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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23-05-13 23:50:06

A.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是指移交政府安置的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服务管理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离休退休干部(以下简称军休干部)。
第二条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应当从维护军休干部的合法权益出发,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军休干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军休干部服务保障和教育管理机制,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坚持政治关心、生活照顾、服务优先、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坚持党的领导,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管,军休服务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军休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依法负责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监督检查军休服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军休机构是服务和管理军休干部的专设机构,包括军休服务管理中心、军休所、军休服务站等,承担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具体工作。
第四条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应当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实行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
第五条对在军休干部服务管理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服务管理内容
第六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军休机构应当加强军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军休干部继续发扬人民军队优良传统,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永葆政治本色。
第七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军休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组织军休干部阅读有关文件、听取党和政府重要会议精神传达等。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主动协调当地离退休干部管理部门,将军休干部纳入本级老干部工作体系。
第八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国家、地方和军队举行重大庆典和重大政治活动时,应当按照要求组织军休干部参加。
第九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协调当地人民政府和军队有关负责人,在八一建军节、春节等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军休干部。
第十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按规定落实军休干部荣誉疗养制度,对服役期间或移交安置后作出突出贡献的军休干部,分层级、分批次组织疗养。
第十一条军休机构应当做好以下服务保障工作:
(一)举行新接收军休干部迎接仪式。
(二)按时发放军休干部离退休费和津贴补贴,帮助符合条件的军休干部落实优抚待遇。
(三)协调做好军休干部的医疗保障工作,落实体检制度,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医疗保健知识普及活动,引导军休干部科学保健、健康养生。
(四)培育军休干部文化队伍,开展军休文化体育活动,引导和鼓励军休干部参与社会文化活动。
(五)开展经常性走访探望,定期了解军休干部情况和需求,提供必要的关心照顾。
(六)协助办理军休干部去世后的丧葬事宜,按照政策规定落实遗属待遇。
第十二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军休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加强对军休干部参加社会组织、出国(境)、著作出书、发表言论等事项的管理,督促军休干部遵纪守法和遵守军休机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军休机构应当鼓励支持军休干部保持和发扬优良传统,发挥自身优势,继续贡献力量。
第三章服务管理方式
第十四条军休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为军休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创造条件。
第十五条军休机构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采取定期联系、定人包户等方式,为军休干部提供及时、方便的日常服务保障。
第十六条军休机构应当坚持共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相结合,为军休干部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对失能、失智、重病、高龄、独居、空巢等军休干部,应当重点照顾并提供必要帮助。
第十七条军休机构应当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制定的规范标准,推进服务管理工作标准化建设,确保规范运行。
第十八条军休机构应当推进社会化服务,根据需要引进医疗、养老、志愿服务等方面力量,为军休干部提供多元服务。
第十九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军休机构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发挥军休安置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军休所”等信息化平台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实现精准服务。
第二十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军休机构应当推进军休老年大学建设,线上线下融合,扩大教学供给,提高办学水平,不断满足军休干部终身学习需求。
第二十一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健全军休机构服务网格,加强军休干部服务保障。
第二十二条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是在军休机构内军休干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组织。
军休机构内设有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的,军休机构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的领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的作用,定期听取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研究解决其反映的问题。
第四章军休机构建设
第二十三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安置管理工作实际,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精干高效、便于服务的原则设置、调整军休机构。
第二十四条军休机构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对重大问题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军休机构应当依法依规落实政策公开、财务公开、服务公开,接受军休干部和工作人员监督。
第二十五条军休机构应当加强党组织建设,改进和创新军休干部党组织工作,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使之成为组织、凝聚、教育军休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坚强堡垒。
加强军休干部中的流动党员管理,将流动党员就近安排在暂住地军休机构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
第二十六条军休机构应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设置会议室、活动室、阅览室、荣誉室等场所,根据军休干部特点和需求,因地制宜开展适老化改造,具备条件的可引进或设立养老、医疗、助餐等功能设施,建立必要的室外文化体育活动场地,创造良好休养环境。
第二十七条军休机构应当按规定用好军休经费,加强军休经费和国有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八条军休机构应当加强军休干部档案管理。
第二十九条军休机构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制定并落实卫生、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增强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第五章服务管理工作人员
第三十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加强军休服务管理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在编制员额内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优化队伍结构。
第三十一条军休机构在编制员额内新聘用工作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外,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退役军人、军人家属。
第三十二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可以通过引进专业化服务等渠道充实工作力量。
第三十三条服务管理工作人员应当强化能力素质和作风纪律,树牢全心全意为军休干部服务的意识。
第三十四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军休机构应当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提高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服务管理能力。
第三十五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建立以军休干部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服务管理工作监督考评体系,定期对军休机构及其负责人进行测评。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军休机构应当建立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岗位交流制度。对军休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军(警)士的服务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B. 2Ol1年.离退休职工服务管理中心工作总结暨20l2年工作计划

一、离退休服务管理工作面临的现状
1.处于高龄段的离退休职工子女大多已就业、成家,形成了所谓“空巢家庭”;还有部分老年人配偶已去世,虽然子女能在一定程度上履行照顾老人的职责,但由于子女的工作原因和居住条件的限制,客观上造成了这部分老人“独居”的现状,身边无子女,无人照料。
2.处于高龄期的离退休职工,大部分也进入了高发病期。这部分人员不仅受到疾病的困扰,而且由于长期治疗花费较大,造成了家庭经济比较困难。
3.由于离退休职工进入高龄、高发病期的“双高期”,加之子女大多不在身边,部分老人社会交往少了,存在边缘化的现象,或因体力和精力方面的原因不愿参加集体活动的现象,产生了失落感、自卑感、空虚感和孤独感。
三、应对的措施和途径
1.更新观念,重新认识离退休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老年人的需求观念也有了相应改变,离退休服务管理工作要根据老年人新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并结合实际有所创新。首先,要从政治上、思想上关心老年人,树立关心今天的老人就是关心明天的自己的理念;其次,要为老年人提供机会,为发展社会公益事业继续奉献余热。再次,尽可能地完善文体活动设施,为离退休职工活动创造良好的活动条件,以通过健康有益的群体性活动,使他们精神充实,生活愉快,身心健康,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2.强化管理,充分发挥离退休职工的人力资源,退休职工中一部分人仍然年富力强,退休前是生产骨干或技术能手,应创造条件,鼓励他们参加社会发展或社会化服务,继续发挥他们的智力优势和技术优势,这样,对国家、对单位、对其本人都是有利的。
3.在继续落实离退休职工“政治待遇、生活待遇”的同时,给予离退休职工精神慰藉和必要的帮助。例如针对“空巢家庭”、“独居”的离退休职工,在“两项待遇”得以有效落实的情况下,他们所面临是“空虚感和孤独感”,解决办法是创造条件推进居家养老服务。
4.老年医疗保健工作水平的高低,是一个国家社会文明程度和社会制度优越性的体现。因此,务必把老年医疗保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积极利用国家逐步完善医疗保障机制的政策,在条件和政策允许的基础上,适当降低退休人员住院治疗费自负比例;并争取政策,按一定比例报销离退休人员的门诊就医费,逐步解决离退休职工看病贵的问题。同时,有关部门应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当提高离休干部的护理费用,解决离休干部的后顾之忧。另外,为方便离休干部就医问题,医院要为离休职工就医提供“绿色通道”即:“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配药,优先住院”的四优服务。坚持定期对离退休职工进行健康体检,设立老年健康状况档案,对疑难病症早发现、早治疗,减少老年人的痛苦;积极创造条件,开设老年人康复诊所,设置专门老年家庭病床,消除其因疾病痊愈后遗留的功能性障碍。
5.离退休职工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其精神愉悦与经济保障同等重要。老年人只有老有所养,才有老有所乐;只有老有所乐,才能为社会做出新的贡献。离退休服务管理部门应按照灵活多样、统分结合、培养兴趣、发挥特长、量力而行、适当鼓励的思路,组织离退休老同志开展琴棋书画比赛,举行获奖作品展览;开展老年文艺活动。根据老同志的爱好,成立老年舞蹈、腰鼓、钓鱼、象棋、门球、乒乓球等体协队伍,制定全年活动计划,做到天天有活动、月月有赛事,并结合离退休职工身体状况,适当减少竞技性文体活动,以开展大众性文体游乐活动为主,真正把大多数离退休职工吸引到活动场所,以增强离退休职工的体魄和身心健康,达到愉悦身心、陶冶情操、活跃气氛的目的。
6.采取措施,努力提高离退休服务人员的自身素质。一是加强离退休服务人员的政治思想建设,使服务人员不断提高对离退休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起做好离退休服务工作的自信心和责任感,清除离退休服务工作“没出息”、“低人一等”、“没地位”的错误认识,使他们热爱本职工作,组织他们深入社区“现场办公”,定期走访,调查研究,与离退休职工交朋友,掌握他们的思想动向,有针对性地做好服务工作。二是完善服务人员培训制度,分期分批组织离退休服务人员参加培训,关心服务人员的成长,并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给予服务人员晋升的机会,以充分调动离退休服务人员的积极性,让服务人员把服务离退休职工作为一项事业来干。三是选有一定工作经验和能力、资力较深、服务意识强、工作负责的同志担任离退休服务工作人负责人,并保持服务人员队伍相对稳定。
7.充分发挥党支部和自管组的作用。目前,根据工作需要,分片区成立离退休党支部和自管组。这些基层组织在协助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部门做好离退休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分析离退休职工思想动态、化解调处矛盾、上门走访、互帮互助,开展活动和维护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是做好离退休服务工作的一支不可替代的力量,是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所以,应重视这支力量的建设,在给他们交任务的同时,做到政治上多关怀、思想上多交流,工作上多支持、待遇上有保证,注重保护他们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其服务、管理离退休职工的作用。
总之,离退休管理服务管理工作做好了,既能保证离退休职工幸福地安度晚年,又可以有效地化解在职职工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安心地为新疆的大发展努力工作,还可以促进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建设和谐国税。(办公室)

