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企业退休职工工资调整2015年怎样上调
企业退休职工工资调整,2015年应该与以前大致相同。
从2004年第一次为退休人员涨工资至2014年底,退休工人已连续十一年涨工资,平均涨幅约为10%左右,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退休人员的关心和照顾。
2015年退休职工的工资调整,应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
届时,各地将出台相应的调整政策,敬请期待。请参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冀人社发【2015】12号
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省财政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本级养老保险统筹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函》(人社养司函〔2015〕3号)文件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2015年我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和执行时间
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执行冀劳社〔2001〕72号文件规定的离休人员和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下同),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普调
1、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
2、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5元。
3、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14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标准的0.5%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在普调基础上,对下列人员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1、截止2014年12月31日,退休退职人员年龄满71周岁至75周岁(含75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76周岁至80周岁(含80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1周岁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2、符合冀劳社〔2009〕3号和冀劳社办〔2009〕19号文件规定范围的艰苦地区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所在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增加基本养老金:一类地区每月增加5元,二类地区每月增加10元,三类地区每月增加15元。驻省外艰苦边远地区的用人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当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高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的每月增加20元;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相同的,按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调整标准增加养老金。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当地(当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照国家文件及我省有关规定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4、1998年9月30日冀劳〔1998〕65号文件实施前,因工全残职工退出工作岗位退休并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养老金的人员,本次调整月增加额达不到207元的,补足到207元。
三、资金渠道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按原渠道解决。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深入细致的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抓紧组织实施,力争4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二)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和省财政直管县要通过扩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等措施,落实调待资金,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三)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和省财政直管县采取措施,按照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经办规程规定的调待流程,使用信息化的手段进行调整。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财政厅
2015年3月26日
『贰』 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还会涨工资吗
每年的年底年初,企业退休人员都十分关注养老金能否上调,2005年以来,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已经连续十年上调,但是养老金上调同经济发展,物价上涨水平,国家的财力有关。2015年养老金能否上调,有赖于国家的政策。在2005年之前,也有退休金好几年不涨的情况。所以,养老金涨不涨还要看国家的政策。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2015年企业退休职工工资调整方案。
当前全国二十多个省市涨工资的政策己经出台,有许多省市已经发放到手。你赶快找一找你所在省市出台的具体政策吧!找到后对照算一下就知道涨多少了!
涨10%工资是国家定了的不会改变。各省市正在运作最近会密集出台。注意看你所在省市出台的政策就行了。
2015年退休工人工资上调10%从1月份补起现在其体细则还没有出来出来后根据你自已的条件对照一下就知道自已加了多少
人社部宣布,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部署,从2015年1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提高10%。
2015年企业退休职工还会上调养老金10%现在的细则还没有下来。无论从什么时候上涨都要从一月份开始补发的。
2017年企业、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是不是还会涨工资,一般要等2017年3月上旬的全国人大会议上才会公布。
何时才能废除退休工资尊卑歧视制度,公务员退休5000多,企业职工退休1000多,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最大的以权谋私腐败案件。
每年的年底年初,企业退休人员都十分关注养老金能否上调,2005年以来,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已经连续十年上调,但是养老金上调同经济发展,物价上涨水平,养老基金的支付能力有关。2015年养老金能否上调,有赖于相关的政策。自从1993年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开始,到2005年之间,也有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好几年不涨的情况。所以,养老金涨不涨还要看政策。目前相关部门还没有出台2015年企业退休职工工资调整方案。
肯定是要涨的,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涨幅10%。人社部已经公布了大致的方案,平均涨幅10%。所谓10%,是指平均数。比如,抚州地区企业所有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只有2000元,10%就是只平均增加数值为200元。由于每个退休人员的退休时间、年龄、交费年限都不同,所以,在平均数值上,有的人多一点,有点儿增加就少一点。
目前只有北京等少数省市在3月完成了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工资调整,一些省市还没有公布具体实施方案,只能耐心等待。但不论今年何时调整,会补足今年各月份的差额。
『叁』 2015年人社部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怎样涨工资
各个省市是不一样的,你要根据你当地的省市规定调整,我可以把辽宁省的规定发给你,供你参考
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30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和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留任的除外),从2014年10月1日起增加离退休费。
1离休人员每月最高增加1400元
根据《辽宁省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实施意见》,离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正职及以上1400元,省部级副职1140元,厅局级正职900元,厅局级副职730元,县处级正职570元,县处级副职480元,乡科级及以下40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40元,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400元。退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及以上1100元,厅局级700元,县处级460元,乡科级350元,科员及办事员26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70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46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350元,助教(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260元;工人,高级技师和技师350元,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260元。
2 工龄30年以上无技术等级工人每月增加330元
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前退休的无职务(技术等级)人员,按下列办法增加退休费:无职务的干部:按本人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前执行的标准工资额(六类工资区)确定增加退休费标准,每月增加退休费标准为:原标准工资额在138元及以上的,增加550元;原标准工资额在87.5元及以上的,增加400元;原标准工资额在70元及以上的,增加330元;原标准工资额不足70元的,增加260元。无技术等级的工人:工龄在30年以上(含30年)的,每月增加退休费标准为330元;工龄在29年以下的,增加260元。
