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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受刑事处罚

发布时间:2023-04-22 10:12:17

Ⅰ 退休后犯罪判刑是否取消养老金

退休人员被判刑还有退休工资,相关规定如下:
1、退休喊竖让人员被判刑后,服刑期间不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刑满释放后继续享纤桥受基本养老金待遇;
2、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宣告缓期执行的,拘役或缓刑期间可以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
3、退休人员在劳动教养期间可以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
4、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其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如果法院判其无罪,被通缉或羁押郑局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
退休人员受刑事处罚的处理结果会是怎样的
1、公务员已退休,但因在职期间违法被判刑的,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则停发退休金,但发给生活费;
2、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则自判决生效之日的下月起,停发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待遇;
3、退休的国家公务员因为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应发给生活费,而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则自判决生效之日的下月起就取消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待遇。
刑事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怎么量刑处罚
1、刑事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的量刑处罚是: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失职,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Ⅱ 公务员退休后被判刑,刑罚完毕后的生活待遇该怎么处理

根据人社部发[2010]104号文件《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猛衡谨部分第六条规定:公务员退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费待遇。刑罚执行完毕后的生活待遇,由原发给退休费的单位酌情处理。

这里的“酌情处理”国家没有统一规定,一般应该是各省自行制定规章制度予以规定

例如,浙江省发布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后有关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中就明确了退休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的待遇问题。

该通知第3条规定:退休人员在职期间或退休后触犯刑律,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自判处之日的下月起取消其退休费和其它退休待遇。刑满释放后其基本生活保障可按当地政府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标准发给。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按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

(2)退休人员受刑事处罚扩展阅读

《监察部关于对犯错误的已退休国家公务员追究行政纪律责任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部分第二条规定:退休的国家公务员在任职期间或者退休后触犯刑律,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自判决生效之日的下月起取消其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待遇。

此外,该通知还规定了“国家公务员退休后,犯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以及泄密、贪污、贿赂等严重违纪行为,但尚不够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根据其所犯错误,比照应受到的行政处分的种类”所应作出的行政处理规定:

1、应当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的,按照每两年一次增加退休费的标准,降低其基本退休金。

2、应当给予降级处分的,以退休时的级别为基础,降低一个级别重新确定其基本退休金。处分前已经发放的退休金不再退回。

3、应当给予撤职处分的,以退休时所担任的职务为基础,降低一职以上职务,按照规定重新确定相应的职级待遇后,重新确定其基本退休金。同时,按照所受处分降低其相应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处分前已发放的基本退休金不再退回。

4、应当给予开除处分的,一般不再给予开除处分,改为撤职处分。以退休时的职务为基础,降低三职以上职务,其中对于担任副主任科员以下职务的,降到办事员职务,按照规定重新确定相应的职级待遇后,重新确定其基本退休金。同时,按照所受处分降低其相应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处分前已发放的基本退休金不再退回。

《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也规定了国家公务员退休后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的退休费待遇处理问题。

该通知第二部分规定:

(一)公务员退休后被取枝基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间,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75%计发生活费。

(二)公务员退休后被刑事拘留在逃或批准逮捕在逃的,停发退休费待遇。拦谈

(三)公务员退休后被行政拘留期间,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75%计发生活费。期满后,按2%降低基本退休费。今后国家调整退休费时,不受原处罚的影响。

(四)公务员退休后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期间,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75%计发生活费。期满后,按12%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降低一个职务层次确定。今后国家调整退休费时,按降低后职务层次的标准执行。

(五)公务员退休后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缓刑、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期间,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60%计发生活费。刑罚执行完毕或缓刑考验期满不再执行原判刑罚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办事员确定。今后国家调整退休费时,按办事员的标准执行。