浅议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离退休工作
发布时间: 2010-09-13 16:24:00 王大宝

在我国改革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形势下,只有以党中央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理论和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关于“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要求为指导,才能真正做好新形势下的离退休工作。
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有离退休职工879人,其中离休干部60人。离退休职工约占在职员工总数的45.5%,分别归属六个独立会计单位落实离退休“两费”,具有人员多,居住分散,管理服务难度大等问题。
下面我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离退休工作谈几点体会。
一、领导重视是做好离退休工作的关键
中央提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是新时期全面搞好党建工作的伟大纲领。同时也为我们治黄事业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实现基层治黄工作不断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要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正的体现到每个单位的离退休工作当中,就必须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离退休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树立和谐理念,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离退休管理工作。
近年来,公司党委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把抓好离退休队伍建设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列入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统筹考虑,认真安排部署,坚持做到平时有指导、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考核。在落实离退休干部方针政策、各项经费和开支方面,公司严格按照上级的政策规定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离退休工作管理办法》执行。每年为离退休职工下拨专项公用经费和特需费,创造条件,提供办公、活动场地,在人力、财力上给予支持。特别是在公司改制后,公司机关及所属外业单位,都配备了离退休管理工作专(兼)职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和要求,从组织上给予了加强和领导。
公司从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自身学习,提升管理能力和政策水平入手,先后选派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多次参加黄委会、水利部举办的离退休工作方针政策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加深了对离退休工作方针政策的全面理解和领会。提升了对新形势下离退休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学习中组部编发的《老干部工作文件选编》读本及政策,了解政策规定,深刻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并强调在实际工作中,注意在思想和行动上自觉与上级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确保有关政策和“两项待遇”落实到位。
二、完善管理机制是保证
科学的工作机制是做好新形势下离退休工作的保证。要根据形势的变化,认真研究离退休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着眼解决好新出现的实际问题,不断探索加强离退休工作的新方法、新举措,建立起与形势发展要求相适应、与时俱进的离退休工作机制。
在完善离退休工作机制方面,应着力抓好以下几点:其一,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要把离退休工作放到重要位置,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把任务交给一把手,责任落实到一把手,把考核落实到一把手。从而,增强单位一把手抓离退休工作的责任感。其二,完善离退休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围绕不同时期存在的问题,突出热点、难点,科学制定离退休工作考核指标,注重推进工作的实际效果。特别要依靠政策和各项制度规定,抓好离退休干部活动室建设与必要的活动经费落实到位,使离退休工作得以正常开展。其三,抓好离退休职工党组织建设。离退休党支部在协助搞好离退休工作中起着不可替代的桥梁、纽带重要作用,要高度重视离退休职工“两项建设”建设,并为其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经费和学习资料等。其四,切实加强离退休工作队伍建设。在机构改革中,要明确老干部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切实保证老干部工作机构和队伍的稳定。特别要努力提高老干部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能力的培训,使他们掌握开展老干部工作的方法。在日常管理、服务中,向老同志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针对老干部的“双高”期(高年龄、高发病)特点富有成效地做好工作。同时,要注意把那些党性强、作风正、对离退休老同志有感情、热爱离退休工作的同志调到老干部工作岗位上。其五,拓宽老干部工作的服务领域。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不能只停留在等老同志找上门来要服务,而要注重深入到老干部中间,开展调查研究,了解老同志所思、所盼、所需,实现由被动服务向主动管理的转变。
近年来,公司对以往不适应的规章制度予以废除,补充、修改、完善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办法,制定了《黄河设计公司离退休工作管理办法》和一系列新的配套制度,为及时贯彻落实离退休工作方针政策保驾护航。
三、落实好“两项待遇”是工作标准
能否落实好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是衡量一个地区、一个单位离退休工作的重要标准。因此,在离退休工作中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就必须把落实好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摆在重要位置,并切实抓好落实。公司在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方面:一是抓好老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及时组织老同志学习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使老同志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支持改革开放,努力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二是重大庆典活动、听报告、组织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等政治活动请离退休老同志代表参加。三是把加强离退休职工党组织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认真抓好。在发放文件、学习材料时同在职干部一样对待。四是坚持各种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狠抓落实。在落实政治待遇方面制定了各项制度,如定期向老同志通报情况制度、重大节日走访慰问老干部制度、学习制度等。五是每年按规定为离退休干部和活动室订报刊,以保证老干部学习和了解国际国内形势需要。六是按规定组织离退休干部阅读机要文件、发放学习材料。七是定期组织离退休职工开展文体娱乐活动、参观工农业生产项目、治黄工程和经济开发区建设情况;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八是在活动室和老同志居住集中的社区办宣传板报,开展思想教育;积极宣传报道发老同志挥作用的先进事迹,进一步弘扬正气。
在落实生活待遇方面:重点是保证离退休职工的“两费”不拖欠。公司不断完善离退休干部“两项”待遇的保障机制,不折不扣地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离退休干部的方针政策,完善落实离退休干部“两项”待遇的各项管理制度。目前,公司全体离退休职工都参加了河南省省直社会养老统筹和退休职工医疗保险,保证了离退休老同志的离退休费按时足额发放和医药费按时报销。离休干部就医按上级规定实报实销。考虑到医疗保障向社会化管理医疗保险转变后,退休职工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较大,公司又制定了《黄河设计公司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使个人医疗费在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报销的基础上,再按一定比例进行报销。公司每年为离退休职工健康体检,并邀请医院专家免费咨询。特别是对长期患病或家庭有特殊困难的老同志,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特别给予关心,并建立了特困离退休职工名册和档案,及时掌握特困离退休职工的情况,建立了相对固定的走访特困离退休职工制度,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公司领导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到医院走访看望、慰问住院老同志,并与离退休老同志建立了联系制度,进一步了解他们的生活和健康情况,做好动态跟踪管理服务。按老年课堂讲座计划,定期组织开展科技、健康知识讲座,解答老同志提出的实际问题;鼓励和引导老同志参加黄河老年大学学习;举办《健康保健知识》宣传,以达到人人学习保健知识,注意自身保健,提前预防疾病,提高老同志的生活质量。
积极为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为搭建一个离退休老专家发挥作用的平台,公司成立了技术咨询委员会,来自规划、设计、勘察等各个专业的40多名老专家组成的“技术智囊团”参与了公司所承担项目重大技术问题决策的咨询工作,为公司技术质量工作出谋划策,严格把关。这些老专家退而不休,一直在技术工作岗位上继续工作,不仅在技术咨询,项目成果审查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对年轻人进行了很好的传帮带。他们有的承担着部、委、公司重要项目的科研、咨询工作,有的受聘于规划设计、勘测科研岗位,发挥着重要的技术参谋和咨询作用,有的通过撰写专业论文,把自己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传授给后人,有的以其他不同方式力所能及地参与离退休党组织、社区建设等,支持着公司的改革和发展。
四、抓好学习教育是基础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是新时期党对广大党员、干部提出的新要求。老干部要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也必须认真学习 “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始终做“三个代表”的忠实实践者。这就需要有一个不断学习和提高的过程。从政治上关心老干部,就是要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帮助他们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使他们不断接受新事物,吸收新知识,了解新情况,跟上新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报告”精神上来,真正做到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在抓政治学习方面,公司党委首先抓好离退休职工党组织建设,从老同志的实际情况出发,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引导老同志学习时事政治,了解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结合思想实际,教育老同志运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认识新情况、了解新问题,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真正做到活到老,学到老。其次是帮助老同志理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内涵,针对老同志在学习中提出的问题,通过组织各种形式的报告会、座谈会、发学习材料、组织观看辅导录像、参观离退休工作先进单位等形式,解疑释惑。同时,还要以适当的形式组织老干部就近参观了解办得好的民营企业、合资企业、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农业科技示范园、社会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等,使老同志提高思想认识,全面了解我国改革开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加深了对改革开放政策的理解和支持,也推动了我公司离退休管理工作的不断创新与发展。

