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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退休人员可以干建设吗

发布时间:2023-04-23 21:54:27

㈠ 国务院关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后是否可享受房屋修善费的规定

是个抄人产权房修缮还是直管公房修缮或者是单位自管房的修缮呢?修缮费用与房子的产权类型有比较大的关系,您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身份与修缮费用并不存在太大的关系,建议您可以根据上述的规定找相关的物业部门或者房管局咨询。
可供参考的发条:《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直管公房修缮资金的筹措,可以通过下列途径:(一)房租收入中应当用于房屋修缮的部分;(二)从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中适当划拨;(三)本系统多种经营收入的部分盈余;(四)法规和政策允许用于房屋修缮的其他资金。第二十条 单位自管房的修缮资金,由单位自行解决。第二十一条 私有房屋的修缮资金,由房屋所有人自行解决。用于出租的私有房屋,其所有人筹集修缮资金确有困难的,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㈡ 公务员退休后能承揽政府机关工程吗

我国法律规定:政府机关单位干部或公务员是不允许参与与工作无关的商业投资或商业经营颂仿的!而公务员退休后,应该是完全可以承揽政府机关单位的工睁樱程的!野早纤

㈢ 国家公职人员(公务员)退休后是否可以在企业任职

公务员退休后可以到企业任职或兼职,但必须在两到三年后,且需履行必要的组织报备、审批程序。

关于公务员退休后到企业任职兼职等问题,公务员法第107条非常清楚地予以了明确: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

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我国国家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主要由国家为他们提供工资、退休和福利等保障。

公务员的法律地位是指公务员在各种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综合表现。公务员因其具有的双重法律身份而享有不同的法律地位:

一方面,公务员是公民。这一身份决定了公务员首先享有自然人的法律地位。

另一方面,公务员是国家的公务员。这一身份决定了公务员享有公务员的法律地位。

公务员的双重身份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往往会发生冲突。

㈣ 公务员退休后可以到农村租土地搞种植业吗

在现实社会中大家都知道对于农民来说如果承包土地的话是要经过相关的手续的,而且承包土地必须要符合相关的条件才可以的。面对这样的情况下,那么对于退休后公务员能否承包土地呢?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相关的内容。

一、退休后公务员能否承包土地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不能承包农村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二、土地承包方式有哪些

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

二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承包。

1、家庭承包

家庭承包,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公平分配、人人有份的原则,统一将耕地、林地、草地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一种承包方式。其特点:

(1)承包双方当事人不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发包方是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

(2)承包对象主要是耕地、林地和草地,具有福利和社会保障功能;

(3)根据公平分配和人人有份的原则承包,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发包;

(4)承包期较长,耕地30年、草地30-50年、林地30-70年,林地经批准还可以更长;

(5)承包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法定的,承包方享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土地流转权、土地被征用占用的补偿权等;

(6)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林权证;

(7)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

(8)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物权方式予以保护,有权提出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要求;

(9)承包收益可以继承,耕地、草地的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

2、其他方式承包

其他方式承包相对于家庭承包而言,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将“四荒”地、养殖水面等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一种承包方式。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我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依法不能承包农村土地的,而且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希望大家明白。

㈤ 城镇离退休人员能否返乡建房

能,城镇离退休人员能返乡建房有两种情况。
一.城镇离退休人员能返乡建房有两种情况:
1、第一种情况是你的户口还在农村。那么你自然符合农村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标准,还是可以盖房子的。如果你不是农村户口,但你的爱人是农村户口,同样可以申请土地盖房子。
2、那如果你的户口已经迁出农村,扎根在城市了,这又涉及到两种情况,第1种情况是你在村里有老房子存在。城市户口的居民无权继承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产。也就是说,你虽然把户口迁到了城市,但是你农村的老房子也没有转让和卖掉。那么你退休了之后,自然可以回到农村的老房子那接着去住。毕竟是自己盖的房子,房产证上也是自己的名字,这个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属于你的。不过这有一个前提就是不能重新翻建。第2种情况就是你在农村没有房子,但是你的父母有农房,而且父母还健在,或者有一个人存在也行。那么你可以出钱帮父母翻修农房,将来以继承的权利居住。同样实现了退休之后在农村建房的愿望和需求。
二.宅基地的要求: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三.农村自建房的面积的规定:
1、目前国家现行法律规定,农村的自建屋不得超过三层。每一户的总建筑面积不能超过360平方。
2、如果你在农村,你建的是联排别墅,那么也不得超过4层,每一户的总建筑面积不能超过450平方。
3、在农村建房最好是形成统一的风格,每个村根据村庄的特点,风俗习惯和民情,确定统一的住宅建筑规格,形成统一的风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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