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退休人员 > 离退休职工管理办公室职责

离退休职工管理办公室职责

发布时间:2023-05-20 10:49:28

① 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机构设置及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就业和人力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规划和就业再就业计划,统筹管理全县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劳动就业工作。
二、规划和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开展职业介绍服务,综合管理各类职业介绍机构。
三、负责收集和发布各类人才供求信息,为供需双方提供信息服务;负责组织举办各类大型人才交流会和企业招聘会,搭建人才交流平台,提供人才招聘服务。
四、指导开展城镇劳动力就业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及各类就业技能培训。
五、实施国家失业保险制度,负责全县失业保险费的征缴与管理,管理全县下岗失业人员档案,为失业职工发放失业保险金。
六、负责就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组织实施各项就业资金的使用发放方案。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方针、政策。
二、负责全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承担全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征缴。
三、负责办理全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人员信息档案、基金台帐、个人帐户的登记、管理、核算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变更和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手续。
四、负责全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审核、养老金发放和管理服务工作。
五、负责城镇职工医疗费用的审核、拨付工作。
六、负责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协议签定、监督检查、考核管理工作。
七、负责工伤医疗费用核算、拨付及生育费用、生育津贴的核算拨付工作。
八、负责全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基金征缴和医疗待遇的审核、拨付工作。
九、负责全县农村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基金征缴和待遇的审核、拨付工作。
十、负责社会保险计算机管理系统网络工程建设,科学、规范的管理和实施各项社会保险业务。
十一、负责编制全县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收支计划、管理核算、预决算及会计、统计年度、季度、月报表和财务、统计分析报告,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和统计制度。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人社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主要职责昌乐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是由政府指定、我县唯一合法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主要承担各类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雇工、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的档案托管、代收代缴社会保险费、代办参保、退休手续、出具相关证明等业务一、代办参保手续。个体工商户雇工、自由职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中,男年龄不超过45周岁、女不超过40周岁的人员,可参加社会保险。对申请缓退的,年龄可放宽到男50周岁,女45周岁。参保期间调换工作单位的,可由个人或单位提出申请,填写《职工流动审批表》,办理调动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二、代收代交社会保险费。个体工商户雇工、自由职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及失业人员续保的,可在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选择交费基数,基本养老保险按20%、基本医疗保险按5%、工伤保险按1%的比例,大额医疗保险按108元的标准交纳社会保险费。交费人员可自由选择是否交纳失业保险,自愿交纳失业保险的,按最低交费基数的3%交纳,符合规定条件可按《失业保险条例》和上级有关政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应于每年6月15日前持居民身份证和医疗保险手册到代理中心交纳当年度社会保险费,由代理中心逐月交至社保经办机构。按期交费人员按规定享受各项社保待遇,迟延交费将中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跨年度交费将产生滞纳金和利息。交费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应于事故发生24小时内分别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社保中心申报,并按规定办理工伤认定和工伤住院手续。三、代办退休手续。凡在代理中心代理劳动保障事务的人员,达到国家规定退休条件,可在到达退休年龄的当月,持个人退休申请、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红底免冠彩照一张,填写《职工退休审批表》一式四份,由代理中心负责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待遇。提前退休和特殊工种退休按有关规定办理。四、代管个人档案。代理人员档案由代理中心代建代管,有关档案材料应及时移交代理中心,由代理中心定期整理归档。代理人员《劳动保险手册》由代理中心代填代审,以确保各项社保交费准确无误。五、单位整体代理。单位为职工办理整体代理的,可以带相关证明材料,到代理中心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由代理中心负责办理参保、代收代缴社会保险费、档案管理等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业务。整体代理须按企业缴费基数、参保险种和缴费比例缴费。单纯托管职工档案的,按有关规定收取档案托管费。六、出具相关证明。应代理人员申请,出具档案中记载的相关证明材料。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包括劳动力市场管理,规范企业用工,监督签订、履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监督企业遵守工作时间、劳动保护、支付劳动报酬,督促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监督企业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等;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投诉;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五、负责职业资格证书推行工作;六、负责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依法督促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用工手续、建立职工档案、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种社会保险;七、负责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监管工作的调度及实施;八、负责劳动合同签订、解除的审查及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网上)备案审核工作;九、负责社会保险稽查工作,依法查处用人单位少报、瞒报、漏报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的行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二、拟定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三、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指导、协调工作,处理有关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四、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专兼职仲裁员和调解员的聘任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业务培训工作;五、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综合分析工作;六、负责有关劳动人事争议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七、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八、承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一、拟订职位分类实施办法、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办法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公务员日常登记、信息统计和备案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和县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三、负责全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四、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拟订公务员申诉控告实施办法;五、依法监督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六、拟订公务员考核、奖励、惩戒实施办法;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工作;八、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推动职业道德建设;九、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协调转业军官随调随迁家属子女的安置工作;十、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维稳工作。 社会保险科主要工作职责一、落实机关事业、企业、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二、落实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三、落实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四、拟订社保基金的管理办法;五、拟订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六、建立失业预测预警制度;七、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八、负责失业基金支出项目的审定工作;九、拟订被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监督实施;十、落实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有关政策;十一、负责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工资福利科主要工作职责一、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二、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政策;三、管理县属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四、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的审核工作;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及工龄计算工作;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企业工资政策规定;七、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政策;八、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审批工作;九、参与指导协调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十、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遗属补助待遇申领资格的认定工作。 人事管理科主要工作职责一、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一、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三、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工作;四、拟订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政策,并按规定承办企事业工作人员调配工作;五、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绩效考核、奖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六、拟订县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并组织实施;七、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八、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管理工作;九、负责企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和聘用制管理工作。 职业能力建设科主要工作职责 一、拟订全县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二、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三、拟订全县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四、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五、落实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政策;六、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七、会同有关科室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八、会同有关科室拟订全县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和在职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九、负责组织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十、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职称改革工作;十一、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定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十二、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综合管理工作;十三、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十四、健全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十五、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推荐和培养工作,承担有突出贡献专家及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管理有关工作;十六、负责人才工作;十七、组织实施全县引进外国专家、外国专家管理服务、出国(境)培训、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及国际人才交流规划;十八、负责国家、省、市下拨我县引进国外智力项目专项配套经费的分配和县引进国外智力项目专项配套经费的预算编报、申请、发放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十九、负责引进国外智力综合信息管理及宣传工作;二十、负责审核、编报全县引进外国专家、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项目、全县出国(境)培训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十一、承办相关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事项;二十二、负责来昌外国专家的管理服务工作;二十三、负责全县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的示范和推广工作;二十四、负责全县出国(境)培训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就业促进科主要工作职责一、拟订就业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落实劳动者平等就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和有序流动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三、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四、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五、指导全县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编制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的就业计划并组织实施;六、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管理制度;七、对职业中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八、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九、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十、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十一、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规划财务科主要工作职责一、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二、会同有关科室编制、管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考录、就业、培训等规划和年度计划;三、负责编报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四、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五、负责统计管理和有关信息规划工作,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工作;六、牵头审核汇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数据,并负责统一对外发布;七、负责国际援贷款等项目资金管理工作;八、编制部门预决算;九、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十、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一、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二、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工作;三、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群团、纪检监察、人事管理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四、组织指导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五、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调研工作;六、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七、负责起草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八、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九、负责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十、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咨询工作。