浅谈如何做好新时期的离退休工作
作者:广州甘蔗糖业研究所廖冬文2011-07-27 14:05:00 来源:
离退休工作是党的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关心、爱护好离退休老同志,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政策,是关系到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大事。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面推进,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离退休的管理服务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做好新时期的离退休工作,是我们离退休管理工作者面临的新课题、永恒话题。下面,本人结合单位实际及长期从事离退休工作体会,在此与大家一起探讨。
一、加强离退休党支部建设,发扬战斗堡垒作用
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社会文明进步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组织思想保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的党建工作,充分调动老党员的政治热情,发挥老党员老干部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和智力优势,对于稳定离退休队伍,促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健康发展,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我所有300多名离退休同志,党员接近80人,主要住在单位的两个大院。为此,我们分设两个党支部,支委都是从单位的中层以上领导岗位退下来的老科技工作者、老教授,他们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理论水平和领导才能,政治觉悟高、政策水平好,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把离退休人员凝聚起来。虽然他们退下来了,但他们结合工资发放日这个职工较易集中的实际,坚持每月都过组织生活,组织离退休老同志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他们关心党和国家大事,关心本单位的改革、发展和稳定,针对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国内外经济形势进行讨论,为单位的改革发展献计献策,将党的方针政策、单位发展、重大事项很好地在退休职工中传达,让广大职工,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
二、领导重视、工作创新,切实做好离退休服务工作
我所领导非常重视离退休工作,提出了“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方针。在工作机制上,将离退休管理与服务工作具体落实到党委办公室,增派一名素质较高工作人员,要求其他部门高度负责、通力合作。党委办为做好此项工作,积极探索离退休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途径,规范离退休管理与服务工作,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工作成效与岗位考核相结合。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水平,注重加强与离退休同志的沟通,倾听心声,甘当勤务兵、服务员,努力成为离退休人员的贴心人、知心人。同时,为体现关心,落实好离退休同志的政治、生活待遇,我们制定了“三必访”工作机制,做到患病必访、有困难必访、逢年过节必访,对于独身居住、年龄较大行动不方便的同志,工作人员单位发放的米、油等一些较重的物品送到家,想他们之所想,急他们之所急,把他们的冷暖寒热挂在心上,真心诚意为他们排忧解难,把党的温暖和领导的关心送到他们的心坎上。
三、积极开展离退休活动,促进离退休人员身心健康
随着离退休费待遇和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年龄结构也逐年增长,离退休同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要求也不断提高。为了满足离退休同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我所在逐步提高离退休费的前提下,加大了对离退休活动设施的投入,不断丰富他们精神文化生活,结合离退休人员的特点和爱好,以及不问年龄段,创新活动方式,搭建好平台。我们建成了三个离退休职工活动之家,其中有阅览室、棋脾室、乒乓球室、桌球室,室外还有羽毛球场、篮球场,在篮球场旁边还配备有大量的健身器材、铺设健康路。我们还根据老同志们的需求,联系附近地区单位的离退办,和附近地区离退休人员进行一些棋类、乒乓球等的友谊交流。阅览室里订有老人报、党报、生活杂志等多种适合老年人的刊物,让老同志们了解党和国家的大政方向,掌握老年保健知识,为老同志老有所学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鼓励老同志到老年大学学习,陶冶性情,不断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四、落实好离退休经费,确保离退休人员安享晚年
在落实好离退休人员的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方面,重点是保证离退休人员的“两费”(工资和医疗费的报销)不拖欠,不折不扣地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离退休人员的方针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生活补贴和报销医疗费。我所属差额拨款、医疗经费包干事业单位,经费缺口很大,单位要承担很大经济压力。为保障离退休经费正常化,我所建立了离退休经费的保障机制,每年度的财务预算时,在总结上年度经费支出的情况下,综合考虑离退休费、医疗费、福利费正常增加,以及物价水平上涨等因素,适当提高来年的经费预算,并将预算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当出现重大情况时,适当追加经费。为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结合我所周边医疗机构、单位创收能力的实际,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了一间定点医疗卫生单位,提高了单位报销标准。针对重大病情的医药费高、职工负担重等的现实,根据省总工会的政策规定,为离退休同志建立了补充医疗制度。同时,对长期患病或家庭特别困难的老同志,经本人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领导研究批准后,由工会适当发给困难补贴,以减轻离退休同志经济负担。落实好节日费待遇,同时每逢重大节日,对离休人员、老专家、领导登门进行节日慰问,召开座谈会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法,耐心细致地听取老同志们的意见和建议,对合理的要求,给予解决和妥善处理,使老同志们生活安定,心情舒畅,让离退休职工真正感受到党的关怀和组织的温暖。(来源:《政工参考》2011年6月刊)

C. 12月31日退休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吗

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不能参加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迟握族,因为他们已经不再是事业单位的职工,不再码弊受事业单位的管理皮含。

D.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年初退休,当年的年度考核如何确定等次

年初办理完退休手续了,就属于离退休人员,年度考核主要针对的是在职人员,当年工作满6个月的所在单位予以年度考核,仅供参考。

E. 离退休工作

一、“两项建设”和“五好支部”的创建

1.不断加强老同志思想政治建设。一方面,以分党委委员会议、支部书记会议和支部组织生活为主要载体,加强思想政治理论的日常学习,不断提高党员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工作水平;另一方面,将思想政治建设与文化建设相结合,以社团文化活动建设为载体,倡导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健康生活和安享晚年。如2012年度为离退休干部开展了“北京旅游讲坛”活动,由本校旅游地质专业的老教授义务讲解北京的主要旅游景点,像北京颐和园十六景、双清别墅、长城等。在课程讲解与实践过程中,将传统文化、历史知识融入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北京精神中,让老同志对各个景区曾经发生的历史事件、各景点体现的历史、人文内涵等有了深刻认识,进一步激发了他们的民族自豪感,更深刻地体会到“爱国、创新、包容、厚德”北京精神的内涵。开设以观赏石为主的科普园地,老同志们经常饶有兴趣地辨认各类观赏石,在开阔视野、丰富地质科普知识的同时,提升了他们的文化素养。实践证明,将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与文化建设相结合,融入日常工作中,为老同志搭建了沟通交流的平台,更容易渗透到他们的思想中去,丰富了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内涵,收到了非常好的成效。

2.以“五好支部”创建为载体,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以基层党组织建设年为契机,根据离退休工作长远发展的需要,调整优化党支部设置,将472名党员由原来的19个党支部调整为24个并进行了新支委班子的改选。调整后,改善了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老龄化现状,增强了各支部应有的活力,战斗堡垒作用更加突出,组织生活出勤率普遍提高,为“五好支部”建设奠定了扎实的组织基础。二是以北京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优秀主题党日评选活动为契机,认真开展好主题党日、特色党日活动。分党委将5月份定为主题党日活动月,有的支部开展“老少同唱、薪火相继——离退休党支部与学生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有的以老战士的抗战故事为主题,有的以60年校庆为主题,丰富多彩的主题党日活动,增强了组织生活的吸引力。三是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适时开展评选表彰活动。2012年举行了“颂七一、迎校庆离退休教职工分党委联欢暨表彰会”,对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党支部,北京教育系统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一等奖获得者,北京高校离退休干部老有所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及北京高校创先争优离退休干部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等进行表彰,以此激励各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激励广大党员讲奉献倡和谐乐晚年,弘扬正气,营造了健康向上创先争优氛围。四是以迎接北京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水平评估为契机,全面梳理离退休党建工作。

