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休人员大病救助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退休职工申请大病救助,可以进行补助的疾病种类有:各类癌症、急、慢性肾衰、骨髓造血干细胞移植、肝功能衰竭、糖尿病晚期、系统性红斑狼疮、人工关节置换、脏搭桥术、肝功能衰竭、严重烧伤、眼角膜移植、心脏瓣膜置换手术、颅内手术、冠心病、心脏、肝、肾、胰腺移植等。其中,对于一些符合救助条件的退休人员,可以由本人申请救助申请,上报所在单位离退休办公室,并收集相关材料向上级进行提交。局离退休管理处将信息整理汇总之后会报局“三不让”帮扶救助工作办公室。另外,退休人员申请大病救助需要提交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第二条第二项规定: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是医疗救助的重点救助对象。要逐步将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众(以下统称低收入救助对象),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纳入救助范围。适当拓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范围,积极探索对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中的重病患者(以下称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实施救助。在各类医疗救助对象中,要重点加大对重病、重残儿童的救助力度。
2. 退休职工大病救助需要什么条件才能申请
退休职工大病救助是指由社会保险基金、公积金和财政等渠道,向符合条件的退休职工提供一定的医疗费用资助,以减轻其大病治疗的负担。下面是一般的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符合当地的退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要求;
患有符合当地规定的大病或慢性病,例如癌症、冠心病、尿毒症等;
医疗费用已经超出了社保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
申请人需提供医疗证明、诊断证明、治疗记录等相关材料,以便审核。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政策可能略有不同,具体条件还需要根据当地政策规定来确定。如果您需要申请退休职工大病救助,建议您咨询当地社保局或医保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