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场职工退休后土地是否收回
法律分析:如果农垦职工退休以后,作为土地承包的家庭再没有其他人属于农垦职工了,便应该将承包土地退还给农垦农场。如果这个家庭还有其他人员,可以继续承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2. 国家退休人员是否拥有农村土地所有权
农村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所有,任何个人都无关拥有。村集体组织的成员可以承包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3. 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可以回农村分享土地吗
不可以;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不能承包农村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释义: 本条规定的是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和承包的方式。家庭承包经营是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保持不变的前提下,由村委会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土地使用权发包给农户,是原所有制不变基础上的变革,因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不允许承包农村土地,同时第六十一条规定,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或者强迫、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国营农场员工退休土地怎么处理
那大部分工人都退休了所有土地基本全部收回,这些土地全部高价发包再加上补贴一年下来可是不少钱,这钱都去哪里了,最先退休的工人子女已经五十多岁了后腿休的也十四多了,有没有考虑到这些工人子女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