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18退休职工涨工资该怎么算
一、退休工资怎么算
1、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后均计发基本养老金。
2、“统账结合”后参加工作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统账结合”前参加工 作,本意见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性调节金。
二、退休后养老金怎么发放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㈡ 2018年退休人员怎样涨工资
近日,人社部新闻发言人透露,全国各地已经基本实现省级统筹,将先实行基本养回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考答虑到2018年经济增长率将会在6%-7%,社会平均工资将上调,养老金也会相应有所上调!
2016年涨幅为6.5%、2017年涨幅为5.5%。而2018年养老金的上涨,要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预计2018年养老金涨幅或略低于2017年,约为5%左右,未来可能是4.5%。具体到个人多少,你就得耐心等到五一节过后,你所在的省市出台调整方案就会知道了。
㈢ 河南退休人员涨工资2018年新政策
具体政策如下: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主任王曙辉在发布会上详细介绍了提高城乡居民生活保障水平的主要工作:
一是“继续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二是“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王曙辉说,此次养老金水平调整办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其中定额调整重点体现了社会公平,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
挂钩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工作年限)、养老金水平等因素相关联,对企业退休人员主要与其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长得,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主要与其本人的养老金水平挂钩;适当倾斜群体主要是65周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
据悉,河南省自2018年1月1日起,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8元。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会后,河南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每人每月98元,此次提高的养老金已于2018年8月足额发放到位。
(3)2o18年河南退休职工如何涨工资扩展阅读
关于“继续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
按照国家统一安排和部署,我省从2018年1月1日起,为2017年12月31日前已经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已全部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2018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是我省在国家的统一安排部署下进行的,这也是我省从2005年起,连续第十四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从2016年起,第三次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此次调整,全省共涉及退休人员464.43万人,其中企业退休人员349.39万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115.05万人。调整办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其中:定额调整重点体现社会公平,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
㈣ 退休人员涨工资标准
退休人员涨工资的标准如下:
1、退休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
2、退休人员符合下列条渣春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劳人险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2)1949年1月1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5元;
(4)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3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5)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6)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3、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国家原人事部、财政部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2)2018年12月31日前,年龄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年龄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4、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数段准调整后,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总额低于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薯梁誉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㈤ 2018离休工资调整方案
2018年离休人员涨工资方案事业单位退休金调整方案:退休人员涨工资细节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最新退休工资的规定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员(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在按缴费年限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下述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不超过2773元/月。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退休人员再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养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于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养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于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养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在退休前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相应管理权限批准的高级政工师及劳动部门批准的高级技师,在按本通知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退休前享受教授级同等待遇的高级工程师,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上述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02〕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29号)精神,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按本通知第二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相关的社会福利一、住房。离休干部的住房标准享受同级在职干部的待遇,在分配住房时,应当给予优先照顾。跨省安置的离休干部的建房问题,接受安置地区应积极予以落实。建房费用应按规定的建筑面积和接受安置地区制定的每平方米造价标准合理计价,不得超过当地规定多要建房费。二、参观。离休干部参观工农业建设的活动,应就地、就近安排,注意勤俭节约。跨省参观应适当控制,一律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中央、国家机关部委批准,由省级老干部工作部门统一组织,并事先征得所去地方的省级老干部工作部门同意,否则不要前往。跨省参观,每年一般只限于组织一批,人数不宜过多,参观时间不宜过长。地、县级单位一律不得组织跨省参观。参观活动的经费开支一律按规定报销。凡个人自行外出的,费用自理。三、医疗。在离休干部看病难、住院难的地方和部门,要认真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离休干部应在当地就医;当地医治不了而必须转外地诊治的,要按照卫生部门的规定办理医疗手续。不能违反规定多带陪护人员。病愈后应及时出院,不能以治病为名进行旅游或长期在大中城市宾馆、招待所留住。四、用车。离休干部的配车、用车,要按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原配有专车的干部,离休后待遇不变,如本人自愿,可将专车组成为老干部服务的车队,统一调度。高级干部原未配专车的,离休后不再固定专车,但要保证用车。
㈥ 2018年企业退休还涨工资吗怎么样调整
2018年企业退休的退休金还是会涨的,涨的幅度是根据各地规定来具体实施的,以吉林为例,2018年吉林退休养老金每月增加了35元,按缴费年限或养老金挂钩的调整,是根据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调整。
根据《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关于调整办法和标准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挂钩。退休人员缴费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5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5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4.5元。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计算。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企业退休人员月增加额为2017年底本人月基本养老金数额的1%;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增加额为2017年底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数额的0.97%。
(6)2o18年河南退休职工如何涨工资扩展阅读:
《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从2019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确定。
三、调整办法。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基本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兼顾公平与激励,合理确定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部分比重。
