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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聘请退休人员如何办理

发布时间:2023-04-18 13:21:35

① 用人单位继续聘用已到退休年龄的职工社保怎样操作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员工到达法定年龄,则劳动关系法定终止,应该办理退休。
①若社保缴费年限满15年,应该停保并办理申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果企业还要继续用工,俗称“退休返聘”,双方为劳务关系,可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协议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为减少风险,建议购买商业保险。
②若社保缴费年限不满15年,不建议继续使用,除非该员工为稀缺类人才或培养期较长的岗位。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企业没有法定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可由员工自己继续缴纳社保直至满15年享受退休待遇;如个人缴纳的社保不含工伤保险的,由企业购买雇主责任险以规避工伤风险。
但员工在企业入职建立劳动关系后,企业未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则企业应补缴这个时期的社保或与员工协商补偿事宜。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
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拓展资料】
1.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是省迪用劳动法律法规是个有争议的诂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人社部门认为此类人员已到达退休年龄,则劳动关系法定终止,不再适用劳动法律法规。
但法院系统则认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只规定了劳动者的下限,即必须年满16周岁,并未对上限未明文规定,对超过退休年龄人员的法律适用有以下几个要点:
①明确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享受退休待遇的与用工单位为劳务关系,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② 企业聘请退休人员手续

法律主观:

单位聘用退休人员政策:根据《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三条已享受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陆备待遇等权利、义务。

法律客观: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明示:关于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问题。各地应采取适当的调控措施,优先解决适龄劳动者的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对被再次枝贺聘用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其聘用协议可以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猛悉派的,应当协商解决。

③ 企业如何给员工办理退休手续 员工办理退休手续有什么流程

企业如何给员工办理退休手续 员工办理退休手续有什么流程

第一步:企业申报

当退休人员档案年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女满55岁,男满60岁),企业经办人在该退休人员到龄当月可提交退休申请。

01、提前准备

该退休人员需向所在企业提交退休申请,然后企业对该人员退休情况进行通告。通告模板可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保服务平台(点击进入)的【材料】模块中下载。

02、提交申请

通告期满后,企业经办人在社保系统上提交该人员退休申请。若该人员有原国有企业工作经历的人事档案,需先进行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03、等待办理

资料上传成功后,企业经办人可在4个工作日内在社保系统上打印该人员退休审批表,若无法打印,可到柜台现场办理。

第二步:网厅受理

企业经办人在等待办理时,网厅工作人员对其上传材料在后台进行审核 。

若缺少相关材料,退回退休申请并告知企业经办人原因。退休材料提交无误,经过初审、复审2个环节(复审时间为1至2个工作日),企业经办人可在社保系统查询退休申请是否通过。通过后企业经办人可在企业社保系统自行打印退休审批表。

④ 企业聘用退休人员规定

企业聘用退休人员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企业录取已退休人员,需注意以下事项:
1、聘用退休年龄的员工,签订的是《退休返聘协议》,根据社保局的规定,该类员工无法参保;
2、如员工工作期间发生意外,无法按工商程序办理,同时员工的医药费,需企业友好协商,但无需企业全额支付;
3、如遇见纠纷属民事纠纷,非劳动法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⑤ 聘用退休人员的有关规定

与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因为退休人已退出工作岗位,不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主体资格,即不再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
退休人员被用人单位聘用后,用人单位可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建立一种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按其劳动情况给予一定的劳动报酬。企业聘用退休人员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企业录取已退休人员,需注意以下事项:
1、聘用退休年龄亩段的员工,签订的是《退休返聘协议》,根据社保局的规定,该类员工无法参保;
2、如员工工作期间发生意外,无法按工商程序办理,同时员工的医药费,需企业友好协商,但无需企业全额支付;
3、如遇见纠纷属民事纠纷,非劳动法范畴。
二、办理退休手续需交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复印在A4纸上),
2.照片1张(一寸/两寸、彩色/黑白均可),
3.农行卡复印件一份(复印在A4纸上),
4.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写清本人所选择的社保发放养老金银行,个人退休后联系电话。
5.如有获得市以上级别奖项的,请提供证书复印件一份。
三、办理退休手续需填表格
1.《退休审批表》三份。“单位意见”处由部门领导签字,盖部门章。
2.《教工办理离、退休手续单》一份。手续单上所有部门盖章。
3.《领取年老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申请审核表》一份。带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迅顷誉结婚证及子女的独生子女证去户口所在地街道计生委领取并填写,街道盖完章后交人事处407室。
四、退休手续办理程序:
1、到社保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预约,按预约时间和窗口排队办理退休审核手续;
2、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的窗口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3、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符合退休条件的,请带退休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到个人缴费窗口修改基础信息,确认缴费情况。
4、到指定银行办理养老金代发借记卡。
5、办理完退休手续的次月底到社保局基金审核科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计算表》。
五、关于退休人员年龄界限问题。
关于退休年龄,《劳动法》并未做出明文规定,但根据《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乎宽通知》中指出,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因此,根据这一通知,退休年龄应根据其性别及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界定。
六、关于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问题。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该条例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即终止。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这一条提出只有在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才不属于劳动合同范畴。那么企业聘用退休人员到底构不构成劳动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劳务关系处理。”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含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终止的确定标准问题的答复》([2015]民一他字第6号):对于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含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合同关系的终止,应当以劳动者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为标准。该司法解释和最高院民一庭的答复明确指出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的争议按劳务关系处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的争议,按劳动关系处理。
七、关于工作中受伤赔偿标准的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为:“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二条:“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因此,如果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以及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这类人员如果在工作中受伤或者患有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企业应当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进行赔偿。但是在实践中,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即使用人单位想为这类员工缴纳工伤保险,人社局也不予受理。因此,为了降低用人单位的风险,企业可以通过购买“商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来将风险转嫁给第三方保险公司。
如果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或者已经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该类员工在工作中受伤,按照劳务关系处理。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明确规定“雇员在从事雇用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因此这种情形下,企业可以通过购买“雇主责任险”来将风险转嫁给第三方,降低自身的用工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二十二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⑥ 企业职工退休手续办理流程

