应津贴并向乡村教师倾斜,确保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水平。那么现在各地也正在落实实施中,以河南省的动作为最快, 从2019年7月1日起,教师的教龄津贴在落实国家规定的标准基础上,按照每增加一年教龄增加10元的标准累计计算核定。 这样教龄二三十年的老教师的教龄津贴就可以拿到200、300元,这对教师长期从教是非常有利的,可有效调动老师们的工作积极性。也希望尽快在全国推广开来。

对于退休老师来说,2014年以前退休的,按老人老办法办理的,退休金跟职称有关。2014年以后退休的老师按过渡期的退休金发放,似乎现在教龄津贴跟退休老师无关。但是我想说, 这些老教师曾经也为教育事业长期和终生任教,但没有完全享受长期任教给他们带来的福利,是应该在退休金方面给予 一定的补偿。具体标准也可按其曾经从教的教龄每年补助5-10元发放,体现公平原则。

以上只是我个人的看法,也许国家会有更全面科学的安排,你们觉得退休老师应该得到教龄方面的补贴吗?欢迎大家留言评论


然后我再来解释一下为什么。

之前的教龄津贴每个月就几块钱,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这次增涨的幅度可谓空前,极大地鼓舞了老师们的干劲。



我们需要先弄明白退休教师的工资由谁来支付。

在编在职教师的工资增长受国家政策的影响,会有政府统一拨款或者国家扶持的情况下,进行调整,以提高某一方面津贴或基本工资的情况下进行上涨。

而退休金的增加要看当地基础养老金的增长情况,按我们的GDP增长速度来看,我们的养老金也在每年上调,也就是说在个人养老金不变的情况下,教师的退休金也会逐年随着 社会 基本养老金的上调而有所上调,只是和在编在职的教师工资上调方式和名目不一样。





所以,广大的退休老师们也不要灰心,说不定会有其他的利好消息呢。

已退休的教师不享受新涨的教龄津贴

教师工资中有三项内容是全国统一的标准,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教龄津贴。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国家于2018年7月1日开始实行新的标准。

全国各地已经按照新标准,对所有老师兑付了增加部分的金额,平均下来每人可能增幅在300元左右。

只有教龄津贴的执行标准还是三十四年以前的。 教龄5到10年,每人每月三元。教龄10到15年,每人每月5元。教龄15到20年,每人每月7元。20年以上,每人每月10元。

这样的标准,与现在的物价,房价确实极不匹配。基本工资已经不知道比1985年涨了多少倍。

最近有媒体报道,河南省将从7月1日起,对教师的教龄津贴进行调整。即每年十元的标准。也就是说,如果教师的工龄是十年,那么从7月1日起,每月的教龄津贴将变成100元。这对于广大一线的教师来讲,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这样的好消息可能被很多已经退休的老教师看到,觉得自己辛辛苦苦为教育事业奋斗了几十年, 是否也应该给自己补发。虽然我也很同情这些为教育事业奋斗终身的老前辈们。我明确的告诉大家,教龄津贴增长以后,退休教师是不可能发的。

教师退休以后,退休金执行标准和在职是两码事。2014年10月1号开始教师的养老与企业养老并轨。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十年过渡期等措施。

老人老办法就是只在2014年9月30日以前退休,按照原来的标准继续计算养老金的发放标准。新人新办法是指2014年10月1日以后入职的老师,按照与企业员工养老保险制度执行的标准计算退休金。

新政策在实施过程中肯定有一个年限的问题。而且调整教龄津贴,目前只有河南一个省实施,从今年7月1日开始的,对于政策的执行,我们只能表示理解。

有人胡说八道:退休教师脱离了教师岗位就不提升教龄津贴,这公平吗?这不是卸磨杀驴吗?退休了就一脚踢了。那谁还愿意终身从教?退休教师在一线辛苦了工作了几十年,拿着低得可怜的工资,干着无人想像的活。买教科书都是肩挑几十斤步行五六十里路到学校,现在的老师谁干过?少得可怜的工资还要给学生垫书杂费,自己一家老小饭都吃不上,现在的老师谁干过?现在退休了没有利用价值了,提工资没有退休教师的份了。

教龄津贴在退休金中,退休时是指明的在总的退休金中。故不给在2O18年12月31日前退休教师增加教龄工资是违背教师法的。望有关部门细读教师法。查阅下退休教师工资目录或退休文件!