㈦ 退休人员涨工资标准
法律分析:退休工人涨工资的标准:一、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2元。二、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25元;2、1949年1月1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0元;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5元;4、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3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5、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6、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1、符合国家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2、2018年12月31日前,年龄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年龄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0。四、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总额低于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㈧ 2018年工资改革后退休中人如何调整退休金
调增幅度基本养老金上调基本养老金上调2005年到2007年,国家连续三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企业月人均养老金从714元提高到963元。
2007年,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从2008年起,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连涨3年。
劳动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水平将超过每人每月1200元。
2010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09年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全国月人均增加120元左右。
2011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10年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全国月人均增加140元左右。
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721元。
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12年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
2013年1月1日起,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企业退休高工、高龄人员等群体适当再提高调整水平,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有关规定予以倾斜。
2014年,全国企业退休人员从1月1日起按照10%的标准上调,平均每月养老金将突破2000元。
2018年,河南、广东、内蒙古三地相继确定2018年基本养老金上调方案,加上6月份和7月份地方政策密集落地,目前已有北京、吉林、山西、上海、江苏等20多个省份确定了基本养老金上调方案。
按月领取: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 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以上两项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注意: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8)2o18年河南退休职工如何涨工资扩展阅读:
这次调正,继承同一采用定额调正、挂钩调正与恰当歪斜相联合的调正方法。
定额调正表现出社会公道,同一地域各种退休职员调整制度基本同等;挂钩调正表现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退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职员多得养老金;恰当歪斜表现重点关心,重要是对高龄退休职员和艰难边远地域退休职员等群体予以照料。
文件印发后,各地域将依照国务院安排、联合本地域现实,订定详细实行方案,报人社部、财政部审批后放松构造实行,尽快把调正增长的根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职员手中。
据介绍,此次调整是国家继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统一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来,继续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进一步体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预计将有1.14亿名退休人员受益。
㈨ 20182018年退休人员还会涨工资吗
分析如下:
1、2018年的退休工资继续涨,调整水平为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这是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4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第3次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
2、人社部、财政部3月下发通知,明确2018年继续同步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上调5%左右,并要求各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人社部、财政部审批后抓紧组织实施,尽快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3、按照人社部的要求,此次调整,继续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也就是说,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可以多涨一些,而这一点在上海的养老金调整方案中也有体现。
(9)2o18年河南退休职工如何涨工资扩展阅读
退休金指的是一个人因为年龄或其他因素从某一工作退下来。公司或雇主必须给予的一次性较大额酬劳。退休在不同的地方及职业有不同的指定年龄或年资,超过此年岁的职员,被视作想再继续工作也不合适,所以可以自行选择要不要继续工作,此时雇主必须给予一笔大额金钱作为劳工劳苦一生的奖励,并以此作为不工作后的养老生活费和医疗费来源。
㈩ 河南今年退休金怎么涨
河南退休人员2017年调整养老金,已经在2017年7月底前完成,补发到位。2018年如何涨,政策还没有出台。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豫人社〔2017〕49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部门,中央驻豫各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0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函》(人社养司函〔2017〕21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我省2017年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从2017年1月1日起,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二、调整办法
(一)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挂钩调整
1.企业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2.4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在上述基础上,再按企业退休人员本人2016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不含取暖补贴)的0.5%计算增加。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2016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不含取暖补贴)的2. 8%计算增加。
2016年12月份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按照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计算此项增加额。
(三)适当倾斜
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1.截止2016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2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2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3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35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50元;年满90周岁6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2.按照本通知进行普遍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标准增加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20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三、资金来源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直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数据库中增加,实行社会化发放。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其中,已完成参保登记并实行征缴发放单位的退休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在数据库中增加,实行社会化发放;尚未完成参保登记或没有实行征缴发放的单位,可暂由退休人员原单位发放,随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四、工作要求
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直接关系各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各地要清醒认识组织实施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将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确保7月底前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位。同时,要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等措施,提高基金支付能力,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拖欠。各地落实情况请于2017年8月25日前书面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