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未退休去世有哪些补偿
未退休职工去世可以领取的补偿有丧葬费和抚恤金。另外,职工原来所缴保费,个人账户部分可以全部返还,身故前的所花费的医疗费用也可以按规定报销。去世职工的亲属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退社保金即可。未退休去世有哪些补偿未退休职工去世可以领取的补偿有丧葬费和抚恤金。另外,职工原来所缴保费,个人账户部分可以全部返还,身故前的所花费的医疗费用也可以按规定报销。去世职工的亲属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耐激局申请退社保金即可。2. 没退休丧葬费标准
丧葬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者承担丧葬义务的人有权要求获得丧葬费。过去,以死者家属为安葬死者而支出的必要费用为限。贺穗不少省市的丧葬赔偿标准按照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暂行规定和交通事故发生地规定的原则办理,以死者生前6个月的收入总额为限。
一般包括运尸费、火化费。购买骨灰盒费,一期骨灰存放费,以及雇请人员所支付的劳务费和必要的交通费等合理费用。
3、但超过上述标准的,经法院审查确属必要,可以按照丧葬费的实际损失计算,予以赔偿。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有关部门陪衫限期殡葬决定的费用不予赔偿。
丧葬费怎么办理
1、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2、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你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
3、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你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调出死者档案后,此时,你的手中还剩下两张收据。
其中一张自己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火化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你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
4、工作人员会根据你提供的个人档案里的工资数据与电脑里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打出四张表。
办理该事的人会在四张表上盖上个人名章,后到社保大厅结算处进行复核后,再盖上复核的工作人员的个人名章,尔后再回到先盖章的地方让部门主管领导再盖上个人名章。
办理完后,归还个人档案到劳动部门,归还档案后,让档案部门在四张表上再盖上圆印章,此时表有有三个个人名章和一个圆印章。其中一张存放在档案里,另处三张再送到社会保险公司进行结算。
5、工作人禅乱卜员会告之你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注:当月工资正常发放)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共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条第七项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3. 职工没退休就因病死亡
职工没有退休就因病死亡,可以按工伤进行处理,由用人单位支付丧葬费、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前述相关赔偿费用均由养老保险基金支出,与公司无涉。但若公司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则公司需承担员工及其家属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损失定的待遇。
1、公积金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没有继承人、也没有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将会被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也就是说,当社保缴纳人突然去世后,其账户余额可以被其法定继承人办理提取,也可指定没有血缘关系的受遗赠人全额提取;如果没人提取,那这笔钱将会被上交国家。
2.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也即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其中: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同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猛戚缺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如果社保缴纳人突然去世,那么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的钱都要作何处理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此规定: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也就是说,社保缴纳人突然去世,其自己交的这一部分的养老保险的本金和利息,是可以被继承人或者指定的受遗赠人全额取出的,但统筹账户这部分养老金,那可是绝对得不到的。
3.医疗保险
同养老保险一样,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也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如果社保缴纳人去世后其医保卡内个人医疗账户仍有结余,那么单位或家属可持有关证明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对其个人医疗账户进行清算,注销其个人医疗账户。同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申请继承其个人账户的全部余额。
当然,如果没有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那么参保人员的个人帐户存储枝辩余额将会被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二、除了个人账户余额,还有这些钱可以领!
1.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
凡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丧葬费
所谓丧葬费,主要用于安葬去世人员所需要的费用,因此该笔钱是国家发放给去世人员直系亲属的。
抚恤金
抚恤金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的抚慰和经济补偿,其发放标准要整体高于丧葬费。
事实上,各个省市丧葬费和抚恤金的发放标准也不统一,其中,丧葬费大致从1000元到5000元不等。
例如,河南省会发放3个月养老金的丧葬费和20个月基本养老金的一次性抚恤金;山东省会发放1000元的丧葬费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的抚恤金;北京市则会发放5000元的丧葬费和20个月基本养老金的抚恤金。
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和生活困难补助费
一般而言,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包括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此范围中的人员,以死亡职工工资或养老金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在职工死亡30日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配偶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因病或因非工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因仔圆病或非工死亡职工子女及其配偶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均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综上所述,即使未到退休年龄便去世,其家属、继承人也有不少钱可以领。但具体钱款的领取标准和细则在各地多有不同,具体的还是要参照当地规定。
职工没到退休年龄就去世了,养老保险怎么处理
职工死亡后养老保险是可以退保的,死亡职工的个人账户余额加利息全部作为遗产,由继承人或者受益人继承。还需办理如下相关手续:
1、出具所在单位证明,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
2、提供“死亡证明”(由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
3、提供收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收款人必须是死者法定继承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结婚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4、提供收款人银行户头和帐号(农行开户的个人结算账户)。
退休死亡人员的亲属到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保险关系科领取《城镇离退休人员死亡登记表》,进行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 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4. 未退休职工死亡后可以领取哪些费用
没退休人死后有养老金、丧葬补助费可以领取。一、养老金: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二、丧葬补助费:丧葬补助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的,以及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导致死亡的、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的丧葬费用补助。丧葬费是安葬因工死亡的职工、处理后事的必须费用,工伤事故是其直接原因,自然应予以补偿。
职工死亡后养老保险是可以退保的,需提供以下证件:
1、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参保单位或个人填写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继承或退还申请表;
3、参保单位出具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4、死者所在社区出具的死亡及继承证明需社区所在派出所核实情况后盖章;