② 抚顺市人民政府印发《抚顺市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保障退休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含全民企业、集体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第三条各级政府及企事业单位应将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纳入日程,认真贯彻落实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方针。第四条全社会都要尊敬和关心退休职工,积极支持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第五条企事业职代会应有一定数额退休职工代表参加,保证他们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企事业应把保障退休职工基本生活纳入平等协商签定集体合同的内容。第六条职工退休后,依然要关心、维护企事业单位的利益和声誉,力所能及地为“两个文明”建设做出贡献。第二章管理服务第七条退休职工管理工作应达到以下标准:
(一)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实现管理制度化;
(二)统一帐卡簿,加强基础建设,实现管理规范化;
(三)探讨研究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的新内容、新方法和其发展规律,实现管理科学化;
(四)主动取得有关单位、部门和全社会的支持,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发展,使工作逐渐走向社会化;
(五)发挥退休职工自管会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不断提高自管能力。第八条退休职工服务工作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建立一支讲政治、懂业务、身体健康、全心全意为退休职工服务的队伍;
(二)坚持经常性走访慰问活动,及时了解退休职工的困难和要求,为他们排忧解难;
(三)关心退休职工的生活和健康,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使他们颐养天年;
(四)组织退休职工学习卫生保健科学知识,增进他们的身心健康;
(五)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使退休职工增加乐趣,陶冶情操;
(六)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不断扩大服务领域,逐步满足退休职工的需求。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九条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简称市退委会),是市政府对全市退休职工实行管理服务的领导机构。市退委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市总工会,为市退委会的日常工作机构。第十条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市退休职工管理服务,维护退休职工合法权益,指导全市退管组织开展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其基本职责:
(一)根据党和国家有关退休职工工作方针、政策,管理退休职工队伍,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代表退休职工参与制定有关退休职工工作方面的政策、办法,督促落实党和政府有关退休职工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三)综合反映退休职工工作的情况和退休职工的意见、要求,维护退休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退休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进行形势任务和道德法制等宣传教育,组织退休职工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五)指导各级退管组织办好为退休职工服务的经济实体和福利设施;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收好、管好、用好退休职工活动经费。第十一条县、区、局(含公司)也应建立退委会,配备干部负责退休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第十二条企事业单位应根据退休职工人数配备相应的干部,负责退休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三条退休职工管理活动经费从以下三个方面筹集:
(一)按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事业单位提取;
(二)从退管组织兴办的经济实体利润中提取;
(三)有关单位、部门及个人赞助。第十四条企业应按政府的规定,按时足额提取和上缴退休职工管理活动经费,保证退休职工活动的开展。上交省、市的活动经费,委托银行代为收缴。第十五条退管活动经费设专户管理(也可以由财务部门代管),专款专用,严禁挪、借、截留和占用。第十六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格手续,支取使用应有明细帐目,管好用好活动经费。第十七条经费实行予决算制度,作到帐目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③ 如何做好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落实政策,维护离退休老同志合法权益。

2.积极开展老年文体活动,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创造良好条件。

3.完善离退休工作队伍建设。

阅读全文

与离退休职工管理办公室职责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那曲居民养老金每月有多少 浏览:605
襄阳农工医院老年公寓官网 浏览:156
什么血型去哪体检 浏览:797
退休后生病社保还能保吗 浏览:934
长沙社保交满养老金 浏览:112
陕西2016年养老金调整方案 浏览:611
大学体检怎么测身高要脱鞋吗 浏览:489
关于孝敬的报幕词 浏览:757
广场舞九月九重阳节 浏览:735
2017年山东企业退休年龄 浏览:270
骂孩子的父母是一种什么体验 浏览:407
伊宁体检换证在哪里 浏览:51
农村养老需求与对策 浏览:347
马玉涛真的患老年痴呆了吗 浏览:719
上海教师退休年龄2019 浏览:312
人大副职省级退休年龄 浏览:261
老年人自己笑是什么原因 浏览:160
护理80的老人多少钱 浏览:928
老年痴呆一定就是智力残疾吗 浏览:529
老人磕着了去医院挂什么科 浏览: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