Ⅲ 退休公职人员违法违纪应当怎么样处理

退休公职人员是执纪执法实践中的一类特殊主体,退休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在审查调查程序、处分执行、待遇调整等方面,均与在职公职人员有所区别,有必要对相关问题做进一步分析,为精准认定、恰当处理此类人员违纪违法行为提供参考。
一、对退休公职人员立案的注意事项
一是立案程序的启动。对于退休前或退休后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如退休公职人员为中共党员,由于纪律审查没有追究时效限制,可以进行党纪立案。如非中共党员,依据监察法第十一条、政务处分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监察机关可以立案调查,并不因其退休而不能管辖,实践中如没有违法所得的,一般需提前研判依法应给予的处分档次,根据立案必要性区分情况处理:依法应给予政务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由于处分对行为人职务、职级、级别、工资档次等不产生影响,一般不建议立案,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线索处置或初核阶段直接或委托有关机关、组织,对其予以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应给予降级及以上处分或涉嫌职务犯罪的,由于涉及调整退休待遇问题,需进行政务立案。
二是立案主体的确定。公职人员不因退休而改变原干部管理权限,对其立案应根据办理退休手续时的干部衡袭管理权限确定立案主体。需注意的是,公职人员退休后因党组织关系转移导致与干部管理权限相分离的问题,如某省A市一处级干部,退休后党组织关系转到本省B市某基层社区党支部,对其退休前违纪违法问题,B市纪委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具有优先管辖权,如违纪行为主要发生在A市,由A市调查更为适宜的,经与B市纪委协商,也可以进行立案,此种情形下双方需注意加强衔接配合、及时相互通报情况。
三是立案种类的适用。如发现公职人员退休或离职前涉嫌职务犯罪行为,只要未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监察机关即有权进行政务立案,并区分情况是否移送审查起诉。如退休公职人员为中共党员,违纪违法行为轻微、应给予党纪轻处分,可进行党纪立案,若应给予党纪重处分,根据党纪重处分匹配政务重处分的原则,须同时进行政务立案。
二、给予退休公职人员处分的文书制作、执行问题
一是退休待遇调整。实践中,调整严重违纪违法的退休公职人员待遇主要有三种方式:
第一,在党纪处分决定文书中直接表述待遇调整事项;
第二,参照政务重处分决定书要求,按照管理权限,单独作出《关于调整**退休待遇的决定》;
第三,将“相应调整其享受的待遇”书面通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所在单位按程序予以落实。笔者认为,调整退休公职人员享受的待遇是其承担纪法责任的一种形式,属于政务处分的延伸,综合考量保障被调查人申诉救济权、决定严肃性及方便执行的需要,建议采用第三种方式为宜,可灵活采取制发通知书、发函等形式,由组织部门和所在单位依规予以调整。
二是党纪处分决定制发范围的界定。公职人员退休后,其党组织关系归属一般有两种情况,如仍在原单位党组织管理的党支部,处分决定应主送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抄送相应纪检监察机构;如组织关系已转至基层社区党支部,根据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制的监督执纪原歼拦汪则,以设区市管干部为例,处分决定应主送所在县(市)区党委,抄送县(市)区纪委监委,并督促下级纪委抓好处分决定向被审查人所在基层党组织的宣布、执行等工作。
三是特殊主体的处分执行程序。根据政务处分法、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规定,受处分人系民主党派或无党派人士的,处分决定同时函告本级党委统战部,由党委统战部向相关民主党派通报情况。笔者认为,为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教育引导民主党派成员遵纪守法,拟调整民主党派和无党派退休公职人员享受待遇,应在处理决定制发后,及时以监察机关名义函告本级党委统战部,并在函告文书中提醒统战部门向民主党派通氏仔报情况,帮助民主党派加强对成员的监督教育管理。
三、退休公职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受行政、刑事处罚的待遇调整
对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退休公职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受行政、刑事处罚的待遇如何处理,尚缺乏完整统一的政策规定,且各地实践操作不同,笔者仅选取法规依据较为完备、退休待遇处理标准一致的退休公务员进行论述。根据人社部《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退休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75%计发生活费。受行政、刑事处罚的则有所区别,具体体现在:
一是行政拘留期间待遇处理。退休公务员被行政拘留期间,按原基本退休费75%计发生活费,期满后要按2%降低基本退休费。
二是被判处刑罚后待遇处理。退休公务员因刑罚种类不同,退休费待遇处理结果亦存在差异,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从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费待遇;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缓刑、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期间的,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60%计发生活费,刑罚执行完毕或缓刑考验期满不再执行原判刑罚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办事员确定。
三是应给予开除处分,但未被判处刑罚的待遇处理。应给予退休公务员开除处分但未移送司法机关的,从应受处分的次月起,按25%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办事员确定,即调整其退休待遇而不是取消。