31934年9月30日前出生的离退休(职)人员每月再增加100元
此外,根据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退休问题的补充规定》(国发〔1986〕26号)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退休老专家,每月增加退休费标准为,教授及相当职务76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00元。按国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按每人每月260元增加退职生活费。在按以上标准增加离退休(职)费的基础上,1934年9月30日前出生的离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1934年10月1日至1939年9月30日期间出生的离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4增加的离退休(职)费将纳入本人基本离退休(职)费基数
根据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离退休(职)人员按本人现执行的离退休(职)费所对应的职务增加离退休(职)费。按照有关规定并经组织批准,离休后提高了政治、生活待遇的离休人员,按照提高后的职务待遇增加离休费。只提高了住房、医疗,坐车等单项待遇的离休人员,按其离休时实际担任的职务增加离休费。无职务的离休人员,按现执行离休费待遇所对应的职务增加离休费。
增加离退休(职)费人员中,自2014年10月l日至本方案实施期间死亡的,增加的离退休(职)费补发到其死亡之月止。离退休(职)人员增加的离退休(职)费,纳入本人基本离退休(职)费基数;离休人员增加的离休费,从2014年度起纳入计发1—2个月的生活补贴基数。按照本人l985年工资制度改革前执行的标准工资额确定增加离退休费标准的规定,仅适用于这次增加离退休费,不涉及职务认定和其他待遇问题。
『肆』 国办20153号文件事业退休职工调多少养老金
国办发(2015)3号增加的退休费如下:
(一)离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正职及以上1400元,省部级副职1140元,厅局级正职900元,厅局级副职730元,县处级正职570元,县处级副职480元,乡科级及以下40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40元,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400元。
(二)退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及以上1100元,厅局级700元,县处级460元,乡科级350元,科员及办事员26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70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46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350元,助教(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260元;工人,高级技师和技师350元,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260元。
法定退休年龄是多大:
(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 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办理退休的流程是什么
1、申报人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及申报退休的相关材料。
2、申请人向所在单位、申报,企业存在的去企业、失业人员去辖区就业局申报。
3、企业、就业局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
4、合格后、档案转入当地社保局、社保局负责核定待遇。
5、等待社保局通知。社保局会通知办卡,按手印。手续都办好以后,次月领取待遇。
领取退休金的条件是什么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虽然退休金的计算方式是一样的,但由于退休之前不同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不同,缴费时间长短不同,所以退休后每个月能拿到的退休金也不一样,按照法律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累计满15年,到了退休年龄后就能领退休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伍』 上海2015年企业退休职工增加养老金怎样执行的
大致包括四个部分:
1、绝对增加部分: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2、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
3、按14年12月份养老金基础:每月增加4%;
4、女满60周岁、男满65周岁,每月增加20元。
2015年1月16日到账。
具体档案见上海人保局网站::12333sh.gov./201412333/xxgk/flfg/gfxwj/shbx/ylbx/201501/t20150117_1195312.s
您好,截止日前,国家还没有针对2012年的退休工资上涨,有指导性的意见、通知。
根据往年的情况,应该快要出台了,希望您多关注当地人保局的通知、公告。
人社部宣布,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部署,从2015年1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提高10%。
今年福建省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肯定是要上涨的。2005年以来,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已经连续十年上调。2015年3月,国家人社部已经公布了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大致的方案,平均涨幅10%。但是许多省市还没有公布具体实施方案,只能耐心等待。目前有北京、河南、河北、江苏、青海、四川、贵州、新疆、辽宁。甘肃等省市公布了调整方案。福建省及省内各县市如何调整,只能等待方案公布后才知道。
3月31日,贵州省 *** 网站释出资讯。从今年1月1日起,我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此次待遇调整,将惠及我省87万企业退休人员。据了解,这是我省连续11年进行养老金待遇调整,今年调整幅度为10.57%,略高于全国10%的平均水平。
符合条件,可以累加近日,我省下发了《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对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具体内容如下:
一、2014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10元,在此基础上再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予以增加,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足1年按1年计算。对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规定退休的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单独予以调整,按照参加革命工作的不同时间段,每人每月分别增加550元、530元、510元。
二、按照上述办法调整后,符合下列条件的退休人员再予以累加照顾:截至2014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人员,超过70周岁每满1岁每人每月增加7元,不足1岁的按1岁计算;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三、对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企业退职人员比照退休人员的办法相应增加退职生活费。四、对企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档案精神,2015年按照《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达不到2015年度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从2015年1月1日起补足到平均水平。
对企业退休人员按《通知》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不含领取《独生子女证》加发5%养老金部分)达不到560元的,补足到560元。
对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企业退职人员按《通知》规定增加退职生活费后,退职生活费(不含领取《独生子女证》加发5%养老金部分)达不到535元的,补足到535元。最低可增加145元
据了解,这次养老金调整涉及面广,而且每个人情况有别,导致累加的基本养老金也不一样。
举例:以2014年12月10日刚从企业退休的张先生为例:这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他每月将增加110元,养老保险已缴费15年(按规定,养老保险至少缴纳15年,并等到发定退休年龄后,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按这个调整之规定,每缴费一年,基本养老金增加3.5元钱计算,那么,这次调整基本养老金,张先生最低得增加基本养老金162.5元(110元﹢15×3.5元)。
据了解,由于其他特殊原因,有的参保者只缴纳了10年甚至不到10年的养老保险,而这次调整规定最低以10年计算。那么,在凭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方面,每人每月最少还增加35元。
也就是说,这次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除去其他累加增加条件外,每人每月最少增加145元(110元﹢10×3.5元)。
企业退休金已经连续增加了第十三年,如果今年再增加是连续第十四年增加退休金了
3月31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河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2015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
这次调整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范围是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档案规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调整办法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定额调整,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5元。