企业职工退休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填写退休申请表:

2、受理工作物枝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

3、确认审核;

4、退休人员持身份证、退休证到缴费确认窗口缴费,需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按缴费程序办理。

办理退休手续所需的材料:

1、填写退休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有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并签署意见;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参保缴费资料:;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企业职工档案;

5、退伍转业军尘蚂州人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6、一寸 免冠照片4张;

7、病退人员提供《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审批表》、提退人员提供《特殊工种确派蔽认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⑦ 企业聘用退休人员规定

“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2、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3、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
4、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一、企业录取已退休人员,需注意以下事项:
1.聘用退休年龄的员工,签订的是《退休返聘协议》,根据社保局的规定,该类员工无法参保(社保机构停止参保)
2.如员工工作期间发生意外,无法按工商程序办理,同时员工的医药费,需企业友好协商,但无需企业全额支付。
3.如遇见纠纷属民事纠纷,非劳动法范畴。
二、退休返聘人员与企业之间的用工关系属于劳动用工还是劳务用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要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的,已经不属于《劳动合同法》中所规定的劳动用工人员。且《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中的规定,如企业与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或已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三、企业支付给退休返聘人员的报酬属于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
根据税法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单位是否为离退休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也不再作为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
四空逗、单位聘请退休返聘人员是否还需缴纳统筹部分社保?
一般情况下,企业应根据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计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如果不是国家统计局文件明确规定的不作为闭亏族工资收入统计的项目,都应该作为社保的缴费基数。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学校外聘教师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京地税个[2006]17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所称的“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轿弊,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
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13.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⑧ 企业如何给员工办理退休我是公司才学做人事的,现在有个员工要退休了,我到社保局去如何给他办退休

问题就在于没有人事管辖权,有外地户口和北京户口员工上面:
1、一定是在户籍所在地,自己交回《劳动手册》再办理退休手续,次月领取养老金。
2、在户籍所在地的社保局电脑里记载的工龄(军龄/缴费年限)满15年。不够的需要按照当地的具体要求一次性买工龄(到15年)。
3、不管你在私企、无业、协保等到了法定年龄就是按照当地企业退休人员的退休养老金水平计算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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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退休政策 公司聘请退休人员需要什么手续

我们都知道工作也是有年限的,当一位职工到达了一定的年龄后,就可以辞去工作在家里安心养老了,但是有许多的人才公举察衫司并不希望他们离职,同时职工也想继续在岗位上再坚持一段时间,这个时候公司就属于聘请的退休职工了,当然这时需要办理一些手续的,那么今天小班就给大家整理了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公司聘请退休人员需要什么手续
对于已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员来说,其再就业归属劳务关系,只能与企业签订具有劳务合同性质的聘用协议,与企业的的法律权利和义务由聘用协议与《民法通则》、《合同法》正腔等我国民事法律规范确定。我国《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三条规定: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已经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员,也就意味着超过参保年龄了,所以这类人员即使再就业,也不存在缴纳社保的因素。因此,对于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后再就业的工作期间生病,单位承担什么责任,要看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了。
二没键、聘请退休人员的条件
1、制定返聘人员的年龄要求:按以上退休年龄至多少岁以下。
2、符合健康标准及入职体检,体检项目包括:五官检查、血压心率检查、肝功能检查、结核检查等,并定期体验。
3、对返聘人员进行调查(社会关系、工作经历、职称等),是否符合。
三、返聘老员工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保证老员工退休手续完成;
2、用人部门、人力资源、拟返聘老员工,沟通交流,确认返聘老员工身体状态、心理需求、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劳动时间、薪酬、加班工资等核心内容达成共识,签订劳务合同。
四、签订返聘协议
1、明确聘用期间的工作岗位、薪资报酬、福利待遇等权利与义务关系。
2、明确协议时间:一般为一年一签,协议期满后视其工作业绩与体验身体健康状况决定是否续签,续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3、保险约定:返聘人员不享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为了避免发生意外后公司的赔偿风险,采取用商业保险代替方法降低风险。
4、其它约定:合同期满后公司无须支付退休补偿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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