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到退休年龄后,公司和我签订返聘合同,但现在合同没到期公司解聘我,我能得到赔偿吗
退休后返聘算是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了,如果未到期解除合同没有经济赔偿金,可以看你们的合同有没有约定违约金,如果有违约按违约进行赔偿,如果没有约定就没有了,具体要看合同约定的内容。
❷ 退休后签定的劳动合同,被辞退能否要求单位赔偿
这个合同本身违法,不具备法律效力。退休职工只能和单位签订劳务合同,不能签订劳动合同。打官司即使胜诉,也不可能获得多大赔偿,很可能得不偿失,建议和单位协商,适当获得点补偿足矣。
❸ 辞退60岁员工合同如何写
聘用60岁以上员工合同可以签订返聘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由于劳动者已经超过退休年龄,在单位工作不属于劳动关系,一般以雇佣关系处理。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三条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❹ 员工到了退休年龄,用人单位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吗
可以的,因为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将自动终止,双方不再有聘用关系,一般用人单位会直接跟员工说明情况,双方和平的解除劳动合同,而且这个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赔偿的,不算开除员工给予N+1的补偿,这点要注意。
解除劳动合同以后双方就没有任何的交集了么?错误的这个是,虽然员工已经过了退休年龄,但是仍然可以为公司效力,但是这里要说清楚,这叫退休返聘。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单位中的受雇佣者已经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用人单位已经退休,退休后再通过与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契约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续的行为或状态。
所以说很多公司跟已经退休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后,跟员工签署新的聘用合同,那么双方就继续存在聘用关系,不过是有缺点的,根据相关规定,已经享受了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了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如果再就业,就不属于劳动法中规定的劳动者,退休后再工作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所构成的关系为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双方可以签订劳务合同,也就是说双方存在的只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这点完全是不一样的,一定要要注意。最大的差别就是签订的如果是劳动合同,那么单位都必须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保,但是退休返聘人员与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在劳务关系之下,单位就不需要为其继续缴纳社保,区别就在这里,其他的福利待遇工资待遇这是双方另行签订的内容,劳动法管不着了就。
别问我为什么知道这些,公司的一些老员工就有退休的,自己的父母也都退休了,见的多了自然对这些就知道的多了。
❺ 退休人员返聘合同期被辞退单位应补偿吗
退休人员返聘合同期被辞退单位不给补偿。
如果退休返聘人员与单位签了劳务合同的人员,则双方之间存在劳务关系,被单位辞退后一般没有补偿,但其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非过失性滑携辞退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违法辞退需信此伏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过失性辞退则不需要赔偿。
目前我国现行退休制度规定劳动者的退休年龄为男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女干部55岁,依此规定法定退休年龄应视为劳动者劳动年龄的上限。劳动年龄的法定性表明劳动者劳动年龄根据法律的规定,而不受劳动者自身实际劳动能力影响。因此劳动者劳动年龄的法定年限届满之日,也是劳动者劳动年龄的终止之时。但我国的法律对离退休人员再就业未作禁止性规定,因此离退休人员再就业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但劳动部办公厅(劳办发[1997]88号)《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明确规定,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扒弊劳动法》第28条的规定,即不发给经济补偿金。所以用人单位聘用已超过劳动年龄及已退休的人员在解除聘用关系时,不支付劳动法所规定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❻ 退休返聘人员提前解聘有无赔偿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聘用已超过劳动年龄及已退休的人员在解除聘用关系时,不支付《劳动法》所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如果聘用单位与被聘用退休人员双方签订了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约定了解除时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如果用人单位符合该支付情形,应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予以支付。
法律依据:《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第二条 关于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问题。各地应采取适当的调控措施,优先解决适龄劳动者的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对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3条的规定,其聘用协议可以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执行。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❼ 退休人员返聘后没签劳动合同,现因公司经营不好要解聘是否能补偿
退休人员签订的是劳务合同。适用一般的合同法。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如未签订劳务合同,且双方就劳务期限无明确约定。此时公司解聘退休人员没有补偿金。但如其他形式约定了合同期限,提前解除劳务合同,属于单位违约情形,可以主张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金或违约金。
退休人员的返聘,是属于劳务关系的存在,不在劳动合同法的范围之内,所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务关系的情况下,单位无需赔偿,因为已经可以享受国家的养老保险待遇。
退休返聘解除劳动合同原单位不需要补偿。如果返聘合同规定要补偿,则按合同执行。
劳动者属于退休返聘,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赔偿需要按照双方的劳务合同或者劳务协议内容进行确定,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存在争议的,可以到用工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退休职工返聘应当订立雇佣合同,不需要缴纳社保。
退休职工不具有法定的劳动者资格,返聘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的调整,不能订立劳动合同,不能缴纳社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0〕12号)第七条规定,属于劳务关系,应当订立雇佣合同,就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进行约定。
1.退休人员是指已经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和终止劳动义务,已经开始享受养老金和退休金的原劳动关系人员,
2.公司因为工作需求需要聘退休职工继续为公司进行工作的可以返聘,但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应当订立雇佣合同,就是劳务合同。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0〕12号)第七条规定,属于劳务关系,应当订立雇佣合同,就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进行约定。
4.退休职工不具有法定的劳动者资格,返聘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的调整,不能订立劳动合同,不需要缴纳社保。
5.用人单位聘用退休职工,因为其年龄偏高,容易发生人身伤害意外,可以购买商业保险规避风险。
劳务合同
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就终止了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您好,一般来说,退休人员返聘与用人单位应为“聘用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1996年10月31日)规定,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二、关于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问题。各地应采取适当的调控措施,优先解决适龄劳动者的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对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3条的规定,其聘用协议可以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执行。
由此可见,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的,与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双方不订立劳动合同,而是订立聘用协议,双方关系为劳务合同关系。
退休返聘解除劳动合同原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方面终止或解除退休返聘人员的劳动合同,企业均不需支付补偿金。在职人员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因没有了收入,国家规定企业要支付补偿金,退休返聘人员终止劳动合同,其本来就有退休金,因此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