2019年是教育部贯彻实施《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第二年,也是目标达成的关键一年,在此《意见》中,明确指出要提高广大教师的 社会 地位和收入待遇 ,提高教师相应津贴并向乡村教师倾斜,确保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水平。

为了切实提高广大教师的工资水平,贯彻教育部的建设教师队伍的战略部署,各省区也进行了积极的响应,比如河南,先是提出在乡村从教男满30年教龄,女满25年教龄的教师,符合条件的可以直接晋升高级职称,不受岗位名额的限制,赢得了广大教师的一致好评。

之后省政府又在《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从2019年7月1日起,教师的教龄津贴在落实国家规定的标准基础上,按照每增加一年教龄增加10元的标准累计计算核定。

这一政策让全国广大教师欢欣鼓舞,我国的教师教龄津贴自1985年制定以来,一直按教龄5年津贴3元,教龄10年津贴5元,教龄15年津贴7元,教龄20年津贴10元,且10元封顶的老标准核算,30年来,物价上涨了100倍以上,而教龄津贴一直原地踏步,让广大教师倍感委屈。如今河南率先提高教龄津贴,在3元、5元、7元、10元的基础提升到50元、100元、150元、200元,而且上不封顶,教龄30年可以领到每月300元的教龄津贴。这个数目对于一生清贫的老师来说,足以令人欢欣鼓舞,令人赞叹。

相信河南的这一举措在加快教师队伍建设的趋势引领下,各地的教师教龄津贴一定也会有相应的提升。

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事业单位,包括退休教师的养老金发放标准早在2014年10月1日就与企业并轨了,退休教师的养老金发放转为人社部养老保险部门负责,养老保险的核算和教师在职工资的核算方法是不一样的。

比如,在编在职教师的工资增长受国家政策的影响,会有政府统一拨款或者国家扶持的情况下,以提高某一方面津贴或基本工资的情况下进行上涨,比如去年7月份上调的基本工资,是按事业单位“两年一调整”的工资调整政策结合国家经济增长迅速,以及各省市在教育上投入的资金多少等来核算的。有些地区还会给予教师一定的一系列贴补,如乡村教师贴补,车补、务餐费等,这些都是政府专项贴补在编在职教师的,退休教师无法享受。

而退休金的增加要看当地基础养老金的增长情况,按我们的GDP增长速度来看,我们的养老金也在每年上调,2016年上调6.8%、2017年上调5.5%,2018年上调5%,也就是说在个人养老金不变的情况下,教师的退休金也会逐年随着 社会 基本养老金的上调而有所上调,只是和在编在职的教师工资上调方式和名目不一样。

由此可见,在职在编教师教龄津贴的增长了,退休教师的教龄津贴是不会增长的,因为退休教师工资与在职教师工资改革调整无关,不随在职教师参加工资调整,而退休教师的养老金调整只能按照国家规定,统一参加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如果为了实现公平,国家也只能对退休教师的教龄津贴实行专项拨款补贴到基础养老金中去才能实现。

对于所有的退休人员,退休后每个月领取的都是养老金。 退休以后的教师也是如此,并没有什么教龄津贴, 不过养老金的计算是会考虑到教龄津贴的 。

教龄津贴,是国务院 在 1985年在 《关于教师教龄津贴的若干规定》的文件中 提出的 ,对于公办教师实行教龄津贴,其中教龄5-10年的,每月3元;10-15年的,每月5元;15-20年的,每月7元;满20年以上的,每月10元。

