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22退休金上调新政策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财政金融)局,省直各部门、中央驻豫各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7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我省2022年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二、调整办法
(一)定额调整。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挂钩调整。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每月增加13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年计算;在上述基础上,再按本人2021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企业退休人员不含取暖补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职业年金)的1%计算增加。
(三)适当倾斜。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2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2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3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4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50元;年满90周岁6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2.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三、资金来源
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四、工作要求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直接关系各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各地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加强宣传解读,注重正面引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于7月31日前发放到位。同时,要通过扩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收支管理等措施,提高基金支付能力,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拖欠。各地落实情况请于2022年8月15日前书面报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Ⅱ 2022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多少
2022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为4%。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全国调整比例按照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确定。各省以全国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
三、调整腊颤办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应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要进一步强化激励,适当加大挂钩调整所占比重。
四、资金来源。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轮键败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所需资金,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地方财政对本地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新增支出安排资金给予一定补助。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五、组织实施。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解读,正确引导舆论,确保调整工作平稳进行。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2022年5月31日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亮橘、财政部备案。要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同意的实施方案执行,把各项调整政策落实到位。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资金安排,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未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不得自行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不得通过设立最低养老金标准等方式变相提高待遇水平。将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纳入对省级政府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工作考核;对地方自行出台政策导致基金减收增支问题,核实后按全国统筹制度有关规定处理。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调整方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并组织实施。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八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Ⅲ 2022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标准
1、定额调整。符合调整范围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统一增加40元。
2、挂钩调整。在定额调整基础上,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均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本人缴费年限低于15年的,统一按15年进行调整;与养老金水平挂钩,退休人员以本人2021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0.45%。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适当倾斜。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参加工作时间较早的企业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适当倾斜。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重庆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继续完善退休人员高龄养老金增发机制,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仍按原规定享受高龄人员养老金。
一、申请退休工资的年龄条件是什么:
1、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从事有毒有害工种满8年,井下、高低温工种满9年,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满10年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干部年满50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
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经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4、政策性提前退休:国家和省有特别规定可以提前退休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退休工资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条件。
1、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3、缴费年限不满足上述1、2点条件的,可申领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终结养老保险关系;如属于本省户籍的,可以不申领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参照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费基、费率继续缴费,至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为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Ⅳ 2022年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7号),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日前,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出台了《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52号),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国家规定设定为4%,将惠及全省去年底前退休的915万人。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既有利于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也体现了“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要求。
调整办法保持延续根据国家规定,我省调整办法和往年一样,继续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继续采取统一调整办法,即所有参与调整的退休人员都按同样的定额调整金额、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标准、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比例和高龄倾斜金额计算调整金额。
●先看定额调整。所有参与调整的退休人员都可以享受32元的定额调整金额,体现了社会公平。
●再看挂钩调整。包括了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和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退休人员之间因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的不同,挂钩调整部分的金额也会有所不同,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从具体标准看,缴费年限挂明饥钩调整保持了前3年的标准,即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不到15元的,补足到15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30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5元;本人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元。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金额按退休人员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34%计算。