四、案例分析 (一)基本案情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G省A县农业局一退休干部王某瞒报疫情,被该县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其党组织关系已迁至W市B区某社区居委会,该县监委拟对其降低退休待遇,能否予以监察立案?
(二)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王某已经退休,不属于监察对象,并且退休后的违法行为不属于行使公权力,A县监委不能对其监察立案,只能转去党组织关系所在地的W市B区纪委对其作出党纪处分。
第二种意见认为,王某虽然退休,但仍然属于监察对象,其干部管理权限在A县,A县监委有权对其退休后的违法行为予以监察立案。
(三)评析意见
本案中的王某退休后党组织关系已经转到了W市B区,A县纪委应将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通报给W市B区纪委,由B区纪委对王某作出相应的党纪处理。党纪处分的管辖和处理问题在实践中争议不是很大。但对于退休和离职干部(退休和离职前属于监察对象)的监察立案和政务处分问题则存在较多的争议。主要争议焦点在于是以现有身份还是违法行为时身份来界定能否予以监察立案。我们以该案例为样本,对两类特殊人员在不同阶段违法行为的监察立案和处理相关问题进行辨析。
1.监察管辖问题
根据监委管辖相关规定,监察管辖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属地管辖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分级分工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各级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管辖本辖区内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人员所涉监察事项。”根据以上规定,退休或离职干部的监察管辖主要是以干部管理权限为主,在上述案例中,退休干部王某的干部管理权限在A县,应由A县监委管辖;其次是依据属地管辖,如果退休或离职干部在异地有违法或犯罪问题,普通的违法或犯罪问题先由异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再由干部管理权限所在地的监察机关对其违法行为予以监察立案。特殊的情形是,退休或离职干部在异地与他人涉嫌共同职务犯罪的,则交由主要犯罪地的监察机关管辖。
因此,退休和离职干部的监察管辖主要是以干部管理权限为主,其次考虑属地管辖的问题。
2.退休干部的违法问题
退休干部的违法行为要区分两个阶段,退休前还是退休后。如果是发生在职期间的职务违法或其他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政务处分规定,退休前存在违法行为的公职人员,退休后发现的仍然可以监察立案,依法应当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按照规定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如果退休干部在职期间涉嫌职务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纪检监察机关经过初步核实,对监察对象涉嫌职务犯罪的,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应当立案调查。该条规定中的“监察对象”既包括退休前也包括退休后的干部。
如果是退休后发生的违法行为,根据《关于公务员纪律惩戒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公务员退休后的违法违纪的处理,参照前款执行,即应当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本案中的王某是在退休后隐瞒疫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被给予行政处罚。王某作为退休党员干部,隐瞒疫情的行为性质较为恶劣,影响后果较为严重,A县监委对其监察立案并降低其退休待遇是有充分依据的。
以上两种情形如果产生了违法所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应当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违法所得。关于退休干部的降低和取消待遇问题,《关于公务员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人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区分不同情形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3.离职干部的违法问题
离职干部的违法问题,同样也要区分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来判断能否予以监察立案。离职干部的监察立案问题比较特殊,因为离职干部的现有身份已经不是属于监察对象,其干部管理权限也脱离了原单位,必须根据违法行为的发生时间和性质来进行认定。
如果是在离职前发生的职务违法或其他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不再给予处分,但是监察机关可以立案调查,对其违法取得的财物和用于违法的财物,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如果离职干部涉嫌在离职前的职务犯罪行为,因其干部管理权限和属地管辖重合,离职干部原来所在单位地的监察机关同样可以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如果是在离职后发生的违法行为,则要区分情形来对待。因为此时离职干部的身份已经不属于监察对象,其行为也不再属于职务违法行为。因此,原则上对于离职干部在离职后的违法行为不能再予以监察立案和给予政务处分,但特殊的情形是,如果离职干部离职后与原单位人员存在涉嫌共同职务犯罪的行为,则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共同犯罪的离职干部,原单位所在地的监察机关可以对其并案调查。
4.监察立案的界定标准
通过对退休和离职干部的违法行为在不同阶段的监察立案和如何处理的辨析可以看出,如何清晰地界定监察立案的标准显得尤为重要。到底是以现有身份还是以违法行为发生时的身份来判断能否予以监察立案?我们认为,通常的判断标准是主要看违法行为发生时的身份是否属于监察对象,如果是,则可以予以监察立案。但特殊情形是涉嫌共同职务犯罪的人员,虽然其身份不属于监察对象,但监察机关可以并案调查的形式对其立案调查。