二是挂钩调整,按以下两部分增加基本养老金。1、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2.5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2、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2014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不含取暖补贴)的0.5%计算增加。2014年12月份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以按照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计算此项增加额。
三是适当倾斜。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1、对截止2014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4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6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7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80元;年满90周岁9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2、按照本通知进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标准增加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35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直接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资料库中增加,实行社会化发放。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上海市退休人员2017年增加基本养老金,已经在6月5日前支付到位。
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关于2017年调整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沪人社规〔2017〕18号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0号),经研究,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企业办法计发养老金的人员,以及按原小城镇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申领并经核准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
二、调整办法
(一)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二)按本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5元,增加额不足37.5元的,补足到37.5元;再按本人2016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2.5%。
(三)2016年12月31日前女年满60周岁(195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男年满65周岁(195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其中:2016年当年内女年满60周岁(1956年出生),男年满65周岁(1951年出生),以及当年内年满70周岁(1946年出生)、75周岁(1941年出生)、80周岁(1936年出生)的,可按2015年同类人员已享受的标准(本通知实施前的标准)先进档,再增加。
(四)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规定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两航起义人员、持有中国海员工会核准颁发起义船员证书的招商局驾船起义人员,按上述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后,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
(五)按本通知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尾数不足一角的,见分进角。
三、资金列支
按本通知增加基本养老金所需费用,由本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列支。
四、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17年4月2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2017年4月25日
你好,关于2016年上海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保障本市城镇企业退休(职)人员的基本生活
国家人社部与财政部最近发出《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办法。
挂钩调整体现为“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倾斜予以照顾。
近段时间,海南省 *** 正在按照这个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实施细则,预计正式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还需要耐心等待,但养老金提高部分都是从2016年1月开始补发的,敬候佳音。
『陆』 我国政2015年对企业并轨后退休工人怎么调整养老金
并轨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没有关系
目前2015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即将进入尾声,各省都在抓紧时间测算调整额并即将公布当地政策,但是这些都和并轨没有关系
仅供参考:
2015退休人员涨养老金新政策
一、2014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含机关、财政全额供款和差额供款事业单位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和调整政策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员(不包括高阶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在按缴费年限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下述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乱轿芦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不超过2773元/月。
四、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退休人员再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 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养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于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养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于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养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五、经国家或本市高阶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在退休前被单位聘用为高阶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相应管理许可权批准的高阶政工师及劳动部门批准的高阶技师,在按本通知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退休前享受教授级同等待遇的高阶工程师,经国家或本市高阶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为正高阶专业技术人员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上述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职的高阶专业技术人员)。
六、按照《 ***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02]82号档案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29号)精神,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按本通知第二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
七、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战部、财政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解决原工商业者生哗带活困难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9号)精神,原工商业者按本通知第二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职的原工商业者)。
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按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帆源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4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20元。
养老金并轨是指事业单位养老金计发办法与企业计发办法一样,对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没有任何影响。
明年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与往前没有太大差别。
尊敬的网络使用者你好,今年年初社保局已经公布退休金提升了10%,但是每个省份提高的具体细节还没公布,因为具体细节还没有制定,所以暂时没调整,按照去年的过程,今年二季度就会有结果。
每年的年底年初,企业退休人员都十分关注养老金能否上调,截至今年,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已经连续十年上调,但是养老金上调同经济发展,物价上涨水平,国家的财力有关。2015年养老金能否上调,有赖于国家的政策。在2000年初的一段时间,也有退休金好几年不涨的情况。所以,养老金涨不涨还要看国家的政策。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2015年企业退休职工工资调整方案。
不能听高层的说法,上面说一套,下面做一套,即便是上层真的拨下了很多款,一层一层的盘剥后,到最后退休工人能得到的也就没多少了。
现实摆在眼前,得到的是涨了一个月几十块钱的退休金。咳~~咳~~~不多说了