●再看适当倾斜。在享受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予以适当倾斜,体现了对他们的特殊照顾:即2021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2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激汪返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0元。
此外,根据国家和省陵激有关规定,还对部分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企业退休原工商业者、按月享受定期伤残津贴的企业职工及企业工伤退休人员的待遇按一定标准进行补足。
调整金额因人而异从上述调整办法可以看出,每一位退休人员的调整金额,需要对应退休人员本人的情况进行计算。由于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和年龄不同等原因,退休人员实际增加的金额和具体调整的比例也是不同的。
例如:某位退休人员今年71岁,缴费年限是35年,此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为每月4375.5元,按照我省今年调整办法,该退休人员此次基本养老金增加金额为:定额调整32元+缴费年限挂钩调整75元(15×1.5+15×2.5+5×3=75)+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58.63元(4375.5×0.0134=58.63)+高龄倾斜25元,共计190.63元,见分进角后实际增加金额为190.7元。
政策落实及时到位此次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从今年1月起补发,今年7月底前,全省各级人社部门会将所有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送到退休人员手中。
Ⅳ 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新规定2022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从2022年开始,我国的退休年龄将会每年向后延迟六个月,目前来说我国的退休年龄持续到2022年为止,我国女职工退休年龄是50岁,男工人退休年龄是55岁,而从2022开始都将会在这些基础上增加半年。对于工作年龄达到十年且从事高危职业的员工来说,男员工退休年龄减为50岁,女员工45岁。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Ⅵ 2022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标准
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5元养老金。
(二)挂钩调整。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
1、按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2.1%确定月增加额。
2、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执行下述挂钩调整办法:
(1)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缴费年限每满1年,按1.7元确定月增加额。其中,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下同)挂钩调整。根据职务层级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31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月增加额。各职务层级的具体调整系数,遵循衔接平衡原则,另行确定。
(三)适当倾斜。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认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养老金。
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不同情况人员以往年度倾斜的养老金累计标准,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分别补齐累计标准差额。
其中,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2022年退休30年工龄工资
按工龄, 每工作一年100元。依此类推工龄10年的
退休金是1000元。参加工作20年的退休金是2000元,参加工作30年的退休金是3000元,工龄40年的退休金是4000元。不分高级工,中级工,还是普通工 人。退休金一律平等。公务员也要不分职位高低一律平等。和工人的退休金一样。
1、2017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含机关、财政全额供款和差额供款事业单位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和调整政策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自2017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2、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
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3、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员(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在按缴费年限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下述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
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不超过2773元/月。
4、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退休人员再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
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 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养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于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养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于 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养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年退休人员养老金怎么计算:
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在劳动者在新的用人单位入职后,按照规定用人单位也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中也包含了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养老保险等项目。
如果劳动者在到达了退休年龄后,也是可以按照规定每月领取一定的退休工资,这一福利也是需要缴纳够三十年社会保险才可以享受。
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第二条调整水平。 全国调整比例按照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确定。
Ⅶ 2022年企业退休政策
2022退休新政策为: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法律依据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Ⅷ 2022北京退休金上调新政策
北京市202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方案如下:
1、定额调整标准:和2021年相比有所降低。每人一律增加36元。2021年的标准是50元,同比减少14元。
2、与缴费年限挂钩标准:和2021年持平,没有变化。其中,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每满1年增加3元。零头精算到月,每月增加0.25元。
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非),每人增加30元;
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建设征地农转非人员,每人增加45元。
3、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和2021年相比,低档养老金者减少5元,高档标准不变。按本人养老金绝对金额分为两档,调整前月养老金没有达到上一年度全市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6250元的(含6250元),增加50元;调整前月养老金高于上一年度全市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6250元的,增加20元。前者增加标准比去年少5元;后者增加的金额和去年持平。
另外法规,调整前月养老金高于6250元的,如果低于6300元(6250+50),予以补足。
4、高龄倾斜标准:和2021年持平。调整前年满65,70,75,80岁,分别增加40、50、60、70元。年满65岁,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30年的,再增加5元。
5、1949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老革命:单独调整。先按参加工作时间,以1945年9月3日为分水岭,分为两档进行调整,分别增加335元、305元,比2021年的标准降低了20元。
养老金的作用:
1、可以作为个人养老的一种补充。很多用户对于个人养老金制有一种误解,认为个人养老金制的公布会导致目前缴纳的养老保险被替代,未来要靠自己养老,其实并非如此。个人养老金制是和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年金共同形成了养老三支柱,个人养老金是在基本养老保险制上对于养老的一种补充,用户缴纳了个人养老金,等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不仅可以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还可以领取自己缴纳的个人养老金,为以后养老形成双重保险。
2、缴纳个人养老金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按照有关法规,现在参加个人养老金制的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线为12000元,而按照税收优惠方案,每月是可以享受1000元的专享附加扣除的,是可以用来申报抵扣相应的税额的。
3、个人养老金可以用于投资。个人养老金账户的资金是可以用来购买符合有关法规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自主选择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另一方面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是封闭运行的,权益归参加人所有。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Ⅸ 2022最新职工退休工资标准出炉!看看你退休能拿多少钱
从6月底开始,到现在已经有14个省份,公布了2022年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