Ⅳ 退了休的人如果犯了罪,还能不能领到退休金

退了休的人如果犯了罪,还能不能领到退休金?

退了休的人如果犯了罪,能不能领到退休金要分两种情况:

一,如果退休后犯了罪,但犯罪情节轻微,没被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老百姓说的没判刑,没劳改,是能领到退休金的。

二,退休的人犯罪后被追究了刑事责任,从判决之日起到刑满释放,也就是从劳改监狱被放出,这段时间是不能领到退休金的,其原因是判刑后劳改期间被法律剥夺了公民的权利和政治权利,因此不享有领退休金的权利。

不论是什么人犯罪,只要刑满释放,就恢复了公民的权利和政治权利(刑满释放后仍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就应该享有应有的权利,包括领取退休金的权利。

己经退休的人,如果犯了罪、还能不能领取养老金?:

一:如果机关、事业人员退休以后犯罪的罪行、是属于在职期间(2014年以前)的问题与罪行,刑满释放以后、根据罪行的轻重与悔改的表现,可降低养老保险的标准与等级、领取相应的养老金;

如果是2014年以前退休的,罪大恶极、属于“双开”的公务人员,刑满释放后、不享受养老退休金的待遇,可到原单位或居委会、领取相应的生活补足费;

二:如果是企业退休职工退休以后犯罪,犯靠的事实、是1993年以后的问题与罪行,刑满释放以后、正常享受养老金;但服刑期间不享受养老金、也不参加养老的上调上涨,刊满释放以后、也不补发、不补涨;

如果是1994年以前退休的企业职工,刑满释放以后、不享受养老金的待遇,可到原单位或社区(居委会)领取生活补贴费;

三:灵活就业者、城乡居民、因犯罪蹲狱服刑的,服刑期间、不享受养老金;刑满释放以后、正常享受养老金,但不补发服刑期间的养老金、不补涨服刑期间的养老金;


退休的人,如果触犯了法律,犯了罪,受到刑事处罚,入了刑,在入刑期间是不能享受退休养老金的。只有当刑满结束,社保中心重新核发你的退休养老金,按照城市 社会 最低生活标准养老金发放。

我的工作范围内,曾经就有这么一个人,他的退休养老金非常高,每个月的退休养老金达到13500元,每次朋友相聚,大家都会从言语中表露出来对他的羡慕。

可是,好景不长,就在他退休的第二年,因为醉驾被查,受到刑事处罚,被“双开”入刑。入刑期间,他的退休养老金被取消。半年之后,刑满结束,为了保障他的退休基本生活,社保中心根据他入刑人员的情况,对他的退休养老金重新核定。他每个月的退养老金由入刑前的13500元减到2000余元,让他后悔不已。

如果被判入狱,那么,你的退休养老金将被取消,直至你出狱之后,为了确保你的个人基本生活需要,当地社保中心会对你的养老金进行重新核定,享受城市最低生活养老金标准。

退休人员犯罪,能否领取养老金,要视是否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如果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要视被人民法院判处的刑罚种类而定。

按照《劳动保险条例》规定,退休领取养老金,是以缴纳 社会 养老保险费为前提条件的,参保人员只要按照规定缴纳 社会 养老保险费,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15年以上,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就可以领取养老金。


一、免予刑罚的

退休人员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免予刑罚的,不影响领取养老金。

二、判处拘役、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监外执行以下的

退休人员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监外执行以下的,刑期内发给基本养老金,不能参加养老金的调整。

服刑期满后,可以继续领取养老金,可以参加下一年度的养老金调整。


三、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

退休人员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实体刑罚的,暂停退休待遇,而不能领取养老金,服刑期间不能参加养老金的调整。

