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已退休人员哪里开退休证明
法律分析:社保局。申报人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及申报退休的相关材料,向所在单位、申报,企业存在的去企业、失业人员去辖区就业局申报,企业、就业局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合格后、档案转入当地社保局、社保局负责核定待遇,等待社保局通知。社保局会通知办卡,按手印。手续都办好以后,次月领取待遇。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㈡ 南宁职工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办理退休流程
第一步 准备材料,送档案。
材料:档案、《南宁市职工退休申报表》一份(注明离职、开除、调出、调入等离开单位原因,在我中心开始托管时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一式三份,《职工退休公示证明》一份、《南宁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增减情况月报表》一式三份(原因:增)、养老手册(已贴好首次参保、退休当月的两张对帐单)、退休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户口复印件两份(含户主页、本人页)、工商银行开立的个人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一寸免冠证件清晰彩色照片一张
办理地点:一楼退休人员管理科101室审档案,102室2号桌审核录数据入电脑
第二步 医保缴费年限认定
材料:已审核的《南宁市职工退休申报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一式三份 办理地点:三楼医保缴费年限认定处(26号工作台 )
第三步 人员变更 材料:已审批的《南宁市职工退休申报表》 办理地点:一楼个体征缴部,办理在职转退休(如是在职员工在三楼专管员处办理)
第四步 核定养老待遇,打出《南宁市职工退休审批及基本养老金核定表》 材料:办好的《南宁市职工退休申报表》、《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工行存折、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2份,《南宁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增减情况月报表》一式三份(原因:增) 办理地点:一楼退休人员管理科102室,4号桌入机->1号桌打核定表->6号桌交《南宁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增减情况月报表》一式三份(原因:增)及一份身份证、工行存折复印件 第五步 办理《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证》、领取开至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的介绍信 材料:《南宁市职工退休审批及基本养老金核定表》、一寸免冠证件清晰彩色照片一张
办理地点:一楼退休人员管理科104室
㈢ 退休公示名单在哪里查我是2020年11月份提交的企业职工退休申请,想查什么时候能批下来
查询退休公示名单在在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也可关注当地的人社局微信公众号查看。
现场查看一般是当地人社局,可以拨打电话“区号+12333”咨询一下。时间2020年11月份提交的企业职工退休申请,申请退休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才能批下来。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中国的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办退休需提前一个月的时间。
通常情况下,达到正常退休年龄的当月办理,在退休申请中,审批需要公示一周,审批后将审批表送社保局,次月就可以领取养老金了。
企业员工退休办理条件:
一、办理条件:
1、正常退休: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且缴费年限达到15年。
2、病退或非因工伤退休: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达到15年,同时具备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书。
3、特殊工种退休: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工人(包括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础干部)。
同时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处鉴定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
4、参保人员申请正常退休的,一般应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30日向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5、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参保企业和档案托管部门在办理退休前,必须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企保中心)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1000-1500)。
6、退休申报:申报材料:按规定装订成册的的退休人员档案及《参保人员退休(定期生活费)报审表》申报地点:企保中心档案接收窗口
7、待遇审核单位在退休申报后10个工作日内到市企保中心档案接收窗口领取已审核的参保人员退休(定期生活费)报审表单位。
持报审表到企保中心支付结算窗口核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领取《参保人员退休(定期生活费)待遇核定表》。
及《社会化管理服务通知单》发放《退休证》退休人员持《社会化管理服务通知单》到其常住地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报到,并领取《退休证》。
二、所需资料:
1、退休审批表和退休花名册。
2、加盖公章的退休人员审批表和花名册(无单位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到本人现居住社区盖章)。
3、退休人员所居住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和县人事劳动局出具的参加工作时间证明信。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3张一寸彩照。
5、个人档案及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手册。
㈣ 退休收入证明在哪里开
法律分析:若需办理退休人员的收入证明,请其本人带上本人的身份证、退休证到户口所在各区县社保管理中心办理,各区县社保管理中心可以根据每个人在社保账单中的信息,出具“收入证明”。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国务院各部门及其所属司局级机构,各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及其所属部门,省辖市、行政公署一级领导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县(旗)革命委员会,相当于县级和县级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都可以根据情况设顾问,在同级党组织和革命委员会领导下,根据他们的特长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各级顾问安排同级或高一级的干部担任。安排对象是:担任实职有困难,有斗争经验,尚能做一些工作,一九四九年九月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地委正副书记、行政公署正副专员及相当职务以上的干部;一九四二年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县委正副书记、革命委员会正副主任及相当职务的干部。
㈤ 退休证到什么地方办理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中国的法定退休年龄男60;女干部55,工人50岁),由单位经办人员填写退休人员审批表、退休人员审批花名册并携带认识档案到社保局初审,初审通过后再到地方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政务大厅审批,审批需要公示一周,公示满后将公示表加盖工会、监察和人事部门的印章再到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政务大厅审批,审批后将审批表送社保局,即可成功办理退休证。
退拦此行休证办理需提交以下资料:
(1)须填写《退休人员申请表》(一式简哗两份单位或居委会盖章)
(2)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如符合下列情况的应提交相应材料:
(1)退休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干部退休通知书》或《干部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需附上被保险人本人档案;
(3)因病提前退休的,除提供以前有关病历外,还需按有关规定附上县级以上医院近期三个月内有关病种病情诊断证明书和检查报告;
患精神分裂症的必须附上县级以上精神分裂症的专科医院诊断证明书和检查报告。
同时,填写《本市伤病职工(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式三份)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鉴定。
社会保障部门为符合退休条件的被保险人办理审批退休及核准待遇手续后,从核准待遇的次月起支付基本养老金扒模。
法律依据:《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㈥ 退休人员在哪里公示
退休人员是在当地社保部门的网站上公示的。我们知道,在职员工到了法定年龄,只要社保累计交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就可以依法办理退休了。
而对于退休的审核审批工作,是由当地社保部门负责专门办理和进行的,也就是说,个人是不是符合退休条件的要求,由当地社保部门依据相应的法规来进行审核。
因此,对于符合条件的拟退休人员,一般都会在社保网站上予以公示。
㈦ 退休公示在哪里公示
一般审批通过的退休职工名单会由市人社局发布,各城市的人社局、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都是可以网上查询个人社保信息的。
退休制度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工作到达一定年限,按规定退出公职,享受一定待遇以终养余年的制度。包括退休原则、条件、待遇、审批手续、安置管理等规定。它是人事行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目的是避免公务人员因年老力衰而致工作效率退失,解除在职公务人员后顾之忧,为公务人员的晚年生活提供保障。不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应该退职。退职后,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费。
退休后会有养老和终身医疗保险待遇。为老年人提供安全感和医疗保障的目标基本能够实现,不再为工作和缴纳社保费用发愁.在基本生活有保障的前提下,有足够的时间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生活压力大大降低。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