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单位改革原已退休人员怎么办
法律分析:对于机构改革前已经退休的人员,或者是人员转隶开始前退休的人员,按退休时的身份和政策,享受相应的养老待遇,不再溯及既往。尤其是已经退休的事业人员,如果是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退休的人员,机构改革后,原事业单位改企,在改革前退休的人员,和人员转隶过程中提前退休的人员,依然按照机关事业人员享受养老保障;原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改为财政全额供给,已经退休的人员,或者符合政策提前退休人员,都是按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保障,不会再重新建立账户,按全额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执行。行政权力不溯及既往,已经退休的人员,其养老保险不受机构改革影响。
法律依据:《财政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相关财政政策的通知》 三、关于人员安置和相关政策衔接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转为行政机构或与有关行政部门职能和机构进行整合,在编人员按规定过渡为公务员的,根据公务员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公务员管理等方面的相关政策;其他在编人员仍在事业单位的,执行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相关政策;随剥离市场经营业务进入转企改制单位的在编人员,参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已订立劳动合同的编外人员,要依法与其变更劳动合同,确需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建立劳动关系但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及时订立劳动合同,确需终止劳动关系的,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补偿资金优先由相关事业单位支付,相关事业单位资产不足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给予补助。
㈡ 长春市企业改制人员医保转灵活就业退休医保待遇
职工(灵活)住院报销比例为:
报销比例公示没枯为:(甲类100%+乙类90%(退休为92%)-起付线)*对应段比例=统筹核报。
起付线:省级医院1200元;市级医院700元;区级医院4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200元。
在职职工老核对应段比例:省级医院85%;市级医院88%;区级医院91%;
退休职工对应段比例:省级医院87%;市级医院90%;区级医院93%。
基本医侍察掘疗统筹段为20万,超统筹段没有起付线,最高额度50万;
超统筹段的1-500000(费用总额-自理费用-自费金额)*90%。
最高支付限额内发生的住院(含门诊特殊疾病)自付合规医疗费用(含个人账户支付部分,不含丙类费用),年度金额累计超过9000元的,给予补偿。
大额补助:0-3万元(含3万元)补偿65%;3万元-6万元(含6万元)补偿70%;6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补偿75%;10万元-20万元(含20万元)补偿80%。
㈢ 长春养老金发放标准
长春市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能涨多少?今年长春市参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加180元左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100元左右。吉林省养老金调整方案出台,长春人均增180元省人社厅就2012年工作开展情况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会上确定今年的基本养老金还要涨,而且增长幅度不低于10%。长春市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能涨多少?长春市召开建设幸福长春大会,获悉,今年长春市参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加180元左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100元左右。同时,将扩大政府助保范围,男50周岁、女40周岁以上,以个体身份参加或接续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生活困难人员,均可申请政府贴息贷款缴费;2012年未及时缴费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2013年6月30日前仍可申请缴费补贴。另外,市区范围内续保或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人员,因原用人单位改制、破产、撤销等原因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任个人申请办理;城镇企业职工袜枝搏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时,缴费不足规定年限的可一次性缴费至规定年限,并从缴费的下月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新参保登记一次性缴养老、失业保险费的单位和享受政府助保政策续保人员不计收搭银滞纳金;为患病卧床、行动不便的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提供上门认证服务。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第六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港澳台居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港澳台居民,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在居住地按照有关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告祥养老保险待遇。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延长缴费或者补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港澳台居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规定执行。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港澳台居民按照与所在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同等标准缴费,并享受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港澳台居民,在境外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㈣ 长春市退休人员补贴政策
一般我们所说的退休金即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根据《长春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发放到位》中的通知,长春市养老金调整采用“定额调整 挂钩调整 特殊调整”方式。㈤ 改制企业职工退休最新规定
一、退休政策最新规定有哪些内容
我国从2016年实行延长退休年龄的政策,并每两年激毕蠢延长1岁退休年龄。到2045年不论男女,退休年龄均为65岁。中国目前存在大量低龄退休人员,开发其潜力是今后的主要方向。鉴于中国退休年龄规定始于几十年前,已经显得过低,建议按照并轨先行、渐进实施和弹性机制的原则逐步延迟退休年龄。对于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改革方案,建议分两步走:第一步,2017年完成养老金制度并轨时,取消女干部和女工人的身份区别,将职工养老 保险的女性退休年龄统一规定为55岁。第二步,从2018年开始数祥,女性退休年龄每3年延迟1岁,男性退休年龄每6年延迟1岁,直至2045年同时达到65岁。
二、退休年龄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在我国如因工伤或是自身伤残的,符合我国的工作时长的,应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递交相关的退休资料。办理自身的退休,每个月社会保险明陪公司,按照这类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发放相关的养老金,对这类劳动者的生活进行保障。
㈥ 长春市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6元。(二)挂钩调整:1.与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挂钩。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三)倾斜调整:以下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1.高龄退休人员。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2.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县(市、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3.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后,基本养老金达不到调整后当地(所在市、县,省直管统筹单位为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该水平。
法律依据:《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36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挂钩。退休人员缴费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0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2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6元;缴费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4.8元。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计算。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为2020年底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数额的1%。
(三)倾斜调整
以下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1.高龄退休人员。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2.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县(市、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
3.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后,基本养老金达不到调整后当地(所在市、县,省直管统筹单位为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该水平。
㈦ 改制企业退休职工怎么办
法律分析:改制企业职工退休年龄
1、干部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2、工人
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破产国有企业职工
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特殊工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退休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
资源枯竭型破产关闭企业职工,在享受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退休政策的同时,其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人员,可再提前5年退休。
4、自谋职业者
《劳动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农民合同制工人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周年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
5、提前退休年龄
工种:《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或基层干部,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 年的,应该退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㈧ 单位改制人员退休的相关规定
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编制由机构编制部门回收,另行安排统筹使用。改制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在单位改制后,因为人事管理方式由事业单位模式变更为企业管理模式,因此会失去事业编制。但是由于各地机构体制改革不一,没有统一标准,有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有全部一刀切,有重新竞聘。具体情况要看当地政策。
从各省目前发布的相关档看,事业单位转企后,原退休人员的离退休待遇不会变化,享受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待遇。今后其基本养老金的调整,也是根据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有关政策进行。其实退休后已经不占用编制名额了,大家主要关心的是转企后,退休待遇是否会变化。
机关事业单位中有行政编制、参公编制、事业编制、机关工勤和事业工勤,没有企业编制。而且编制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使用的,退休人员不拥有编制。不过,改革以后还得看本人身份的信息,如果本人身份跟着单位一起改革,以后如果交到企业养老就在企业退,如果继续交机关事业就在机关事业退,这个就看各地的政策了。
单位改革退休政策
1.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员工退休年纪都是遵循国家的规定退休年龄,不大退休年纪都不能退休。
2.本次政府机构改革中提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员工可以提前退休,对于公务员来说,如果工龄超过30年,具体国家规定的退休年纪不满五年,工作年限满了二十年,就可以提出提前退休。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㈨ 在长春如何办理”企业退休人员审核
一、在长春市办理“企业退休人员审核”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参保证明(参保缴费满足十五年,本人以单位形式满足五年,无需本人提供,只需在长春社会保险网核对打印)(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2.一般情况需提供:身份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一般情况需提供:退休人员档案(劳动用工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及员工录用表)(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验原件。)
4.一般情况需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盖单位公章也可。)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