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山西省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去世后
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职工死亡当月本 企业养老保险 人均缴费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退职)人员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所在省辖市上年度企业 离退休人族梁员 ,3个月的人均养老金标准发给。 企业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调整为,其生前最后1个月养老金20个月的标准发给在职人员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供养的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1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当月离退休人员 基本养老金 1个月的标准发给。
《 社会保险法 》侍穗虚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 养老保险 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 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老燃 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律依据: 劳动保险条例 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二十三条 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 工资 二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二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九个月;三人或三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十二个月。
『贰』 退休人员1号死亡当月工资发吗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呢,老人1号去世当月有退休金的呢。根据相关规定退休职工月初死亡的,当月基本养老金照发,从次月起停发基本养老穗李闷金。并扰配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个人账猜弯户余额可以继承。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哦,麻烦给个赞呢,谢谢
『叁』 2014年山西省供销社退休人员死后能领取那些补助
工作人员死亡,由原单位发放遗属补助。遗属按规定享受的补助费总额,不受死者生前原工资总额或离退休费总额的限制。核定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应以工作人员死亡当时是否符合补助条件为准。工作人员死亡时遗属不符合生活困难补助条件、后来符合补助条件且生活确有困难的,可视情况予以临时补助。工作人员死亡后,其配偶重新组建家庭的,配偶本人原享受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应予取消,其他符合补助条件的遗属可继续享受补助。
母(包括自幼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50周岁,或者不满50周岁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者。我市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近日,市人事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调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鉴于近几年物价和人民生活消费水平的变化,泰山区、岱岳区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已从2005年1月1日起由每户人均月180元调整为200元。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随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调整相应进行调整。
新泰市、芦唤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的遗属补助标准随当地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而相应提高,执行时间与当地政府调整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时间一致。(市人事局)一、丧葬补助费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死亡当月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发给。
二、一次性抚恤金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为职工死亡当月工资20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御举,一次性抚恤金为其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20个月的标准。
三、遗属生活补助费职工有多名遗属时,全部遗属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之和,不得超过该职工生前月工资或月基本养老金。
五、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及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的条件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及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的条件,比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执行。具体是:
(一)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包括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上述规定范围中的人员,以死亡职工工资或养老金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在职工死亡30日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享镇哗碧受遗属生活补助费。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4、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5、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6、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子女及其配偶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7、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三)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生活补助费: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
(四)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停止享受生活补助费。刑满释放仍符合领取生活补助费条件的,按规定的标准享受生活补助费。工作人员死亡后,其配偶重新组建家庭的,配偶本人原享受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应予取消,其他符合补助条件的遗属可继续享受补助.
退休职工去世后有丧葬费和养老金。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退休职工死亡后,除了按照企业职工两个月的平均工资由劳动保险基金缴纳外,其直系亲属作为丧葬补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可以按照上一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死亡时的每月平均养老金支付丧葬补助的标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职工的丧葬补助标准,为其生前两个月的基本养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肆』 退休人员死亡后工资怎么发
从2005年7月1日起,企业离退休人员因病和非因工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救济金,下同)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
1、企业离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按本人死亡时上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数额的10个月计发。
2、企业退休人员、退职人员,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按本人死亡时上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或退职生活费数额的7个月计发。
企业离休人员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员,其按规定享受的1-2个月生活补贴的月平均数,也一并作为计算一次性抚恤金的基数。
企业、单位或死亡人员遗属办理申请领取一次性抚恤金手续时,因病死亡的,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通知单(或死亡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火化证(当地政府未规定火化的除外,下同);非因工死亡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遭受意外伤害的证明和医疗机构死亡通知单(或死亡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火化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上述证明材料和死亡人员身份证支付一次性抚恤金,并将证明材料复印件存档。
企业离休人员、退休人员、退职人员一次性抚恤金由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后,原单位不再支付一次性抚恤金
『伍』 退休人员死亡当月有工资吗
家里老人死后,有些家属居然还能再领12个月的退休金。
可能很多人会觉得我这是天方夜谭,不可能的事情。那么别着急,可以听我慢慢说。
正常情况下,按照社保局的规定。老人死亡后,家里人要持证明去社保大厅办理手续,然后领取一次性的丧葬费。
如果死亡时间,是这个月发工资时间之前,那就只能领这个月的工资。
如果死亡时间,是这个月领工资以后,那下个月还可以再领一次。
比如说,每个月是15号发工资。
如果是这个月15号之前死亡,那这个月工资继续领,但是下个月的工资就没有了。
如果死亡时间是16号-月底,那下个月还可以再领一次退休金。
但是,大城市里一般都是这种模式,偏远的乡镇就不一定了。
像大城市里,老人死亡后,必须要去派出所销户,不然是不给火化安葬的。
销户了,系统都是联网的,社保局自然也就接受到这个信息,能及时的停发工资。
但是很多乡镇农村,十八线小城市,即使不销户,也是可以去火化安葬的。
只要社保局,没有接受到老人去世的信息。那么去世老人的工资,家里人就可以继续领。
这是不是有点像领空饷?
差不多吧。
那能一直领下去吗?
