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向退休同事发放慰问品怎么入账
工会发给退休人员慰问金,应该计入工会经费,而不是职工福利费。全国总工会日前制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就工会经费用于职工的各项开支做了全面、细致具体的规定。其中,工会经费可用于集体福利的支出主要在四个方面:
1、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
2、工会会员生日慰高告明问友数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戚告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3、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品。
4、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一定金额的纪念品。
『贰』 职工退休工会慰问规定
将退休的员工,在办理相关退休手续后,会赠送纪念品一份。慰问退休职工一般都是走门上访,由公司内容管理层组织。
法律依据:
《关于工会慰问执行标准的暂行规定》第七条员工退休慰问即将退休的员工,在办理相关退休手续后,赠送价值1000的纪念品一份。
『叁』 工会发给退休人员慰问金入什么会计科目核算
根据《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工会发给退休人员的慰问金,如果工会经费单独核算的,可以计入到管理费用—工会经费科目,如果不单独核算的,可以计入到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肆』 退休人员生病工会要去慰问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的,工会经费只能列支出在职的工会会员生病住院慰问的。退休职工不属工会慰问范围。
法律依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 工会经费使用范围为: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产生的支出;基层工会应当将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支出;对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
『伍』 工会经费能慰问已退休职工吗
工会经费是使用应遵循服务职工的原则雀销。已退休的职工已经不是工会会员,不能使用工会经费进行慰问,但工会会员退休离岗时,可以发放一高岁扰定标准的戚旦纪念品。
『陆』 单位退休职工死亡工会慰问方式
单位退休职工死亡工会慰问方式如下:
1、学院退休人员病故,由分会组织、工轿拆会(退管办)陪同到其家中进行吊唁,送闭陵枣慰问金600元,由工会垫付;
2、学院处级(含正高级职称)退休人员病故,由退管办和党办共同组织,学院主要领导或委托分管领导到其家中进行慰问汪大,送慰问金800元。由工会垫付;
3、学院退休人员(含处级、正高级职称)直系亲属去世,由分会组织、工会(退管办)陪同到其家中进行慰问,慰问金400元。由学院工会垫付。
『柒』 工会可以用工会经费慰问退休去世职工吗
用工会经费慰问去世退休职工家属是应该的,表示单位,单位工会及单位领导对退休职工的关怀
『捌』 工会可以用工会经费慰问退休去世职工吗
可以啦。首先慰问金并非国家规定支付项目,而是单位或者政府机关自行支出的项目,所以是否存脊睁在慰问金应该根据所在单位如何规定的来判定,并不是一定存在的。而离退休职工死亡,是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享受丧葬费的。慰问金通常出现的情况(1)困难(员)职工或有重大贡献的人由上级派送的奖金。(2)也指企业年终根据功劳给予额外奖赏。(3)特定弱势群体(离退职工或贡献较特租局殊)发放钱财给樱型岁予表示。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玖』 机关单位退休人员慰问标准
法律分析:
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残联机关工会工作,体现会机关工会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关怀,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创建一个和谐、友爱、进取的干部职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生病慰问:干部职工及退休老干部、职工在各医院住院的,由分管领导及所在部室、机关工会和组人部相关人员共同到医院去探视、慰问。在外地生病住院的,由机关工会或所在部室通过电话、委托等方式进行慰问。慰问标准为每人每次300元以内。丧事慰问:干部职工直系亲属丧亡的,由分管领导及所在部室、机关工会或组人部以自治区残联名义送慰问金,标准为500元;所在部室或分管部室,送花圈一个,标准为300元以内。干部职工退休时,由组人部组织慰问,可购买500元以内纪念品。按规定可报销一次探亲往返路费,按照单位原有贯例享受一次性疗养补助5000元。节日慰问:春节、节日前夕,对退休老干部职工进行慰问,慰问金标准为500元。
生小孩慰问:干部职工生小孩后30日内,由机会工会及妇委会派代表,到医院或其住处进行慰问,慰问标准300元。退休人员慰问由组人部负责。在职人员慰问由机关党委负责,其他相关部室参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条 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第八十八条 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