二、“一级管理、二级关怀”工作

1.建立了以党员同志原退休单位作为划分党支部的支部设置机制,为方便老同志群体和各单位各部门的互动搭建组织平台,为“一级管理、二级关怀”机制的有效运行奠定组织基础。

2.学校党委和行政在各项工作尤其是各项重大活动中,均体现老同志优先原则,为各二级单位关心爱护老同志积极支持离退休工作做出了示范。如在庆祝建校60周年之际,学校召开了系列老同志座谈会、优先为每位老同志发放了6000元慰问金、在校庆大会及校庆晚会门票分配时优先满足老同志,为来校工作50~60年的老同志发放纪念品等。

3.在制定《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党建和思想政治建设评估细则》中,将关心支持老干部工作作为对各二级党组织进行评估的指标之一,这为建立“一级管理、二级关怀”的工作机制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4.在庆祝建校60周年之际,各二级单位对老同志进行了慰问。在老同志开展的各项大型活动中,均有大学生志愿者为老同志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通过上下联动,形成了对离退休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职能部门积极支持离退休工作,关心爱护老同志、为老同志服务的热情不断高涨,在全校范围内营造了尊老爱老的浓厚氛围。

三、校庆工作

适逢学校建校60周年,离退休工作部门抓住这一契机,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组织老同志积极参与各项校庆工作,并在传承地大精神方面开展系列老少互动活动。

1.深入挖掘“艰苦朴素、求真务实”地大精神之内涵。召开地大精神总结系列座谈会。在座谈会上,老同志们总结出“艰苦朴素、求真务实”地大精神的来源。这些总结,不仅弘扬了一种精神,使参与者的思想得到升华,同时为学校60年校庆筹备组尤其是校史馆、档案馆建设理清和拓宽工作思路提供了一定的指导意义。

2.积极发挥离退休教师在编写校史,校史馆、档案馆建设中的作用。配合档案馆通过积极号召、登门拜访、邀请参观等方式,在离退休老同志中发起征集史料档案活动,广大离退休老同志积极响应,目前档案馆收藏捐赠档案整理立卷共332卷,937件,总计4万余页,老照片近1000张。许多档案具有珍贵的史料价值。配合校史馆组建老同志顾问团,多次参与校史馆建设的工作研究,提供史料和建议。组织了各类老同志座谈会10余个,通报学校60年校庆筹备工作情况,追忆学校建校初期的艰辛往事、回顾学校的发展历程、展望学校的发展前景,为60年校庆工作献计献策。

3.以多种形式在青年学生中广泛开展校史教育,诠释校训内涵,传承地大精神。校庆前夕,结合营造校庆氛围,开展了主题报告、学人访谈、口述历史、老少共话、社团交流、党支部结对、同唱红歌等活动,在学生中反响强烈。如“老领导历史记忆”、“地质学家的故事”、“学雷锋的故事”、“我与地大共成长”、“母校邀我过生日、我与母校共奋进”、“说说我们的地学摇篮”、“回忆迁校经历”、“发扬地大精神,培育当代英才”、“学习温家宝总理回母校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等。在老领导、老教授博古通今,旁征博引、风趣幽默的谈话中,大学生深刻领悟到老一代地质工作者们睿智的思想、深厚的文化功底以及远大宽阔的视野和胸怀,也深刻体会到“艰苦朴素,求真务实”的校训不只是一种口号,更是学校的发展史,一种奉献精神,一种鼓舞地大人积极奋斗的力量,使他们对地质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更加热爱地质工作,进一步增进了广大同学的自豪感和责任感。通过学习优秀校友的奋斗历程和人生体验,激励广大同学合理规划大学生涯。。

4.“双关工程”取得显著成效。正在实施的“文化传承继薪火 双向关爱促党建——以机关工委工作开展提升离退休工作政治水平探索”党建项目研究与实践,简称“双关工程”,是在以往开展“地大光荣传统与地质学家治学之路”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基础上,积极搭建平台,组织大学生志愿者积极为老同志服务。一年来,老同志的大型活动,如趣味运动会、文艺演出、老校友聚会等集体活动,都有大学生积极参与为老同志服务。如1957届校友返校聚会期间,校友代表在大会上发言时激动地说,“本次聚会有一件让我们动情和感动的事,有很多学生志愿者为老校友服务,这是我们以前没有见过的,代表了学校对我们的关心和关注。”“双关工程”的实施,进一步加强了学校与离退休人员的信息、情感联系。大学生的积极参与,弥补了离退休工作人员的不足,为离退休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为老同志提供了更周到细致的服务。

四、队伍建设

加强离退休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在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加强管理考核,强化服务与责任意识,提高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和服务能力;开展好新支部新支委班子的改选工作并适时进行支部书记、委员和党员骨干队伍的培训。

F. 国家离退休人员政策法规

转载自政策网络:
老干部离休退休以后,一定要很好地安排照顾,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还要略为从优,并注意很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这应当成为我们党和国家的坚定不移的政策原则之一。(中发[1982]13号)

l 政 治 待 遇

对于一切离休退休的老干部,他们的政治待遇,包括阅读文件、听重要报告、参加某些重要会议和重要政治活动等等,应当一律不变。(中发[1982]13号)

在举行重大庆祝会、纪念会等,要请离休干部的代表上主席台或荣誉席就座。(劳人老[1982]10号)

离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原则上按同级在职干部的待遇阅读机要文件、听重要报告、看必要的学习材料以及参加重要的政治活动和轮信困会议。

对因病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离休干部,在不违背保密制度的原则下,老干部部门指定专人赴离休干部住地送阅重要文件或口头传达重要会议精神。(国办发[1983]39号)

为了体现党和国家对离休干部政治上的关怀,使他们及时了解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大好形势,有利于发挥力所能及的作用,根据各地经验,在他们健康条件允许和本人自愿的情况下,可以适当组织参观工农业建设项目的一些活动。(劳人老[1983]18号)

l 离退休费待遇

■1999年

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1999年6月30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和已到达离退休年龄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留任的除外),从1999年7月1日起增加离退休费。离坦改休人员按照同职务在职人员的增资额增加离休费(机关离休人员按同职务同条件在职人员的增资额增加离休费)。每人每月增加数额不足120元的。按120元增加。退休人员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行政人员,省(部)级及以上职务210元,厅(局)级170元、处级140元、科级110元、科员及办事员9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17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14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110元、助教以下职务90元;工人,特级技师和技师110元、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90元。

依照国家规定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退职生活费。

上述办法仅限于这次增加离退休费,在职人员正常晋升职务工资档次时,离退休人员仍按《人事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的通知》(人发[1997]91号)规定的办法执行。(国办发[1999]78号)

从1999年7月1日起,按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适当增加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企业离休人员养老金腊念的调整水平应与机关事业单位大体相当,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幅度,1999年应比正常年份高一些,一般应比1998年月平均养老金水平提高15%左右,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目前养老金的实际水平和基金支付能力确定。今年已经对养老金进行了正常调整的地区,在这次调整中相应冲减。(国办发[1999]69号)

l 提 高 待 遇

1937年7月6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包括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工人),是否同干部一样享受老红军、老干部待遇的问题。根据1979年4月17日民政部、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解决部分老红军、老干部工资过低和生活困难补助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应享受老红军、老干部的待遇。其标准工资低于当地国家机关行政人员十七级的,一般的可以提高到行政十七级的标准工资额。(由所在单位负责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已经退休的,其待遇可以改按离职休养的规定办理,并从批准之月起执行。)([81]劳险字9号)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未担任司局(地专)级职务的行政十四级以上老干部离休后,一般可享受司局(地专)级的政治、生活待遇。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未担任处(县)级职务的行政十八级以上老干部离休后,一般可享受处(县)级的政治、生活待遇。(中组发[1982]13号)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干部,其标准工资额应高于当地国家机关行政十四级干部的工资额,离休后方可享受司局(地专)级政治、生活待遇。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干部,其标准工资额应高于当地国家机关行政十八级干部的工资额,离休后方可享受处(县)级政治、生活待遇。(中组发[1984]11号
劳人老[1984]13号)

为了解决工资改革后离休的部分老干部继续按有关规定享受司局级或处级待遇的问题。1982年底以前,国家机关、科学文教卫生等部门,按国务院调整工资的规定,工资级别调为行政十四级、十八级以上的干部,仍按中组发[1982]13号文件的规定,分别享受司局(地专)级和处(县)级政治、生活待遇。国营企业非国家机关行政级干部,1983年底以前按国务院调整工资的规定,其标准工资额调为高于当地国家机关行政十四级、十八级干部工资额的(不包括浮动工资、津贴、补贴和各地区、各部门自行调整的工资),仍按中组发[1984]11号、劳人老[1984]13号文件的规定,分别享受司局(地专)级和处(县)级政治、生活待遇。(组通字[1985]44号)