刑满释放后,可以继续领取养老金,可以参加下一年度的养老金调整。

四、判处死刑的

退休人员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其社保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退休了,犯罪判了刑,进牢房,已成人民的敌人,还给钱领退休金。不能领。叫他去劳动改造重新做人,攺造好了,认罪了,回到人民队伍来了,国家、政府、人民重新再给你领退休金,维持自己老年生活。这也体现 社会 主义制度优越性。也要感谢政府、人民的关怀。

按照国家人社部的相关规定 :

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劳动教养的 ,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 ,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

退休人员在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死亡的 ,其个人账户储蓄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可以继承 ,但遗属不享受相应待遇 。

退休人员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 ,可以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 。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 ,其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 。

如果法院判其无罪,被通辑或羁押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 。

某男性,2014年58岁时因触犯刑律,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2016年其年满60周岁也无法办理退休手续,只能等到其年满70周岁刑满释放后,才能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基本养老金。

无论是企业还是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后犯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的,在服刑期间,基本养老金停发、且不参与养老金的调整。刑满释放后,按入狱前的基本养老金标准发放。

企业交社保的出狱后可以继续领。机关事业单位的“取消退休待遇”,“由原发放单位酌情予以解决”。

企业退休的人如果犯了罪,服刑期间是不能领取养老金的,刑满释放之后可以继续领取养老金待遇。如果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公职人员,具体情形会更复杂。


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服刑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期满后可以按服刑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退休人员在服刑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部分可以继承,但遗属不享受相应待遇。

退休人员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可以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 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其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如果法院判其无罪,被通缉或羁押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

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暂予监外执行的、假释期间,可以按被判刑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被撤销假释继续服刑的,从撤销之月起停止发放基本养老金;假释期满被宣告原判刑罚执行完毕的,继续按判刑前的标准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下一年度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被判处拘役及以上刑罚的,服刑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暂缓办理退休手续,待服刑期满后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退休次月享受老保险待遇。

对于企业职工而言,如果犯罪之后,用人单位大概率是会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样的话,参保职工的劳动关系得不到保留, 社会 保险也会随之中断,能否享受养老金待遇还要视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以及个人年龄而定。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

2020年颁布的《政务处分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对已经退休的公职人员在退休前或者退休后有违法行为如何处置作出明确规定:

关于“依法应当予以降级、撤职、开除的,应当按照规定相应调整其享受的待遇”的把握。应该这么理解:

1、依照《 社会 保险法》和《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等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相应按月发给退休公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只能降低、不得取消,但退休的公职人员享受的其他待遇则可以相应调整;

2、这里已经退休的公职人员“享受的待遇”,既包括阅读文件、听报告、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等政治待遇,也包括退休费或者基本养老金、医疗、住房等生活待遇;

结论: 对退休的公职人员应当予以降级、撤职、开除的,可以相应降低其享受的基本养老金,并相应调整其享受的其他待遇。



一、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期间工资待遇如何处理

刑事强制措施主要包括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根据中组部等四部门《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04号),以及中组部等三部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人,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被刑事拘留在逃或批准逮捕在逃的,停发工资待遇,不发生活费。

经审查核实,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人民检察院不起诉或人民法院宣告无罪、免予刑事处罚,且未受处分的,恢复工资待遇,减发的工资予以补发,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计算工作年限。

退休人员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参照上述规定处理。

二、受到刑事处罚后工资待遇如何处理

(一)对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如何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处分决定机关尚未作出开除处分决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工资待遇。

受到刑事处罚,经再审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原开除处分决定被撤销,不再给予处分的,从处分变更的次月起恢复工资待遇。原判期间和刑罚执行完毕至开除处分决定被撤销期间,被停发的工资由单位补发。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以前,原判期间和刑罚执行完毕至开除处分决定被撤销期间计算工作年限。

受到刑事处罚,经再审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原开除处分决定被变更的,根据变更后的处分相应确定工资待遇,从处分变更的次月起执行。原判期间和刑罚执行完毕至开除处分决定被变更期间,被多减发的工资由单位补发。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以前,原判期间和刑罚执行完毕至开除处分决定被变更期间计算工作年限。

退休后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缓刑、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期间,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60%计发生活费。刑罚执行完毕或缓刑考验期满不再执行原判刑罚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办事员确定。今后国家调整退休费时,按照办事员的标准执行。

