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企业聘用退休人员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
退休人员肯定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用人单位继续聘用该人员的,不能按照原劳动合同履行权利义务,双方之间不再属于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民法总则》、《合同法》等规定,不能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
两者属于劳务关系,适用《合同法》、《民法通则》等规定,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等规定,未签订书面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建议在聘用退休人员时签订书面合同,避免争议的发生。
聘用退休人员要注意以下几点:
2、退休人员在工作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如果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退休人员赔偿损失,但通常需要结合退休人员劳务报酬、职责、过错程度等因素确定实际赔偿金额。
3、用人单位能否在单方解除聘用关系,不一定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双方均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解除聘用关系,合同里没有注明补偿金和赔偿金,任何一方均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4、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当按照聘用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如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合法的,任何一方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用人单位在聘用退休人员时一定要咨询当地劳动部门。
❷ 退休人员能否构成劳动合同关系
在生活中,我们常常见到一些达到退休年龄的人仍然在公司上班,他们可能是合同期内已经到达退休年龄的人员,也有可能是企业新招聘的已满退休年龄的人员。
那么,他们与公司是什么合同关系呢,是否还受竖圆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呢?
首先,我们看法律关于这一块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终止的情形启漏。
这两部规定的差别在于是悄纤烂否享受的养老保险待遇。而关于养老保险待遇,国家规定是满足退休年龄,并且交满15年的社保。故,达到退休年龄并不一定就享受到养老保险待遇。
这意味着二者发生了冲突,而我们知道劳动合同法是劳动法实施条例的上位法,应当以劳动合同法为认定的依据。
实务中常见劳动仲裁委仅以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而驳回劳动者的仲裁申请,其实是不合理的。
综上,我们可以知道达到退休年龄并且领取了退休待遇的人员是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
在实践中存在争议。
劳动合同法仅规定的劳动者必须年满16周岁,但并未规定劳动者的年龄上限。故,一般都会认定为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梳理如下:
❸ 退休返聘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或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后,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已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企业聘用退休人员的,不构成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只成立民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合同内容必须对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内容进行规定,体现了劳动法对于劳动者的特殊保护,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支付经济补偿扒棚金等。而退休人员再就业所签订的协议不属于劳动合同,双方签订的聘用协议主体平等,所有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再受国家特殊保护,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协议时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2、从社会保险关系上看,员工退休前已经购买了社会养老保险,退休后便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果退休人员再就业与单位存在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必须再次帮其购买保险,我国社保机构不接受一个退休员工一面享受养老保险,一面又继续购买工伤保险。退休人员再就业的如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则意味着退休人员与在岗人员无区别,那么我国制定的相关退休制度形同虚设。这样操作对用人单位也是不公平的。3、劳动者劳动年龄在法定年限届满之后,也是劳动者劳动年龄的终止之时,退休人员重新受聘,在工作岗位上付出的劳动,应享有获取报酬的权利,同时其已经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了退休金,国家已保证其老有所养,因此退休再就业的,不应在划入劳动关系中,不应在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双方应当属于劳务关系。
退休返聘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段此悉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或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后,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已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企业聘用退休人员的,不构成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只成立民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合同内容必须对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内容进行规定,体现了劳动法对于劳动者的特殊保护,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而退休人员再就业所签订的协议不属于劳动合同,双方签订的聘用协议主体平等,所有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再受国家特殊保护,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协议时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2、从社会保险关系上看,员工退休前已经购买了社会养老保险,退休后便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果退休人员再就业与单位存在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必须再次帮其购买保险,我国社保机构不接受一个退休员工一面享受养老保险,一面又继续购买工伤保险。退休人员再就业的如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则意味着退休人员与在岗人员无区别,那么我国制定的相关退休制度形同虚设。这样操作对用人单位也是不公平的。3、劳动者劳动年龄在法定年限届满之后,也是劳动者劳动年龄的终止之时,退休人员重新受聘,在工作岗位上付出的劳动,应享有获取报酬的权利,同时其已经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了退休金,国家已保证其老有所养,因此退休再握乎就业的,不应在划入劳动关系中,不应在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双方应当属于劳务关系。
❹ 退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
退休人员签订劳务合同。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退休人员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签订劳务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用工合同,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内部员工为目的的。
劳务合同是乙方为完成甲方提出的合同标的而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人身依附性,劳动者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双方是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用人单位负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法律责任。
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不存在隶属关系,提供劳务一方无须成为用工单位的成员。
法律依据:两者救济途径哪里不同?