确属落实干部政策,工资级别调升为行政十四级、十八级以上的干部或调升后工资额超过当地行政十四级、十八级的国营企业非国家机关行政级干部,离休后可以按中组发[1982]13号、组通字[83]29号、中组发[1984]11号和劳人老[1984]13号文件的规定,分别享受司局(地专)级或处(县)级政治、生活待遇。(老干字[87]
第10号)

凡确属平反冤假错案、落实政策,工资级别调升为行政十四、十八级以上或调升后工资额超过当地行政十四、十八级的国营企业非国家机关行政级的离休干部,可按照中组发[1982]13号、组通字[83]29号、中组发[1984]11号和劳人老[1984]13号文件的规定,分别享受司局(地专)级或处(县)级政治、生活待遇。除此之外晋级的,仍按组通字[1985]4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老干字[87]第047号)

离休干部按中央组织部《关于行政十四级、十八级以上干部离休后分别按司局级和县处级待遇的通知》(中组发[1982]13号)规定提高待遇后,享受副司局级或副县处级待遇。(老干办字[1993]第106号)

l 特殊贡献待遇

获得全国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在退休时仍然保持其荣誉的干部;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认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的各条战线上有特殊贡献的干部;部队军以上单位授予战斗英雄称号和认为对作战、军队建设有特殊贡献的转业、复员军人,在退休时仍然保持其荣誉的,其退休费可以酌情高于本办法所定标准的5%-15%,但提高标准后的退休费,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国发[1978]104号)

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经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或中央、国家机关的部委批准,其退休费标准可以酌情提高5%-15%,提高标准后的退休费,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国发[1983]141号)

“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一般系指:国家统一颁发的各种奖(如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等)获得者,集体奖指主要发明人或作者;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劳动英雄、全国先进工作者;各省、市、自治区,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一级授予的劳动模范、劳动英雄、先进工作者或被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国家机关部委一级确认为在生产、科研、文教、卫生、管理等方面做出优异成绩者。上述专家提高退休费比例的幅度(5%-15%),由各省市、各部委具体确定。(劳人科[1983]153号)

凡建国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986年已满60周岁,并于1983年9月1日前获得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的老科学家、老教授、老专家(含建国前在国外工作,建后回国的),在他们退休后,仍可保留原已获得的称号,他们的退休费按其原工资额的百分之百发给。对于过去已经办了退休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同样对待;领取原工资额的百分之百退休费的时间,自1986年2月起计算。(国发[1986]26号)

国发[1986]26号文件所规定的三个条件,高级专家(包括已退休的高级专家)必须同时具备,方可保留原已获得的称号,并领取原工资额百分之百的退休费。([86]国科发干字0281号)

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干部离休后提高待遇的问题,仍应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行政十四级、十八级以上干部离休后分别按司局级和处级待遇的通知》(中组发[1982]13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劳动人事部关于国营企业非国家行政级干部离休后分别享受司局级、处级待遇的通知》(中组发[1984]11号、劳人老[1984]13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劳动人事部关于工资改革后离休的部分老干部待遇问题的通知》(组通字[1985]44号)文件的规定办理。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干部,在职时按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的规定享受的乘车、医疗等项待遇,离休后仍可以继续享受。(老干办字[1990]213号)

1991年的政府特殊津贴及按去年发放特殊津贴的标准,即每人每月100元,免征工资调节税,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离、退休后可继续享受,数额不减。(中发[1991]10号)

中小学教师在职期间获得特殊教师荣誉称号并享受特级教师补贴费,在退休时仍保持其称号和待遇的,可以按照教育部、劳动人事部[1982]教计资字213号第一条的规定执行,即:“特级教师退休、病休时,有补贴费的,其补贴费可作为计算退休费和病假待遇的基数;离休时有补贴费的,补贴费照发”。(人退司函[1991]5号)

对部分收入较低的离退休专家发给适当生活补贴。这次发放补贴的范围是1998年12月31日前离退休,在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前专业技术级别为1-6级的离退休专家。根据离退休专家原专业技术级别和现有月固定收入额确定补贴标准。1-3级离退休专家月固定收入达不到1000元的,补足到1000元;4-6级离退休专家达不到800元的,补足到800元。(组通字[1999]11号)

l 1-2个月工资生活补贴

老干部离休后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略为从优。1921年7月1日到1949年9月30日各个革命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离休后原工资照发;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按本人离休前标准工资,每年增发两个月的工资,作为生活补贴;1937年7月7日到1942年12月31日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按本人离休前标准工资,每年增发一个半月的工资,作为生活补贴;1943年1月1日到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按本人离休前标准工资,每年增发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生活补贴;1945年9月3日到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不增发生活补贴。

老干部离休后的生活补贴,自批准离休之日起按年发给。(国发[1982]62号)

《几项规定》(国发[1982]62号文件)第三条中所称“标准工作”,一般是指由国家统一制定的工资标准表中的级别工资,但有保留工资的离休老干部,其标准工资中含保留工资。

离休老干部按《几项规定》享受的“生活补贴”,当年一至十二月不论哪个月批准离休的,都在批准离休之月按一年一次全额发给(离休前领取的奖金不再扣回)。由退休改为离休的老干部,其生活补贴应从1982年4月开始发给。从第二年开始,在每年一月份发给。(劳人老[1982]10号)

建国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或享受供给制待遇,或从事地下革命工作,以及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现在仍在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工作的老工人(含军队无军籍的工人),退休后照发本人原标准工资。对于1945年9月2日及其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后除照发本人原标准工资外,再增发一部分生活补贴。生活补贴的数额为: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年增发两个月的本人原标准工资;1937年7月7日到1942年12月31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年增发一个半月的本人原标准工资;1943年1月1日到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年增发一个月的本人原标准工资。生活补贴,从批准退休之日起按年按全额发给。(劳人险[1983]3号)

离休干部按《国务院关于提高主要副食品销价后发给职工副食品价格补贴的几项具体规定》(国发[1979]245号)享受的每人每月五元副食品价格补贴和按《国务院关于发给离休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费的通知》(国发[1985]6号)规定享受的十七元生活补贴费,可纳入本人离休费总数,计发一个月、一个半月、两个月离休费总数的生活补贴。(国发[1989]82号、83号)

按照国发[1982]62号和国发[1989]82号文件规定,每年享有一个月、一个半月、两个月离休费总数生活补贴的离休干部,这次(指国发(1991)74号)增加的离休费,可作为计发“生活补贴”的基数。今后,凡是按国家规定增加的离休费,均可照此办理。(人退发[1992]3号)

l 保 险 统 筹

国营企业单位离休干部的供养直系亲属享受的保险待遇,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救济费和医疗待遇。其中医疗费用的列支项目与离休干部原来在职时相同。国营企业单位的职工退休后,其供养直系亲属不再享受医疗待遇。退休人员死亡后应当享受与在职职工相同的丧葬补助费;如有供养直系亲属,其供养的直系亲属还可享受抚恤费或救济费。(劳人办险[1986]1号)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决定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仍按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养老金,同时执行养老金调整办法。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规定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认真抓好落实。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新老办法平衡衔接、待遇水平基本平衡等原则,在发给基本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确定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从养老保险基金中解决。(国发[1997]26号)

各地要通过加强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财政补助等措施,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目前仍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费足额缴拨的地区,要在今年9月底前改为全额缴拨。各地不得实行行业间的封闭运行,

对尚未完全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地区,在明确保证发放责任的同时,要加大基金调剂力度,对当期发放确有困难的地区要及时实施基金调剂。对基本养老金计发标准要认真进行清理,凡属国家规定统筹项目内的基本养老金,必须保证足额发放;统筹项目外的,应由企业根据效益自行确定。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是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手段,也是建立独立于企业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条件。各地要制定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基本实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或委托银行、邮局等社会服务机构发放基本养老金的目标。(国发[2000]8号)

l 护 理 费

因公致残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离休干部,一般可发给不超过当地普通机械行业二级工标准工资的护理费。由于瘫痪等原因,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的,可酌情发给护理费。需要购置病残工具而本人有困难的,可酌情补助。(国发[1980]253号)

《暂行规定》第五条所称因病残发给护理补助费的标准,不得超过当地一个普通机械行业二级工的工资标准。病情好转、生活基本能够自理后,护理补助费停发。(劳人老[1982]10号)

