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退休人员死亡后多久之内去办手续
退休人员死亡后三个月之内去办手续,相关规定如下:
1、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应当在3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丧葬补助费,办理时需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交社区盖章,社保员签字后,并携带离退休人员火化证没差原件、复印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社保局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办理丧葬费申领手续;
2、对长期居住在非火化区的离退休人员,除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外,还需提供公安机关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证明、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非火化区证明及公安机关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
3、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应在申报死亡的同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供养直系亲属按月领取的救济费。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枯友皮构审核确定后,填写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档案,采集供养直系亲属的信息,从退休人员死亡的次月起,为供养的直系亲属发放按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告磨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B. 退休人员去世多久上报
法律分析:注销了户口就可以了。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死亡证明,带着户口本,与死者亲属关系的有效证件,到社保服务中心申请,会把死者个人账户全部资金余额退还,另外发放10个月当地当年社平工资的丧亡补助。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C. 莱州市退休人人员每年几月份上各镇街办理生死报备
5、6月份
每年一次办理报备,时间是5月1日至6月30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身体健康、居住在本地的人员,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到当地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办理生存认证。许多地区还可以到街道社保中心、居委会进行认证。可以电话咨询社保服务电话。
D. 骗取养老金7种情形
骗取养老金的情形,具体如下:
1、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直系亲属不按规定期限报备,冒领养老金;
2、遗属人员死亡后,其直系亲属不按规定期限报备,冒领遗属抚恤金;
3、冒用他人档案材料或伪造人事档案材料参保退休骗取养老金;
4、退休人员被判刑、失踪,直系亲属不按规定期限报备,冒领养老金;
5、伪造死亡证明、虚构死亡时间,骗取养老金及丧葬费;
6、虚构劳动关系,伪造参保资料办理参保补费手续骗取养老金。
骗取养老金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骗取养老金的追诉时效一般是三年。骗取养老金是属于诈骗的行为,怎样判刑要依据骗取养老金数额而定,达到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骗取社会保险金的行为,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其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 退休职工死亡后申报流程
退休人员死亡办理流程为:
1、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家属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死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火化证明原件,到社保局窗口直接办理丧葬费领取手续;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3、对于在职人员或未达到退休人员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死亡后,申请养老保险材料如下:
(1)死亡人员身份证、社保卡、火化证、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死亡人员火化收据原件;
(3)继承人与死亡人员关系证明材料;
(4)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丧葬费领取手续如下:
1、死亡人员家属持葬部门的火化证明原件(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死亡人员身份证、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关系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农业银行开具的领取人存折或银行卡到社保局窗口办理;
2、在职死颤陪亡人员的还应提供单位出具的职工因病或非察贺因工死亡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茄没蠢。
F. 退休职工死亡后多长时间上报
法律分析:退休职工死亡后上报时间没有限制。建议是尽快办理手续。职工死亡后,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部分(含历年的利息和滚存利息)可以继承。继承人凭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公安局开具继承人和死亡人员的关系证明以及继承人的有效证件,到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支付手续。同时,该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关系终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G. 老人死亡最迟多久报社保
没有规定具体时间限制,建议是尽快办理手续。
老人死亡后,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部分(含历年的利息和滚存利息)可以继承。继承人凭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公安局开具继承人和死亡人员的关系证明以及继承人的有效证件,到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支付手续。同时,该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关系终止。
人死后三个月内要去社保申报。
具体情况如下:
1、继承人应当在3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丧葬补助费,办理时需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交社区盖章,社保员签字
2、携带离退休人员火化证原件、复印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社保局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办理丧葬费申领手续
3、对长期居住在非火化区的离退休人员,除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外,还需提供公安机关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证明、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非火化区证明及公安机关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
4、申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面 复印)
5、申领人本人在本市开立的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H. 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申领期限是什么
法律分析:凡是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亲属均可申请领取丧葬补助费、一次性困难补助。丧葬补助费为2000元,且只有实行火葬的离退休人员才能享有。其家属凭火化证明及火化收据领取,棺葬人员陵梁不能享有。一次性困难补助部分,金额为其生前8个月的月基本养老金。一次性抚恤金为20个月基本工资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并非企业退休人员。如果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父母、配偶和子女及其他符合规定的直系亲属无任何生活来源,可以按规定每月领取抚恤金。抚恤金按照死亡职工生前所在地城镇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一、逝者是公职人员按照下列标旅尘准进行发放。1、退休公务员病逝后有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一般为20个月的本人的工资。2、退休公务员去世后,其丧事处理、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为:丧葬费7000元,一次性抚恤金为逝者生前最后一月工资标准,计算20个月。如果逝者家属无固定生活来源,可以按月领取生活补助。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的,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因公去世的为生前的40个月工资,追认为烈士的,为生前80个月工资。二、事业单位人员按照下列标准进行发放。1、离休、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后,企业不再承担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尺镇运恤金。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2、退休人员去世的,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如果其基本养老金低于当地最低养老金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养老金标准发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I. 2022年退休死亡新规定
2022年企业退休死亡新规定:企业退休职工去世后,应及时通知退休人员单位,由单位到当地社保部门办理减员手续。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发放去当地人社局办事窗口办理。申请材料:死亡人员身份证、社保卡、火化证、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死亡人员火化收据原件;继承人与死亡人员关系证明材料;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死亡补助:企业职工因病或者非因负伤或退休后死亡,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职工平均工资的2个月;并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一次付给供宴睁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的6个月。企业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付给丧葬补助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付给家属丧葬费和一次性的抚恤费。如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生活确有困难,原工作单位可给予定期或临时性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家属死亡不享受丧葬补助费。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全民所友虚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晌告岁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