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长春市办理退休手续在哪里办
如果你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有单位的可以在单位办理然后到当地社保中心去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B. 在长春怎样办理退休手续
长春市办理退休手续应到本人本人存放档案的管理部门进行申请。
办理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5楼3505室。
地址:普阳街3177号
申报材料:
1、本人要求提前退休的,应提交本人申请;
2、申报单位应携带申请退休人员的完整人事档案;
3、申报单位应从工资管理系统打印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并提交送审数据。
办理流程: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本人存放档案的管理部门,提出退休申请(档案在本人手中的,将档案存放到档案管理部门后,方可提出退休申请)。档案管理部门按本人申报时间逐月将人员档案集中转交到市社保局企退中心,进入退休审核环节。
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市社保局核算退休待遇,之后由本人确认签字;对不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由市社保局企退中心告知其原因,将档案返回申报人原档案管理部门,待其符合条件时再次申报。
(2)长春市企业退休办理手续扩展阅读
申报条件
上述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职工企业缴费最低满5年,女工人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单位及从事的工种在劳动部门备案并且档案中从事的工种及工作年限有清晰记载,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工作年限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的工作年限累计满9年,从事有毒有害的工作年限累计满8年;
3.病退: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C. 在长春如何办理”企业退休人员审核
一、在长春市办理“企业退休人员审核”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参保证明(参保缴费满足十五年,本人以单位形式满足五年,无需本人提供,只需在长春社会保险网核对打印)(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
2.一般情况需提供:身份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一般情况需提供:退休人员档案(劳动用工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及员工录用表)(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验原件。)
4.一般情况需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盖单位公章也可。)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D. 长春市退休办理流程
由个人直接向衫州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养老金待遇即可。
按照企业职工人事管理权限,凡经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招(录)的国有、集体企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县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审批。
其它企业职工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直接向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养老金待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包括已转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原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下同)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由个人直接向县社没塌铅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养老金待遇。【法律依据】:
职工办理退休手续的相关枯好要求规定:
1、由个人填写《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表》一份,提供《居民身份证》、市民卡复印件各1份。如涉及视同缴费年限的,需另行填写《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核定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或复印材料。
2、参保人员办理好退休手续后,其退休审批时认定的出生时间、身份、缴费年限、折算年限及经费基数等不得随意更改,确实有误,造成养老保险待遇较少或多发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E. 长春市医保退休怎么办理
因您在留言中没有联系方式及身份信息,工作人员无法了解具体情况。如果您参保的职工医保,由单位携相关手续医保局窗口办理。如果您参保的灵活就业医保,携带《退休审批表》或《吉林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资格审核表》、《吉林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核定表》复印件,并加盖复印单位公章。在窗口申领并填写《长春市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一次性补缴登记表》。无上述材料的需提供原始档案中:固定工人调配证复印件,并加盖复印单位公章;原下乡知识青年计算连续工龄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复印单位公章;原始固定工人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复印单位公章;2001年10月以前所有的调整工资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复印单位公章;身份证反正面复印件。如有其他疑问,您可通过热线电话(0431-12393)或局长信箱(https://ccylbx.org.cn)与我局进行沟通。
F. 长春市职工退休手续办理时间
长春市职工退休手续办理时间是早上9点到12点,下午2点到5点半。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长春市职工退休手续办理时间是周1到周5的早上9点到12点,下午2点到5点半,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