肯定不行。
社保局也考虑到这个情况了,所有一个政策叫“年审”。
每年的6月份,领退休金的老人都必须去相关单位年审。就是露个脸,证明人还在,没有领空饷。
人不在了,那肯定就没办法年审,自然的就不能无限制的领下去。
比如说,一个老人,七月份去世。社保局没有接受到信息,家里人也没有去办领取一次性丧葬费。
那老人的工资存折,就会一直发工资,发到明年的六月份。
并非我有意在教坏别人,这种事情确实存在,也不是我虚构的。而且社保局也清楚,所以才会有“年审”这个应对政策。
有时候伤心的不是老人去世,而是那一点丧葬费,也能引发家庭矛盾
今天上午的时候,有一家三口来银行取钱。
一个阿姨,六十多岁。还有一男一女,大概都是三十多岁。
取什么钱?
家里老头子的丧葬费,有七万多块钱。
然后阿姨,就坐在大厅里小声的哭。她家孩子媳妇,就在柜台开心的数着钱。
我们大堂小姐姐,连忙端了一杯热水给这个阿姨,问她怎么回事?
这个阿姨就断断续续,边哭边说。
老伴去世,她身体不好,长年要吃药。
这七万多块钱的丧葬费,应该给她看病吃药。
现在这钱,都被家里孩子拿走了,她后半生一个人如何能熬过去呢?
然后她家孩子,就骂这个阿姨,说在银行里哭,丢不丢人?
这怎么办?我们无能无力。
这是别人的家事,我们虽然很同情这个阿姨,但是也没任何的办法。
只能安慰她一下,让她以后有什么困难,就去找街道办事处的人。
我在银行上班快十年的时间了,几乎每个月都能遇到因为丧葬费而翻脸的人。
最狠的一次,一家兄弟姐妹几个人,直接就在银行里打起来了。
最后只能报警处理,让警察教育他们。
那家老人如果知道,他们的孩子因为一点钱翻脸打架,估计棺材板都要按不住了。
『陆』 老人走了当月还发工资吗
如果死亡时间,是这个月发工资时间之前,那就只能领这个月的工资。如果死亡时间,是这个月领工资以后,那下个月还可以再领一次。
老人死亡后,家里人要持证明去社保大厅办理手续,然后领取一次性的丧葬费。
一、老人去世后,养老金何时停止发放?
在2001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专门下发过《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8号),该“通知”的第二条明确规定:“新增离退休人员从次月起发放基本养老金,死亡离退休人员从次月起停发基本养老金”。
按照《社会保险法》的现行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从退休后的次月开始,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二、老人死亡时间如何证明呢?
唯一可以证明死亡时间的文件就是死亡证明。退休老人因病在医院去世的,由医院出具死亡证明;在医院外去世的,比如老人在家中自然死亡,或是在家中突发疾病死亡。这种情况下,家属一般都会拨打120急救电话,120医护人员确认老人已经死亡,由120急救中心的医护人员出具死亡证明。如果老人在家死亡以后,没有拨打120,而是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警察上门确认不属于刑事案件死亡的,当地派出所也会为老人出具死亡证明。
三、继承人可以享受到的待遇
老人去世后,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的待遇如下:
1、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有两个账户,一是统筹账户、二是个人账户,统筹账户是不能继承的,但是个人账户中的余额,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
2、丧葬补助金:按照退休人员死亡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
3、一次性抚恤金:以退休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累计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
老人去世后,家属一定不能着急把老人的身份证和社保卡注销或者丢掉。要拿着身份证和社保卡和死亡证明去社保大厅,办理丧葬费和抚恤金的领取手续。丧葬费是打到继承人的卡上的,而老人去世时当月的工资还是在社保卡上。
四、老人死亡,家属隐瞒不报的后果
按照《社会保险条例》第36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或其他继承人应在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报告,并办理停止发放基本养老金手续。
有的家属为了多领老人的养老金,故意隐瞒不报,继续领取养老金,或者故意晚报一个月,想多领一个月养老金。可以很明确地说,前者是一种骗保行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一经查实,最轻的处罚是社保经办机构责令退还冒领金额,劳保部门可以给予相应的处罚,比如并处罚金,拒不改正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后者故意多领一个月养老金的家属,在领取老人丧葬费抚恤金时,社保部门会强制要求把多领的养老金退回的,否则无法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
所以,退休老人去世,近亲属或继承人应遵照规定给老人办理养老金停发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柒』 2020年退休死亡领多少月工资
根据《关于国家机关公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以及《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
如果逝者是企业(含央企、国企)在职和退休职工的话,享受以下待遇:
1、丧葬补助费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
2、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8个月计发。
3、离休、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后,企业不再承担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7)山西省退休人员去世当月工资扩展阅读
办理程序:
1、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到社保经办机构待遇支付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合格后,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领取《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核定表》。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职)人员死亡待遇核定表》中确定的一次性支付金额支付给死亡离退休(职)人员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捌』 退休人员死亡当月有工资吗
法律分析:退休人员死亡当月有工资。当月基本养老金照发,从次月起停发基本养老金。并由基本养闷宴罩老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蚂闹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祥昌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