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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退休人员2019去世抚恤金

发布时间:2023-05-20 02:15:26

『壹』 企业退休丧葬费标准2019

2019企业退休丧葬费标准是当地上一年度(或前12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6个月。
可以由逝者直系亲属领取,如没有直系亲属,则视情况由组织安葬的人或组织领取,需要开具相关证明。 丧葬费是统一的,只随时间和地区不同有所变化,不受逝者年龄或者其他因素影响。
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1、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3、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贰』 江苏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最新规定

法律分析:江苏省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最新规定如下:
1、丧葬费标准,从2012年3月1日起一次性丧葬费统一调整为6000元,铜山区从2012年3月1日起,丧葬费由4000元调整为6000元(徐州市由5200元调整为6000元);
2、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从2012年3月1日起调整为,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含所辖县(市)、区)16000元,南通、扬州、泰州(含所辖县(市)、区)15000元,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含所辖县(市)、区)14000元,铜山区一次性抚恤费由4000元调整为14000元(徐州市由5200元调整为14000元);
3、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或一次性救济费,从2013年1月1日起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的计发基数调整为,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五市(含所辖县、市、区)2300元,南通、扬州、泰州(含所辖县、市、区)三市2050元,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含所辖县、市、区)五市1700元;
4、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的发放标准,供养1人的,每月按计发基数的1700除以20%=340元发给,供养2人的每月按计发基数的1700除以30%=510元发给,供养3人及以上的,每月按计发基数的1700除以40%=680元发给;
5、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的发放标准,供养1人的,计发基数乘1700乘以6=10200元;供养2人的计发基数乘1700乘以9=15300元,供养3人的,计发基数乘1700乘以12=20400元,铜山区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的计发基数由1200元调整为1700元(徐州市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的计发基数由1300元调整为1700元)。
法律依据:《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及供养直系亲属待遇的通知》 第六条 死亡人员丧葬费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和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或一次性救济费在死亡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纳的储存额或余额中列支,不敷使用的,在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继续支付。

『叁』 退休人员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

退休职工去世后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拆孙岁4000元;因工5000元。
退休人员的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如果职工是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供养亲属抚恤金其具体赔偿标准是: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等。
丧葬费领取所需材料:
1、死亡注销证明;
2、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
3、火化证,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
4、领取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退休人员丧葬费领取流程:
1、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2、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你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旅睁局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
3、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你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调出死者档案后。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工作人员会根据提供的个人档案里的工资数据与电脑里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打出四张表,表的内容为丧葬费400元加上10个月的工资;
5、工作人员会告之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凯蔽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肆』 江苏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和抚恤金

江苏是仅次于广东的第二经济大省,常住人口有8400多万,其中退休人员有960多万人,包括858万名企业退休人员,所以说也是退休人员大省。很多人关心,江苏企业退休人员去世,丧葬费和抚恤金发放多少钱呢?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待遇?为什么有人没有领到?
丧葬费6000元
根据江苏省人社厅公布的关于调整或纳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通知,丧葬费统一为6000元。
这一标准从2012年3月份起,目前已经执行了九年多的时间,今年依然是这样的标准。
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的标准在全国来看是比较高的,高于北京的5000元,也高于山东的1000元。
抚恤金有三个档次
而至于抚恤金有多少钱,江苏是根据不同地区划分了三个不同的档次,最高是1.6万元。
江苏省的叫法是一次性抚恤费。根据上述通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标准为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为16000元;南通、扬州、泰州15000元;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14000元。
所以,举个例子,老赵是南京的企业退休人员,他去世之后吵旁,家属可以领取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有2.2万元,包括6000元的丧葬费和1.6万元的一次性抚恤费。
还有什么待遇吗?
除了丧葬费和抚恤金之外,江苏的企业退休人员去世之后,家属还有其他待遇可以领取吗?
第一,救济费。
江苏还有特别的规定,对供养的直系亲属发放救济费。
救济费分为两种,一种是定期救济费,另外一种是一次性救济费。
供养的直系亲属越多,救济费的标准就会更高,具体是怎么计算的呢?
根据江苏关于调整企业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计发基数的通知——
供养一人的,定期救济费发放计发基数的20%,一次性救济费发计发基数的6倍。
供养两人的,定期救济费发放计发基数的30%,一次性救济费发计发基数的9倍。
供养三人及以上的,定期救济费发放计发基数的40%,一次性救济费发计发基数的12倍。
这个计发基数是怎么定的呢?也是分为了三个档次。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五市2300元;南通、扬州、泰州三市2050元;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五市1700元。
也就是说,如果退休人员有供养的直系亲属,符合条件的话还可以领取救济费。假如还是南京的企业退休人员,供养一人,定期救济费为460元,一次性救济费为13800元。
第二,个人账户余额。
另外还有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如果企业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还没有领完,里面还有钱,这笔钱也是可以继承的。
为什么有人没有领到?
有人就问,可以领取这么多待遇,为什么有的人没有领到?原因也是多方面的。
首先要看你是不是企业退休人员,只有企业退休人员的家属才有资格领取这些待遇。如果不是,自然领不到这些钱。
其实,要看你是否符合条件。尤其是救济费的发放,针对的是供养的直系亲属,也就是依靠死亡人员生前提供主要生衫碰没活来源,而且必须符合规定的情形,比如说子女没有满18岁,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配偶或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等等,如果你不符合这些情形,那这笔钱肯定也是领不到的。