退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费待遇。刑罚执行完毕后的生活待遇,由原发给退休费的单位酌情处理。

退休后受到刑事处罚,经再审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且不追究政纪责任的,从再审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的次月起恢复退休费待遇。原判期间和刑罚执行完毕至再审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期间,被停发的退休费由单位补发。但被追究政纪责任的,根据应给予的处分相应确定退休费待遇,从审查结论作出的次月起执行。原判期间和刑罚执行完毕至作出审查结论期间,被多减发的退休费由单位补。

(二)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如何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政机关任命的除外)和机关工人被判处 有期徒刑 以上刑事处罚,处分决定机关尚未作出开除处分决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工资待遇。

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缓刑期间,如单位未给予开除处分的,停发工资待遇,不计算工作年限。如在拘役被宣告缓刑期间安排了临时工作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60%计发生活费。期满后的工资待遇,根据所受处分相应确定。

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处分决定机关尚未作出开除处分决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工资待遇。

受到刑事处罚,经再审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原开除处分决定被撤销,不再给予处分的,从处分变更的次月起恢复工资待遇;原开除处分决定被变更的,根据变更后的处分相应确定工资待遇,从处分变更的次月起执行。

原判期间和刑罚执行完毕至开除处分决定被撤销或变更期间,被停发的工资由单位补发。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以前,原判期间和刑罚执行完毕至开除处分决定被撤销或变更期间计算工作年限。

退休后 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缓刑 期间,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60%计发生活费。刑罚执行完毕或缓刑考验期满不再执行原判刑罚的,按12%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低一个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确定。今后国家调整退休费时,按原执行退休待遇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的低一个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的标准执行。

退休后 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 期间,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60%计发生活费。缓刑考验期满不再执行原判刑罚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最低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确定,今后国家调整退休费时,按最低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的标准执行。

退休后 被判处有期徒刑 (不含被宣告缓刑的)以上刑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费待遇。刑罚执行完毕后的生活待遇,由原发给退休费的单位酌情处理。

退休后受到刑事处罚,经再审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且不追究违纪责任的,从再审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的次月起恢复退休费待遇。原判期间和刑罚执行完毕至再审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期间,被停发的退休费由单位补发;但被追究违纪责任的,根据给予的处分相应确定退休费待遇,从审查结论作出的次月起执行。原判期间和刑罚执行完毕至作出审查结论期间,被多减发的退休费由单位补发。

退休后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的,如已参加养老保险并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其待遇处理办法按国家有关养老保险的规定执行。


三、在职人员因犯罪被开除公职达到退休年龄后养老待遇如何处理

对于没有参加 社会 养老保险的公职人员,在职期间犯罪后被开除公职,根据相关规定笔者理解,将不再享有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的退休待遇。

而对于已参加 社会 养老保险的人员在退休前犯罪刑满释放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在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如果在1998年7月1日(包括当日)后参加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如果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或15年的,可以补缴至满10年或满15年,享受养老金待遇。

随着退休养老金“并轨”制度的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上都已经开始按月缴纳养老保险。因此,只要缴够年限,即使犯罪被开除公职,达到退休年龄后,仍可按照国家有关养老保险的规定享有养老待遇。当然,如果无法缴足年限的仍将受到很大影响。

综上所述,退休人员如果犯了罪,还能不能领取基本养老金要根据犯罪人员的身份、缴费情况、犯罪类型、服刑方式等多方面综合确定。

如果是拘役活着有期徒刑肯定不能,刑满后可以按之前的标准发

Ⅳ 退休公务员受到刑事处罚,符合开除处分条件的要取消退休待遇呢

依照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公务人员违法犯罪,有三种情况之一的,给予辞退。一是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留或是刑期之上酷刑(含宣告缓刑)的;二是因过失犯罪被判有期徒刑,有期徒刑超出三年的;三是因违法犯罪床单处或是处以死刑缓谨郑期执行的。依据这三个条件,退休公务员遭受刑事处分,也就是你要负刑事责任的,只要是你负刑事责任的,也不一定都需要判处刑罚,例如不属过失犯罪,反而是过失犯罪的,而过失犯罪有期徒刑不满意三年的,都没有单处或者处以剥落民事权利的,一般也不会给与开除处分。