在那个年代,一个月的工资也才几十元,所以教龄津贴对于教师来说也是收入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教龄津贴的出台,体现了国家对于教师这一职业的尊重 ,同时对于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鼓励人们长期从事教师行业是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的。

但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工资收入每年都在增加,距离文件的下发已经过去了30年,现在教师普遍工资收入都是以千位单位进行计算了,而教龄津贴还是原来的标准, 在工资收入中已经可以忽略不计了 。所以,教龄津贴对于退休后养老金的影响也是微乎其微的。

从2016年开始每年的两会上,都会有代表或委员提到关于教师教龄津贴过低的问题。而在今年,我们终于看到了一些省份的改变。

2019年河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从7月1日起, 教师的教龄津贴按照一年教龄10元的标准计算 ,那么对于老教师来说,一个月就能多个几百元了,这算是一个好的开始,我们也希望其他省份能够尽快学习河南省做出改变,在教育这件事情上加大投入。

当然随着时间的流逝,未来10元 一年 的教龄津贴也可能太低,所以希望能够有省份敢于创新一些办法, 比如按照社平工资的一定比例作为教龄津贴的标准 。这样就不用担心过了一些年后,教龄津贴跟不上时代的脚本,政府又要出台一个新文件的问题。

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的工资一般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教龄工资和规范后的津补贴五大块组成。

其一般是按照双年度提高基本工资,每一年都要提高的是薪级工资。如果个人的职称和岗位提高了,其工资也会随之提高。

而现在教师退休以后,已经没有了上面这几块工资的说法了,完全是按照新的计算办法决定教师的养老金。一般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三部分组成。特别强调的是,临界点之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的教师,还要一块过渡性养老金,那么,这样的老师就可以领取四块养老金。

为了保证退休教师的生活水平不降低,最近几年都对养老金进行了调整(也可以说是提高),调整的幅度差不多都是5%~6%左右。

一般情况下,我们这里只要在职教师提高工资,退休教师都会随着提高养老金,幅度和上面说的是一致的。用养老金乘以调整的百分比,就可以计算出来自己增加的数额。

像河南省这一次对教龄工资的改革,同样不会给退休教师增加教龄工资的。为了协调在职人员与退休人员的收入水平,肯定会在提高在职教师教龄工资的同时,采取措施提高退休人员的养老金。

退休人员已经为教育事业奉献了一辈子,现在老了,退休了,那么,一定会被照顾的吃喝不愁,安享幸福晚年的。

也就是说,退休教师虽然没有教龄工资了,但是他们的生活水平一定会得到有效地保障!

㈧ 原代课教师现企业职工将退休,教龄能否作为连续工龄计算养老金

原代课教师现企业职工将退休,教龄能否作为连续工龄计算养老金?

这个问题很清楚,此十年是不能计算连续工龄计算养老金的。十年的代课老师是临时工,有工资发放表应该是聘用老师的工资表,你当时没转正,属临时工身份不属教师类事业编制,也不是企业编制。后来的企业合同制工人,如果不是劳动局招工的合同制工人,还不能算工龄只能是临时工,养老金改革建立个人账户之前的连续工龄作为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养老金。不是劳动局招工的正式合同制工人也不能算工龄,计算视同缴费年限。如果是劳动局招工的有招工表的正式合同制工人,由单位缴纳了养老保险的,从合同制工招工之日起,到建立个人帐户之日止的连续工龄为视同缴费年限,才能计算养老金。但之前十年没有转正为正式教师时间不能算工龄,也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限。

比如本人原曾是事业科研单位干部,曾享受正科待遇、工程师,后调入国企为高级工程师,国企改制后在大学为外聘老师十年,也就是代课老师十年,因不是教师正式编制,不算教师,不能享受教师退休待遇,只能作为企业退休。但原在事业单位工龄是可算为视同缴费年限的。我们国家编制很重要,哪怕是工作需要组织调动了工作,事业调企业,当时是没有区别,20年后就不同了,可企、事待遇天壤之别。退休待遇与原同事、同学成倍差距,找谁说理去?我和你一样代课十年,教出学生成千上万。退休十年了还代了几年课,现在学院还要我去代课,被我婉言谢绝了。学生和学校把你当老师,但政策和退休待遇没把你当老师,因此劝你不要想那十年的退休待遇了,自己看开点把身体搞好为上。