当然是要调整的,这个是全国统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前一阵的公告,2015年继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目前各省正在制定自身调整细则,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认批准后方能实施的
山东省的企业退休职工2015年上调养老金10%和全国一样。现在的细则还没有下来不管从什么时候涨都有从一月份开始补发的。
并轨和企业没有关系,并轨是指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企业并轨,企业本身是不发生变化的,具体上调多少,要根据每年的档案通知规定执行,2017年还没有公布调整方案。
调增方案尚未出台、估计要和往年一样在3一4月份肯定能拿到手、所以还要等一等、到时候从1月份补起今年增涨的退休金
『柒』 2015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何时发
2015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已经发布,时间大概在年的10月。
退休人员涨工资2015年养老保险新政策有:养老金并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以及居民基础养老金首次统一提高。
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工资是按“最终工资”的一定比例分档计算,退休后的退休金大概为退休前的80%到90%,如果一名公务员退休前的工资为每月5000元,那么退休后能拿到4000到4500元。
由于退休前工资跟职务密切关联,所以还出现了“提职一日游”的现象,即退休前提个职位,为了退休后多拿点儿工资。
改革后,依照《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不管是公务员还是事业单位员工,养老待遇不再和职称、级别挂钩,而是和企业职工一样,在职时单位和个人都要缴费,退休后到社保领取养老金。
依照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依照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依照缴费工资的8%缴纳。单位交的钱计入统筹账户,形成统筹基金,现收现付,个人交的钱全都计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才能支取。个人账户部分可以继承,超额部分由社会统筹补充。
除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外,本着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初衷,机关事业单位还会实施职业年金,资金来源由两部分构成:单位按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两部分资金构成的职业年金基金都实行个人账户管理。工作人员退休时,依据其职业年金积累情况和相关约定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
此外,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工资不再由原单位发放,而是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待遇调整不再与同职级在职职工增长工资直接挂钩,而是与企业退休人员以及城乡老年居民基本养老待遇调整统筹考虑,避免了一些退休职工较多、退休金负担较重的单位不敢给在职员工涨工资的局面。
为了配合养老并轨,降低改革的阻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方案也配套出台。国务院办公厅为此转发了3个实施方案并已经发到各单位,一是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三是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调整。
依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的解释,对绝大多数人来讲,如果不是极特殊情况,待遇水平都会有所增加,至少是不降低。
『捌』 2015年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调整方案
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员(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在按缴费年限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下述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不超过2773元/月。
四、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退休人员再按下列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养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于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养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于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养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五、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在退休前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相应管理权限批准的高级政工师及劳动部门批准的高级技师,在按本通知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退休前享受教授级同等待遇的高级工程师,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上述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六、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02]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29号)精神,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按本通知第二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
七、按照原劳动和社会部、统战部、财政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解决原工商业者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9号)精神,原工商业者按本通知第二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职的原工商业者)。
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按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享受原标准工资退休费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4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20元。
『玖』 退休人员什么时候涨工资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随着在职职工工资增加和物价水平提高相应增加,由国务院统一部署,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具体方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7〕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确定。
三、调整办法。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要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调整办法大体统一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合理确定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部分比重,增强调整办法的激励性导向。
『拾』 退休职工2015年怎么涨工资有规定吗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文件规定,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水平按2014年企业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上调,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具体调整方案由各省或者直辖市、自治区制定。
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5年1月1日起,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
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挂钩调整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进一步体现鼓励参保缴费的激励机制。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对国家设立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省份,适当提高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水平。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各地区的具体调整水平和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物价上涨、工资增长等实际情况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各地区的具体实施方案于2015年2月28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经审批后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区要严格按照两部批准的实施方案执行,不得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的地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相应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区要高度重视,认真测算,详细制定调整办法。要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完善省级统筹、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力度等措施,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确保确保调整政策落实到位,不得发生新的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