劳动合同纠纷需要仲裁前置程序,争议一方应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劳动仲裁的在法定期间内才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争议双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无须“仲裁前置”。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❺ 已达退休年龄是否为劳动关系
劳动者已达退休年龄且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再是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戚派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高伍贺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橘物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❻ 达到退休年龄后继续用工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或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后,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已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
达到退休年龄后务工不是劳动关系,属于劳务关系。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的服务的法律关系。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我国相关法律中所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而劳务关系不限于自然人与用人单位之间,还可以是单位之间,自然人之间,并且可能是两个主体以上。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中形成的是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指挥与被指挥的隶属雇佣关系;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依据双方约定所形成的一种财产关系,不存在人身的隶属性。劳动关系指用人单位雇佣经营业务用工。
拓展资料:劳务关系也是需要签署合同的,但是该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劳务关系的情形也是法定的,不能随意的进行认定。在实际生活中,正确区分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还是很有必要的。如出现纠纷的双方也是可以向劳动局进行仲裁解决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❼ 已过退休年龄的员工还是劳动关系吗
劳动者达到 法定退休年龄 的, 劳动合同终止 。因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或依法享有 养老保险待遇 或领取退休金后,与用简首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已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燃咐御)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皮岩、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❽ 退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
退休人员签订劳务合同,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退休人员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签订劳务合同。企业聘用退休人员的,不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只成立民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或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后,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已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
退休人员,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因为退休人已退出工作岗位,不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主体资格,即不再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
退休人员中有的身体尚好,本人自愿,用人单位需要,是可以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的,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可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建立一种经济关系,按其劳动情况给予一定的劳动报酬,但不能建立劳动关系而成为正式职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❾ 退休人员可以签劳动合同吗
一、退休人员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因为退休人已退出工作岗位,不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主体资格,即不再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退休人员中有的身体尚好,本人自愿用人单位需要,是可以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的,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可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建立一种经济关系,按其劳动情况给予一定的劳动报酬,但不能建立劳动关系而成为正式职工。二、根据《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聘用退(离)休职工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本市单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征得退(离)休职工原单位的退(离)休职工管理部门同意后,由聘用单位和受聘的退(离)休职工双方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用期限、聘用待遇、工作内容和双方其他的责任、义务、权利等,然后,送退(离)休职工原单位的退(离)休职工管理部门审核,并办理介绍手续,聘用期限一般为一至两年,期满需要续聘的,重新办理聘用手续。外地单位聘用的,聘用单位应先征得退(离乎笑)休职工的原单位退(离)休职工管理部门同意,然后送交受聘的退(离)休职工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服务所审核吵顷宴,并办理介绍手续,街道、镇劳动服务所可收取一次性10元的介绍手续费。外地单位的聘用期限,一般为半年至一年;期满需要续用的,应重新申请办理聘用手续。”根据《暂行规定》,(一)升银原则上由受聘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商定,一般不高于聘用单位同工种、同岗位在职职工的工资、奖金收入水平,受聘期间对提高效益有较大贡献,或者有创造发明和科研成果者,另给予奖励;(二)退(离)休职工受聘期间,其在原单位享受的退(离)休待遇不变,仍由原单位(现在为社会保险支付)支付;发生工伤所需要的治疗费用(包括解聘期间工伤引起的治疗费用)由聘用单位承担;(三)各单位聘用的退(离)休职工,按规定办理过聘用手续的,其聘用待遇和管理费,企业可以从营业外支出项目列支。依《关于单位聘用退休职工的补充意见》的规定,被聘用的退休职工应该身体健康,一般情况下,男性不超过65岁,女性不超过60岁。对退休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少数传授技艺,从事技术、业务指导的,聘用年龄可适当放宽,但最高男性不超过70岁,女性不超过65岁。单位招用退休职工应严格控制在因生产、业务需要,为解决技术难题、传授技艺、培训专门人才等范围内。严禁聘用退休职工从事高空、井下、有害、特种作业岗位和繁重体力劳动。聘用合同解除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有约定的照约定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❿ 退休人员能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吗A能B不能
中国的退休人员是否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严格来说,只要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达成共识,双方都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意愿,原则上是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
但是,退休猛携人员同时也需要遵守其他相关规定:
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吸收退休人员参加工作的规定》指出,吸收退休人员必须与其原退休手续相衔接,不能擅自取消其退休状态,也不能再为其缴存基本养老保险费。所以退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影响其退休状态。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型灶,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以前的劳动关系尚未解除的证明。因此,用人单位不得要求退休人员提供离退休前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退休人员只需提供相关的退休证明。
3. 退休人员的工资报酬应当按正常劳动者同工同酬的原则执行。不得以退休人员的身份作为付给较低报酬的理由。
综上,退休人员如果获得原单位和新用人单位的同意,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是可以与新用人单位签订枝租伏劳动合同,从事一定工作的。签订劳动合同只是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不会影响其退休人员的身份及相应福利。但是在工作中的工资福利等方面,应当受到与正常劳动者同等待遇的保护。
这样,既扩展了退休人员的就业机会,又保障了其合法权益。这有利于发挥退休人员的工作经验和能力,也增加了他们经济来源的渠道。总体来说,是一种比较平衡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