对于离休、退休的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饮食起居需人扶助的特、一等革命残废军人,应参照国发[1978]104号、国发[1980]25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由发放离休费、退休费的单位发给护理费。(民[1984]优18号)

离休、退休人员按照国家规定条件享受的护理费,其标准调整为《关于印发国营大中型企业职工工资标准的通知》(劳人薪[1985]31号)中规定的当地新五级工标准工资的中线(六类区为51元)。本通知自下达之月(1986年11月)起执行。(劳人老[1986]16号)

企业工伤全残职工护理费标准按照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程度,一般分别为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50%、40%、30%。其费用按现行渠道开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标准,对于完全护理依赖者中的特别严重者,护理费标准可以高于社会平均工资的50%,对于部分护理依赖者中的较轻者,护理费标准可以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30%。(劳险字[1992]28号)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因公致残,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可适当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根据民政部《革命伤残军人评定伤残等级的条件》(民[1989]优字18号)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凡特等和一等伤残人员可享受护理费,其标准:特等为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50%;一等为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40%、30%。伤残情况特别严重的,护理费可略高于本等级标准,伤残情况较轻的,护理费可略低于本等级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护理费的具体标准。(人退发[1993]1号)

因瘫痪等原因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由原当地新五级工月标准工资的中线(六类区51元)调整为每月100元。已高于此标准的地区,不再调整。新的护理费标准从1998年7月起执行。(人发[1998]56号)

l 优 抚 待 遇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以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的原则,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一般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为原则,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规定(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区的标准)。对于在保护、抢救国家资财或在对敌斗争中牺牲的人员,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一些。(民发[1980]5号财事[1980]34号)

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军人、机关工作人员,参战民兵民工因公牺牲、病故一次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从1986年7月1日起,军人、机关工作人员、参战民兵民工因公牺牲、病故一次抚恤金,分别按下列标准发给:军队干部、志愿兵、机关工作人员因公牺牲的一次抚恤金,按其牺牲时的20个月工资计发。军队干部、志愿兵、机关工作人员病故的一次抚恤金,按其病故时的10个月工资计发,但其最高不得超过3000元。被军委或大军区授予英雄模范称号的军人因公牺牲或病故,增发应领一次抚恤的1/3。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军人因公牺牲或病故,增发应领一次抚恤金的1/4。离休、退休的军人、机关工作人员因公牺牲或病故的一次抚恤标准,也按上述规定执行(退休人员按本人退休时的全额工资计发)。(民[1986]优6号)

1993年10月1日后离休、退休的,计发基数为本人离休、退休时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之和。今后按国家规定增加的离休、退休费,计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即:批准为革命烈士的,为本人生前40个月工资;因公死亡的,为本人生前20个月工作;病故的,为本人生前10个月工资。取消1986年对病故后一次性抚恤金最高数额不得超过3000元的规定(人薪发[1994]48号)

l 医 疗 保 健

离休人员、老红军的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支付确有困难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帮助解决。离休人员、老红军的医疗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对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的计入金额和个人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国发[1998]44号)

l 探 亲

国家建立职工探亲制度,是为了解决在职职工因工作和生产需要与家属分居两地的团聚问题,退休、退职职工已经脱离工作和生产岗位,一般在存在与家属分居两地问题,对探亲假也不应理解为非生产性的福利待遇。所以,职工退休、退职后不应再享受国务院规定的职工探亲待遇。(劳险司函[1989]1号)

l 住 房

关于易地安置离休干部的住房(不包括私房)产权归属问题。凡安置时原工作单位与接受安置单位已商定归属的,按协议确定;未明确归属的,根据劳人老[1982]10号文件第十四条的规定精神,产权归接受安置单位或地区。房改中,易地安置的离休干部个人需购买现住房时,应按产权持有单位或地区的政策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享受该单位或地区同职级离休干部的购房优惠待遇。(老干字[1994]3号)

G. 企业员工绩效考核方案

企业员工绩效考核方案(通用5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企业员工绩效考核方案(通用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员工绩效考核方案1

一、年度绩效考核:

对全体管理人进行年度360度绩效考评。凡入职三个月以上的管理人员(科员及以上)由本人、直接上级、直接下级、工作接触密切但没有直接领导指导关系的同事及客户进行评价。其中上级评价权重40%,下级权重30%,同级权重15%,客户权重15%(没有客户评价则计入同级权重);基层管理人员考评得分,上级权重50%,同级权重30%,客户或一线员工权重20%(没有客户评价则计入一线员工权重);本人评价不计入总分,仅作为考评分析与绩效改进、职业发展之参考。

二、绩效考核指标:

考评指标由业绩指标、行为指标、能力指标三方面构成。高层管理人员业绩指标(30%)、行为指标(40%)、能力指标(30%);中层管理人员业绩指标(40%)、行为指标(30%)、能力指标(30%);基层管理人员业绩指标(50%)、行为指标(30%)、能力指标(20%)。

1、业绩指标:关注员工工作目标达成度。根据岗位职责、绩效目标确定岗位关键绩效指标(KPI)4—6项,业绩指标仅由其直接上级根据年初计划进行客观评价。

2、行为指标:关注员工工作过程中的行为表现、工作态度、意识等,如合作精神、开拓创新精神、责任意识、安全意识、遵守纪律、文明办公、主人翁意识、独立自主性、执行力等。主要以企业文化、企业制度、岗位要求为依据。与本岗位无关的指标不作考评。

3、能力指标:关注员工的个人特质和工作能力等,如工作知识、市场分析能力、突发事件处理、有效沟通技巧、计划控制、时间管理、组织协调能力、问题解决能力、激励指导、决策水平、授权等。主要以本岗位关键能力为主导。与本岗位无关的指标不作考评。

三、年度岗位主要业绩(关键目标达成情况、成绩、亮点、创新工作等):

一、直面人员流动新形势,及时满足一线人员需求。参加现场招聘会5次。通过人才网和职介,及时响应卖场的需求。据不完全统计,共招聘录用播音员、收银员、保安36人次,为资生堂、同仁堂、联惠家居、日高、鞋包、女装、运动休闲、七楼特卖等招聘店长、营业员75人次。停业装修期间,组织卖场定岗定编定员工作,竞聘上岗87人。

二、围绕经营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开展了多层次的培训。

1、组织培训45次,4547人次。其中,经营管理培训12次590人次,专业技术培训6次,柜台服务人员培训8次2560人次,培训师培训与演练10次共190人次,新进营业员培训10次共813人次。邀请内部培训师给新进营业员培训,丰富了新进营业员培训内容,又提高了培训师的实战能力。

2、管理人员培训:《领导商数》、《赢在执行》、《有效思考与竞争力》、《职业生涯规划》和《门市销售技巧》研讨、经营业务分析研讨会和财务分析会、管理人员春训班(《20xx年工作意见》、《管理变革与创新》、《双赢谈判技巧》、《非财务人员的财务管理》、《商务礼仪》)。

3、销售经理、助理、柜店长、营业员、收银员和后勤人员培训:日常规范、着装礼仪、商品陈列、行动路线、安全知识、色彩分析与服装搭配、操作实务。指导了鞋类营业员蹲式服务。与卖场组织了亲善式服务、售后服务和业务素质提升轮训,出台了《新进营业员培训指导跟踪表》。

四、细化考核与绩效管理,提升规范化管理与工作业绩水平。

1、修订完善《常规考核制度》,制定《考勤管理制度》,实行全员上下班考勤打卡制度。制订了《绩效考核补充意见》,使压力层层传递到每一位员工,形成环环相扣的绩效体系。

2、探索实施360度绩效考评,了解管理人员胜任能力,帮助找出自身优势与不足,为岗位绩效改善提供了有效依据。

五、落实基础工作,有效控制人力成本,完善员工社会保险。

芳草园享受政策补贴27400元。调整了自营柜长工资测算办法,实现多劳多得。签订《临时用工协议》,为临时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补贴每月150元。督促供应商为促销人员办理社会保险,85%以上厂方人员都已缴纳了社会保险,有效缓解了厂方促销人员的后顾之忧。

六、开展各项创建工作和团队活动,增强企业凝聚力。

1、开展各项创建工作,先后获得江苏省先进政研会、厂务公开先进集体、模范职工之家、常州市"五好"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示范点、先进党组织、学习型企业示范单位、文明单位标兵等荣誉。