关于这个问题,根据有关政策,原代课教师的教龄,既不能作为连续工龄或视同缴费年限,也不能进行补缴费合并计算退休养老金。

1、1990 2000年间乡镇教委聘用的代课教师,无论是中学、小学、还是幼儿园,都是临时聘用的非在编教师,发较低的工资或生活补助是正常的,不然谁乐意干?但是,这些代课教师按政策规定,已经不能视为正式教龄或工龄,也就不可能作为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或允许补缴养老保险费后、合并计算退休养老金,不管现在的身份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还是企业职工。

因为山东省落实国务院有关部委(教委、人事部、财政部等)文件精神,着手解决民办教师问题是比较早的。从1986年1月开始关闭民办教师入口,对1985年12月底之前聘用的民办教师,统一核实整档,逐级上报审核备案,直至省教育厅,为之后落实民办教师政策打下了基础。要求各地,之后不允许再招收新的在编民办教师,凡私自招收的不予承认。所以凡之后乡镇教委或学校私自聘用的民办代课教师,都是临时工性质,不在教师编制之列。

3、连续工龄教龄是指国家政策认可的某些特定工作人员群体,在转为正式国家职工后、中间没有间断的工作年限。如在编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的,当年“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就工就业的,社教工作队成员转为正式干部等等。代课教师不在这个范围,不管之后通过上师范成为正式教师,还是成为企业工人,其教龄都不能视为连续教龄工龄。

4、视同缴费年限专指由财政发工资的国家公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统一实行养老保险缴费制度之前的工作年限。企业职工一般不存在视同缴费的问题,因为企业实行养老保险缴费制度,要远远早于机关事业单位,其退休养老金都按照实际缴费年限和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余额计算。

5、如果提问者在任10年代课教师之后,没有正式就业就工,而成为农民或城镇自谋职业者,又没有参加企业或其它 社会 养老保险,那么根据山东的政策,经核实到60岁退休时,可以领取每一年教龄每月2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助。显然,提问者也不属于这种情况。

1990年至2000年属于乡镇教委聘任的小学代课教师,后来成为企业合同制工人,并缴纳养老保险,现即将退休。过去10年的教龄能否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同为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养老金?你这种情况,我认为是不符合计算国家连续工龄认定的条件的,因此也无法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个人观点:

你从事了10年的小学代课教师,将人生中最美好的青春岁月贡献给了乡村小学教育事业,理应得到全 社会 的尊重。民办教师、代课教师是 历史 遗留问题,很多人当初也为自己能够从事民办教师工作而自豪。虽然当时的待遇不是很高,但每月还有一点现金收入,至少不会每天风吹雨淋到田间劳作,这也是很多当初农村青年从事民办教师、代课教师的初衷。

我高中毕业以后,也是从事过民办教师工作的,只不过我只当了一年的民办教师就出去当兵了,之所以当年要从民办教师的岗位上出去参军入伍,主要目的还是为了有一个更好的前程。退伍回乡以后,我报名参加了当年的高考,而且考起的也是师范类院校,毕业后分配到了县里的中学教书,后来又调到机关担任公务员,下海,我的人生经历也充满了传奇色彩。我在机关工作时,当年为了多挣一年的工龄工资,向当时的县人事局申请将我在当兵之前从事民办教师的工龄认定为正式的工龄,后来县人事局批复,认定我担任民办教师的工龄,属于国家认可的连续工龄。,

