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退休职工死亡后到社保局要什么证明
法律分析:单位退休职工死亡之后,一般需要办理以下证明: 1、死亡证明书; 2、火化证(允许土葬的办理民政部门批准证明); 3、户籍注销证明。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❷ 退休职工死亡后如何办理有关手续
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家属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死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火化证明原件,到社保局窗口直接办理丧葬费领取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对于在职人员或未达到退休人员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死亡后,办理丧葬费领取手续:死亡人员家属持葬部门的火化证明原件(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死亡人员身份证、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关系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农业银行开具的领取人存折或银行卡到社保局窗口办理。在职死亡人员的还应提供单位出具的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证明。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❸ 老人去世办理死亡证明需要通知其生前退休单位吗
老人去世办理死亡证明时,是需要通知其生前退休单位的。这是因为退休单位可能会发放退休金或者给予其它形式的帮助,通知其生前退休单位能够让他们了解相关情况,并能及时提供帮助。
办理死亡证明时,应当准备好退休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方便联系。可以向当地户籍部门或者办理死亡证明的机构咨询具体办理流程。
在办理死亡证明的过程中,除了通知退休单位之外,还需要准备一些其他的材料。这些材料可能包括:
身份证明文件: 如身份证、护照等。
死亡时间和地点的证明文件: 如病历、医院出院证明、验尸报告等。
亲属关系证明文件: 如结婚证、户口本、出生证明等。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如房屋所有权证明、车辆所有权证明、保险信息等。
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因地区、机构而异,建议向当地户籍部门或者办理死亡证明的机构咨询。
❹ 退休职工异地死亡办理 丧葬费抚恤金需要什么证明火葬和土葬有无区别
一般需要抄提供医院的死亡证明复袭印件、火化证原件一份。
如果是土葬,则没有丧葬费(一般是5000元,各地标准也许不一样);抚恤金是当地的全省平均养老金乘10个月(全省月平均养老金大概2000多元,各地标准也不一样)。
如果没有医院的死亡证明,则要居委会和派出所盖章。
❺ 退休死亡证明怎么开
1、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到当地公安机关;
2、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帆毁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到当地公安机关;
3、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开具;
4、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到当地公安机关。
5、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者死亡证明、居民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6、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扒轿乎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7、办理公民死亡注销手续时,缴销死者的居春悉民身份证;单身独户的,还应收缴居民户口簿。
❻ 四川省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丧葬费必须要火化证吗
丧葬费是社保部门发放的,火化证则是民政部门负责办理。不只是四川,遗体火化是全国性的政策(当然个别地区例外)。不执行火化政策就没有资格领取丧葬补助费。但是,民政部门没有能力和条件督促此项政策的执行,所以,等于是社保部门代替民政部门把关,在办理丧葬费领取手续时如果不能出示民政部门的火化证则无法享受丧葬费补助。
❼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准备哪些材料领取抚恤金和丧葬费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应准备哪些材料到社保局领取抚恤金和丧葬费。这是一个涉及面比较广的问题,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生老病死的那一天,但是作为购买了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从购买了养老保险开始,其实也就包含了死亡待遇的享受。
综上所述,退休人员死亡后其家属可以享受死亡待遇,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加提供的资料包括死亡证明、身份证、与死者关系证明,户籍注销证明、火化证等,向参保地或是领取养老金的社保部门申请办理。
❽ 退休人员过世后手续
退休人员过世后手续:
1、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家属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死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火化证明原件,到社保局窗口直接办理丧葬费领取手续;
2、《死亡医学证明书》,死亡证明是外省市或国(境)外国家或地区出具的,家属应到死者户籍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市)或乡镇卫生院(农村)换取本地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死刑执行相关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生效判决书;
3、办理户口注销手续人员的《居民身份证》。
丧葬费领取所需材料如下:
1、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领取人要与领取人身份证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证明必须注明领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关系);
3、火化证(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
4、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