2、承办了职工卡拉OK大赛、扑克牌升级大赛、水上运动会、营业员业务技能展示(鞋、化妆、服饰类),并参加了市职工服饰搭配业务技能比赛。

组织"提升管理、温馨服务"大反思,收到意见179条,建议126条,反馈至相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组织开展了"学东方,看泰富"大讨论和演讲比赛。

企业员工绩效考核方案2

为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的合理分配,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根据《霍邱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教人〔20XX〕34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意见》(教人〔20XX〕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教育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中国特色的相关理论和法律法规为指导,以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以提高教职工绩效为导向,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积极主动地实现各项工作目标,促进广大教职工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人民满意教育,贡献各自的智慧和力量。

二、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抓紧抓好绩效考核工作,中心校成立村级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x修

副组长:谢保章

成员:郭汉、冯坤富、刘昌成、孙长权、桑涛。

三、实施对象

中心小学、明德、隐贤、名家汇、隐北、东滩、吴祠、慈佛、高楼、汪店、梁塘、陈楼等12所小学(教学点)的所有正式在编的工作人员。

四、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与分配

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并视其具体情况酌情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扣发比例应不低于20%。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1、村级小学校长(含教学点负责人)考核。

中心校按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10%提取,结合中心校考核组的考核和学校教职工的考核,根据县教育局教人〔20XX〕34号附件1考核要点,分春、秋两学期各考核一次(具体办法另行文)。

2、班主任考核。

各校都要制定考核办法及细则,按学期(春学期2月-7月、秋学期8月-次年元月)考核发放。各校可以根据各班的学生数,统筹班主任月津贴,每班50-80元。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全额发放班主任津贴。考核合格等次以下的,按比例扣除部分班主任津贴,下一学期不得再聘为班主任。班主任工作量按所在学校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

3、教师考核。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工作量30分、工作表现30分、工作成效40分。各校应采取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学科组考核和所教学生评教等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县教育局教人〔20XX〕34号附件2考核指标要点考核。具体如下:

(1)校长的工作量,以本校教职工平均工作量为基数进行计算。学生数在200名及以下的学校校长,计0.5个工作量,201-450名学生的学校校长计0.6个工作量。

(2)其它职位人员的工作量,以本校校长的工作量为基数进行计算(以最高工作量计算,不重复)。副校长、教务主任以0.8个工作量计算;党组织和少先队等负责人员以0.3工作量计算;教研组长以0.2个工作量计算。

(3)控流保学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畴,并作为重要指标之一。各校可量化所有岗位的周工作量,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计算出周工作量总和,除以教职工总数,计算出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得分,即为教职工工作量的得分。

4、其他人员考核。

(1)小教办工作人员和报账员:采取中心校考核组考核和各校校长及教师代表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师德表现、出勤、工作量、工作实绩等核算。

(2)考核本年度中退休人员,依据退休文件、实际在校工作的时间和工作情况,据实核算。

(3)考核本年度中新增人员,根据上岗报到时间和工作情况,据实核算。

(4)资料员津贴:4大片的4个资料员,每人每年按要求完成任务者,补贴800元,完不成任务酌情扣发津贴。

5、设立奖励基金。

从奖励性工资总额中按每人每月提取5%,作为奖励基金,对考试、教研、竞赛等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全乡性集会缺席、活动和比赛不参加者,每次扣30至50元,打入本基金。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主要参照因素:

(1)在校学生数、班级数、平均课时量,其中,学生数为最要因素。

(2)照顾偏远村级小学、教学点及特殊岗位。

(3)教育、教学、教研成果。

(4)兼顾现有教师数及实际教师需求数。

中心校继续按照教师数占一半,班级和学生数占一半的比例,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数核算到校,再由学校根据本校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五、考核等次确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各等次的比例,应按绩效考核得分从高到低依次划定,优秀等次的比例适当向一线教师倾斜。有违反师德行为和没有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业务或不能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教职工对绩效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申诉。

六、考核结果使用

1、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岗位聘用、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和年度考核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2、教职工绩效工资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的.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的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

3、病、事假及进修期间等不在工作岗位人员,一律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企业员工绩效考核方案3

(一)建立健全绩效反馈机制。

绩效信息反馈主要分为设定绩效目标过程中的信息反馈和绩效考核结果信息反馈。在制定绩效目标过程中进行信息反馈,能使监狱制订的绩效目标符合自身实际,也更具操作性。同时能使监区认同绩效目标,增强绩效责任感,提高其完成绩效目标的主动性、积极性。在绩效考核后对考核结果进行信息反馈,能使被考核者发现自己工作中的差距,明确努力方向,为监区进一步改善和维持组织所期望的行为提供指导和支持。

(二)制定科学公正的考核指标体系。

将考核内容细化为定量性的规定和量表式的模式,并尽可能地扩大量化考核中的数字指标,使工作的繁与简、责任的轻与重、强度的大与小能够充分体现。并且开发监区考核软件系统,把考核数据输入电脑数据库,运用专门的软件对各种关联数据进行处理,相对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从而提高考核工作可操作性和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

(三)注重增强考核公信力。

一是监区绩效考核的内容、程序、计算方式等均要体现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被考核者确信能够得到公平、客观的考核评估。二是指运用绩效考核的人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运用动态指标与静态指标相结合,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的方法,保证考核指标体系的相对公正性,使所有考核者在公正、公平的平台上实施考核,使考核的结果让人信服。

(四)职、责、权、利相结合。

由于监区领导班子对工作实绩考核负有全责,他们既要以身作则,完成直接考核自己的那部分指标,又要指挥、组织、监督本单位干警去完成其他指标。对他们来说,责任更大,压力更重。为体现职、责、权、利一致的原则,有必要根据各监区考核结果,按监区领导班子成员的贡献大小另行奖励。

企业员工绩效考核方案4

一、绩效考核实施目标概述

公司自xxxx年开始推行绩效考核工作至今,在改善员工绩效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在具体操作中,也有许多地方急需改进和完善。人力资源部将此项工作列为本年度的重要任务之一,其目的就是通过完善绩效评价体系,达到绩效考核应有的效果,实现绩效考核的根本目的。

人力资源部在上一年度推行绩效考核工作的基础上,将着手进行公司本年度绩效评价体系的完善,并使之能够更好地为公司发展服务。

二、绩效考核具体实施计划

1.xxxx年1月31日前完成对绩效考核制度和配套考核方案的修订与撰写,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2.自xxxx年2月1日开始,按修订完善后的绩效考核制度在公司全面推行绩效考核。

3.具体设想

(1)建议对现行基本制度进行完善

结合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对现行《绩效考核细则》、《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及相关使用表单进行修改。建议大幅度修改考核的形式、项目、办法、结果反馈与改进情况跟踪、结果运用等方面,保证绩效考核工作的良性运行。

(2)建议将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分离并平行进行

目标管理的检查作为修正目标的经常性工作,其结果仅作为绩效考核的参考项目之一。

(3)建议推行全员绩效考核

上一年度仅对部门经理级以下员工进行了绩效考核,而忽视了对高层的绩效考核,从而使考核效果大打折扣,本年度人力资源部在完善绩效评价体系之后,将对全体员工进行绩效考核。

4.本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起止时间为xxxx年1月1日到xxxx年12月31日。人力资源部完成此项工作的标准就是保证绩效评价体系平稳、有效运行。

三、绩效考核实施计划注意事项

1.绩效考核工作牵涉到各部门各员工的切身利益,因此人力资源部在保证绩效考核结果能科学合理利用的基础上,要做好各部门绩效考核的宣传与培训工作,从正面引导员工用积极的心态对待绩效考核,以期达到通过绩效考核改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绩效的目的。

2.绩效评价体系对于公司来说还是一件新生事物,由于经验不足,难免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困难和问题,人力资源部将在操作过程中着重听取各方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方法。

3.绩效考核工作本身既是一项沟通的工作,也是一个持续改善的过程。人力资源部在操作过程中需注意纵向与横向的沟通,确保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需支持与配合的.事项和部门

1.修订后的各项绩效考核制度、方案、表单等文本需经公司各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及董事会共同审议。

2.为保证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推行,公司需成立绩效考核推行委员会对绩效考核的推行与实施负责。建议公司至少应有一名高层领导参加,人力资源部作为具体承办部门将承担方案起草、方法制定、协调组织、记录核查及汇总统计等职责。

企业员工绩效考核方案5

为加大医院分配制度改革力度,进一步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卫生部和省、市关于分配制度改革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指导思想

