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企业退休人员档案里能查到家庭成员关系吗
一般企业刚开始给员工建档时,都会把员工的家庭关系写进档案,所以查找企业员工档是可以找到家庭成员关系的。
『贰』 退休十年档案还会有人查吗
退休几年后档案还是会被审查的。
不管是在职毁樱职工还是退休人员、无论是干部还是明余罩激闹工人所有的人员的档案都是长期按照档案的管理方法进行保存保管的。档案管理是一项很重要、细致、保密性及安全性要求比较高的工作,非常重要。所有人的挡案包括退休人员的档案组织或其他执法机关需要对其进行审查的时候就得审查。
『叁』 律师可以查询过世老人的退休档案吗
Q: 律师可以查询过世老人的退休档案吗 :
不可以,退休档案是个人隐私,一般情银返况下只有档案持有人或者其直系亲属才可以查看过世老人锋稿饥的退休档案。如敬迅果遗嘱中有明确的授权,律师也可以查看档案。
『肆』 社保局的工资档案,直系亲属能代查吗
当然可以,但是必须有单铅凳位工资员跟着帮你查,这样查起来比较方便,而且必须带着本人身份证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常情况下是不会错的,除非是你下过乡的没有算工龄的这样有希望能找回枯桐来,而且还得有单位介绍槐败旅信,手续齐全才能找回来
『伍』 退休人员查档案在哪里,怎么查
法律分析:如果是企业职工的,应当去原单位的档案保管室查阅,查阅档案时需要带有介绍信,要提交报告,说明理由,获得批准后,可以查阅。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第十七条 因工作需要查阅和借用档案,须遵守下列规定:(一)查阅档案应凭盖有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章的介绍信。(二)查阅、使用企业职如好工档案的单位,应派可靠人员到保管单位查阅室查阅。(三)档案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借出查阅。如必须带源借出蠢橡态查阅时,应事先提交报告,说明理由,经企业或企业受权的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按期归还。(四)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档案。(五)各单位应制定查阅档案的制度。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对违反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六)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须请示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才能复制办理。
『陆』 退休人员档案去哪查询
退休人员档案可以去原有单位查或者去所在的社区查。退休人员的档案,在有人事任免权的单位保存,比如大型国企,档案都是在单位保存的,可以去单位查询。单位比较小,没有保存档案资质,要交给社保局保存,划归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交给社区保存,可去社区查询。退休职工可到原存档部门查询档案,具体的查询地方要根据自己的档案保存情况而定。档案一般存放在人才中心,户口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或人社局、报到证签约单位、毕业时报到证的报到单位、毕业学校。具有人事权的事业单位,股份制企业和国有企业人事部门或者企事业单位委托的人才中心存档。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五条 职工档案由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管理。实行档案综合管理的企业单位,档案综合管理部门应设专人管理职工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八条 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档案工作,负责全国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制度,实行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退休调档案需要哪些材料
退休调档案需要以下材料:
1、申报人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及申报退休的相关材料;
2、申请人向所在单位、申报,企业存在的去企业、失业人员去辖区就业局申报;
3、企业、就业局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
4、合格后、档案转入当地社保局、社保局负责核定待遇;
5、等待社保局通知,社保局会通知办卡,按手印,手续都办好以后,次月领取待遇。
『柒』 退休年龄到了可以查看档案吗
退休年龄到了,如果对出生年月和参加工桐圆作时间有疑问,袜轮好可找告铅管理档案人员核对,但个人不能将档案带出,可以将有关材料复印作参考。
『捌』 已故退休人员档案去哪查
老人去世以后的档案还是可以去当地的派出所或者是委员会等相关的机构进行去查明,一般需要带着死亡证明以及其他的资料等等。具体需要携带的资料以当地实行的规则为准。就算死完以后,档案也是永久保留的。『玖』 退休人员档案去哪查询
法律分析:可以去原有单位查或者去所在的社区查。退休人员的档案,在有人事任免权的单位保存,比如大型国企,档案都是在单位保存的,可以去单位查询。单位比较小的,没有保存档案资质的,要交给社保局保存,划归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交给社区保存,可去社区查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八条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档案工作,负责全国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制度,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九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确定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中央国家机关根据档案管理需要,在职责范围内指导本系统的档案业务工作。
第十条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