总的来说,退休公务员遭受刑事处分的,应该根据违法犯罪实际情况,犯罪的性质,刑事处分的轻和重来确定,假如合乎政务处分法所规定的辞退的前提条件,那就代表要取消退休待遇;假如不合乎辞退要求的,服刑期间养老金停发,但坐牢期满能恢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Ⅵ 公务员退休后被判刑的,退休费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
国家公职人员被判刑后养老保险如何规定
一、国家公务员: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应当开除公职。
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应当开除公职。
三、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应当开除公职。
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分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根据所在事业单位的性质分为六类:
一类事业单位:单位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类事业单位:单位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类事业单位:单位不是具有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四类事业单位: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类事业单位: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六类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工作人员
一类事业单位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类、三位、四类、五类事业单位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适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类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工作人员适用《劳动法》,一至五类系国家拨付经费的事业单位,六类系国家不核拨经费,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事业组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一类):被判处管制、拘役、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应当开除公职。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二类、三类、四类):被判处管制、拘役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可以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应当开除公职。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五类):被判处管制、拘役、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应当开除公职。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关于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工作人员(六类):被判处管制、拘役、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是否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决定。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工作人员与单位)建立的是劳动合同关系,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劳动法》只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是必须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是否解除劳动合同(开除公职)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
五、企业员工:被判处管制、拘役、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是否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决定。
员工与企业(用人单位)系劳动合同关系,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劳动法》只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是必须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是否解除劳动合同(开除公职)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六、退休人员:分为三类,对于退休人员不存在开除或解除劳动合同,只是降低其退休待遇
一是退休公务员,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的服刑期满可以享受退休费。根据相关规定,退休的公务员在任职期间或退休后触犯刑律,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自判处之日的下月起取消其退休费和其它退休待遇。据此规定,国家公务员无论是在退休前还是在退休后犯罪,只要判处了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服刑期满也不能再享受退休费,文件规定的是取消退休费和其他待遇而不是停发退休费及其他待遇。
另公务员退休后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缓刑、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期间,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60%计发生活费。刑罚执行完毕或缓刑考验期满不再执行原判刑罚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办事员确定。今后国家调整退休费时,按办事员的标准执行。公务员退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费待遇。刑罚执行完毕后的生活待遇,由原发给退休费的单位酌情处理。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处分决定机关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退休的,不再给予处分是,依法应当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二是退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退休公务员对待即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的服刑期满可以享受退休费。
2、退休后从社保领取养老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从退休后从社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对待即被判处刑罚的,服刑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期满继续发给养老金。
3、既不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退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不是参加了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单位酌情发给生活费。
关于退休干部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期满释放后,能否享受原退休干部待遇问题。退休干部触犯刑律,被判有期徒刑后,应该停止享受各项退休待遇,他们服刑期满释放后的生活待遇,由原发给退休费的单位酌情处理。
三是退休后从社保领取养老金人员,被判处刑罚的,服刑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期满继续发给养老金。
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在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死亡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可以继承,但遗属不享受相应待遇。退休人员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可以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其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如果法院判其无罪,被通缉或羁押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
七、免于刑事处罚、不起诉的工作人员:虽然都是触犯了法律,但是没有被判处刑罚(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因此无论是国家公务员还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或其他事业单位人员及企业人员都不是必须开除公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的。
一般来说,根据公职人员性质的不同,关于判刑后养老保险的规定也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十七条 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者已经辞去领导职务,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行政机关根据其违法违纪事实,给予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五十二条 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处分决定机关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退休的,不再给予处分是,依法应当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四十四条 已经退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处分的,不再作出处分决定。但是,应当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的,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Ⅶ 退休人员被判刑退休金的规定

法律主观:

退休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 在服刑期间 停止领取退休金,出来后可以继续享受原来的待遇。 法律依据是:劳动保障部逗慧办公厅于2001年3月8日在答复黑龙江省劳动保障厅《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 养老保险待遇 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44号)规定:“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 基本养老金 ,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法律客观:

《关于公务员镇指棚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二(五)
公务员退休后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缓刑、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期间,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60%计发生活费。刑罚执行完毕或缓刑考验期满不再执行原判刑罚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办事员御则确定。今后国家调整退休费时,按办事员的标准执行。