我是在重庆市办理的退休,当时重庆市的社部门在认定我的视同缴费年限时,对于我担任民办教师的工龄不予认可,认为不符合国家认可的连续工龄的规定,也不认可当初我们县人事局的批复文件,这样我在办理退休时这一年担任民办教师的工龄就没有计算。

我一直认为当时重庆相关人社部门的这个认定是错误的,立即向相关人社部门写了申请,要求认真复查认定结果。我申请复查以后,重庆人社部门经过复查,认为我I担任民办教师以后出去当兵,回来考起的是师范类院校,而且毕业以后从事的是教育工作,所以是符合国家教委(1986)179号文件中有关民办教师工龄认定的政策规定的,不但认定我当民办教师一年的工龄有效,还从退休之月起补发了少算一年工龄的养老金,以后每月我的养老金多了100元左右。

对于民办教师工龄的认定,原国家教委在答复湖北省教委关于民办、代课教师工龄认定的请示时有一个复函,即国家教委教计字(1986)179号,目前这个179号文件就是作为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工龄认定的主要依据。按照该复函的规定,民办或是代课教师被招收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或经组织批准进入各级各类学校毕业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并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其成为国家正式职工之前从事民办教师或是代课教师的工龄要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根据179号文件的规定,其核心的要点有三条。一是民办教师被招收录用为国家正式的职工;二是民办教师进入各级各类学校学习毕业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三是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根据这三个要点来对照你的情况。你在成为企业合同制工人之前,担任了10年的代课教师,但是合同制工人是否属于国家正式职工,这是需要认真界定的,即使认定你的合同制工人属于国家正式职工,但还有一个附加条件,就是成为国家正式职工以后要继续从事教育工作。民办教师或是代课教师只有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后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以前担任民办教师或是代课教师的工龄才能计算国家认可的连续工龄,才能视同为缴费年限。

综上所述,你虽然在成为企业职工之前有10年代课教师的工龄,但从国家教委(1986)179号文件规定的三个要素来分析,你从民办教师成为企业职工以后,企业职工的身份是合同制工人,也没有继续从事教育工作,所以我个人理解你这种情况是不符合认定为国家连续工龄的条件的,因此也就无法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建议你将自己的情况向当地社保部门做一个咨询,以当地社保部门的认定结果为准。

完全应该作为连续工龄计算养老金!因为原代课老师是真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根据是《宪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朋友们,你们说呢?

再者说了,和民办教师代课老师同时代的上山下乡知青,在农村的劳动年龄不也算退休工龄了吗?朋友们,对吧?

还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 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第二章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视同工龄】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教育部门属于事业单位,代课教师的代课教龄视同工龄)

《劳动合同法》 代课教师与用人单位【教育部门】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依照本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代课教师的相关权利显然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代课教师即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 社会 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而在实践中,又有多少个代课教师能够享受这些基本 社会 保险待遇呢?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在代课教师这个庞大的队伍中,应该是事实上的公民权利。

朋友们,这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大代表公民指定的!对吗?

原代课教师,现企业职工将退休,原代课教龄时间能否作为连续工龄,计算退休养老金呢?

我认为,这是一个国家早有明确政策规定的问题,也是老生常谈并形成了 社会 共识的问题。现在旧事重提只能加深人们对既往认知的回忆而已,对题主期待问题的真正解决,是毫无任何正面作用的。

按政策规定,原民办教师或代课教师,只有正式转为公办教师后,原民办教师或代课教师的工作时间,经审核确认后,才可以与批准转办为公办教师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本人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这个政策规定是十分清楚与明确的,是毫无疑义的。

而且,民办教师或代课教师的工作时间,只有批准正式转办为公办教师之后,而且转办后本人继续从事教师工作的,原民办教师或代课教师的工作时间,才可以与转办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否则,是不能被合并计算的,也就是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

与此同时,民办教师或代课教师的工作时间,能否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是有严格的政策规定的。比如,多次从事民办教师或代课老师工作,只能从最后一次从事民办或代课教师的工作时间,才可以与转为公办教师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连续工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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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之前的代课教师或者说原民办教师确实处于政策空档期。