『伍』 2019年离休老干部死亡待遇

1、离退休老干部去世后,遗孀及子女应得到一次性抚恤金,遗孀如果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的,还可以按月得到抚恤金。
2、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根据是否是病故而不同: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非病故,即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3、遗孀的月抚金标准,由各地制定,没有全国的统一标准,但一般为死者生前基本工资或者基本离退休费的40%。
我国离休改禅毕干部死亡抚恤金是多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袭歼离退休费,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
第三条,离休干部一般可就地分散安置,也可在本人原籍或配偶所在地安置。国家鼓励离休干部到农村或中小城镇安家落户。
跨省安置的,由两省协商解决。对要求到北京、天津、上海安置的,要从严控制。在青藏等高原地区工作的内地干部离休后要求回内地安置的,有关省、核芹自治区、直辖市应当予以安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陆』 江苏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丧葬费补助标准

2023年,各地统计局陆续公布2022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这也就意味着,2023年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将随着统计数据的公布,一并出炉!今天,我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看:2023年江苏省退休人员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涨多少,去哪领?
一、江苏省退休人员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怎么算?
1.丧葬费的计算标准:去世时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
2.抚恤金的计算标准:去世时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发月数(最低发放9个月,最高发放24个月)。比如:缴费年限15年,对应的计发月数为9个月;缴费年限超过30年的,对应的计发月数统一按24个月来计算。另外,退休人员每领取1年的养老金,就会减少1个月的计发月数。
文件依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
二、2022年江苏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多少?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江苏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0178元,折合每月5015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每年涨了2435元,增长率为4.2%。
也就是说:2023年江苏省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也将随之提高!
三、2023年江苏省退休人员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是多少?
1.丧葬费标准
2023年江苏省退埋判休人员丧葬费标准为10030元,涨了406元,成功突破万元大关。
计算公式:5015*2=10030元。
2.抚恤金标准
2023年江苏省退休人员抚恤金:上限为120360元,涨了4872元。下限为45135元,涨了1827元。
上限标准计算公式:5015*24=120360元。下限标准计算公式:5015*9=45135元。
3.案例演示
李大爷,江苏退休人员,累计缴费年限25年,2023年6月去世,享年65岁。李大爷去世后,其继承人能领取多少丧葬费和抚恤金?
1.领取丧葬费:10030元。
2.领取抚恤金:5015*14=70210元。
注:李大爷缴费年限25年,对应的抚恤金计发月数为19个月;李大爷65岁去世,领了5年的养老金,需要扣减5个月的计发月数。实际上,李大爷可领取的计发月数为:19-5=14个月。
四、江苏省丧葬费和抚恤金,去哪里领?
下面以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为例。
1.所需材料:《企业参保人员(离退休人员)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申报表》、司法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司法机关的结论性意见、社保卡或银行卡、被供养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与死者有亲属关系书面告知承诺书。亏液耐
2.办理地点:江宁区市民中心2楼人社服务大厅窗口。
注:退休人员去世,家属可到参保地的人社局或政务服务大厅的社保窗口,办理申领手续。
写在最后
1.丧葬费和抚恤金的计算标准,与退休人员去世时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成正比。
2.2023年江苏省退休人员的丧葬费标准为10030元,全省统一。抚恤金的标准,因人而异。需要综合考虑个人缴费年销春限和领取养老金年限等因素,上限为12万元,下限为4.5万元。
3.退休人员去世后,继承人可以到当地社保部门,申领丧葬费和抚恤金。

『柒』 2019年丧葬费最新规定有哪些

第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第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第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第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

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蚂颂离退休费。烈士的抚岩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闷枣郑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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