医院经济管理坚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同时吸取现代企业管理的成功经验运行,分配制度改革在推行准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划小核算单位,实行实际工资与档案工资相分离,体现向第一线和特殊岗位适度倾斜,努力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医院的内部活力,提高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塑造以质量为核心,以绩效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切实促进医院全面建设和可持续快速发展。

基本思路

1、积极推行准全成本核算,收入减支出(包括院级管理运行成本分摊)结余部分列入核算单位分配;

2、以科室或医疗组为基本核算单元;

3、质量考核和管理目标考核与科室效益挂钩;

4、档案工资与实际工资分离。即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并按规定报批后记录在职工的档案中,作为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计发退休费的依据。实际工资由档案工资扣出一部分作为绩效,参与奖金分配。

绩效工资范围:

绩效工资范围包括:医生个人技术绩效、活工资、科室效益绩效等。

1、个人技术绩效:具有高技术、高风险、高强度、责任重的项目,按其实现的综合效益按比例计入个人绩效部分。

2、活工资:从档案工资中扣出一部分,与科室收入指标挂钩进行考核,作为绩效工资进行发放。

3、科室效益绩效:以医疗组、科室为核算单位,通过经济效益核算结果,结合工作质量,按比例计入科室的部分,即奖金。

科室效益绩效分配原则

1、科室应按照各自的工作特点和性质,参考个人工作量、创造的效益因素,本着向高技术、高风险、高强度、责任重的岗位倾斜的原则,进行奖金的二次分配。

2、绩效工资二次分配的范围:每人所扣的活工资(300元、200元、100元)、科室奖金,由科主任、护士长制定二次分配方案,进行二次分配,不得进行平均分配。

3、科室在进行内部分配前可以按照奖金5%的比例,提取科室基金,作为科室公益金,用于科室对外学术交流及社会公益活动,使用情况应在科室内公开。

4、科室主持工作的主任、护士长分别享受科室人均奖金系数的0.5,由医院支付。

医院核算单位

内一科、内二科、外一科、外二科、骨一科、骨二科、妇产科、小儿科、放疗科、肿瘤病房、痔瘘科、针灸科、急症科、手术室、皮肤科、重症监护室、分院门诊部、检验科、B超室、CT室、心脑电、药械科、查体科、磁共振室等

新建科室根据医院业务发展规划进行具体核算。

个人技术绩效核算办法

一、门诊个人绩效计算办法

门诊医生个人绩效,按照门诊辅助检查收入(包括放射、B超、CT、磁共振、心脑电)、化验收入(含化验、病理、细菌免疫等)2%,手术收入2。5%计算到医生个人。

二、住院部分个人绩效计算办法

1、按照首诊医师原则,每收一个住院病人,按5元/人计算到收治医生个人;(不包含观察病人)

2、住院辅助检查收入(包括放射、B超、CT、磁共振、心脑电)、化验收入(含化验、病理、细菌免疫等)2%,计算到科室或医疗组,由科主任或医疗组长负责分配并上报医院分配表,由医院划拨到医生个人帐户;

3、手术收入按2%计算到主刀医生个人,1%计算到助刀医生个人(不分助刀医生人数,共按1%计算);

麻醉收入(麻醉费)按2%分配到麻醉医生个人(不分麻醉医生人数,由麻醉科具体上报分配名单)。

科室效益绩效核算办法

核算公式:收入—支出=结余

科室效益绩效=结余*提成百分比*有关控制指标

有关控制指标:包括临床医技科室质量考核指标、行政后勤科室考核指标

活工资计算发放办法:

按照人员承担的风险不同,每人每月从工资中扣除一定的金额参与绩效工资的二次分配;科主任、护士长、高级职称人员每月扣300元,中级职称人员每月扣200元,初级职称、劳动服务公司人员每月扣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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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2022年东营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人员还有绩效考核奖吗

没有的。
1.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人员,按照老制度办理退休的人员,由于原来的工资福利支付渠道都是由原单位负责的,到了年终或是来年初,原单位也会按照当地的政策规定,将原单位的退休职工纳入发放绩效的范围;从2014年10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始缴纳养老保险以后,养老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
2.养老金虽然实行了社会化发放,但原来的支付渠道还是不变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原单位的联系是非常紧密的,所以部分地方政府在考虑在职人员的年终绩效时,也会将退休人员纳入计发的范围,甚至有的地方即使在职人员没有绩效,也会考虑为退休人员发放一定的生活补贴,体现当地政府对退休人员的关心和关怀。
3.综上所述,2022年退休人员实际上是没有绩效奖的,部分人在2022年领取的生活补助,实际上是2021年的,领取2021年年终生活补助的人,主要是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退休人员,名为生活补助,实际和年终绩效奖是同一个性质,但从民营企业,灵活就业退休的人员,是没有任何补助或是绩效奖的。

I. 文化部关于印发《文化部直属艺术表演团体离退休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机构设置及任务第一条为适应文化部直属艺术表演团体(以下简称中直院团)布局结构调整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需要,做好中直院团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组建“文化艺术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离退中心)。第二条离退中心为文化部直属全民所有制正局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经费实行全额拨款。中层以下(不含中层)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机构编制与经费由部人事司和计财司负责核定。接受文化部离退休干部局的业务指导。第三条离退中心是主管布局结构调整后的中国交响乐团、中央歌剧芭蕾舞剧院、中国歌剧舞剧院、中国歌舞团、中央民族乐团、中国京剧院、中央实验话剧院、中国青年艺术剧院、中国儿童艺术剧院、东方歌舞团和原勇进评剧团离退休人员工作的机构。对中直院团离退休人员采取适度统筹管理的办法。其任务是:
(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离退休人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并根据离退休人员统一管理、待遇分开的原则,具体研究执行办法。
(二)离退中心按照党章有关规定,建立党的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党的工作。
(三)负责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医药费、特需费、公用费和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发放的各种补贴等有关经费的预决算、使用和管理。
(四)负责了解离退休人员身体和生活状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合理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落实他们的政治、生活待遇。
(五)有组织有领导地发挥离退休人员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表彰他们当中的先进事迹和好人好事。负责指导离退休人员的社团工作。
(六)组织开展老有所养和老有所为相结合的创收活动,努力为离退休人员创造和提供生活福利。
(七)组织离退休人员参观工农业生产项目。负责节日活动和慰问等项工作。
(八)组织离退休人员的健康疗养。办理就近医疗和困难补助事宜。
(九)举办各种有益于离退休人员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
(十)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的协调指导、检查监督和统计报表等工作。转发、传达有关文件。
(十一)指导并会同有关院团和部门,办理离退休人员的丧葬及善后处理事宜。
(十二)承办上级赋予的其他有关离退休人员工作事宜。
离退中心在实践中不断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过渡,相机扩展职能。第四条根据离退休人员的多少、服务范围的大小,在各中直院团设置相应的离退休人员工作机构或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其工作人员由院团征得离退中心同意后聘任。该机构(专职工作人员)接受所在院团和离退中心双重领导,其行政关系隶属所在院团,主要业务工作由离退中心负责管理,享受所在院团工作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及所有待遇,为各中直院团所属的单列编制,负责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分散服务,在离退中心的领导下,完成下列任务:
(一)负责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活动用房、看病用车及有关文体活动设施的管理使用和服务工作。
(二)负责了解离退休人员身体和生活状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三)做好离退休人员传达文件、学习参观、发挥作用、健康疗养、开展文体娱乐活动等有关服务工作。
(四)承办离退休人员的慰问、丧葬及善后处理等事宜。
(五)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离退休人员工作事宜。第五条在离退中心建立后,中直院团仍然有义务协助离退中心做好离退休人员慰问、丧葬等工作,并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用车和住房工作。第二章离退休人员的调整安置第六条在这次中直院团布局结构调整中,离退休人员的安置,按先调整,后划转的步骤进行。具体调整如下:
(一)原中央乐团离退休人员由中国交响乐团负责服务管理;原中央歌剧院和中央芭蕾舞团离退休人员由中央歌剧芭蕾舞剧院负责服务管理;原中央歌舞团和中国轻音乐团离退休人员由中国歌舞团负责服务管理。
(二)中国歌剧舞剧院、中央民族乐团、中国京剧院、中央实验话剧院、中国青年艺术剧院、中国儿童艺术剧院、东方歌舞团的离退休人员由所在院团负责服务管理。
(三)原勇进评剧团离退休人员由该团留守机构负责服务管理。待戏曲艺术服务中心成立后,由该中心负责服务管理。
(四)在完成布局结构调整后,中直院团所有离退休人员的党政关系,全部划转离退中心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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