民办教师,最初由国家设立的,集体筹办、国家备案。为了弥补农村地区教学力量不足,招用的一大批人员。1978年,我国民办教师数量达到了顶峰,471万人。

在当时,我国教育力量明显不足,这些民办教师没有经过系统的学习和培训,质量也是参差不齐。1986年,国家明确各地教育部门停止招用民办教师,然后国家开始了艰难的民办转公办的过程。

199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明确要在2000年底之前停止民办教师制度。采取的措施是“关、转、招、辞、退”,最终大部分民办教师转为了公办教师,当然也有部分教师由于各种原因被辞退。

其实,停止民办教师以后并没有彻底解决一些学校教师力量缺乏的问题。尤其是在城镇化的过程中,很多城镇学校孩子数量越来越多。为了弥补教学力量的不足和一些教师的病假、产假问题,后来又出现了代课教师。

2011年,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指导意见》,基本思路也是通过招聘考试等方式将代课教师逐渐转正。但是明确将代课教师纳入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对于原民办教师一般是通过各地政策纳入养老和医疗保障。云南、贵州、四川等地,原民办教师是可以在认定教龄以后的一定时间内,补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山东、河南、江苏等很多地区是将原民办教师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到达60岁时,没有享受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每一年教龄补贴10元到20元。如果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领取了职工养老金,则没有任何补贴待遇。

山东省也是按照这样的思路来执行的,主要是针对2002年12月31日前,曾经在农村公办中小学包括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上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且没有被其他单位招录的。教龄补贴标准,每年教龄多发20元。代课教师参照有关标准发放,但是补助年限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

所谓的连续工龄,本身概念指的是国家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前,原国有企业固定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凭借职工档案等材料认定的年限。当时这些职工无须缴费也可以享受退休待遇,主要是依据1978年国发104号文件规定执行。

相对而言,代课教师和民办教师的性质和这些职工不一样。尤其是代课教师相当于现在的编外人员一样。所以,是无法视同缴费年限的。

不过,还是希望有关教育部门能够重视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的有关养老待遇,对于教龄补贴标准能够适度提升,最好能够参照在编退休教师的退休费待遇的一定比例发放,这样能够更加公平。

所谓代课老师,在计划经济时期,就是临时工,而临时工,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是不计算工龄的,所以,你这种情况,代课教师期间是不能计算工龄的。当然也不能和后来的企业工龄合并计算。

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后,就需要缴纳养老保险,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

你后来招收为合同制职工,从你入职开始就应该缴纳养老保险,因为合同制职工没有视同缴费年限,当然,缴费初期,如果没有建立个人账户,没有建立个人账户的缴费年限,在计算退休养老金时,可按视同缴费的办法计算过渡性养老金。如果没有缴费,什么都算不上。

我们这十多年以前是不可以,但是前几年却有一次机会可以。当时是无论在国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只要发过工资,拿到工资复印清单,盖单位章,就可以视作已开户,可以补缴不足的养老金,年满后领取养老金。再后来又有失地人员也可以一次机会补缴养老金。只是机会错过就没了。

㈨ 退休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吗

法律分析:根据目前我国政策,退休教师是没有教龄津贴的,就算是2019年执行的受到广泛点赞的河南省增加教龄补贴按照十年教龄领取100元,30年教龄领取300元,但也仅针对在岗教师的上涨,对于退休的教师并不适用。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第二十五条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包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包括基本养老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病残津贴。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支付给《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前已经离休、退休和退职人员的离休金、退休金、退职金、补贴。个人账户养老金包括按月支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以及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由于死亡、出国(境)定居等情况下退还其本人个人账户资金额的支出。医疗补助金指按规定支付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

㈩ 35年教龄退休待遇

法律主观:

35年教龄退休待遇:教师退休工资=(退休前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90%。教师属于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的退休费按照本人退休前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橘搜

法律客观: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袭伍败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拍颤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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