Ⅷ 事业退休人员被判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的退休金制度

法律分析:
第一,国家公职人员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
如果入狱前属于国家公职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的规定,凡是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只要是因为故意犯罪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含拘役、管制等,一般都要开除给予开除处分;过失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的,也要给予开除处分。受到开除处分的公务人员,刑满出狱后由于已经被用人单位开除,和原单位已经没有任何关系,原来所有的工作工龄不再计算,不再视为同缴费年限。没有办法再到原单位办理退休领取退休金。
第二,缴纳养老保险的国家公职人员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
2014年10月之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国发(2015)2号文件精神,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如果有养老保险实际年限的公务人员,在判处有期徒刑期间也要被开除公职,开除公职以后视同缴费年限不再计算,但本人的实际缴费年限要累计计算。出狱以后,如果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达到国家的规定最低15年,可以办理退休;如果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达不到规定的最低15年的,可以继续缴费至满15年以后办理退休;不愿意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的,在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一次性支取,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封存。
第三,公职人员退休后受到刑事处罚,出狱以后的养老金待遇。
已经退休的公务员或是国家公职人员,按照政务处分法的规定,已经退休的人员不再给予政务处分,但符合开除处分条件的人员,要采取降低或者取消的待遇办法。退休公职人员在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以后,如果被明确取消退休待遇的,不再享受养老金待遇;如果是按照降级享受养老金待遇的,按照新的待遇享受养老金。
第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后的退休人员判处刑罚以后的养老金待遇。
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即劳社厅函(2001)44号的规定,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服刑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期满后可以按服刑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综上所述,蹲监狱刚出来的人员,如果属于国家公职人员,由于已经被开除,和原单位没有任何关系,原有的工作工龄不再计算,不再视同为缴费年限,但实际缴费年限可以继续计算。继续缴费满15年,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可以办理退休;已经办理退休的人员,如果按照老制度的办理退休,出狱后不再有养老金可领;缴纳养老保险后办理退休的,出狱后按照入狱前的标准恢复养老金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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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Ⅸ 事业单位退休判刑新规定

事业单位退休判刑新规定:
一、退休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在缓刑执行期间,期间,停发原退休费(含基本退休费、生活补助费、生活补贴费以及生活津贴等,下同)改发生活费。·生活费按照本人被判刑前基本退休费的60%和除生活补助费、生活补贴费以及生活津贴以外的其它地区性补贴(补差)的30%发给,提租补贴以其生活费为基数按规定计发。·若按此标准发放的生活费低于本地区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按本地区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发判谈放。退休人员在缓刑期间不能增加退休费。
二、缓刑期满后的待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缓刑期满后;应重新确定其退休费标准。·(一)对在职期间违法、退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以退休时的职务为基础,降低三职职务(技术等级),其基本退休费的计发基数按以下办法重新确定:执行职级工资制的,降低级别工资一级、职务工资三档,无级别可降的,降掘弯碰低职务工资四档;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或工勤人员等级工资的,降低职务(等级厂资四档;然后再逐级就近就低套入新定职务的职务工资档次。对退休时职务不足以降低三职职务的,降至最低职务(技术等级)。津、补贴等按降低后的职务重新确定。·
(二)对退休后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先按两年一次增加退休费的标准降低其基本离退休费,再减发其降低后基本退休费的15%,同时降低其三职职务(技术等级)今后按降低三职职务(技术等级)后的条件确定其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
三、退休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的;自判刑之下月起取消其退休费和其它退休待遇。刑满释放后,其基本生活保障参照当地政府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标准由原单位发给。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按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退休人员在被纪检监察机关“两规”,“两指”或者立案审查期间,遇国家和省调整退休费标准时,暂缓执行,待有结论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对未受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给予补调和补发退休费。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闹猜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Ⅹ 退休人员触犯刑法会取消待遇嘛

已退休人员因犯罪被处以刑事处罚的,退休待遇是否取消,分两种情况。非公职人员。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其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如果法院判其无罪,被通缉或羁押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公职人员。退休的国家公务员在任职期间或者退休后触犯刑律,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自判决生效之日的下月起取消其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十四条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金和其他待遇,国家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鼓励发挥个人专长,参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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