5、死者及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死亡后原来所缴保费,个人账户部分可以全部返还,身故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
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退社保金。
原参保缴纳社保人的供养的亲属或继承人可享受如下待遇:
1、领取参保缴纳人的个人帐户积累余额;
2、丧葬补助费: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3、一次性抚恤金:供养亲属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别按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9倍、12倍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5. 单位职工没有退休人已死亡养老金怎么退
法律分析:未到退休年龄不幸去世,养老缴费的个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返还!可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经办人的身份证、死者身份证、火化证、死亡证明,经办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办理手续,社会保险支付丧葬费、抚恤费、返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本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三十四条 老年人依法享有的养老金、医疗待遇和其他待遇应当得到保障,有关机构必须按时足额支付,不得克扣、拖欠或者挪用。国家根据经济发展以及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等情况,适时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6. 没到退休年龄死了丧葬费和抚恤金能拿多少
没到退休年龄死了丧葬费和抚恤金的发放标准具体如下:
1、抚恤金。以死者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或退休费)为基数,病故发20个月;因公死亡发40个月;烈士发80个月;
2、丧葬费。按死者去世上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正常死亡发6倍;因公死亡和离休人员发10倍。
丧葬费领取流程具体如下:
1、带上相关资料,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具体资料如下:
(1)户口本;
(2)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
2、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所提供的单据给当事人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
3、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调出死者档案后,此时,手中还剩下两张收据。其中一张自己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火化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
4、工作人员会根据提供的个人档案里的工资数据与电脑里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打出四张表,表的内容为丧葬费400元(地区略有不同)加上10个月的工资。办理该事的人会在四张表上盖上个人名章,后到社保大厅结算处进行复核后,再盖上复核的工作人员的个人名章,尔后再回到先盖章的地方让部门主管领导再盖上个人名章。办理完后,归还个人档案到劳动部门,归还档案后,让档案部门在四张表上再盖上圆印章,此时表有有三个个人名章和一个圆印章。其中一张存放在档案里,另处三张再送到社会保险公司进行结算;
5、工作人员会告之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一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7. 未到退休年龄死亡补偿是什么
一、未到退休年龄死亡补偿是什么
1、参保人员未到退休年龄死亡,死者的近亲属可以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但具体领取数额要按照死者所在地区规定领取。同时参保人员还没到退休年龄就死亡的,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还有余额的,死者的近亲属可以继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二、退休的条件有哪些
退休的条件如下: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8. 没退休死了补偿多少钱
未到退休年龄不幸去世,养老缴费的个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返还!可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经办人的身份证、死者身份证、火化证、死亡证明,经办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办理手续,社会保险支付丧葬费、抚恤费、返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本息。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计发月数是139个月,也就是个人账户中的钱分139个月发完,按照60岁退休计算;职工领自己的钱要到71.5岁才能领完,在此之前死亡的,个人账户里的余额都可继承。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拆咐部分是可以取出的。养老保险个人旅链纯账户的继承,办理死亡手续,参保人员退休前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和建立个人账户前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唤悄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9. 没到退休年龄就身故了怎么领丧葬费
未到退休年龄死亡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非因工死亡的可以要求养老基金支付部分丧葬费、遗属补助金等。
企业退休职工在家死亡的亲属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你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
未到退休年龄死亡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非因工死亡的可以要求养老基金支付部分丧葬费、遗属补助金等
有丧葬费,而且还有抚恤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资金还可以继承,并一次性退还给家属。
按照社保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如果属于因工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的执行,如果属于因病死亡的,按照社保法的规定的执行,总体上有三笔费用可以领取。
第一笔费用是个人账户资金余额。这个部分主要是个人缴纳社保费用以后计入个人账户部分的资金。如果属于在岗职工,单位缴费部分由于计入了统筹账户,这部分是不能继承的,属于社保统筹基金,但是个人缴费部分完全属于个人账户,这部分钱包括历年缴纳的本金、计入的资金利息等,参保人死亡以后,可以由家属或是法定的继承人继承,一次性支付给死者家属。
第二笔费用就是丧葬补助金,不是丧葬费。因为在死者死亡以后,丧葬费用还是比较高的,但是社保基金给予的只是丧葬补助金,而不是全部丧葬费用。丧葬补助金一般比较低,在重庆市就是每人2000元,丧葬补助金也是由社保金来支付。
第三笔费用就是抚恤金。抚恤金主要是支付给死者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不属于继承法规定的范畴,比如没有收入来源,靠死者生前的收入来供养的父母、妻子或是子女等。抚恤金的标准按照缴费年限来计算,按照当地公布的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标准作为计发基数,按照每缴费一年给予一个月的抚恤金,在重庆地区最高为15个月。
除了这三笔费用以外,如果属于单位职工的,用人单位还可以根据死者生前的情况,适当给予部分人道主义的帮助,比如组织员工捐款、工会给予一定的补助或是慰问金等,但这需要和用人单位协商,这是单位的自愿行为,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如果属于灵活就业人员,因为没有单位,所以除了以上三笔费用均由养老保险基金来支付以外,再也没有其他费用。
按照惯例,在办理完死者的身后事以后,如果属于单位职工,由单位协助家属在参保地所在地的社保局办理个人账户的退保、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手续,家属需要提交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直系亲属关系、公安部门户籍注销证明等方面的材料,如果属于灵活就业人员的,只能由家属自行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自行办理,提交的证明材料和单位职工死亡后材料相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10. 没退休人死后有哪些钱可以领
养老金: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丧葬补助费:丧葬补助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的,以及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导致死亡的、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的丧葬费用补助。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未满60岁去世社保能退多少?
1、社保非因以下情况不得退保退费。达到退休年龄,未满足缴费15年的条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给付);参保人因故死亡(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参保人出国定居(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2、退个人账户人员范围。在职死亡;家住农村的参保人员;退休后死亡人员个人账户养老金没有领完的人员;重复参保的人员。不满60岁死亡,社保补偿有抚恤金、丧葬费补助金、社保中个人账户余额。
3、丧葬费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